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25队放炮器失爆事故隐患追查通报 事故发生时间:2012年7月13日 三班
事故发生地点:925队工作面
事故追查时间:2012年7月14日 下午13.45分
事故追查地点:矿调度室
参加人员:臧广山 侯学清 陈利权 姜言胜 秦洪光 秦红光 李学水 宋全斌 于钦山及三班当班全体人员
记录人:姜言胜
一、事故经过:
2012年7月13日三班专业矿长臧广山在下井检查时到开拓区925队工作面检查时正赶上工作面放炮,臧矿长在检查时放炮器时发现放炮器少二个螺丝,这是严重失爆会给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威胁,臧矿长现场立即停止放炮进行处理。
二、事故原因:
1、放炮员责任心不强,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汇报处理。
2、当班员工安全意识差,不知道事故隐患的后果。
3、区段领导和当班段队长安全责任心不强。
三、今后采取措施:
1、加强员工的自主保安意识,提高作业人员的责任心。
2、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加强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完好。
四、处理意见:
1、对925队队长宋全斌负有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给予罚款50元处理。
2、对二班当班段长于钦山负有现场违章指挥责任,给予罚款50元处理。
梨树煤矿掘进科
2012年7月14日
关于918队工作面干打眼事故隐患追查通报
事故发生时间:2012年7月13日 三班
事故发生地点:918队工作面
事故追查时间:2012年7月13日下午14:30分
事故追查地点;矿调度室
参加人员:臧广山 侯学清 陈利权 姜言胜 秦红光 吴喜斌 吕兆福 王建平及三班全体人员
记录人:姜言胜
一、事故经过:
2012年7月13日三班掘进矿长臧广山到井下检查时到二区918队工作面检查时发现掌子头干打眼,这给安全生产带来严重的威胁,也给现场员工带来极大的身体伤害,臧矿现场强制停止打眼,问明原因要求他们立即解决水的问题,有水后在施工。
二、事故原因:
1、当班为抢进尺忽视安全,没有把安全放在首位。
2、区段领导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够,没有坚持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导致违章作业。
三、今后采取措施:
1、要加强对班组长和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
2、要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四、处理意见:
1、对918队队长吕兆福负有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给予罚款500元 处 理。
2、对二班当班段长王建平负有现场违章指挥责任,给予罚款50元处
理。
梨树煤矿掘进科
2012年7月13日
关于915队工作面漏打锚索事故隐患追查通报 事故发生时间:2012年7月24日 二班
事故发生地点:915队工作面
事故追查时间:2012年7月24日下午17.10分
事故追查地点;矿调度室
参加人员:高永海 侯学清 陈利权 姜言胜 葛长松 秦红光 孙仁义 张代顺 陈广雷及二班全体人员
记录人:姜言胜
一、事故经过:
2012年7月24日二班掘进副总高永海下井抽查时到915队工作面检查工作时,发现当工作面漏打10根锚索,规程规定每组4根锚索,实际每组2根锚索,五组少打10根,这是严重违章作业,高总立即制止他们停止作业,立即补齐工作面支护。
二、事故原因:
1、区段领导安全思想不强,对规程学习及贯彻不好。
2、区段领导现场检查不细,没有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给员工。
三、今后采取措施:
1、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要认真学习好作业规程。
2、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四、处理意见:
1、对915队队长张代顺负有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给予罚款50元处 理。
2、对二班当班段长陈广雷负有现场违章指挥责任,给予罚款50元处
理。
梨树煤矿掘进科
2012年7月24日
关于913队干打眼事故隐患追查报告
事故发生时间:2012年7月8日 二班
事故发生地点:913队工作面
事故追查时间:2012年7月8日下午16:50分
事故追查地点;矿调度室
参加人员:高永海 侯学清 陈利权 姜言胜 葛长松 秦红光 吴喜斌 李德顺 吴玉喜及及二班全体人员
记录人:姜言胜
一、事故经过:
2012年7月8日二班掘进副总高永海9点30分左右在井下检查时到913队工作面检查工作时发现二班段长王永喜正和两名员工在工作面打眼,当时粉尘特别大,高总立即让他们停止施工。这是严重违反规程规定,实
属违章作业。
二、事故原因:
1、当班只顾生产不重视安全,没有把安全放在首位。
2、当班段长及员工安全意识不强,没有考虑到干打眼带来的危害。
三、今后采取措施:
1、要加强对每名干部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
2、今后要坚决杜绝干打眼。
3、要加强对每名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四、处理意见:
1、对913队队长李德顺负有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给予罚款50元处
