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二十五项反措试题答案

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适用于电力生产的所有人员和进入电力生产现场的有关人员。

2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 电力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4各级领导人员不应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应拒绝执行。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部分外,有责任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部分。如发现有违反本部分,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5 厂房等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结构应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腐蚀的现象,门窗及锁扣应完整,化妆板等附着物固定牢固。

6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高噪音以及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污染的设备、设施、场所,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应远离人员聚集场所。

7工作场所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照度的照明。主控制室、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必须设有事故照明。工作地点应配有应急照明。高度低于2.5 m的电缆夹层、隧道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8室内的通道应随时保持畅通,地面应保持清洁。

9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在楼梯的始级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

10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有牢固的临时围栏,并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11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 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100 mm高的脚部护板。离地高度高于20 m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不应低于1200 mm。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并设有明显警告标志。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原有高度1000 mm或1050 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12所有高出地面、平台1.5m,需经常操作的阀门,必须设有便于操作,牢固的梯子或平台。

13 楼板、平台应有明显的允许荷载标志。

14 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栏杆、脚手架悬吊重物和起吊设备。

15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时,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

16 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防护装备,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以及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等。消防设施和防护装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严禁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严禁放置杂物妨碍消防设施、工具的使用。

17 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抹布和棉纱头等),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废棉纱箱内,含有毒有害工业油品的废弃擦拭材料,应设置专用箱收集,定期清除。

18所有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当环境温度在25℃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不宜超过50℃。

19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并沿两侧一定长度上涂以防火涂料或其他阻燃物质。

20 生产厂房的取暖用热源,应有专人管理。使用压力应符合取暖设备的要求。如用较高压力的热源时,必须装有减压装置,并装安全阀。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21冬季室外作业采用临时取暖设施时,必须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高处作业的场所必须设置紧急疏散通道。

22 在高温场所工作时,应为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饮水、清凉饮料及防暑药品。对温度较高的作业场所必须增加通风设备。

23主控室、化验室等必要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应根据生产实际存放相应的急救药品,并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24 应根据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的不同,分别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5 生产厂房装设的电梯,在使用前应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制订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制度。电梯应有专责人负责维护管理。电梯的安全闭锁装置、自动装置、机械部分、信号照明等有缺陷时必须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摔跌等伤亡事故。

26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应经过身体检查合格。工作人员至少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凡患有不适于担任热力和机械生产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生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从事其他工作。

27企业必须对所有新员工进行厂(公司)、车间(部门)、班组(岗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并按本部分和其他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调整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学习本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8对外来临时参加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本部分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9与热力和机械相关的工作人员应按本部分每年考试一次。中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30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应学会紧急救护方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等,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31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物质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则。

32使用有毒危险品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物质的特性及应急处理常识,防止不当施救。

33使用有放射性物质(如钴、铯)的人员,必须熟悉放射防护及应急处理常识。

34作业接触高温物体,从事酸、碱作业,在易爆场所作业,必须穿着专用的手套、防护工作服。接触带电设备工作,必须穿绝缘鞋。

35油漆作业时,应保持现场通风良好,工作人员戴口罩或防毒面具,现场应做好防火措施。

36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戴好安全帽。

37冬季室外作业,应做好防寒措施。

38工作服、专用防护服,个人防护用品应根据产品说明或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更换。

39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在机器设备断电隔离之前或在机器转动时,禁止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40禁止在转动中的机器上装卸和校正皮带,或直接用手往皮带上撒松香等物品。

41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维修工作。维修中的机器应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检修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必须对上述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到位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42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严禁将手伸入栅栏内。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严禁戴手套或将抹布缠在手上使用,只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允许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里加油。

43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需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44应该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因工作需要,必须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45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应停止设备运行。

46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应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47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 48严禁用湿手去摸触电源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

49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气人员修好,否则不准使用。不准使用破损的电源插头插座。

50敷设临时低压电源线路,应使用绝缘导线。严禁将导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51厂房内应合理布置检修电源箱。电源箱箱体接地良好,接地、接零标志清晰,分级配置漏电保安器,宜采用插座式接线方式,方便使用。

52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必须采取防止高处坠落的措施。

53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

54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55 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严禁使用不完整的工具。

56严禁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使用大锤时周围不准有人靠近。

57 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

58使用撬杠作业时,支垫物应可靠,并采取措施防止被撬物倾倒或滚落。在使用加力杆时,必须保证其强度和嵌套深度满足要求,以防折断或滑脱。

59除特殊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砂轮,禁止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机。

60使用手持切割机应遵守安规的有关规定,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头盔或防护面罩,现场应设置围栏或设置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61电气工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6个月测量一次绝缘,绝缘不合格或电线破损的不应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应有接头。

62不熟悉电气工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即找专业人员修理。

63严格使用I类电气工具。使用外壳为金属材料的电动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同时使用漏电保安器。漏电保安器应进行定期试验检查。

64电气工器具的电线不应接触热体,不应放在潮湿的地上,经过通道时必须采取架空或套管等其他保护措施,严禁重载车辆或重物压在电线上。

65使用塑料外壳的电气工器具应防止碰、磕以免损坏外壳,且严禁与汽油及其他有机溶剂接触。

66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应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工作中离开工作场所、暂停作业或遇到临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气工具的电源。

67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装卸钻头应在断电情况下进行,装卸钻头不应用锯子或其他金属敲击,严禁手持工件进行钻孔。

68在金属容器内和狭窄场所工作时,必须使用24 V以下的电气工具,或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设专人不间断地监护,监护人可以随时切断电动工具的电源。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宽敞、干燥场所。

69在周围均是金属导体的场所和容器内工作时,不应超过24 V,在潮湿的金属容器内、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如煤粉仓、沟道内)、脱硫烟道系统等处工作时,不应超过12V。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可靠地接地,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

