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补充条款(6-1) 2008年2月版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下列条款作为编号为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施工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协议条款的有效补充。
第一条 合同形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所有约定均使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及承诺无效。乙方代理人给甲方出具书
面承诺或与甲方签订的书面协议必须由乙方加盖公章追认方对甲方发生效力。
第二条 工程施工
乙方提示砂灰墙(含加油灰的、混合砂浆、麻刀灰、纸筋灰)或轻质隔墙、保温墙的结构会导
致装修后墙面开裂,为此,施工时需加的确良布或尼龙网格布.,较严重的需在整体墙面加封石膏板,视具体情况采用不同处理方法。
乙方报价中仅为常规做法价格,上述墙面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不同意进行防裂处理的,需签署相关手续,工程验收后,乙方不对墙面负责保修。
第三条 非承重墙及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拆改
乙方提示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由相关部门进行施工。
甲方根据《合同》协议条款第四条办理完审批手续后,乙方开始非承重墙拆除施工工作。甲方
未取得有效批准文件要求施工的,甲方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凡甲方与乙方工人私自协商,违章拆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施工管理
乙方在施工中,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吃住(特殊情况下经客户允许方可,项目经理必须以
书面形式在工程部备案)。
第五条 工程变更
施工中如甲方要求进行设计变更,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施工中甲方增加工程项目,双方应按乙方报价单协商增项费用,签订变更协议,增项费用乙方
不予折扣。如甲方私自要求施工人员增加工程项目,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予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减少施工项目的金额超过2000元时,须向乙方支付减相金额5%的管理
费;若甲方要求减少的项目,乙方已经施工,甲方须另外向乙方支付该项目的施工费。
第六条 材料供应
甲方不得请乙方非主材人员代购《合同》中确定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否则,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
环保超标及经济纠纷乙方概不负责。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如遇市场贷源不足等情况,甲方同意乙方用质量不低于约定品牌的同类产品替代,如甲方指定乙方报价规范以外的装饰材料,
甲方应补足相应差额。
第七条 工程验收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7日内不参加验收,或虽然参加验收,对验收结果未提出书面异
议,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在交纳《合同》约定的第二期工程款时,应将全部工程增项款一并支付给乙方。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交款通知后,到乙方财务交纳工程款。如甲方有特殊情况,乙方可上门收取,
甲方必须在设计师、工程部监理、项目经理三方到场,开正规收据,方可缴纳。
设计师、工程部监理、项目经理任何单方无权向客户收取工程款。设计师、工程部监理、项目
经理无权以任何理由向客户私自借款。如客户私自借给或单方面支付给设计师、工程部监理、项目
经理等乙方相关人员款项,产生纠纷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现金结算时,乙方只认可给予甲方开出的财务部收据为最终交款依据。
第九条 物业押金及管理费
为方便施工,甲方应负责协调与物业管理部门的关系,交纳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管理费、押金
(处出入证、电梯使用费外),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入施工现场和进行施工工作。
如物业部门向乙方收取管理费和押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等价金额,乙方在物业部门退还后将
该款退还甲方,但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不退还客户。如因乙方在施工中的过错给物业部门造成损害,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环保检测
甲方要求环保检测的,须将选用主材,辅材封样送环保部门先行报检。检测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在接到甲方环保检测认定书后,组织施工,工期顺延。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10%赔付对方违约金,如甲
方要求解除合同,还须承担乙方的设计费(按30元/㎡计算)和已经发生的施工费和材料费。
第十二条 保 修
