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超市自动补货管理规定(暂行)
1.0目的:规范食品超市自动补货工作,提高补货效率,使补货工作规范、科学,促进食品超市商品组合的改进。
2.0适用范围:适用于食品超市的补货工作。
3.0内容:
3.1职责划分:非长期订单商品由食品超市商品部负责门店补货工作,门店负责提供建议。长期订单商品(生鲜类、日配类、散粮、烟)由门店负责补货,商品部负责对门店补货工作的管理。
3.2日常补货程序:食品超市商品部补货员每天早上根据各店的补货时间生成自动补货单,在补货前先查询补货门店前一天的库存是否发送到总部,如未发送到则通知门店将库存信息发送到总部,否则不能生成补货单,避免重复配送。根据生成的补货单浏览补货数量,对补货数量有异议的商品(串货商品、促销商品、准备淘汰商品等)进行调整,对补货数量大于最高库存量的商品进行调整。并进行登记反馈门店调整串货。上述补货工作在9:00之前完成,商品行政部9:00处理补货信息,在11:00时将补货信息发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在次日的下午六点之前将货送到要货门店,门店在当晚日结前入库完毕。日结后,必须把信息发到总部。以避免库存信息不对造成生成的补货数量不对。二级供应商的订单处理时间、送货时间和配送中心的商品一致。
3.3应急要货流程:门店主管级以上人员电话通知(有传真的门店书面传真通知)补货员应急要货的商品编号、品名、数量、商品送达门店时间。补货员按照《连锁超市(第301号)应急要货管理规定》中的不同供应商的要货程序给门店办理应急要货业务。送货车辆由门店和商品部协调解决。
3.4特殊情况的补货要求:
3.4.1促销商品:在实行总部自动补货后6个月内,促销商品补货由门店接到促销商品明细后把数量提报给商品部;6个月后,由食品超市商品部根据门店销售情况以及采购部商品促销要求确定补货数量。促销商品不宜修订上下限,由补货员直接修订补货数量。补货数量必须符合门店的促销要求。对门店提出异议的必须在12小时内给予答复。
3.4.2新品:对采购环节采购进的新品,由食品超市商品部根据食品超市商品组合的要求,选择引进食品超市并负责对门店主动配送。要求对门店主动配送新品必须按照门店商品组合特点,参照门店其他同功能商品的同期销售数据,科学配送。新品试销两个月,商品部必须对试销期的销售进行预期计划,对不能达到预期销售,小类贡献率分析中不能达到前97%的
商品,要进行淘汰,对能进入前97%的商品转入正常销售。特殊新品根据需要确实要继续保留的,要经过总经理批准。
3.4.3淘汰品:商品部对商品进行定期淘汰管理,每月10日前,由商品部主任和商品开发员按照淘汰标准(小类单品贡献分析)进行商品淘汰并通知采购主任,对该类商品进行封进程序。
3.4.4自采、买断、定制商品:自采商品由食品超市商品部按照门店商品组合特点、同类商品销售数据进行主动配送。
3.4.5退货商品:对于门店退货商品要根据退货原因调整该商品补货,如因残次退货则正常自动补货;如果商品不准备再销售,商品部补货员在打印退货单的同时调整该商品最高库存为“0”,或者进行封进处理,避免退货后再重复补货。
3.5仓库补货
3.5.1商品部负责对正常配送商品仓库补货和配送中心内配库内配量的设定。
3.5.2正常配送商品(仓库商品):补货员定期(每周一次)对正常商品进行补货。补货量:要求设定库存上下限,实行自动补货。库存下限基本保证门店四天的销售,每次补货量为10天的销量,对易断货的商品每次补货量保证15天的销量(同时结合供应商的经济送货批量)。生成补货量时要求根据上周销量确定本周的补货数量。每周补货一次。库存上下限每季度修订一次。
3.5.3对促销活动商品在活动开始前7天仓库补货完毕,促销商品明细采购部门需提前10天通知商品部。活动商品的首次补货量为门店第一次的进货量(活动期间4——5天的销售),特殊情况可由采购部门书面通知加大要货量(如一次性买进、价格低,可造成大量销售的商品)。促销活动期间,要求及时跟踪活动商品的销售情况,并对仓库进行补货。活动结束2日内,将库存过大的活动商品与采购部门一起拿出处理意见,于10日内处理完毕。
3.5.4对于新品要与采购部门一起确定试销门店,并根据试销门店确定首次订货量,基本为门店一周的销量,对于试销不理想的新品按照新品试销要求在试销结束后半个月内进行处理。
3.5.5对配送中心内配库量的设定,根据配送中心协调情况设定。
4.0罚则:各环节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视情况给予责任人1—5分的扣分,罚款10—50元。