70行灯电源应由携带式或固定式的降压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应放在金属容器或特别潮湿场所的内部。

71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线,高压侧应使用三相插头。

72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严禁将枪口对人。

73使用高压清洗机前,应检查电气部分绝缘良好,高压软管不应扭结、挤压或强行拖拉,禁止使用不合适或有缺陷的软管。

74操作喷枪的工作人员应有固定的立足点,严禁把高压水枪对人或电气设备。

75使用喷灯的人员应熟悉喷灯使用方法。

76用喷灯工作时,严禁将喷嘴对人或易燃物品点火,工作地点不应靠近易燃物品和带电体,尽可能保持空气流通。

77严禁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

78在热力、机械和热控设备、系统上进行安装、检修、维护、试验工作,需要对设备、系统采取安全措施或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工作时,必须使用工作票。

79火力发电厂在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涉及DCS、联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的,使用热控工作票。

80现场进行动火作业的,应根据消防规程的相关规定,同时使用动火的工作票。

81各单位应每年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安全规程、运行和检修规程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经厂(公司)领导批准,予以公布。

82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签发人审核、签发。

83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现场作业期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组成员。

84机组大、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

85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86工作票必须编号。要确保每份工作票在本厂内的编号唯一,且便于查阅、统计、分析。

87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经值长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处置,但必须由运行班长(或值长)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

88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术语,设备应注明名称及编号。

89“工作班成员”栏:应将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填入“工作班成员”栏,超过10人的,只填写10人姓名,并写明工作班成员人数(如***等共人),其他人员姓名写入附页。“共人”的总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有监护人的应明确监护人。

90“工作内容”栏:描述工作内容,要求准确、清楚和完整。

91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则在相应栏内填写“无”,不应空白。

92需要检修作业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票填写人在相应的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工作负责人完成该项安全措施后,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内填写“检修自理”。

93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检查核对安全措施执行无误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工作开始时间”并签名,然后,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

94“备注”栏填写内容:需要特殊注明以及仍需说明和的交待事项,如该份工作票因故未执行,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接地线未拆除等情况的原因等;中途增加工作成员的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95每份工作票签发人和许可人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其中设备名称、编号、接地线位置、日期、时间、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工作票票面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签名或盖章。

96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工作票,交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由工作票签发人对票面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

97严禁口头联系或约时停、送电。

98开工后,严禁运行或检修人员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99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100工作班成员变更,新加入人员必须进行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学习,由工作负责人在两张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变更原因、变更人员姓名、时间并签名。

101工作负责人变更,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工作负责人的变更情况应记入运行值班日志。

102间断后继续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应符合工作票的要求,方可工作。当无工作负责人带领时,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103工作若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提前2h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申请延期手续。 104试运结束后仍然需要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按“安全措施”执行栏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恢复工作。如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105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106工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107严禁在运煤设备运行中进行任何检修或清理工作。

108检修工作处所如有裸露的电线,应认为是带电的,不准触碰。对可能触到的裸露电线,应在检修工作开始前由电气人员拉开电源和上锁,并将该线挂上接地线接地。

109必须制定燃油(气)区出入管理制度。非值班人员进入燃油(气)区人员应进行登记,交出火种,关闭手机、对讲机等通讯设施,不准穿钉有铁掌的鞋子,并在入口处释放静电。

110工作人员进入脱硫系统增压风机、烟气换热器(GGH)、脱硫塔、烟道以前,应充分通风,不准进入空气不流通的烟道内部进行工作。

111在电除尘器运行时严禁打开人孔门,严禁对阴极系统进行检修。

112进入容器、槽箱内部进行检查、清洗和检修工作,应加强通风。严禁向内部输送氧气。

113若容器或槽箱内存在有害气体或存在有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残留物质,应先进行通风,把有害气体或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物质清除后,再进行有害气体、含氧量的测量。氧气浓度应保持在19.5%~21%内,工作人员方可进内工作。工作人员应轮换工作和休息。

114在密闭容器内使用氩、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使氧气浓度保持在19.5%~21%内,作业人员使用正压式呼吸器。在容器、水池内环境中作业,禁止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115凡在容器、槽箱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学习必须注意的事项(如使用电气工具应注意事项,气体中毒、窒息急救法等),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2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容器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发生问题应防止不当施救。

116在发电机内充有氢气时或在电解装置上进行检修工作,应使用铜制的工具,以防发生火花;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

117从事焊接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118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附近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119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

120凡在离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121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122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

123起重机械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有关机构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操作。取得一种或几种起重设备合格证的驾驶人员,去承担另一种新型起重设备的驾驶工作前,应经过新设备的单独测验,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正式工作。

124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是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125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等救护法。

126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确认合格、齐备。

127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指定专人检查、补充或更换。 128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129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130安全组织措施作为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之一,包括工作票、工作的许可、监护、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和工作班成员在整个作业流程中应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131交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可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132同一变电站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不停电工作,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133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应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

134持线路工作票进人变电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得到变电站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135变更工作班成员或工作负责人时,应履行变更手续。

136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137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应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138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和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履行确认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139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监护。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参加工作班工作;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

140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有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41人体不应碰触未接地的导线。

142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人员进人接地点4m以内,室外人员进人接地点8 m以内,均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还应戴绝缘手套。

143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应使用伞具,不应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144高压电气设备应具有防止误操作闭锁功能,必要时加挂机械锁。

145雷电天气时,不宜进行电气操作,不应就地电气操作。

146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

147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及时与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调度联系。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调度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应强送电。

148进人电缆井、电缆隧道前,应用通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

149在变电站户外和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放倒后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50在带电设备周围进行测量工作,不应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