工程自竣工之日起保修二年。保修时必须出具由乙方盖章认可的报修单,凡甲方已扣减工程款
的项目不在保修范围之内。甲方不交纳工程尾款,视为放弃保修。
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须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查看后,两天内修理双方另有
约定除外。
第十三条 通讯方式
甲、 乙双方的有效通讯地址为合同中明确的地址,互发函件以此地址为准,任何一方变更均
需及时通知对方。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补充条款(6-2) 2008年2月版
甲方提供主材明细
(在空格内划勾有效。如甲方没时间,可由乙方材料部代构主材,总体价格比市场限价低)
(一) □砖材 (墙砖、地砖、玻化砖、广场砖等)
(二) 口勾缝剂
(三) 口地板 (复合木地板、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木踢脚及配件等厂家安装)
(四) 口石材 (各种石材台面、文化石、花岗石、大理石地面等)
(五) 口五金 (门锁、门把手、合页、门吸、磁珠、饰钉、拉手、各种滑轨、防盗门等)
(六) 口洁具 (洗手池、水龙头、便池、浴缸及各种水暖配件等)
(七) 口灯具 (筒灯、射灯、吊灯等各种灯具)
(八) 口特殊玻璃 口普通8厘白玻璃 口普通10厘白玻璃 口普通8厘磨砂玻璃
口普通10厘磨砂玻璃(公司不予代购)
(九) 口各种镜子
(十) 口壁纸 口壁纸胶
(十一) 口软包布面
(十二) 口的确良布
(十三) 口窗帘杆、窗帘
(十四) 口开关面板、插座面板(包括电源插座、电视插座、电视分配器、电话插座、排风扇等)
(十五) 口电视线 口电话线 口空调线 口网络线
(十六) 口各种铁艺
(十七) 口暖气散热
(十八) 口铝合金塑钢门窗(厂家安装)
(十九) 口厨房地柜 口厨房吊柜
(二十) 口阳光板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补充条款(6-3) 2008年2月版
水、电路价格说明及付款方式
三、计算工程量时以实际测量为准:
⒈ 墙面、顶面面积:展开实测实量面积,扣暖气罩、家具、吊柜的面积、不扣踢角板、
⒉ 顶角的面积。地面面积:展开实测实量面积,扣暖气罩、家具柜的面积。
⒊ 家具柜面积:(宽+厚)×高度,不扣踢角板、顶角线。
⒋ 踢角板延长米: 实测实量尺寸。
⒌ 顶角线延长米:实测实量尺寸。
四、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收取乙方的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违反物业公司管理条例所造成的损失
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条款:
a) 一方在收到甲方55%—60%工程款三天后安排进场施工。
b) 在工程日期过半,木工活收口,乙方将向甲方提交“工程中期预决算单”,甲方应于两
日内将款项交到签单店面或总公司财务部,以便工程顺利进行。
c) 甲方要求中途增减项的,须甲方与乙方店面经理和设计师签字确认,在中期结算一并
将款项全部交付公司财务部,公司立即予以安排施工。对甲方减项大于增项部分的,
要求甲方支付5%的管理费。
d) 工程结束后,工长将钥匙交到公司总部,请甲方到总部办理保修合约签字,并结算尾款,乙
方交还钥匙并开始保修期。
六、北京天正东方国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电话:0351-7882037/7882038
如遇有质量或其他方面的问题公司将立即派人出面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补充条款(6-4) 2008年2月版
乙方提供材料明细单
32.5普通硅酸盐水泥 天正国际·狮头 合格 口瓷砖粘结剂 天正国际·邦手胶 合格口
天 正 东 方 温 馨 提 示
感谢您选择北京天正东方国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天正东方全体员工将竭诚为您服务
1、在施工阶段工程人员将严格按照天正东方的文明施工、工艺质量要求标准进行施工,欢迎您随时进行监督。如果在施工期间出现我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不文明施工或其他工程质量问题,请与项目监理部联系,将会得到及时、满意的解决。项目监理部联系电话:0351— 7882038
2、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在对水电隐蔽工程验收时,请与公司相关人员认真验收,同时,请您不要与设计 师(或施工人员)私下达成任何协议,如出现问题公司不承担责任,属设计师(或施工人员)个人行为。
3、在合同签定后如果您需要对您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需要其他服务时,请您与您的设计师或所在店面经理 进行联系。如不能及时、圆满解决,请致电天正东方客户服务中心。将有专业人员为您提供完善的服务及合理的问题解决方案。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51—7882038
客户姓名: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工程地址:
工程过程中,您是否对服务反馈电话有以下要求:
1.时间要求: 点到 点可接听服务反馈电话。
2.拨打电话要求:您愿意拨打您的移动电话:口
家庭固定电话:口 单位固定电话:口
除以上内容外,您还需要哪些服务内容:
备注:1、为了明确您的权益和保证您能更好的享受相关服务,同时也为能更好的明确双方责任,
请您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认真填写。
2、此温馨提示一式两份,客户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并返回总部客服中心。
甲方: 乙方:
北京天正东方国际装饰公司
