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试运行稿)
山东阳光朗乡置业有限公司
2012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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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明 .................................................................. 3
3.依据 .................................................................. 3
4.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人员 ............................................ 3
5、图纸的审查与下发 ...................................................... 3
6、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审查 .............................................. 4
7、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查 .......................................... 4
8、项目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 ...................................... 4
9、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 4
10、月施工进度计划 ....................................................... 4
11、施工现场协调会 ....................................................... 4
12、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 ................................................... 5
13、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 5
14、关键施工工序的现场监督 ............................................... 5
15、材料质量的控制 ....................................................... 5
16、停工与复工 ........................................................... 5
17、监理报告 ............................................................. 6
18、工程进度付款的审核 ................................................... 7
19、安全管理责任 ......................................................... 7
20、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 8
21、监理费的支付 ......................................................... 8
22、工程验收 ............................................................. 8
23、因监理责任造成的损失 ................................................. 9
24、公正监理 ............................................................. 9
25、监理工作考评 ......................................................... 9
2 / 12 山东阳光朗乡置业有限公司 目 录 1、目的 .................................................................. 3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运行稿)
1、目的
本办法旨在加强对受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使其能切实做好工程施工的全面
管理,进而高效地实现本公司内开发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目标。
2、说明
2.1 建设单位:指山东阳光朗乡臵业有限公司(含济商委托代建项目)。
2.2 监理单位:指山东阳光朗乡臵业有限公司招标确定或委托实施施工监理的单位。
2.3 施工单位:指山东阳光朗乡臵业有限公司招标确定或委托实施工程施工的单位。
3.依据
3.1 国家相关的方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2 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3.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应选派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主持项目的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总监
代表的任命应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和主持专业工作的监理工
程师的调换必须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各个项目的监理组织结构和人员数量需得到建设
单位认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至少有一人应全职在现场,平时缺勤应事先向建设
单位请假,如未经建设单位认可不应擅自离开项目,建设单位将对监理公司每次处以
1000 元罚款。
5、图纸的审查与下发
建设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图的设计委托和设计监督。经建设单位审查认可的施工图按
照监理合同规定的份数发至监理单位后,监理单位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进行图
纸初审,形成会审纪要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院进行图纸交底;同时组织施工、监理
及审计单位对施工图进行会审,并形成会审纪要,各相关单位签章后作为施工和结算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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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审查 6
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施工进度的相应规定,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
总进度计划、年度施工进度计划、月度、周进度计划。经审查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报建设
单位批准。
7、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查
监理单位应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并向施工单位
提出书面审查批复意见,经审查认可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备案。
8、项目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
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规范的规定并结合工程总进度和项目的工程特点,在工程项目
开工前的 10 日内向建设单位报送“项目监理规划”和“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
应对此在 7 日内审查完毕。监理单位应按照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认
真履行好工程监理义务。
监理旁站方案中旁站项目,要报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9、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在施工图审核过程中,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工程变更的问题,监理单位应按照
安全和优化的原则提出适当的工程变更意见,经建设单位进行处理。
工程变更所涉及的工程量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审计四方共同现场测量,留有书
面签字、照片等具有可追溯的资料以便查证。
10、月施工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并提交下月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单位审核的
下月进度计划应在当月 25 日以前报建设单位批准。建设单位应在月底以前将批复的月
施工进度计划发至监理公司安排施工单位执行。