151在变电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不应使用金属梯子。

152正确使用安全带及安全防护用具。高处作业必须穿防滑鞋,设专人监护。高处作业不具备挂安全带的情况下,应使用防坠器或安全绳。

153洞口装设盖板并盖实,表面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示线,洞口掀开后应装设刚性防护栏杆,悬挂警示牌,夜间应将洞口盖实并装警示灯。

154登高作业应使用两端装有防滑套的合格的梯子,阶距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1米处设限高标志。使用单梯时,梯子与地面斜角度为60度左右,梯子应有人扶。

155在5级及有上大风及暴雨、雷电、冰包、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56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应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157凡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应佩戴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要求。

158现场临时用电的检修电源箱必须装自动空气开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接线柱或插座,专用接地铜排和端子、箱体必须可靠接地,接地、接零标识应清晰,并固定牢固。对氢站、氨站、油区、危险化学品间等特殊场所,应选用防爆型检修电源箱,并使用防爆插头。

159在高压设备作业时,人体及所带的工具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安规规定的人体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在低压设备作业时,人体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低于0.lm。175当高压设备接地故障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应戴绝缘手套。

160当发觉有跨步电压时,应立即将双脚并在一起或用一条腿跳着离开导线断落地点。

161严禁用湿手去触摸电源开关以及其他电器设备。

162严禁无票操作及擅自解除高压电器设备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严禁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及带负荷合(拉)隔离开关,严禁误入带电间隔。

163 高处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止物件掉落的防护措施,下方设置警戒区域,并设专人监护,不得在工作地点下面通行和逗留。上、下层垂直交叉同时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栅或其他隔离设施。

164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工具袋时,工具袋应拴紧系牢,上下传递物件时,应用绳子系牢物件后再传递,严禁上下抛掷物品。高处作业下方,应设警戒区域,设专人看护。

165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掌握机械(设备)的现场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166机械设备必须装设紧急制动装置,一机一闸一保护。周边必须划警戒线,工作场所应设人行通道,照明必须充足。

167 机械设备各转动部位(如传送带、齿轮机、联轴器、飞轮等)必须装设防护装置。

168严禁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设备的旋转和移动部分,严禁将手伸入栅栏内。严禁将头、手脚伸入转动部件活动区内。

169观察炉膛燃烧情况时,必须站在看火孔的侧面;同时佩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盖眼睛。

170起重设备经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171从事起吊作业及其安装维修的人员必须经专业技能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172吊装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兼做司索〈挂钩)以及其他工作,应认真观察起重作业周围环境,确保信号正确无误,严禁违章指挥或指挥信号不规范。

173起重工具使用前,必须检查完好、无破损。工作起吊时严禁超负荷或歪斜拽吊。

174起重吊物之前,必须清楚物件的实际重量,不准起吊不明物和埋在地下的物件。当重物无固定死点时,必须按规定选择吊点并捆绑牢固,使重物在吊运过程中保持平衡和吊点不发生移动。工件或吊物起吊时必须捆绑牢靠。 175严禁吊物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的物体。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设专人监护。严禁吊物从人的头上越过或停留。

176在带电的电气设备或高压线下起吊物体,起重机应可靠接地,注意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制订好防范措

施,并设电气监护人监护。

177起吊易燃、易爆物(如氧气瓶、煤气罐)时,必须制订好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主管生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吊装。

178加强石灰石粉输送系统防尘措施,防止粉尘飞扬对作业人员造成职业健康伤害。在脱硫石膏装载作业时,必须在确认运输车厢(罐)内无人后才能进行装载作业。

179加强浆液池等盛装液体的沟池的安全防护,有淹溺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盖板,并做到盖板严密,以防作业人员落入沟池。

180加强对脱硫系统工作人员,尤其是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工人安全意识,加强施工现场和运行作业时的安全管理、巡检到位,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181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吸烟、携带火种和穿带钉皮鞋进入罐区和有火灾爆炸危险原料储存场所。 182坚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因外环境腐蚀发生液氨泄漏。

183在受限空间(如电缆沟、烟道内、管道等)内长时间作业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缺氧窒息。

184井下或池内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安全绳的一端必须握在监护人手中,当作业人员感到身体不适,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在关闭人孔门或盖板前,必须清点人数,并喊话确认无人。

185危险化学品应在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购买,不得购买无厂家标志、无生产日期、无安全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三无”危险化学品。

186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必须装设机械通风装置、冲洗水源及排水设施,并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档案、台账,并有出入库登记。

187有毒、致癌、有挥发性等物品必须储藏在隔离房间和保险拒内,保险柜应装设双锁,并双人、双账管理,装设电子监控设备,并挂“当心中毒”警示牌。

188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技术水平,严禁违章驾驶。叉车、翻斗车、起重机,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起重机、翻斗车在架空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必须划定明确的作业范围,并设专人监护。

189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防止火灾事故组织机构,健全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配备消防专责人员并建立有效的消防组织网络和训练有素的群众性消防队伍。

190定期进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演练和火灾疏散演习,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191 消防水系统应同工业水系统分离,以确保消防水量、水压不受其他系统影响;消防设施的备用电源应由保安电源供给,未设置保安电源的应按H类负荷供电。

192消防水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193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防火服应每月检查一次。

194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等防护器材,并应进行使用培训,确保其掌握正确使用方法,以防止人员在灭火中因使用不当中毒或窒息。

195值班人员(含门卫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能熟练操作厂站内各种消防设施;应制订具有防止消防设施误动、拒动的措施。

196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主控室或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197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198在电缆通道、夹层内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99在电缆通道、夹层内使用的临时电源应满足绝缘、防火、防潮要求。工作人员撤离时应立即断开电源。

