丰都教〔2010〕144号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丰都县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学校、中职学校:
为了加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普通高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现将《丰都县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丰都县普高、中职学校资助工作考核量表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高中资助 考核方案 通知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2010年11月8日印发
(共印3份)
丰都县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资助工作考核方案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精神,建立和完善我县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确保各级政府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学费的通知》(渝办发〔2009〕21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渝办发〔2010〕26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渝教财〔2010〕72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财教[2010]25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丰都县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标
1.资助程序规范,阳光运作;
2.资助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3.资助管理规范,资助到位;
4.资助档案规范,管理到位。
二、考核对象
县内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经批准招收普通
职高及高中学生的民办学校、初中学校、一贯制学校等):丰都中学、实验中学、丰二中、丰一中、丰三中、十直中学、星火学校、职教中心、三峡技工学校、新世纪学校等。
三、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由校长任组长,德育、财务、教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资助中心或资助办公室,落实1名负责人和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布置合理,整齐清洁;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设备,办公便捷高效;安排工作经费,保障资助工作正常开展。
2.组织管理
健全资助工作制度,制定《资助工作方案》、《资助资金管理制度》、《资助工作人员考核制度》、《资助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镜框上墙,并及时报县资助中心备案。
坚持执行政策,执行制度,不违规操作。
3.常规工作:
(1)加强宣传:每学期第一个月为资助政策宣传月。举办宣传专栏、利用校园广播、发放或张贴宣传资料、利用各种集会等方式宣传普通高中免学费、助学金、彩票公益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免住宿费、国家助学金以及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让师生了解相关政策,明白资助项目、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方式、申请办法、申请时间、审批
程序等,把惠民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组织申请审核:认真组织学生的助学金、彩票公益金、免学费、免住宿费等相关资助申请,毕业班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开好教师会、学生会,讲清申请办法(包括申请表的填写、应提交的证件材料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认真组织班级初审、学校审核及公示,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材料齐全、资料规范。
(3)资金管理:按文件规定的发放方式及时足额兑现资助资金到学生本人,完善兑现签字手续。不代领钱,不代签字,没有冒领、克扣、挤占、挪用、贪污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4)档案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按学期搜集整理相关资料,按学年装订归档,做到资料齐全,整理规范,装订及时,便于查阅。
4.业务考核:
效率质量:按时按要求开展学生资助相关工作,按时按要求参加相关活动及会议,按时按要求上报资助工作相关材料。
四、考核办法
1.资助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到学校对资助管理、资助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过程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考核。
2.从2010年秋季起,每年根据《丰都县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量表》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资助工作量化考核。根据量化结果表彰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参与普高和职高两项资助的学校分别量化、考评及奖惩)。
程序等,把惠民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组织申请审核:认真组织学生的助学金、彩票公益金、免学费、免住宿费等相关资助申请,毕业班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开好教师会、学生会,讲清申请办法(包括申请表的填写、应提交的证件材料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认真组织班级初审、学校审核及公示,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材料齐全、资料规范。
(3)资金管理:按文件规定的发放方式及时足额兑现资助资金到学生本人,完善兑现签字手续。不代领钱,不代签字,没有冒领、克扣、挤占、挪用、贪污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4)档案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按学期搜集整理相关资料,按学年装订归档,做到资料齐全,整理规范,装订及时,便于查阅。
4.业务考核:
效率质量:按时按要求开展学生资助相关工作,按时按要求参加相关活动及会议,按时按要求上报资助工作相关材料。
四、考核办法
1.资助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到学校对资助管理、资助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过程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考核。
2.从2010年秋季起,每年根据《丰都县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量表》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资助工作量化考核。根据量化结果表彰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参与普高和职高两项资助的学校分别量化、考评及奖惩)。
3.实行资助工作保证金制度:参与资助工作的学校按市级重点中学20000元、高完中15000元、其余学校10000元的标准缴纳资助工作保证金到县资助管理中心。其中30%作资助工作经费,70%用作资助工作考核经费(同时参与普高和职高两项资助的学校按相应等级标准分别缴纳两项保证金)。保证金按学年缴纳、结算与返回。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单位按得分比例返回考核经费,61-89分的按得分比例的80%返回考核费,60分以下的不一律不返回考核经费。
五、奖惩办法
1.奖励:资助工作扎实,政策执行较好,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单位,可纳入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表彰范围,70-90分的可表彰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数不超过参评单位数的三分之一,先进个人数不超过参评单位数的三分之二。
2.惩处:
(1)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并向教委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2)不按时提交或报送相关信息及材料,影响本校及全县资助工作正常进度或秩序的学校,将对其进行通报。
(3)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是当年所有考核对象中第末名的学校,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调减其下年度学生资助比例。
(4)被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的学校将取消其参与资助的资格一年,一年期满后,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能重新参与资助。
(5)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数额较大,影响极坏的严重违规违纪的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将追究相应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取消其学校参与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资格两年。两年期满后,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能重新参与资助。
附:《丰都县普高职高学校资助工作考核量表》