11、施工现场协调会
监理单位负责每星期组织有关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参加施工现场协调会(或监理例
会),全面检查和督促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场管理和其它合同规定的落实情况,
协调和解决工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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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负责形成会议纪要,经建设单位和各有关施工单位确认、盖章后生效。
12、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
监理单位应注意检查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设备投入情况,督促施工单
位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对于进度落后的施工单位应立即督促其采取增加人员、设备、
加班或其它方式弥补工程进度落后的状况。对于进度滞后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拥有采
取相应措施,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13、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监理单位不仅应该现场监督工程施工质量,还应按照有关规范规定采用自备或使用
施工单位的试验器具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并做出试验报告,对试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对于试验结果表明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书面要求返工。
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试验,监理单位应及时取得试验结果,并对试验结果进行统计
分析和质量评价。相应的质量报告应随同监理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14、关键施工工序的现场监督
对于关键施工工序,如地基处理、钢筋连接、混凝土施工、防雷接地焊接、地下室
结构防水、土方回填、屋面防水、厕浴室地面防水、防水套管安装、弱电综合布线线缆
终端连接、外墙保温等隐蔽施工工序等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实施严格的施工过程旁站监
理,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真实的记录,并留有照片、录像等影像资料,提供可追溯性查验
依据。隐蔽工程必须在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并进行相应记录后方可覆盖。
15、材料质量的控制
监理单位应严格实行材料进场报验制度,检查所有建筑材料质量单证的完备性和有
效性,拒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施工。还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在监理
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抽样检查主要建材的质量。抽样检查合格后,方
可用于工程当中。
16、停工与复工
如监理单位检查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有关规程规范施工,造成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问题
的,应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书面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在施工单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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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整改,并提出复工申请,经检查具备复工条件,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通知施工单位
复工。
17、监理报告
监理单位应在每月 25 日以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监理月报。监理月报应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17.1 本月工程描述。
17.2 工程质量控制:包括本月工程质量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过
程及采取的控制措施等。
17.3 工程进度控制:包括本月施工资源投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对进度完
成情况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
17.4 工程投资控制:包括本月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情况及分析、本月合同支付中
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
17.5 合同管理其他事项:包括本月施工合同双方提出的问题、监理机构的答复意见
和工程分包、变更、索赔、争议等处理情况,以及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
17.6 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包括本月施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安全事故及处理情
况、环境保护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
17.7 监理机构运行状况:包括本月监理机构人员及设施、设备情况,尚需发包人提
供的条件或解决的情况等。
17.8 本月监理综合评价:包括对本月工程质量、进度、计量与支付、合同管理其他
事项、施工安全、监理机构运行状况的综合评价。
17.9 下月监理工作计划:包括监理工作重点,在质量、进度、投资、合同其他事项
和施工安全等方面需采取的预控制措施等。
17.10 本月工程监理大事记。
17.11 其他应提交的资料和说明事项等。
17.12 本月监理方人员到场及工作小结:监理单位还应在报告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各
项目现场监理的组织机构、各监理人员在场工作日的统计,以及各监理人员的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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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监理情况。
17.13 进度形象对比图和相应的工程照片。
17.14 存在问题及建议。
建设单位将根据各监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对其工作能力、责任心、工作成效进行评
价,并有权要求监理单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应按要求迅速进行人员调整。
建设单位要求撤换的监理人员不得继续从事建设单位的其它项目的监理工作。
18、工程进度付款的审核
18.1 在施工单位按规定每月上报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后,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中
的有关合同价款规定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审定。
18.2 对工程量的审定应指监理单位依据有关规范检查为合格产品的工程量。不合格
的施工不应进入计量支付。
18.3 监理公司审核后的工程形象进度应有相应的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并随当月月报
上报,以便建设单位核查。
18.4 监理单位参照施工合同付款节点要求于每月 25 日前将审核完毕并由主管监理
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及加盖公章的工程付款申请报送工程部。
19、安全管理责任
19.1 监理企业在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必须有企业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并在承
诺书中明确安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监理做出保证,必须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中规定的监理安全责任内容列入监理规划,并制订实施措施,严格执行。招投标代
理机构要尽职尽责,在招标书中明确上述内容要求,对不响应安全生产要求的视为无效
标书。
19.2 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包括:基坑支护与降
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