200变电站夹层宜安装温度、烟气监视报警器,重要的电缆隧道应安装温度在线监测装置,并应定期传动、检测,

确保动作可靠、信号准确。

201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

202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石棉纸垫。

203油系统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阀门。

204检修时如发现保温材料内有渗油时,应消除漏油点,并更换保温材料。

205事故排油阀应设两个串联钢质截止阀,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箱5m以外的地方,并有两个以上的通道,操作手轮不允许加锁,应挂有明显的“禁止操作”标识牌。

206油管道要保证机组在各种运行工况下自由膨胀,应定期检查和维修油管道支吊架。

207油区、输卸油管道应有可靠的防静电安全接地装置,并定期测试接地电阻值。

208燃油系统的软管,应定期检查更换。

209及时消除漏粉点,清除漏出的煤粉。清理煤粉时,应杜绝明火。

210磨煤机出口温度和煤粉仓温度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出口风温不得超过煤种要求的规定。

211在氢站或氢气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212制氢场所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时检查和试验。

213空气、氢气侧各种各用密封油泵应定期进行联动试验。

214输煤皮带停止上煤期间,也应坚持巡视检查,发现积煤、积粉应及时清理。

215煤垛发生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扑灭,不得将带有火种的煤送入输煤皮带。

216应经常清扫输煤系统、辅助设备、电缆排架等各处的积粉。

217脱硫防腐施工、检修时,检查人员进入现场除按规定着装外,不得穿带有铁钉的鞋子,以防止产生静电引起挥发性气体爆炸;各类火种严禁带入现场。

218脱硫防腐施工、检修作业区,现场应配备足量的灭火器;防腐施工面积在10㎡以上时,防腐现场应接引消防水带,并保证消防水随时可用。

219吸收塔和烟道内部防腐施工时,至少应留2个以上出入孔,并保持通道畅通;至少应设置2台防爆型排风机进行强制通风,作业人员应戴防毒面具。

220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应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通风、照明良好。

221液氨设备、系统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操作空间和安全疏散通道。 222在氨罐区或氨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办理动火工作票;氨系统动火作业前、后应置换排放合格;动火结束后,及时清理火种。氨区内严禁明火采暖。

223氨储罐区及使用场所,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氨泄漏检测器和视频监控系统,并按时检查和试验。 224电厂的锅炉实际燃用煤质的灰分、硫分、低位发热量等不宜超出设计煤质及校核煤质。

225灰场大坝应充分考虑大坝的强度和安全性,大坝工程设计应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水资源并建设灰水回用系统,灰场应无渗漏设计,防止污染地下水。

226加强电厂的灰坝坝体安全管理。

227已建灰坝要对危及大坝安全的缺陷、隐患及时处理和加固。

228建立灰场(灰坝坝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

229应设专人定期对灰坝、灰管、灰场和排、渗水设施进行巡检。

230应坚持巡检制度并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发现缺陷和隐患及早解决。汛期应加强灰场管理,增加巡检频率。 231加强灰水系统运行参数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32对分区使用或正在取灰外运的灰场,必须制定落实严格的防止扬尘污染的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尘设施,避免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33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覆土、种植或表面固化处理等措施,防止发生扬尘污染。

234环评要求厂区不得设置废水排放口的企业,一律不准设置废水排放口。

235做好电厂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并定期监督废水处理设施的投运率、处理效率和废水排放达标率。 236锅炉进行化学清洗时,必须制订废液处理方案,并经审批后执行。

237清洗产生的废液经处理达标后尽量回用,降低废水排放量。

238酸洗废液委托外运处置的,第一要有资质,第二电厂要监督处理过程,并且留下记录。

239烟尘排放浓度不能达到地方、国家的排放标准规定浓度限制的应进行除尘器提效等改造。

240及时处理设备运行中存在的故障和问题,保证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和投运率。

241新建、改造和大修后的电除尘器应进行性能试验,性能指标未达标不得验收。

242 锅炉启动时油枪点火、燃油、煤油混烧等工况下,电除尘器应在闪络电压以下运行,袋式除尘器或电袋复合式除尘器的滤袋应提前进行预喷涂处理。同时防止除尘器内部、灰库、炉底干排渣系统的二次燃烧,要求及时输送避免堆积。

243制定完善的脱硫设施运行、维护及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244脱硫系统运行时必须投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指标满足国家或电力行业标准。

245加强脱硫系统维护,对脱硫系统吸收塔、换热器、烟道等设备的腐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发生大面积腐蚀。

246防止出现脱硫系统输送浆液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泄漏及时处理。

247脱硫系统的副产品应按照要求进行堆放,避免二次污染。

248脱硫系统的上游设备除尘器应保证其出口烟尘浓度满足脱硫系统运行要求,避免吸收塔浆液中毒。 249锅炉启动时油枪点火、燃油、煤油混烧、等离子投入等工况下,防止脱硝催化剂产生堆积可燃物燃烧。 250汛前备足必要的防洪抢险器材、物资,并对其进行检查、检验和试验,确保物资的良好状态。确保有足够的防汛资金保障,并建立保管、更新、使用等专项使用制度。

251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252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强化防汛工作责任制,明确防汛目标和防汛重点。

253汛期后应及时总结,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总结情况应及时上报主管单位。

254汛期加强防汛值班,确保水雨情系统完好可靠,及时了解和上报有关防汛信息。防汛抗洪中发现异常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简述你在目前岗位怎样做好安全管理工作。(5分)

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适用于电力生产的所有人员和进入电力生产现场的有关人员。

2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 电力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4各级领导人员不应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应拒绝执行。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部分外,有责任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部分。如发现有违反本部分,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5 厂房等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结构应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腐蚀的现象,门窗及锁扣应完整,化妆板等附着物固定牢固。

