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事故责任处理办法》
“生命有贵千金,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促进教师的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行为,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的原则:全程管理,全员负责;各司其职,责任连带;
二、学生安全事故的认定:
学生在课堂学习、课间休息、食堂就餐、宿舍休息(含冲凉午休)、操场活动、体育节、艺术节、英语节等以及其它大型活动中发生的吸烟喝酒、打架斗殴、肢体受伤(出血、骨折、内伤)等均认定为安全事故。
三、学生安全事故的分类:
第一类安全事故:吸烟喝酒、打架斗殴;没有发生身体伤害的;
第二类安全事故:因吸烟喝酒、打架斗殴产生严重身体伤害的;
第三类安全事故:学生在学校发生身体伤害,但不需要送医院救治的; 第四类安全事故:学生在学校发生身体伤害,需要送医院救治的;
四、学生安全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
根据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受伤害人认定相关责任主体。
1. 学生在课堂学习、听讲、作业及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科任教师或监考老师负首要责任;
2. 学生在课间活动和课外活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值日教师和班主任分别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3. 学生在食堂就餐及回宿舍的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生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4. 学生在宿舍休息和冲凉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生活教师承担首要责任(一年级学生在冲凉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由生活老师和配班教师共同承担责任);
5. 升旗仪式、大课间、艺术节、英语节、体育节、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其它大型集体活动,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由班主任和配班教师分别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五、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与捐赠机制:
学校设立“学生安全保障基金”,资金来源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董事会划拨资金,二是社会捐赠,三是教师划定责任认捐。
1. 发生第一类和第三类学生安全事故,捐赠数额为XX元。在教学区域或操场区域,由班主任和值日教师按照6:4的比例分担;在食堂区域或宿舍区域由班主任和生活老师按照6:4的比例分担。
2. 发生第二类和第四类学生安全事故,根据检查和医疗费用确定捐赠数额。在教学区域或操场区域,由班主任和值日教师按照6:4的比例分担;在食堂和宿舍区域由班主任和生活老师按照6:4和4:6(3:7)的比例分担。
捐赠数额的确定
(1)诊疗费用500元以下的,相关责任主体捐赠数额为XX元;
(2)诊疗费用500-1000元之间的,相关责任主体捐赠数额为XX元;
(3)诊疗费用1000-2000元之间的,相关责任主体捐赠数额为XX元;
(4)诊疗费用2000-5000元之间的,相关责任主体捐赠数额为XX元;
(5)诊疗费用10000元以上的,相关责任主体调换岗位或„„„„;
3. 无论何种安全事故,发生在上课期间的均由该任课教师承担主体责任。
六、教师安全事故责任连带
1. 班主任、任课教师、值日教师和生活老师都负有对学生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责任和监护看管的责任;
2. 生活老师所在区域发生学生安全事故2次及以上,取消年度所有的评先评优资格;
3. 值日教师所在的区域发生学生安全事故2次及以上,取消本年度所有的评优评先资格;
4. 任课教师所在的课堂发生学生安全事故2次及以上,取消本年度所有的评优评先资格;
5. 班主任所在班级学生发生安全事故2次及以下,学校慎重考虑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发生安全事故3次及以上,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七、学生安全管理保障与奖励:
1. 学校实行安全问题“教师首遇负责制”,对首先遇到安全事故的教师要认真负起责任,及时预防,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每位教师要切实履行“第一目击责任人”义务,教师均有义务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远离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和环境,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尽可能的将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2. 学生安全保障基金,用来奖励在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个人。每学年由教师主动申请,德育处审核,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奖励人选和奖金数额,原则上每学年奖励5-10人(班主任、生活教师、值日教师按照3:1:1的比例分配名额),奖金数额在300-500元之间。
3. 因见义勇为维护学校形象和利益,或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之际,主动、勇敢地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挽救的,学校召开特别会议研究奖励方案。