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确保编制内容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和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复审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中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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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必须审查专家论证意见。
19.3 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隐患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整改完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
验收合格,并签发复工指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19.4 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的,监理
企业必须及时向工程部经理报告
20、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应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0.1 对竣工项目的监理过程和施工过程的描述;
20.2 实施监理的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范围;
20.3 监理大事记;
20.4 监理单位对竣工项目的质量说明;
20.5 竣工项目的完整监理日志;
20.6 重要工程事项的说明;
20.7 竣工项目的监理质量检测记录等。
21、监理费的支付
监理费的支付按照双方签订的工程监理委托合同执行。监理单位应首先按照建设单
位认可的格式提交各个项目监理费支付申请,经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在核
查工程进度、质量状况和监理工作状况的基础上,提出监理费支付审查意见后予以支付。
22、工程验收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工程各个环节进行验收。主要验收环节如验槽、
地基验收、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单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建设单位应参加的项目,
监理单位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并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验收纪录。
整个验收程序应严格执行政府质监站的验收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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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监理责任造成的损失 23
23.1 因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失职,造成工程竣工验收后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
题的,监理单位应负责通知施工单位维修并负责监督质量问题的修复,并对修复情况提
交报告。
23.2 因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失职,造成竣工验收后出现严重质量责任事故的,监
理单位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23.3 监理单位对因工程监理把关不严所造成的建设单位经济损失所承担的经济责
任为:受损工程的相应监理费 X 监理单位应承担责任的比例。
23.4 监理单位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从监理费中扣除。
23.5 为保证工程质量,监理费的 5%将作为保留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后发还监理
单位。
以上规定与监理合同不一致的,以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为准。
24、公正监理
为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性,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应保持廉洁,不允许以任何方式
接受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的馈赠或好处。入场的监理单位需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廉洁责
任书。
25、监理工作考评
25.1 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负责每月按照监理合同的具体规定对监理工作进行考评。
考评结果在征求监理单位意见后,由建设单位最终确定。
25.2 建设单位根据最终考评结果确定应付监理费金额。因监理工作不合格而扣除的
监理费不再返还。(工程监理考评管理办法附后)
26. 工程监理单位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整改,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
2000 元~10 万元不等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6.1 未按照对定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配套的监理工程师进驻
施工现场的;
26.2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未按照规定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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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未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对
施工质量、安全实施监理的;
26.5 未按照经施工图审查和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文
件对施工实施监理的;
26.6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6.7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的;
26.8 由于监理失误出现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26.9 监理档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26.10 对工程中应见证取样而未履行见证的;
26.11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调换项目监理组人员的;
26.12 不服从建设单位管理的。
27. 项目公司及集团公司有权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检查结果将在
监理工作考评中体现。
28. 本管理办法的内容应写入与监理单位的相关合同条款中。
10 / 12 山东阳光朗乡置业有限公司26.3 监理人员未按照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进行监理的;
附件
1、各工程部经理每月 25 日前完成上表中各项内容的考核工作,下月 1 日前将考核
结果经部门经理签字后发往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签认后 3 日内返还(逾期不返还者视为
默认),如有异议,则将意见附后,由各工程部经理确认;并报公司作为支付监理费的
依据。
2、考核办法:(参见《监理工作月考评表》,共计考核 24 项)
2.1 各项目监理工作月考评内容共 22 项,总分 100 分。当月考核总分在 90 分以上,
视为监理工作合格;若下月同样的不合格事项再次出现,即使总分在 90 分以上,仍按
照不合格事项的个数×规定分值×2 计算扣分值。
2.2 其中 K1-K3 项的考核按照实际值与计划值的差值打分。举 k2 项说明,如计划到
岗人数 6 人,实际到岗人数 2 人,则此项目扣 2 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有 1 天未
出勤,则此项扣 1 分。
2.3 其他各项均按其包含的不合格事项打分,不合格事项越多,所扣的分值越多,
但每项扣分不得大于 4 分。每个不合格事项根据其重要程度及紧急程度相应扣除 0.5-1
分。
2.4 如当月考核得分低于 90 分,每个扣分值相应扣除当月监理费的 0.5%;例:某
项目考核得分 88 分,则扣除监理费(100-88)×0.5%=6%。如某项目监理机构连续三个
月考核达不到 90 分,委托人可采取要求撤换总监理工程师或主要监理人员、停付监理
费直至解除监理合同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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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监理工作考评办法