6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高噪音以及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污染的设备、设施、场所,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应远离人员聚集场所。

7工作场所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照度的照明。主控制室、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必须设有事故照明。工作地点应配有应急照明。高度低于2.5 m的电缆夹层、隧道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8室内的通道应随时保持畅通,地面应保持清洁。

9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在楼梯的始级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

10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有牢固的临时围栏,并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11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 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100 mm高的脚部护板。离地高度高于20 m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不应低于1200 mm。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并设有明显警告标志。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原有高度1000 mm或1050 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12所有高出地面、平台1.5m,需经常操作的阀门,必须设有便于操作,牢固的梯子或平台。

13 楼板、平台应有明显的允许荷载标志。

14 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栏杆、脚手架悬吊重物和起吊设备。

15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时,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

16 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防护装备,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以及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等。消防设施和防护装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严禁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严禁放置杂物妨碍消防设施、工具的使用。

17 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抹布和棉纱头等),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废棉纱箱内,含有毒有害工业油品的废弃擦拭材料,应设置专用箱收集,定期清除。

18所有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当环境温度在25℃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不宜超过50℃。

19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并沿两侧一定长度上涂以防火涂料或其他阻燃物质。

20 生产厂房的取暖用热源,应有专人管理。使用压力应符合取暖设备的要求。如用较高压力的热源时,必须装有减压装置,并装安全阀。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21冬季室外作业采用临时取暖设施时,必须做好相应的防火措施,高处作业的场所必须设置紧急疏散通道。

22 在高温场所工作时,应为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饮水、清凉饮料及防暑药品。对温度较高的作业场所必须增加通风设备。

23主控室、化验室等必要场所应配备急救箱,应根据生产实际存放相应的急救药品,并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24 应根据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的不同,分别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5 生产厂房装设的电梯,在使用前应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制订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制度。电梯应有专责人负责维护管理。电梯的安全闭锁装置、自动装置、机械部分、信号照明等有缺陷时必须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摔跌等伤亡事故。

26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应经过身体检查合格。工作人员至少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凡患有不适于担任热力和机械生产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生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从事其他工作。

27企业必须对所有新员工进行厂(公司)、车间(部门)、班组(岗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并按本部分和其他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调整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学习本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8对外来临时参加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本部分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介绍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9与热力和机械相关的工作人员应按本部分每年考试一次。中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30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应学会紧急救护方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等,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31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物质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则。

32使用有毒危险品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物质的特性及应急处理常识,防止不当施救。

33使用有放射性物质(如钴、铯)的人员,必须熟悉放射防护及应急处理常识。

34作业接触高温物体,从事酸、碱作业,在易爆场所作业,必须穿着专用的手套、防护工作服。接触带电设备工作,必须穿绝缘鞋。

35油漆作业时,应保持现场通风良好,工作人员戴口罩或防毒面具,现场应做好防火措施。

36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戴好安全帽。

37冬季室外作业,应做好防寒措施。

38工作服、专用防护服,个人防护用品应根据产品说明或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更换。

39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在机器设备断电隔离之前或在机器转动时,禁止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40禁止在转动中的机器上装卸和校正皮带,或直接用手往皮带上撒松香等物品。

41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维修工作。维修中的机器应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检修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必须对上述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到位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42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严禁将手伸入栅栏内。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严禁戴手套或将抹布缠在手上使用,只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允许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里加油。

43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需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44应该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因工作需要,必须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45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应停止设备运行。

46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应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47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 48严禁用湿手去摸触电源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

49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气人员修好,否则不准使用。不准使用破损的电源插头插座。

50敷设临时低压电源线路,应使用绝缘导线。严禁将导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51厂房内应合理布置检修电源箱。电源箱箱体接地良好,接地、接零标志清晰,分级配置漏电保安器,宜采用插座式接线方式,方便使用。

52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必须采取防止高处坠落的措施。

53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

54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55 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严禁使用不完整的工具。

56严禁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使用大锤时周围不准有人靠近。

57 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

58使用撬杠作业时,支垫物应可靠,并采取措施防止被撬物倾倒或滚落。在使用加力杆时,必须保证其强度和嵌套深度满足要求,以防折断或滑脱。

59除特殊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砂轮,禁止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机。

60使用手持切割机应遵守安规的有关规定,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头盔或防护面罩,现场应设置围栏或设置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61电气工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6个月测量一次绝缘,绝缘不合格或电线破损的不应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应有接头。

62不熟悉电气工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即找专业人员修理。

63严格使用I类电气工具。使用外壳为金属材料的电动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同时使用漏电保安器。漏电保安器应进行定期试验检查。

64电气工器具的电线不应接触热体,不应放在潮湿的地上,经过通道时必须采取架空或套管等其他保护措施,严禁重载车辆或重物压在电线上。

65使用塑料外壳的电气工器具应防止碰、磕以免损坏外壳,且严禁与汽油及其他有机溶剂接触。

66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应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工作中离开工作场所、暂停作业或遇到临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气工具的电源。

67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装卸钻头应在断电情况下进行,装卸钻头不应用锯子或其他金属敲击,严禁手持工件进行钻孔。

68在金属容器内和狭窄场所工作时,必须使用24 V以下的电气工具,或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设专人不间断地监护,监护人可以随时切断电动工具的电源。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宽敞、干燥场所。

69在周围均是金属导体的场所和容器内工作时,不应超过24 V,在潮湿的金属容器内、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如煤粉仓、沟道内)、脱硫烟道系统等处工作时,不应超过12V。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可靠地接地,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

70行灯电源应由携带式或固定式的降压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应放在金属容器或特别潮湿场所的内部。