丰都教〔2010〕144号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丰都县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学校、中职学校:
为了加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普通高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资助政策,现将《丰都县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丰都县普高、中职学校资助工作考核量表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高中资助 考核方案 通知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2010年11月8日印发
(共印3份)
丰都县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资助工作考核方案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精神,建立和完善我县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确保各级政府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学费的通知》(渝办发〔2009〕21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渝办发〔2010〕26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渝教财〔2010〕72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财教[2010]25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丰都县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标
1.资助程序规范,阳光运作;
2.资助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3.资助管理规范,资助到位;
4.资助档案规范,管理到位。
二、考核对象
县内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经批准招收普通
职高及高中学生的民办学校、初中学校、一贯制学校等):丰都中学、实验中学、丰二中、丰一中、丰三中、十直中学、星火学校、职教中心、三峡技工学校、新世纪学校等。
三、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由校长任组长,德育、财务、教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资助中心或资助办公室,落实1名负责人和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布置合理,整齐清洁;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设备,办公便捷高效;安排工作经费,保障资助工作正常开展。
2.组织管理
健全资助工作制度,制定《资助工作方案》、《资助资金管理制度》、《资助工作人员考核制度》、《资助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镜框上墙,并及时报县资助中心备案。
坚持执行政策,执行制度,不违规操作。
3.常规工作:
(1)加强宣传:每学期第一个月为资助政策宣传月。举办宣传专栏、利用校园广播、发放或张贴宣传资料、利用各种集会等方式宣传普通高中免学费、助学金、彩票公益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免住宿费、国家助学金以及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让师生了解相关政策,明白资助项目、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方式、申请办法、申请时间、审批
程序等,把惠民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组织申请审核:认真组织学生的助学金、彩票公益金、免学费、免住宿费等相关资助申请,毕业班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开好教师会、学生会,讲清申请办法(包括申请表的填写、应提交的证件材料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认真组织班级初审、学校审核及公示,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材料齐全、资料规范。
(3)资金管理:按文件规定的发放方式及时足额兑现资助资金到学生本人,完善兑现签字手续。不代领钱,不代签字,没有冒领、克扣、挤占、挪用、贪污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4)档案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按学期搜集整理相关资料,按学年装订归档,做到资料齐全,整理规范,装订及时,便于查阅。
4.业务考核:
效率质量:按时按要求开展学生资助相关工作,按时按要求参加相关活动及会议,按时按要求上报资助工作相关材料。
四、考核办法
1.资助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到学校对资助管理、资助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过程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考核。
2.从2010年秋季起,每年根据《丰都县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量表》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资助工作量化考核。根据量化结果表彰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参与普高和职高两项资助的学校分别量化、考评及奖惩)。
程序等,把惠民政策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组织申请审核:认真组织学生的助学金、彩票公益金、免学费、免住宿费等相关资助申请,毕业班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开好教师会、学生会,讲清申请办法(包括申请表的填写、应提交的证件材料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认真组织班级初审、学校审核及公示,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材料齐全、资料规范。
(3)资金管理:按文件规定的发放方式及时足额兑现资助资金到学生本人,完善兑现签字手续。不代领钱,不代签字,没有冒领、克扣、挤占、挪用、贪污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4)档案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按学期搜集整理相关资料,按学年装订归档,做到资料齐全,整理规范,装订及时,便于查阅。
4.业务考核:
效率质量:按时按要求开展学生资助相关工作,按时按要求参加相关活动及会议,按时按要求上报资助工作相关材料。
四、考核办法
1.资助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到学校对资助管理、资助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过程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考核。
2.从2010年秋季起,每年根据《丰都县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量表》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资助工作量化考核。根据量化结果表彰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同时参与普高和职高两项资助的学校分别量化、考评及奖惩)。
3.实行资助工作保证金制度:参与资助工作的学校按市级重点中学20000元、高完中15000元、其余学校10000元的标准缴纳资助工作保证金到县资助管理中心。其中30%作资助工作经费,70%用作资助工作考核经费(同时参与普高和职高两项资助的学校按相应等级标准分别缴纳两项保证金)。保证金按学年缴纳、结算与返回。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单位按得分比例返回考核经费,61-89分的按得分比例的80%返回考核费,60分以下的不一律不返回考核经费。
五、奖惩办法
1.奖励:资助工作扎实,政策执行较好,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单位,可纳入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表彰范围,70-90分的可表彰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数不超过参评单位数的三分之一,先进个人数不超过参评单位数的三分之二。
2.惩处:
(1)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并向教委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2)不按时提交或报送相关信息及材料,影响本校及全县资助工作正常进度或秩序的学校,将对其进行通报。
(3)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是当年所有考核对象中第末名的学校,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调减其下年度学生资助比例。
(4)被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的学校将取消其参与资助的资格一年,一年期满后,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能重新参与资助。
(5)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数额较大,影响极坏的严重违规违纪的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将追究相应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取消其学校参与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资格两年。两年期满后,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能重新参与资助。
附:《丰都县普高职高学校资助工作考核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