监理工作月考评表
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试运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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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明 .................................................................. 3
3.依据 .................................................................. 3
4.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人员 ............................................ 3
5、图纸的审查与下发 ...................................................... 3
6、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审查 .............................................. 4
7、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查 .......................................... 4
8、项目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 ...................................... 4
9、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 4
10、月施工进度计划 ....................................................... 4
11、施工现场协调会 ....................................................... 4
12、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 ................................................... 5
13、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 5
14、关键施工工序的现场监督 ............................................... 5
15、材料质量的控制 ....................................................... 5
16、停工与复工 ........................................................... 5
17、监理报告 ............................................................. 6
18、工程进度付款的审核 ................................................... 7
19、安全管理责任 ......................................................... 7
20、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 8
21、监理费的支付 ......................................................... 8
22、工程验收 ............................................................. 8
23、因监理责任造成的损失 ................................................. 9
24、公正监理 ............................................................. 9
25、监理工作考评 ......................................................... 9
2 / 12 山东阳光朗乡置业有限公司 目 录 1、目的 .................................................................. 3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运行稿)
1、目的
本办法旨在加强对受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使其能切实做好工程施工的全面
管理,进而高效地实现本公司内开发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目标。
2、说明
2.1 建设单位:指山东阳光朗乡臵业有限公司(含济商委托代建项目)。
2.2 监理单位:指山东阳光朗乡臵业有限公司招标确定或委托实施施工监理的单位。
2.3 施工单位:指山东阳光朗乡臵业有限公司招标确定或委托实施工程施工的单位。
3.依据
3.1 国家相关的方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2 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3.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应选派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主持项目的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总监
代表的任命应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和主持专业工作的监理工
程师的调换必须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各个项目的监理组织结构和人员数量需得到建设
单位认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至少有一人应全职在现场,平时缺勤应事先向建设
单位请假,如未经建设单位认可不应擅自离开项目,建设单位将对监理公司每次处以
1000 元罚款。
5、图纸的审查与下发
建设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图的设计委托和设计监督。经建设单位审查认可的施工图按
照监理合同规定的份数发至监理单位后,监理单位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进行图
纸初审,形成会审纪要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院进行图纸交底;同时组织施工、监理
及审计单位对施工图进行会审,并形成会审纪要,各相关单位签章后作为施工和结算依
据。
3 / 12 山东阳光朗乡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审查 6
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施工进度的相应规定,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
总进度计划、年度施工进度计划、月度、周进度计划。经审查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报建设
单位批准。
7、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查
监理单位应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并向施工单位
提出书面审查批复意见,经审查认可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备案。
8、项目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
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规范的规定并结合工程总进度和项目的工程特点,在工程项目
开工前的 10 日内向建设单位报送“项目监理规划”和“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
应对此在 7 日内审查完毕。监理单位应按照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认
真履行好工程监理义务。
监理旁站方案中旁站项目,要报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9、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在施工图审核过程中,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工程变更的问题,监理单位应按照
安全和优化的原则提出适当的工程变更意见,经建设单位进行处理。
工程变更所涉及的工程量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审计四方共同现场测量,留有书
面签字、照片等具有可追溯的资料以便查证。
10、月施工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并提交下月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单位审核的
下月进度计划应在当月 25 日以前报建设单位批准。建设单位应在月底以前将批复的月
施工进度计划发至监理公司安排施工单位执行。
11、施工现场协调会
监理单位负责每星期组织有关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参加施工现场协调会(或监理例