71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线,高压侧应使用三相插头。

72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严禁将枪口对人。

73使用高压清洗机前,应检查电气部分绝缘良好,高压软管不应扭结、挤压或强行拖拉,禁止使用不合适或有缺陷的软管。

74操作喷枪的工作人员应有固定的立足点,严禁把高压水枪对人或电气设备。

75使用喷灯的人员应熟悉喷灯使用方法。

76用喷灯工作时,严禁将喷嘴对人或易燃物品点火,工作地点不应靠近易燃物品和带电体,尽可能保持空气流通。

77严禁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

78在热力、机械和热控设备、系统上进行安装、检修、维护、试验工作,需要对设备、系统采取安全措施或需要运行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安全措施的工作时,必须使用工作票。

79火力发电厂在热控电源、通讯、测量、监视、调节、保护等涉及DCS、联锁系统及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的,使用热控工作票。

80现场进行动火作业的,应根据消防规程的相关规定,同时使用动火的工作票。

81各单位应每年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安全规程、运行和检修规程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经厂(公司)领导批准,予以公布。

82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签发人审核、签发。

83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现场作业期间内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组成员。

84机组大、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

85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时,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86工作票必须编号。要确保每份工作票在本厂内的编号唯一,且便于查阅、统计、分析。

87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经值长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处置,但必须由运行班长(或值长)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

88工作票的填写必须使用标准的术语,设备应注明名称及编号。

89“工作班成员”栏:应将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填入“工作班成员”栏,超过10人的,只填写10人姓名,并写明工作班成员人数(如***等共人),其他人员姓名写入附页。“共人”的总人数包括工作负责人。有监护人的应明确监护人。

90“工作内容”栏:描述工作内容,要求准确、清楚和完整。

91不需要做安全措施则在相应栏内填写“无”,不应空白。

92需要检修作业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票填写人在相应的措施后注明“检修自理”,工作负责人完成该项安全措施后,在对应的“执行情况”栏内填写“检修自理”。

93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检查核对安全措施执行无误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工作开始时间”并签名,然后,工作负责人确认签名。

94“备注”栏填写内容:需要特殊注明以及仍需说明和的交待事项,如该份工作票因故未执行,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接地线未拆除等情况的原因等;中途增加工作成员的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95每份工作票签发人和许可人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其中设备名称、编号、接地线位置、日期、时间、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工作票票面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签名或盖章。

96工作负责人填写好工作票,交给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由工作票签发人对票面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

97严禁口头联系或约时停、送电。

98开工后,严禁运行或检修人员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99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100工作班成员变更,新加入人员必须进行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学习,由工作负责人在两张工作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变更原因、变更人员姓名、时间并签名。

101工作负责人变更,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工作负责人的变更情况应记入运行值班日志。

102间断后继续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应符合工作票的要求,方可工作。当无工作负责人带领时,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103工作若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提前2h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申请延期手续。 104试运结束后仍然需要工作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按“安全措施”执行栏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恢复工作。如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105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工作现场,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106工作票实施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107严禁在运煤设备运行中进行任何检修或清理工作。

108检修工作处所如有裸露的电线,应认为是带电的,不准触碰。对可能触到的裸露电线,应在检修工作开始前由电气人员拉开电源和上锁,并将该线挂上接地线接地。

109必须制定燃油(气)区出入管理制度。非值班人员进入燃油(气)区人员应进行登记,交出火种,关闭手机、对讲机等通讯设施,不准穿钉有铁掌的鞋子,并在入口处释放静电。

110工作人员进入脱硫系统增压风机、烟气换热器(GGH)、脱硫塔、烟道以前,应充分通风,不准进入空气不流通的烟道内部进行工作。

111在电除尘器运行时严禁打开人孔门,严禁对阴极系统进行检修。

112进入容器、槽箱内部进行检查、清洗和检修工作,应加强通风。严禁向内部输送氧气。

113若容器或槽箱内存在有害气体或存在有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残留物质,应先进行通风,把有害气体或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物质清除后,再进行有害气体、含氧量的测量。氧气浓度应保持在19.5%~21%内,工作人员方可进内工作。工作人员应轮换工作和休息。

114在密闭容器内使用氩、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使氧气浓度保持在19.5%~21%内,作业人员使用正压式呼吸器。在容器、水池内环境中作业,禁止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115凡在容器、槽箱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学习必须注意的事项(如使用电气工具应注意事项,气体中毒、窒息急救法等),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2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容器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发生问题应防止不当施救。

116在发电机内充有氢气时或在电解装置上进行检修工作,应使用铜制的工具,以防发生火花;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

117从事焊接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118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附近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119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

120凡在离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121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122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

123起重机械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有关机构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操作。取得一种或几种起重设备合格证的驾驶人员,去承担另一种新型起重设备的驾驶工作前,应经过新设备的单独测验,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正式工作。

124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是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125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等救护法。

126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确认合格、齐备。

127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指定专人检查、补充或更换。 128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129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130安全组织措施作为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之一,包括工作票、工作的许可、监护、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和工作班成员在整个作业流程中应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131交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可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132同一变电站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不停电工作,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133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应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

134持线路工作票进人变电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得到变电站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135变更工作班成员或工作负责人时,应履行变更手续。

136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137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应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138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和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履行确认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139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监护。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参加工作班工作;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

140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有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41人体不应碰触未接地的导线。

142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人员进人接地点4m以内,室外人员进人接地点8 m以内,均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还应戴绝缘手套。

143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应使用伞具,不应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144高压电气设备应具有防止误操作闭锁功能,必要时加挂机械锁。

145雷电天气时,不宜进行电气操作,不应就地电气操作。

146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

147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及时与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调度联系。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调度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应强送电。