《学生安全事故责任处理办法》
“生命有贵千金,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促进教师的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行为,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的原则:全程管理,全员负责;各司其职,责任连带;
二、学生安全事故的认定:
学生在课堂学习、课间休息、食堂就餐、宿舍休息(含冲凉午休)、操场活动、体育节、艺术节、英语节等以及其它大型活动中发生的吸烟喝酒、打架斗殴、肢体受伤(出血、骨折、内伤)等均认定为安全事故。
三、学生安全事故的分类:
第一类安全事故:吸烟喝酒、打架斗殴;没有发生身体伤害的;
第二类安全事故:因吸烟喝酒、打架斗殴产生严重身体伤害的;
第三类安全事故:学生在学校发生身体伤害,但不需要送医院救治的; 第四类安全事故:学生在学校发生身体伤害,需要送医院救治的;
四、学生安全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
根据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受伤害人认定相关责任主体。
1. 学生在课堂学习、听讲、作业及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科任教师或监考老师负首要责任;
2. 学生在课间活动和课外活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值日教师和班主任分别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3. 学生在食堂就餐及回宿舍的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生活教师和班主任分别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4. 学生在宿舍休息和冲凉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生活教师承担首要责任(一年级学生在冲凉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由生活老师和配班教师共同承担责任);
5. 升旗仪式、大课间、艺术节、英语节、体育节、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其它大型集体活动,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由班主任和配班教师分别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五、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与捐赠机制:
学校设立“学生安全保障基金”,资金来源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董事会划拨资金,二是社会捐赠,三是教师划定责任认捐。
1. 发生第一类和第三类学生安全事故,捐赠数额为XX元。在教学区域或操场区域,由班主任和值日教师按照6:4的比例分担;在食堂区域或宿舍区域由班主任和生活老师按照6:4的比例分担。
2. 发生第二类和第四类学生安全事故,根据检查和医疗费用确定捐赠数额。在教学区域或操场区域,由班主任和值日教师按照6:4的比例分担;在食堂和宿舍区域由班主任和生活老师按照6:4和4:6(3:7)的比例分担。
捐赠数额的确定
(1)诊疗费用500元以下的,相关责任主体捐赠数额为XX元;
(2)诊疗费用500-1000元之间的,相关责任主体捐赠数额为XX元;
(3)诊疗费用1000-2000元之间的,相关责任主体捐赠数额为XX元;
(4)诊疗费用2000-5000元之间的,相关责任主体捐赠数额为XX元;
(5)诊疗费用10000元以上的,相关责任主体调换岗位或„„„„;
3. 无论何种安全事故,发生在上课期间的均由该任课教师承担主体责任。
六、教师安全事故责任连带
1. 班主任、任课教师、值日教师和生活老师都负有对学生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责任和监护看管的责任;
2. 生活老师所在区域发生学生安全事故2次及以上,取消年度所有的评先评优资格;
3. 值日教师所在的区域发生学生安全事故2次及以上,取消本年度所有的评优评先资格;
4. 任课教师所在的课堂发生学生安全事故2次及以上,取消本年度所有的评优评先资格;
5. 班主任所在班级学生发生安全事故2次及以下,学校慎重考虑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发生安全事故3次及以上,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七、学生安全管理保障与奖励:
1. 学校实行安全问题“教师首遇负责制”,对首先遇到安全事故的教师要认真负起责任,及时预防,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每位教师要切实履行“第一目击责任人”义务,教师均有义务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远离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和环境,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尽可能的将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2. 学生安全保障基金,用来奖励在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个人。每学年由教师主动申请,德育处审核,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奖励人选和奖金数额,原则上每学年奖励5-10人(班主任、生活教师、值日教师按照3:1:1的比例分配名额),奖金数额在300-500元之间。
3. 因见义勇为维护学校形象和利益,或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之际,主动、勇敢地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挽救的,学校召开特别会议研究奖励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