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这一《意见》对于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指明了方向。正所谓“惩其未犯,防其未然”,制度的笼子只有越扎越紧,规矩意识才能越来越强,权力的界限才能越来越清晰。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明确方向是关键。众所周知,法的制定具有滞后性,民众可以自发制定规矩,因其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约定俗称的制度随时可能被推翻。因此,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龙头,党内事务必须愈发规范化、合理化,才能受到全体党员干部的普遍遵守。以法规形式规范,赋予党内事务管理的法律约束力,事关党的执政能力法制化、制度化水平,事关党内拒腐防变能力的提高,事关从严治党抵御风险的能力。把党内权力全部关进“笼子”,把规矩意识挺在最前面,才能确保权责明晰,让用权有“度”更有“限”,让党内规矩“合理”更“合法”。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落地生根”是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内制度越发规范和完善,管党治党的步伐愈发紧凑,从严、从实、从硬的治党力度不断显现。换言之,不断完善的体制机制初具成效。“抓手”有了,关键是怎样落实。要让党内制度有“名”更有“实”,必须要在执行标准上严格统一,避免上严下松、流于形式;更要在制度落实上突出主题、不跑偏走样。要让党内法规成为从严治党的“指挥棒”,要让党内制度成为回应群众期盼的“扩音器”,更要让党内法规在执纪问责中“掷地有声”,让党内“发声”有“回音”而无“杂音”。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步调一致”是关键。时移世易,既然事物的发展变化不可测,唯有不断适应才能跟上发展的步伐。随着实践的深入,党内法规制度只有不断优化才能发挥应有作用。要不断完善现有党内法规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让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成为常态,让“制度话语权”彻底取代“领导话语权”,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同时,要抓紧填补制度的“空白期”,找准党内法规与国家基本法之间的契合点,让党纪与国法实现“无缝链接”,让党员信服,让群众信任,真正还原党内政治生态的“秀水青山”。
(作者单位:中共廊坊市安次区委组织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这一《意见》对于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指明了方向。正所谓“惩其未犯,防其未然”,制度的笼子只有越扎越紧,规矩意识才能越来越强,权力的界限才能越来越清晰。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明确方向是关键。众所周知,法的制定具有滞后性,民众可以自发制定规矩,因其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约定俗称的制度随时可能被推翻。因此,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龙头,党内事务必须愈发规范化、合理化,才能受到全体党员干部的普遍遵守。以法规形式规范,赋予党内事务管理的法律约束力,事关党的执政能力法制化、制度化水平,事关党内拒腐防变能力的提高,事关从严治党抵御风险的能力。把党内权力全部关进“笼子”,把规矩意识挺在最前面,才能确保权责明晰,让用权有“度”更有“限”,让党内规矩“合理”更“合法”。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落地生根”是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内制度越发规范和完善,管党治党的步伐愈发紧凑,从严、从实、从硬的治党力度不断显现。换言之,不断完善的体制机制初具成效。“抓手”有了,关键是怎样落实。要让党内制度有“名”更有“实”,必须要在执行标准上严格统一,避免上严下松、流于形式;更要在制度落实上突出主题、不跑偏走样。要让党内法规成为从严治党的“指挥棒”,要让党内制度成为回应群众期盼的“扩音器”,更要让党内法规在执纪问责中“掷地有声”,让党内“发声”有“回音”而无“杂音”。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步调一致”是关键。时移世易,既然事物的发展变化不可测,唯有不断适应才能跟上发展的步伐。随着实践的深入,党内法规制度只有不断优化才能发挥应有作用。要不断完善现有党内法规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让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成为常态,让“制度话语权”彻底取代“领导话语权”,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同时,要抓紧填补制度的“空白期”,找准党内法规与国家基本法之间的契合点,让党纪与国法实现“无缝链接”,让党员信服,让群众信任,真正还原党内政治生态的“秀水青山”。
(作者单位:中共廊坊市安次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