148进人电缆井、电缆隧道前,应用通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

149在变电站户外和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放倒后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50在带电设备周围进行测量工作,不应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

151在变电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不应使用金属梯子。

152正确使用安全带及安全防护用具。高处作业必须穿防滑鞋,设专人监护。高处作业不具备挂安全带的情况下,应使用防坠器或安全绳。

153洞口装设盖板并盖实,表面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示线,洞口掀开后应装设刚性防护栏杆,悬挂警示牌,夜间应将洞口盖实并装警示灯。

154登高作业应使用两端装有防滑套的合格的梯子,阶距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1米处设限高标志。使用单梯时,梯子与地面斜角度为60度左右,梯子应有人扶。

155在5级及有上大风及暴雨、雷电、冰包、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56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应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157凡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应佩戴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要求。

158现场临时用电的检修电源箱必须装自动空气开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接线柱或插座,专用接地铜排和端子、箱体必须可靠接地,接地、接零标识应清晰,并固定牢固。对氢站、氨站、油区、危险化学品间等特殊场所,应选用防爆型检修电源箱,并使用防爆插头。

159在高压设备作业时,人体及所带的工具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安规规定的人体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在低压设备作业时,人体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低于0.lm。175当高压设备接地故障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应戴绝缘手套。

160当发觉有跨步电压时,应立即将双脚并在一起或用一条腿跳着离开导线断落地点。

161严禁用湿手去触摸电源开关以及其他电器设备。

162严禁无票操作及擅自解除高压电器设备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严禁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及带负荷合(拉)隔离开关,严禁误入带电间隔。

163 高处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止物件掉落的防护措施,下方设置警戒区域,并设专人监护,不得在工作地点下面通行和逗留。上、下层垂直交叉同时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栅或其他隔离设施。

164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工具袋时,工具袋应拴紧系牢,上下传递物件时,应用绳子系牢物件后再传递,严禁上下抛掷物品。高处作业下方,应设警戒区域,设专人看护。

165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掌握机械(设备)的现场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166机械设备必须装设紧急制动装置,一机一闸一保护。周边必须划警戒线,工作场所应设人行通道,照明必须充足。

167 机械设备各转动部位(如传送带、齿轮机、联轴器、飞轮等)必须装设防护装置。

168严禁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设备的旋转和移动部分,严禁将手伸入栅栏内。严禁将头、手脚伸入转动部件活动区内。

169观察炉膛燃烧情况时,必须站在看火孔的侧面;同时佩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盖眼睛。

170起重设备经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171从事起吊作业及其安装维修的人员必须经专业技能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172吊装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兼做司索〈挂钩)以及其他工作,应认真观察起重作业周围环境,确保信号正确无误,严禁违章指挥或指挥信号不规范。

173起重工具使用前,必须检查完好、无破损。工作起吊时严禁超负荷或歪斜拽吊。

174起重吊物之前,必须清楚物件的实际重量,不准起吊不明物和埋在地下的物件。当重物无固定死点时,必须按规定选择吊点并捆绑牢固,使重物在吊运过程中保持平衡和吊点不发生移动。工件或吊物起吊时必须捆绑牢靠。 175严禁吊物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的物体。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设专人监护。严禁吊物从人的头上越过或停留。

176在带电的电气设备或高压线下起吊物体,起重机应可靠接地,注意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制订好防范措

施,并设电气监护人监护。

177起吊易燃、易爆物(如氧气瓶、煤气罐)时,必须制订好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主管生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吊装。

178加强石灰石粉输送系统防尘措施,防止粉尘飞扬对作业人员造成职业健康伤害。在脱硫石膏装载作业时,必须在确认运输车厢(罐)内无人后才能进行装载作业。

179加强浆液池等盛装液体的沟池的安全防护,有淹溺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盖板,并做到盖板严密,以防作业人员落入沟池。

180加强对脱硫系统工作人员,尤其是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工人安全意识,加强施工现场和运行作业时的安全管理、巡检到位,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

181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吸烟、携带火种和穿带钉皮鞋进入罐区和有火灾爆炸危险原料储存场所。 182坚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因外环境腐蚀发生液氨泄漏。

183在受限空间(如电缆沟、烟道内、管道等)内长时间作业时,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缺氧窒息。

184井下或池内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安全绳的一端必须握在监护人手中,当作业人员感到身体不适,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在关闭人孔门或盖板前,必须清点人数,并喊话确认无人。

185危险化学品应在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购买,不得购买无厂家标志、无生产日期、无安全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三无”危险化学品。

186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必须装设机械通风装置、冲洗水源及排水设施,并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档案、台账,并有出入库登记。

187有毒、致癌、有挥发性等物品必须储藏在隔离房间和保险拒内,保险柜应装设双锁,并双人、双账管理,装设电子监控设备,并挂“当心中毒”警示牌。

188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技术水平,严禁违章驾驶。叉车、翻斗车、起重机,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起重机、翻斗车在架空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必须划定明确的作业范围,并设专人监护。

189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防止火灾事故组织机构,健全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配备消防专责人员并建立有效的消防组织网络和训练有素的群众性消防队伍。

190定期进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消防演练和火灾疏散演习,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191 消防水系统应同工业水系统分离,以确保消防水量、水压不受其他系统影响;消防设施的备用电源应由保安电源供给,未设置保安电源的应按H类负荷供电。

192消防水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193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防火服应每月检查一次。

194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等防护器材,并应进行使用培训,确保其掌握正确使用方法,以防止人员在灭火中因使用不当中毒或窒息。

195值班人员(含门卫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能熟练操作厂站内各种消防设施;应制订具有防止消防设施误动、拒动的措施。