会),全面检查和督促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场管理和其它合同规定的落实情况,
协调和解决工程问题。
4 / 12 山东阳光朗乡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负责形成会议纪要,经建设单位和各有关施工单位确认、盖章后生效。
12、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
监理单位应注意检查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设备投入情况,督促施工单
位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对于进度落后的施工单位应立即督促其采取增加人员、设备、
加班或其它方式弥补工程进度落后的状况。对于进度滞后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拥有采
取相应措施,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13、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
监理单位不仅应该现场监督工程施工质量,还应按照有关规范规定采用自备或使用
施工单位的试验器具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并做出试验报告,对试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对于试验结果表明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书面要求返工。
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试验,监理单位应及时取得试验结果,并对试验结果进行统计
分析和质量评价。相应的质量报告应随同监理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14、关键施工工序的现场监督
对于关键施工工序,如地基处理、钢筋连接、混凝土施工、防雷接地焊接、地下室
结构防水、土方回填、屋面防水、厕浴室地面防水、防水套管安装、弱电综合布线线缆
终端连接、外墙保温等隐蔽施工工序等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实施严格的施工过程旁站监
理,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真实的记录,并留有照片、录像等影像资料,提供可追溯性查验
依据。隐蔽工程必须在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并进行相应记录后方可覆盖。
15、材料质量的控制
监理单位应严格实行材料进场报验制度,检查所有建筑材料质量单证的完备性和有
效性,拒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施工。还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在监理
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抽样检查主要建材的质量。抽样检查合格后,方
可用于工程当中。
16、停工与复工
如监理单位检查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有关规程规范施工,造成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问题
的,应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书面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在施工单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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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整改,并提出复工申请,经检查具备复工条件,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通知施工单位
复工。
17、监理报告
监理单位应在每月 25 日以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监理月报。监理月报应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17.1 本月工程描述。
17.2 工程质量控制:包括本月工程质量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过
程及采取的控制措施等。
17.3 工程进度控制:包括本月施工资源投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对进度完
成情况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
17.4 工程投资控制:包括本月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情况及分析、本月合同支付中
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
17.5 合同管理其他事项:包括本月施工合同双方提出的问题、监理机构的答复意见
和工程分包、变更、索赔、争议等处理情况,以及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
17.6 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包括本月施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安全事故及处理情
况、环境保护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
17.7 监理机构运行状况:包括本月监理机构人员及设施、设备情况,尚需发包人提
供的条件或解决的情况等。
17.8 本月监理综合评价:包括对本月工程质量、进度、计量与支付、合同管理其他
事项、施工安全、监理机构运行状况的综合评价。
17.9 下月监理工作计划:包括监理工作重点,在质量、进度、投资、合同其他事项
和施工安全等方面需采取的预控制措施等。
17.10 本月工程监理大事记。
17.11 其他应提交的资料和说明事项等。
17.12 本月监理方人员到场及工作小结:监理单位还应在报告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各
项目现场监理的组织机构、各监理人员在场工作日的统计,以及各监理人员的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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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监理情况。
17.13 进度形象对比图和相应的工程照片。
17.14 存在问题及建议。
建设单位将根据各监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对其工作能力、责任心、工作成效进行评
价,并有权要求监理单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应按要求迅速进行人员调整。
建设单位要求撤换的监理人员不得继续从事建设单位的其它项目的监理工作。
18、工程进度付款的审核
18.1 在施工单位按规定每月上报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后,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中
的有关合同价款规定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审定。
18.2 对工程量的审定应指监理单位依据有关规范检查为合格产品的工程量。不合格
的施工不应进入计量支付。
18.3 监理公司审核后的工程形象进度应有相应的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并随当月月报
上报,以便建设单位核查。
18.4 监理单位参照施工合同付款节点要求于每月 25 日前将审核完毕并由主管监理
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及加盖公章的工程付款申请报送工程部。
19、安全管理责任
19.1 监理企业在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必须有企业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并在承
诺书中明确安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监理做出保证,必须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中规定的监理安全责任内容列入监理规划,并制订实施措施,严格执行。招投标代
理机构要尽职尽责,在招标书中明确上述内容要求,对不响应安全生产要求的视为无效
标书。
19.2 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包括:基坑支护与降
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
