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部员工公休假管理办法
为使发电部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的同时,又要考虑运行人员的工作特点,使班组能够合理有序安排员工休工休假,特制定员工工休假管理办法:
一、公休假规定
1、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关于员工年休假的规定:凡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连续工龄计算,参加工作满五年均可享受工休假。当年九月前满的当年享受,否则从次年起享受。
2、满足以上条件,公司当年新增加的员工,当年不享受,次年享受。(不含公司系统内的正常调动)。
3、工休假期每年安排一次,本人工休假天数可以分两次休息。当年不休假,不可延至下年。
4、运行员工工休假天数计算方法:凡满足享受条件的,工龄每满一年可享受一天工休假,但休假天数最多为每年14天(不包括节假日,与常白班计算办法一样)。
5、各班组每年从年初要结合本班的实际情况及每月的生产情况,合理有序统筹安排全年班组员工的公休假,每次同时休假每值严禁超过两人,每次只能安排机长及以上岗位人员一人休假,高岗位和低岗位要合理搭配安排,一定要确保足够的生产人员。
6、员工休工休假,不得影响部门、班组工作,必须经班组、部门、公司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值长对休假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若发生因人员休假而影响工作,追究值长的相关责任。各班组应合理安排工作,尽可能保保证符合条件的员工每年一次的休假时间,若确因工作紧张,不能安排休假,执
行公司的有关补偿规定。
7、若因工作紧张一年之内无法安排所有享受公休假人员休假可顺延,待班组符合条件的员工全部休完之后方可安排下一轮休假。遇有生病等特殊情况提前休假,须出示医院的相关证明并经部门主任批准。
8、下列人员不享受年工休假:
1)、超计划生育的职工,夫妻当年均不享受年休假,当年已休假但又违反者次年不享受。
2)、凡本公司员工受治安拘留处分及刑事处罚的,当年不享受工休假。
3)、旷工者当年不享受工休假,当年已休假但又旷工次年不享受。
4)、当年享受过疗养的,当年不再享受工休假;己享受工休假,当年又享受了疗养的,第二年不再享受工休假。
5)、其它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享受工休假。
二、公休假考核规定:
1、员工休公休假按照公司规定只影响所休假的误餐费,其它所有奖金一律不受影响,部门将休公休假员工的所有奖金全部发放到班组由班组自行支配。
2、员工休假期间由于本班组发生障碍及以上的事故同样受到考核。
3、其它事假、病假、婚丧、护理、产假、探亲假一律按照原考核规定执行。
4、对不办理公休假手续而休假人员按旷工对待,对休假后十日内不办理销假手续者,取消下一年度休假资格。
5、本管理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执行,10月1日以前休的公休假按原规定执行。
发电部
2004年10月21日
发电部员工公休假管理办法
为使发电部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的同时,又要考虑运行人员的工作特点,使班组能够合理有序安排员工休工休假,特制定员工工休假管理办法:
一、公休假规定
1、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关于员工年休假的规定:凡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连续工龄计算,参加工作满五年均可享受工休假。当年九月前满的当年享受,否则从次年起享受。
2、满足以上条件,公司当年新增加的员工,当年不享受,次年享受。(不含公司系统内的正常调动)。
3、工休假期每年安排一次,本人工休假天数可以分两次休息。当年不休假,不可延至下年。
4、运行员工工休假天数计算方法:凡满足享受条件的,工龄每满一年可享受一天工休假,但休假天数最多为每年14天(不包括节假日,与常白班计算办法一样)。
5、各班组每年从年初要结合本班的实际情况及每月的生产情况,合理有序统筹安排全年班组员工的公休假,每次同时休假每值严禁超过两人,每次只能安排机长及以上岗位人员一人休假,高岗位和低岗位要合理搭配安排,一定要确保足够的生产人员。
6、员工休工休假,不得影响部门、班组工作,必须经班组、部门、公司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值长对休假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若发生因人员休假而影响工作,追究值长的相关责任。各班组应合理安排工作,尽可能保保证符合条件的员工每年一次的休假时间,若确因工作紧张,不能安排休假,执
行公司的有关补偿规定。
7、若因工作紧张一年之内无法安排所有享受公休假人员休假可顺延,待班组符合条件的员工全部休完之后方可安排下一轮休假。遇有生病等特殊情况提前休假,须出示医院的相关证明并经部门主任批准。
8、下列人员不享受年工休假:
1)、超计划生育的职工,夫妻当年均不享受年休假,当年已休假但又违反者次年不享受。
2)、凡本公司员工受治安拘留处分及刑事处罚的,当年不享受工休假。
3)、旷工者当年不享受工休假,当年已休假但又旷工次年不享受。
4)、当年享受过疗养的,当年不再享受工休假;己享受工休假,当年又享受了疗养的,第二年不再享受工休假。
5)、其它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享受工休假。
二、公休假考核规定:
1、员工休公休假按照公司规定只影响所休假的误餐费,其它所有奖金一律不受影响,部门将休公休假员工的所有奖金全部发放到班组由班组自行支配。
2、员工休假期间由于本班组发生障碍及以上的事故同样受到考核。
3、其它事假、病假、婚丧、护理、产假、探亲假一律按照原考核规定执行。
4、对不办理公休假手续而休假人员按旷工对待,对休假后十日内不办理销假手续者,取消下一年度休假资格。
5、本管理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执行,10月1日以前休的公休假按原规定执行。
发电部
200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