196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主控室或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197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198在电缆通道、夹层内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99在电缆通道、夹层内使用的临时电源应满足绝缘、防火、防潮要求。工作人员撤离时应立即断开电源。

200变电站夹层宜安装温度、烟气监视报警器,重要的电缆隧道应安装温度在线监测装置,并应定期传动、检测,

确保动作可靠、信号准确。

201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

202油系统法兰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含耐油橡皮垫)和石棉纸垫。

203油系统应尽量避免使用法兰连接,禁止使用铸铁阀门。

204检修时如发现保温材料内有渗油时,应消除漏油点,并更换保温材料。

205事故排油阀应设两个串联钢质截止阀,其操作手轮应设在距油箱5m以外的地方,并有两个以上的通道,操作手轮不允许加锁,应挂有明显的“禁止操作”标识牌。

206油管道要保证机组在各种运行工况下自由膨胀,应定期检查和维修油管道支吊架。

207油区、输卸油管道应有可靠的防静电安全接地装置,并定期测试接地电阻值。

208燃油系统的软管,应定期检查更换。

209及时消除漏粉点,清除漏出的煤粉。清理煤粉时,应杜绝明火。

210磨煤机出口温度和煤粉仓温度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出口风温不得超过煤种要求的规定。

211在氢站或氢气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212制氢场所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时检查和试验。

213空气、氢气侧各种各用密封油泵应定期进行联动试验。

214输煤皮带停止上煤期间,也应坚持巡视检查,发现积煤、积粉应及时清理。

215煤垛发生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扑灭,不得将带有火种的煤送入输煤皮带。

216应经常清扫输煤系统、辅助设备、电缆排架等各处的积粉。

217脱硫防腐施工、检修时,检查人员进入现场除按规定着装外,不得穿带有铁钉的鞋子,以防止产生静电引起挥发性气体爆炸;各类火种严禁带入现场。

218脱硫防腐施工、检修作业区,现场应配备足量的灭火器;防腐施工面积在10㎡以上时,防腐现场应接引消防水带,并保证消防水随时可用。

219吸收塔和烟道内部防腐施工时,至少应留2个以上出入孔,并保持通道畅通;至少应设置2台防爆型排风机进行强制通风,作业人员应戴防毒面具。

220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应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通风、照明良好。

221液氨设备、系统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操作空间和安全疏散通道。 222在氨罐区或氨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办理动火工作票;氨系统动火作业前、后应置换排放合格;动火结束后,及时清理火种。氨区内严禁明火采暖。

223氨储罐区及使用场所,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氨泄漏检测器和视频监控系统,并按时检查和试验。 224电厂的锅炉实际燃用煤质的灰分、硫分、低位发热量等不宜超出设计煤质及校核煤质。

225灰场大坝应充分考虑大坝的强度和安全性,大坝工程设计应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水资源并建设灰水回用系统,灰场应无渗漏设计,防止污染地下水。

226加强电厂的灰坝坝体安全管理。

227已建灰坝要对危及大坝安全的缺陷、隐患及时处理和加固。

228建立灰场(灰坝坝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

229应设专人定期对灰坝、灰管、灰场和排、渗水设施进行巡检。

230应坚持巡检制度并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发现缺陷和隐患及早解决。汛期应加强灰场管理,增加巡检频率。 231加强灰水系统运行参数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32对分区使用或正在取灰外运的灰场,必须制定落实严格的防止扬尘污染的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尘设施,避免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33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覆土、种植或表面固化处理等措施,防止发生扬尘污染。

234环评要求厂区不得设置废水排放口的企业,一律不准设置废水排放口。

235做好电厂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并定期监督废水处理设施的投运率、处理效率和废水排放达标率。 236锅炉进行化学清洗时,必须制订废液处理方案,并经审批后执行。

237清洗产生的废液经处理达标后尽量回用,降低废水排放量。

238酸洗废液委托外运处置的,第一要有资质,第二电厂要监督处理过程,并且留下记录。

239烟尘排放浓度不能达到地方、国家的排放标准规定浓度限制的应进行除尘器提效等改造。

240及时处理设备运行中存在的故障和问题,保证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和投运率。

241新建、改造和大修后的电除尘器应进行性能试验,性能指标未达标不得验收。

242 锅炉启动时油枪点火、燃油、煤油混烧等工况下,电除尘器应在闪络电压以下运行,袋式除尘器或电袋复合式除尘器的滤袋应提前进行预喷涂处理。同时防止除尘器内部、灰库、炉底干排渣系统的二次燃烧,要求及时输送避免堆积。

243制定完善的脱硫设施运行、维护及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244脱硫系统运行时必须投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指标满足国家或电力行业标准。

245加强脱硫系统维护,对脱硫系统吸收塔、换热器、烟道等设备的腐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发生大面积腐蚀。

246防止出现脱硫系统输送浆液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泄漏及时处理。

247脱硫系统的副产品应按照要求进行堆放,避免二次污染。

248脱硫系统的上游设备除尘器应保证其出口烟尘浓度满足脱硫系统运行要求,避免吸收塔浆液中毒。 249锅炉启动时油枪点火、燃油、煤油混烧、等离子投入等工况下,防止脱硝催化剂产生堆积可燃物燃烧。 250汛前备足必要的防洪抢险器材、物资,并对其进行检查、检验和试验,确保物资的良好状态。确保有足够的防汛资金保障,并建立保管、更新、使用等专项使用制度。

251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252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强化防汛工作责任制,明确防汛目标和防汛重点。

253汛期后应及时总结,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总结情况应及时上报主管单位。

254汛期加强防汛值班,确保水雨情系统完好可靠,及时了解和上报有关防汛信息。防汛抗洪中发现异常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简述你在目前岗位怎样做好安全管理工作。(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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