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公开制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县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注重建章建制,强化规范管理,始终将公开化、透明化放在首位,严格发展程序,坚持考核检查,使发展党员工作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现将我县公开制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使发展程序规范化
结合我县实际,针对发展党员工作,县委组织部相继出台了《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制度的意见》(*组[2011]12号)、《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开制度的意见》(*组
[2011]15号)等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分为《发展党员申请制度》、《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制度》等详细制度,下发到各级党组织,使我县党员发展工作有章可循。
(一)落实《公示制》。
1.发展预备党员公示。基层党组织将拟吸收入党的发展对象等内容予以公示,接收党内外群众监督。
2.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基层党委、党支部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征求意见考察情况进行公示。
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群众反应的问题,各基层党委、县直工委联合纪检监察、环保、计生等部门调查核准情况,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将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或不予讨论,并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改正错误,支部继续进行培养。并将公开结果的
处理情况以适当形式公布。
(二)落实《公开制》
在总结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公示制”经验基础上,我县实行发展党员公开制度,主要内容是:党组织通过一定的形式,将列入当年计划的发展对象在党内外公开;在召开讨论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前,将拟讨论对象在党内外公开,广泛听取意见。
为保证公开制度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在实际操作中,县委组织部要求各级党组织把握好以下四个环节:一是公开的时间要及时。二是公开的方式要规范。三是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四是公开的结果要认真处理。
二、组织基层党委业务培训,使发展经验传承化
县委组织部对组织委员(组织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非常重视,针对我县乡镇换届后新任组织委员业务不熟的现状,我县于今年5月在白衣阁乡举办了乡镇组委业务培训班,会上由业务科长对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进行了详细讲解,并邀请有丰富党务经验的老组委进行经验传教,会上组委们互相交流经验,新组委们纷纷表示学到了很多知识。
三、加强发展党员监督检查,使发展过程透明化
结合《公开制》、《公示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县委组织部把监督检查贯穿党员发展工作全程。
(一)组织谈话。
发展党员期间,县委组织部向各个乡镇派出工作组,同每位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一是通过谈话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
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掌握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等情况。二是通过谈话重点查看该党支部有没有召开党员大会,各个环节有没有进行公示。对谈话中发现不符合党员标准的或未公示的一律不予审批。
(二)审核材料,查漏补缺。
各基层党委、县直工委将发展党员材料审核后,报送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化,组织一组全体干部对《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发展预备党员公示》和《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等材料进行集中审核,认真查看积极分子培养其是否满一年、预备期是否满一年等问题,对材料中无公示复印件的,一律不予发放《发展党员通知单》。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继续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全面开展公开制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加强群众监督,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减少失察和失误,真正把符合条件、群众公认的优秀分子及时吸收入党,使我县发展党员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1年7月22日
县委组织部公开制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县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注重建章建制,强化规范管理,始终将公开化、透明化放在首位,严格发展程序,坚持考核检查,使发展党员工作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现将我县公开制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使发展程序规范化
结合我县实际,针对发展党员工作,县委组织部相继出台了《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制度的意见》(*组[2011]12号)、《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开制度的意见》(*组
[2011]15号)等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分为《发展党员申请制度》、《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制度》等详细制度,下发到各级党组织,使我县党员发展工作有章可循。
(一)落实《公示制》。
1.发展预备党员公示。基层党组织将拟吸收入党的发展对象等内容予以公示,接收党内外群众监督。
2.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基层党委、党支部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征求意见考察情况进行公示。
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群众反应的问题,各基层党委、县直工委联合纪检监察、环保、计生等部门调查核准情况,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将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或不予讨论,并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改正错误,支部继续进行培养。并将公开结果的
处理情况以适当形式公布。
(二)落实《公开制》
在总结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公示制”经验基础上,我县实行发展党员公开制度,主要内容是:党组织通过一定的形式,将列入当年计划的发展对象在党内外公开;在召开讨论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前,将拟讨论对象在党内外公开,广泛听取意见。
为保证公开制度的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在实际操作中,县委组织部要求各级党组织把握好以下四个环节:一是公开的时间要及时。二是公开的方式要规范。三是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四是公开的结果要认真处理。
二、组织基层党委业务培训,使发展经验传承化
县委组织部对组织委员(组织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非常重视,针对我县乡镇换届后新任组织委员业务不熟的现状,我县于今年5月在白衣阁乡举办了乡镇组委业务培训班,会上由业务科长对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进行了详细讲解,并邀请有丰富党务经验的老组委进行经验传教,会上组委们互相交流经验,新组委们纷纷表示学到了很多知识。
三、加强发展党员监督检查,使发展过程透明化
结合《公开制》、《公示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县委组织部把监督检查贯穿党员发展工作全程。
(一)组织谈话。
发展党员期间,县委组织部向各个乡镇派出工作组,同每位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一是通过谈话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
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掌握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等情况。二是通过谈话重点查看该党支部有没有召开党员大会,各个环节有没有进行公示。对谈话中发现不符合党员标准的或未公示的一律不予审批。
(二)审核材料,查漏补缺。
各基层党委、县直工委将发展党员材料审核后,报送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化,组织一组全体干部对《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发展预备党员公示》和《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等材料进行集中审核,认真查看积极分子培养其是否满一年、预备期是否满一年等问题,对材料中无公示复印件的,一律不予发放《发展党员通知单》。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继续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全面开展公开制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加强群众监督,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减少失察和失误,真正把符合条件、群众公认的优秀分子及时吸收入党,使我县发展党员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