合同补充条款(6-1) 2008年2月版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下列条款作为编号为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施工
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协议条款的有效补充。
第一条 合同形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所有约定均使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及承诺无效。乙方代理人给甲方出具书
面承诺或与甲方签订的书面协议必须由乙方加盖公章追认方对甲方发生效力。
第二条 工程施工
乙方提示砂灰墙(含加油灰的、混合砂浆、麻刀灰、纸筋灰)或轻质隔墙、保温墙的结构会导
致装修后墙面开裂,为此,施工时需加的确良布或尼龙网格布.,较严重的需在整体墙面加封石膏板,视具体情况采用不同处理方法。
乙方报价中仅为常规做法价格,上述墙面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不同意进行防裂处理的,需签署相关手续,工程验收后,乙方不对墙面负责保修。
第三条 非承重墙及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拆改
乙方提示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由相关部门进行施工。
甲方根据《合同》协议条款第四条办理完审批手续后,乙方开始非承重墙拆除施工工作。甲方
未取得有效批准文件要求施工的,甲方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凡甲方与乙方工人私自协商,违章拆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施工管理
乙方在施工中,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吃住(特殊情况下经客户允许方可,项目经理必须以
书面形式在工程部备案)。
第五条 工程变更
施工中如甲方要求进行设计变更,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施工中甲方增加工程项目,双方应按乙方报价单协商增项费用,签订变更协议,增项费用乙方
不予折扣。如甲方私自要求施工人员增加工程项目,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予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减少施工项目的金额超过2000元时,须向乙方支付减相金额5%的管理
费;若甲方要求减少的项目,乙方已经施工,甲方须另外向乙方支付该项目的施工费。
第六条 材料供应
甲方不得请乙方非主材人员代购《合同》中确定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否则,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
环保超标及经济纠纷乙方概不负责。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如遇市场贷源不足等情况,甲方同意乙方用质量不低于约定品牌的同类产品替代,如甲方指定乙方报价规范以外的装饰材料,
甲方应补足相应差额。
第七条 工程验收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7日内不参加验收,或虽然参加验收,对验收结果未提出书面异
议,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在交纳《合同》约定的第二期工程款时,应将全部工程增项款一并支付给乙方。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交款通知后,到乙方财务交纳工程款。如甲方有特殊情况,乙方可上门收取,
甲方必须在设计师、工程部监理、项目经理三方到场,开正规收据,方可缴纳。
设计师、工程部监理、项目经理任何单方无权向客户收取工程款。设计师、工程部监理、项目
经理无权以任何理由向客户私自借款。如客户私自借给或单方面支付给设计师、工程部监理、项目
经理等乙方相关人员款项,产生纠纷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现金结算时,乙方只认可给予甲方开出的财务部收据为最终交款依据。
第九条 物业押金及管理费
为方便施工,甲方应负责协调与物业管理部门的关系,交纳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管理费、押金
(处出入证、电梯使用费外),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入施工现场和进行施工工作。
如物业部门向乙方收取管理费和押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等价金额,乙方在物业部门退还后将
该款退还甲方,但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不退还客户。如因乙方在施工中的过错给物业部门造成损害,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环保检测
甲方要求环保检测的,须将选用主材,辅材封样送环保部门先行报检。检测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在接到甲方环保检测认定书后,组织施工,工期顺延。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10%赔付对方违约金,如甲
方要求解除合同,还须承担乙方的设计费(按30元/㎡计算)和已经发生的施工费和材料费。
第十二条 保 修
工程自竣工之日起保修二年。保修时必须出具由乙方盖章认可的报修单,凡甲方已扣减工程款
的项目不在保修范围之内。甲方不交纳工程尾款,视为放弃保修。