理。
2、对二班当班段长吴玉喜负有现场违章指挥责任,给予罚款50元处
理。
梨树煤矿掘进科
2012年7月8日
关于916队空顶作业事故隐患追查通报 事故发生时间:2012年7月3日 二班
事故发生地点:916队工作面
事故追查时间:2012年7月3日下午17.40分
事故追查地点;矿调度室
参加人员:高永海 侯学清 陈利权 姜言胜 李学水 姜有道 孙喜林 及二班全体人员
记录人:姜言胜
一、事故经过:
2012年7月3日二班掘进副总高永海下井检查时到916队工作面检查工作时发现段长孙喜林正在组织员工施工,这时工作面空顶3.6米没有支护,会给安全生产造成很大隐患,高总立即制止他们施工,要求他们必须补齐支护后在正常施工。
二、事故原因:
1、区队领导安全责任心不强,没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2、本班段长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差,没有兑规作业。
3、区段领导应对员工加强安全思想教育。严禁违章作业。
三、今后采取措施:
1、要加强干部员工对作业规程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杜绝违章作业,做到先安全后生产。
四、处理意见:
1、对916队队长姜有道负有管理责任,给予罚款50元处理。
2、对916队二班值班段长孙喜林负有现场违章指挥责任,给予罚款
50元处理。
梨树煤矿掘进科
2012年7月3日
关于926队工作面帮网滞后隐患倒追通报 事故发生时间:2012年7月20日 二班
事故发生地点:926队工作面
事故追查时间:2012年7月20日下午16.30分
事故追查地点:综掘区办公室
参加人员:高永海 侯学清 姜言胜 陈利权 秦红光 胡广荣 赵焕兴 张瑞廷 记录人:姜言胜
一、隐患发生经过:
2012年7月20日二班掘进副总高永海下井检查时,到926队工作面检查工作时,发现工作面护帮锚网滞后10米没有挂网,按规程规定综掘工作面帮网必须跟至迎头,这是严重违规作业,高总立即安排队组负责人把帮网补到迎头,兑规作业。
二、事故发生原因:
1、区段领导存在轻安全重生产思想,安全意识淡薄。
2、井区领导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检查问题不严,导致隐患发生。
3、对规程学习不好,理解不透。
三、今后采取措施:
1、加强区段领导现场检查责任心,现场检查问题要细、要严,工作
必须扎实。
2、严格兑规施工,提高安全质量管理。
3、加强区段领导的安全思想教育,严禁违章作业。
四、处理意见:
1、对926队段长赵焕兴负有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责任,给予罚款50
元处理。
2、对926队二班当班组长张瑞廷负有现场指挥责任,给予罚款50元
处理。
梨树煤矿掘进科
2012年7月20日
关于925队放炮器失爆事故隐患追查通报 事故发生时间:2012年7月13日 三班
事故发生地点:925队工作面
事故追查时间:2012年7月14日 下午13.45分
事故追查地点:矿调度室
参加人员:臧广山 侯学清 陈利权 姜言胜 秦洪光 秦红光 李学水 宋全斌 于钦山及三班当班全体人员
记录人:姜言胜
一、事故经过:
2012年7月13日三班专业矿长臧广山在下井检查时到开拓区925队工作面检查时正赶上工作面放炮,臧矿长在检查时放炮器时发现放炮器少二个螺丝,这是严重失爆会给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带来很大的威胁,臧矿长现场立即停止放炮进行处理。
二、事故原因:
1、放炮员责任心不强,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汇报处理。
2、当班员工安全意识差,不知道事故隐患的后果。
3、区段领导和当班段队长安全责任心不强。
三、今后采取措施:
1、加强员工的自主保安意识,提高作业人员的责任心。
2、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加强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完好。
四、处理意见:
1、对925队队长宋全斌负有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给予罚款50元处理。
2、对二班当班段长于钦山负有现场违章指挥责任,给予罚款50元处理。
梨树煤矿掘进科
2012年7月14日
关于918队工作面干打眼事故隐患追查通报
事故发生时间:2012年7月13日 三班
事故发生地点:918队工作面
事故追查时间:2012年7月13日下午14:30分
事故追查地点;矿调度室
参加人员:臧广山 侯学清 陈利权 姜言胜 秦红光 吴喜斌 吕兆福 王建平及三班全体人员
记录人:姜言胜
一、事故经过:
2012年7月13日三班掘进矿长臧广山到井下检查时到二区918队工作面检查时发现掌子头干打眼,这给安全生产带来严重的威胁,也给现场员工带来极大的身体伤害,臧矿现场强制停止打眼,问明原因要求他们立即解决水的问题,有水后在施工。
二、事故原因:
1、当班为抢进尺忽视安全,没有把安全放在首位。
2、区段领导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够,没有坚持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导致违章作业。
三、今后采取措施:
1、要加强对班组长和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
2、要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四、处理意见:
1、对918队队长吕兆福负有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给予罚款500元 处 理。
2、对二班当班段长王建平负有现场违章指挥责任,给予罚款50元处
理。
梨树煤矿掘进科
2012年7月13日
关于915队工作面漏打锚索事故隐患追查通报 事故发生时间:2012年7月24日 二班
事故发生地点:915队工作面
事故追查时间:2012年7月24日下午17.10分
事故追查地点;矿调度室
参加人员:高永海 侯学清 陈利权 姜言胜 葛长松 秦红光 孙仁义 张代顺 陈广雷及二班全体人员
记录人:姜言胜
一、事故经过:
2012年7月24日二班掘进副总高永海下井抽查时到915队工作面检查工作时,发现当工作面漏打10根锚索,规程规定每组4根锚索,实际每组2根锚索,五组少打10根,这是严重违章作业,高总立即制止他们停止作业,立即补齐工作面支护。
二、事故原因:
1、区段领导安全思想不强,对规程学习及贯彻不好。
2、区段领导现场检查不细,没有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给员工。
三、今后采取措施:
1、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要认真学习好作业规程。
2、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四、处理意见:
1、对915队队长张代顺负有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给予罚款50元处 理。
2、对二班当班段长陈广雷负有现场违章指挥责任,给予罚款50元处
理。
梨树煤矿掘进科
2012年7月24日
关于913队干打眼事故隐患追查报告
事故发生时间:2012年7月8日 二班
事故发生地点:913队工作面
事故追查时间:2012年7月8日下午16:50分
事故追查地点;矿调度室
参加人员:高永海 侯学清 陈利权 姜言胜 葛长松 秦红光 吴喜斌 李德顺 吴玉喜及及二班全体人员
记录人:姜言胜
一、事故经过:
2012年7月8日二班掘进副总高永海9点30分左右在井下检查时到913队工作面检查工作时发现二班段长王永喜正和两名员工在工作面打眼,当时粉尘特别大,高总立即让他们停止施工。这是严重违反规程规定,实
属违章作业。
二、事故原因:
1、当班只顾生产不重视安全,没有把安全放在首位。
2、当班段长及员工安全意识不强,没有考虑到干打眼带来的危害。
三、今后采取措施:
1、要加强对每名干部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
2、今后要坚决杜绝干打眼。
3、要加强对每名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四、处理意见:
1、对913队队长李德顺负有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给予罚款50元处
理。
2、对二班当班段长吴玉喜负有现场违章指挥责任,给予罚款50元处
理。
梨树煤矿掘进科
2012年7月8日
关于916队空顶作业事故隐患追查通报 事故发生时间:2012年7月3日 二班
事故发生地点:916队工作面
事故追查时间:2012年7月3日下午17.40分
事故追查地点;矿调度室
参加人员:高永海 侯学清 陈利权 姜言胜 李学水 姜有道 孙喜林 及二班全体人员
记录人:姜言胜
一、事故经过:
2012年7月3日二班掘进副总高永海下井检查时到916队工作面检查工作时发现段长孙喜林正在组织员工施工,这时工作面空顶3.6米没有支护,会给安全生产造成很大隐患,高总立即制止他们施工,要求他们必须补齐支护后在正常施工。
二、事故原因:
1、区队领导安全责任心不强,没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2、本班段长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差,没有兑规作业。
3、区段领导应对员工加强安全思想教育。严禁违章作业。
三、今后采取措施:
1、要加强干部员工对作业规程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杜绝违章作业,做到先安全后生产。
四、处理意见:
1、对916队队长姜有道负有管理责任,给予罚款50元处理。
2、对916队二班值班段长孙喜林负有现场违章指挥责任,给予罚款
50元处理。
梨树煤矿掘进科
2012年7月3日
关于926队工作面帮网滞后隐患倒追通报 事故发生时间:2012年7月20日 二班
事故发生地点:926队工作面
事故追查时间:2012年7月20日下午16.30分
事故追查地点:综掘区办公室
参加人员:高永海 侯学清 姜言胜 陈利权 秦红光 胡广荣 赵焕兴 张瑞廷 记录人:姜言胜
一、隐患发生经过:
2012年7月20日二班掘进副总高永海下井检查时,到926队工作面检查工作时,发现工作面护帮锚网滞后10米没有挂网,按规程规定综掘工作面帮网必须跟至迎头,这是严重违规作业,高总立即安排队组负责人把帮网补到迎头,兑规作业。
二、事故发生原因:
1、区段领导存在轻安全重生产思想,安全意识淡薄。
2、井区领导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检查问题不严,导致隐患发生。
3、对规程学习不好,理解不透。
三、今后采取措施:
1、加强区段领导现场检查责任心,现场检查问题要细、要严,工作
必须扎实。
2、严格兑规施工,提高安全质量管理。
3、加强区段领导的安全思想教育,严禁违章作业。
四、处理意见:
1、对926队段长赵焕兴负有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责任,给予罚款50
元处理。
2、对926队二班当班组长张瑞廷负有现场指挥责任,给予罚款50元
处理。
梨树煤矿掘进科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