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确保编制内容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和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复审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中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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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必须审查专家论证意见。
19.3 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隐患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整改完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
验收合格,并签发复工指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19.4 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的,监理
企业必须及时向工程部经理报告
20、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应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0.1 对竣工项目的监理过程和施工过程的描述;
20.2 实施监理的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范围;
20.3 监理大事记;
20.4 监理单位对竣工项目的质量说明;
20.5 竣工项目的完整监理日志;
20.6 重要工程事项的说明;
20.7 竣工项目的监理质量检测记录等。
21、监理费的支付
监理费的支付按照双方签订的工程监理委托合同执行。监理单位应首先按照建设单
位认可的格式提交各个项目监理费支付申请,经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在核
查工程进度、质量状况和监理工作状况的基础上,提出监理费支付审查意见后予以支付。
22、工程验收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工程各个环节进行验收。主要验收环节如验槽、
地基验收、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单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建设单位应参加的项目,
监理单位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并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验收纪录。
整个验收程序应严格执行政府质监站的验收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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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监理责任造成的损失 23
23.1 因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失职,造成工程竣工验收后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
题的,监理单位应负责通知施工单位维修并负责监督质量问题的修复,并对修复情况提
交报告。
23.2 因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失职,造成竣工验收后出现严重质量责任事故的,监
理单位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23.3 监理单位对因工程监理把关不严所造成的建设单位经济损失所承担的经济责
任为:受损工程的相应监理费 X 监理单位应承担责任的比例。
23.4 监理单位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从监理费中扣除。
23.5 为保证工程质量,监理费的 5%将作为保留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后发还监理
单位。
以上规定与监理合同不一致的,以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为准。
24、公正监理
为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性,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应保持廉洁,不允许以任何方式
接受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的馈赠或好处。入场的监理单位需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廉洁责
任书。
25、监理工作考评
25.1 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负责每月按照监理合同的具体规定对监理工作进行考评。
考评结果在征求监理单位意见后,由建设单位最终确定。
25.2 建设单位根据最终考评结果确定应付监理费金额。因监理工作不合格而扣除的
监理费不再返还。(工程监理考评管理办法附后)
26. 工程监理单位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整改,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
2000 元~10 万元不等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6.1 未按照对定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配套的监理工程师进驻
施工现场的;
26.2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未按照规定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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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未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对
施工质量、安全实施监理的;
26.5 未按照经施工图审查和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经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文
件对施工实施监理的;
26.6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6.7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的;
26.8 由于监理失误出现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26.9 监理档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26.10 对工程中应见证取样而未履行见证的;
26.11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调换项目监理组人员的;
26.12 不服从建设单位管理的。
27. 项目公司及集团公司有权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检查结果将在
监理工作考评中体现。
28. 本管理办法的内容应写入与监理单位的相关合同条款中。
10 / 12 山东阳光朗乡置业有限公司26.3 监理人员未按照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进行监理的;
附件
1、各工程部经理每月 25 日前完成上表中各项内容的考核工作,下月 1 日前将考核
结果经部门经理签字后发往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签认后 3 日内返还(逾期不返还者视为
默认),如有异议,则将意见附后,由各工程部经理确认;并报公司作为支付监理费的
依据。
2、考核办法:(参见《监理工作月考评表》,共计考核 24 项)
2.1 各项目监理工作月考评内容共 22 项,总分 100 分。当月考核总分在 90 分以上,
视为监理工作合格;若下月同样的不合格事项再次出现,即使总分在 90 分以上,仍按
照不合格事项的个数×规定分值×2 计算扣分值。
2.2 其中 K1-K3 项的考核按照实际值与计划值的差值打分。举 k2 项说明,如计划到
岗人数 6 人,实际到岗人数 2 人,则此项目扣 2 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有 1 天未
出勤,则此项扣 1 分。
2.3 其他各项均按其包含的不合格事项打分,不合格事项越多,所扣的分值越多,
但每项扣分不得大于 4 分。每个不合格事项根据其重要程度及紧急程度相应扣除 0.5-1
分。
2.4 如当月考核得分低于 90 分,每个扣分值相应扣除当月监理费的 0.5%;例:某
项目考核得分 88 分,则扣除监理费(100-88)×0.5%=6%。如某项目监理机构连续三个
月考核达不到 90 分,委托人可采取要求撤换总监理工程师或主要监理人员、停付监理
费直至解除监理合同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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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监理工作考评办法
监理工作月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