中百连锁超市
2004年3月10日
食品超市自动补货管理规定(暂行)
1.0目的:规范食品超市自动补货工作,提高补货效率,使补货工作规范、科学,促进食品超市商品组合的改进。
2.0适用范围:适用于食品超市的补货工作。
3.0内容:
3.1职责划分:非长期订单商品由食品超市商品部负责门店补货工作,门店负责提供建议。长期订单商品(生鲜类、日配类、散粮、烟)由门店负责补货,商品部负责对门店补货工作的管理。
3.2日常补货程序:食品超市商品部补货员每天早上根据各店的补货时间生成自动补货单,在补货前先查询补货门店前一天的库存是否发送到总部,如未发送到则通知门店将库存信息发送到总部,否则不能生成补货单,避免重复配送。根据生成的补货单浏览补货数量,对补货数量有异议的商品(串货商品、促销商品、准备淘汰商品等)进行调整,对补货数量大于最高库存量的商品进行调整。并进行登记反馈门店调整串货。上述补货工作在9:00之前完成,商品行政部9:00处理补货信息,在11:00时将补货信息发到配送中心,配送中心在次日的下午六点之前将货送到要货门店,门店在当晚日结前入库完毕。日结后,必须把信息发到总部。以避免库存信息不对造成生成的补货数量不对。二级供应商的订单处理时间、送货时间和配送中心的商品一致。
3.3应急要货流程:门店主管级以上人员电话通知(有传真的门店书面传真通知)补货员应急要货的商品编号、品名、数量、商品送达门店时间。补货员按照《连锁超市(第301号)应急要货管理规定》中的不同供应商的要货程序给门店办理应急要货业务。送货车辆由门店和商品部协调解决。
3.4特殊情况的补货要求:
3.4.1促销商品:在实行总部自动补货后6个月内,促销商品补货由门店接到促销商品明细后把数量提报给商品部;6个月后,由食品超市商品部根据门店销售情况以及采购部商品促销要求确定补货数量。促销商品不宜修订上下限,由补货员直接修订补货数量。补货数量必须符合门店的促销要求。对门店提出异议的必须在12小时内给予答复。
3.4.2新品:对采购环节采购进的新品,由食品超市商品部根据食品超市商品组合的要求,选择引进食品超市并负责对门店主动配送。要求对门店主动配送新品必须按照门店商品组合特点,参照门店其他同功能商品的同期销售数据,科学配送。新品试销两个月,商品部必须对试销期的销售进行预期计划,对不能达到预期销售,小类贡献率分析中不能达到前97%的
商品,要进行淘汰,对能进入前97%的商品转入正常销售。特殊新品根据需要确实要继续保留的,要经过总经理批准。
3.4.3淘汰品:商品部对商品进行定期淘汰管理,每月10日前,由商品部主任和商品开发员按照淘汰标准(小类单品贡献分析)进行商品淘汰并通知采购主任,对该类商品进行封进程序。
3.4.4自采、买断、定制商品:自采商品由食品超市商品部按照门店商品组合特点、同类商品销售数据进行主动配送。
3.4.5退货商品:对于门店退货商品要根据退货原因调整该商品补货,如因残次退货则正常自动补货;如果商品不准备再销售,商品部补货员在打印退货单的同时调整该商品最高库存为“0”,或者进行封进处理,避免退货后再重复补货。
3.5仓库补货
3.5.1商品部负责对正常配送商品仓库补货和配送中心内配库内配量的设定。
3.5.2正常配送商品(仓库商品):补货员定期(每周一次)对正常商品进行补货。补货量:要求设定库存上下限,实行自动补货。库存下限基本保证门店四天的销售,每次补货量为10天的销量,对易断货的商品每次补货量保证15天的销量(同时结合供应商的经济送货批量)。生成补货量时要求根据上周销量确定本周的补货数量。每周补货一次。库存上下限每季度修订一次。
3.5.3对促销活动商品在活动开始前7天仓库补货完毕,促销商品明细采购部门需提前10天通知商品部。活动商品的首次补货量为门店第一次的进货量(活动期间4——5天的销售),特殊情况可由采购部门书面通知加大要货量(如一次性买进、价格低,可造成大量销售的商品)。促销活动期间,要求及时跟踪活动商品的销售情况,并对仓库进行补货。活动结束2日内,将库存过大的活动商品与采购部门一起拿出处理意见,于10日内处理完毕。
3.5.4对于新品要与采购部门一起确定试销门店,并根据试销门店确定首次订货量,基本为门店一周的销量,对于试销不理想的新品按照新品试销要求在试销结束后半个月内进行处理。
3.5.5对配送中心内配库量的设定,根据配送中心协调情况设定。
4.0罚则:各环节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视情况给予责任人1—5分的扣分,罚款10—50元。
中百连锁超市
200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