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须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查看后,两天内修理双方另有
约定除外。
第十三条 通讯方式
甲、 乙双方的有效通讯地址为合同中明确的地址,互发函件以此地址为准,任何一方变更均
需及时通知对方。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补充条款(6-2) 2008年2月版
甲方提供主材明细
(在空格内划勾有效。如甲方没时间,可由乙方材料部代构主材,总体价格比市场限价低)
(一) □砖材 (墙砖、地砖、玻化砖、广场砖等)
(二) 口勾缝剂
(三) 口地板 (复合木地板、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木踢脚及配件等厂家安装)
(四) 口石材 (各种石材台面、文化石、花岗石、大理石地面等)
(五) 口五金 (门锁、门把手、合页、门吸、磁珠、饰钉、拉手、各种滑轨、防盗门等)
(六) 口洁具 (洗手池、水龙头、便池、浴缸及各种水暖配件等)
(七) 口灯具 (筒灯、射灯、吊灯等各种灯具)
(八) 口特殊玻璃 口普通8厘白玻璃 口普通10厘白玻璃 口普通8厘磨砂玻璃
口普通10厘磨砂玻璃(公司不予代购)
(九) 口各种镜子
(十) 口壁纸 口壁纸胶
(十一) 口软包布面
(十二) 口的确良布
(十三) 口窗帘杆、窗帘
(十四) 口开关面板、插座面板(包括电源插座、电视插座、电视分配器、电话插座、排风扇等)
(十五) 口电视线 口电话线 口空调线 口网络线
(十六) 口各种铁艺
(十七) 口暖气散热
(十八) 口铝合金塑钢门窗(厂家安装)
(十九) 口厨房地柜 口厨房吊柜
(二十) 口阳光板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补充条款(6-3) 2008年2月版
水、电路价格说明及付款方式
三、计算工程量时以实际测量为准:
⒈ 墙面、顶面面积:展开实测实量面积,扣暖气罩、家具、吊柜的面积、不扣踢角板、
⒉ 顶角的面积。地面面积:展开实测实量面积,扣暖气罩、家具柜的面积。
⒊ 家具柜面积:(宽+厚)×高度,不扣踢角板、顶角线。
⒋ 踢角板延长米: 实测实量尺寸。
⒌ 顶角线延长米:实测实量尺寸。
四、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收取乙方的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违反物业公司管理条例所造成的损失
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条款:
a) 一方在收到甲方55%—60%工程款三天后安排进场施工。
b) 在工程日期过半,木工活收口,乙方将向甲方提交“工程中期预决算单”,甲方应于两
日内将款项交到签单店面或总公司财务部,以便工程顺利进行。
c) 甲方要求中途增减项的,须甲方与乙方店面经理和设计师签字确认,在中期结算一并
将款项全部交付公司财务部,公司立即予以安排施工。对甲方减项大于增项部分的,
要求甲方支付5%的管理费。
d) 工程结束后,工长将钥匙交到公司总部,请甲方到总部办理保修合约签字,并结算尾款,乙
方交还钥匙并开始保修期。
六、北京天正东方国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电话:0351-7882037/7882038
如遇有质量或其他方面的问题公司将立即派人出面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补充条款(6-4) 2008年2月版
乙方提供材料明细单
32.5普通硅酸盐水泥 天正国际·狮头 合格 口瓷砖粘结剂 天正国际·邦手胶 合格口
天 正 东 方 温 馨 提 示
感谢您选择北京天正东方国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天正东方全体员工将竭诚为您服务
1、在施工阶段工程人员将严格按照天正东方的文明施工、工艺质量要求标准进行施工,欢迎您随时进行监督。如果在施工期间出现我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不文明施工或其他工程质量问题,请与项目监理部联系,将会得到及时、满意的解决。项目监理部联系电话:0351— 7882038
2、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在对水电隐蔽工程验收时,请与公司相关人员认真验收,同时,请您不要与设计 师(或施工人员)私下达成任何协议,如出现问题公司不承担责任,属设计师(或施工人员)个人行为。
3、在合同签定后如果您需要对您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需要其他服务时,请您与您的设计师或所在店面经理 进行联系。如不能及时、圆满解决,请致电天正东方客户服务中心。将有专业人员为您提供完善的服务及合理的问题解决方案。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51—7882038
客户姓名: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工程地址:
工程过程中,您是否对服务反馈电话有以下要求:
1.时间要求: 点到 点可接听服务反馈电话。
2.拨打电话要求:您愿意拨打您的移动电话:口
家庭固定电话:口 单位固定电话:口
除以上内容外,您还需要哪些服务内容:
备注:1、为了明确您的权益和保证您能更好的享受相关服务,同时也为能更好的明确双方责任,
请您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认真填写。
2、此温馨提示一式两份,客户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并返回总部客服中心。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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