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齐鲁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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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9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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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序号 名 称 类别规格 补偿标准 备 注 1 房屋 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屋顶 260-340元/m² 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2、旧料归原主3、房屋补偿费用系指旧料损
失、拆建人工费用4、房屋使用时间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的,补偿标准相应下调10%;10年以上(含10年)的,补偿标准相应下调30%。 乱石基、砖石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220-300元/m²
乱石基、砖垛、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160-200元/m²
乱石基、土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120-170元/m²
砖垛、苇箔、草顶简易平房 80-110元/m² 住宅楼 500-650元/m²
办公营业楼 600-700元/m²
2 围墙 乱石基砖墙高2.5m以上 80-100元/m 旧料归原主
乱石基砖墙高2-2.5m 70-90元/m 乱石基砖墙高1.5-2m 60-80元/m 乱石基土坯墙高2m以上 45-55元/m 乱石基土坯墙高1.5-2m 35-45元/m 3 畜禽舍 砖混结构 80-120元/m² 旧料归原主
简易结构 50-70元/m² 4 迁坟 棺木、拾骨、骨灰盒 200-400元/座 包括迁葬费工料等所有费用。双棺加100元。 5 温室 钢、砼骨架、玻璃顶 60-100元/m² 旧料归原主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棚顶 40-80元/m² 简易塑料薄膜棚顶 20-30元/m²
6 小桥 钢筋混泥土矩形板桥 1200-1400元/m² 按桥面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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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石拱桥 1600-2000元/m²
7 涵洞 石盖板涵跨径1-2m 400-600元/m 石拱涵跨径1-4m 1500-2000元/m
钢筋混泥土圆管涵跨径1-2m 1000-1800元/m
钢筋混泥土盖板涵跨径1.5-4m 1200-2000元/m
8 台田石堰 40-80元/m
9 水渠水池 土筑水渠、水池 按挖方体积8-10元/m³ 不包括田间毛渠
石砌水渠、水池 40-60元/m³ 砖砌水渠、水池 50-70元/m³ 10 地面 水泥地面 10-15元/m² 花砖地面 15-20元/m² 水泥路面 30-36元/m²
11 水井 手压井 100-160元/眼
土井:直径1.2m 90-120元/m 1、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等费用2、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30%-40%补偿3、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
砖井(包括乱石井)
深5-10m直径1.5m
深10-20m直径2.5m 2000-3500元/口4000-5000元/口
下管井 250-400元/m 机井:深20-50m 深50-100m 深100-250m
深250m以上 150-230元/m200-300元/m260-350元/m300-400元/m
12 乔木 胸径小于5cm(幼树,松柏树小于3cm) 移栽费3-10元/株 乔木系指用材林种,山丘地区防护林乔木补偿标准可提高40%-60%,特种用途林树木价格另议,树归原主
胸径5-10cm(松柏树3-6cm) 10-40元/株
3楼
胸径10-20cm(松柏树6-10cm) 30-50元/株 胸径大于20cm(松柏树10cm)以上成材料 55元/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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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灌木 一年生以内
一年生以上 4-5元/墩
5-7元/墩 每墩出条数按10-20根计算 14 桑园 两年生以内两年生以上三年生以内三年生以上 3500-4000元/亩4500-5500元/亩6000-7000元/亩 大型种植养蚕用桑
15
苗圃 3年内下(移栽,下同) 1000-2000元/亩 保化、花卉苗圃可上浮30% 3-5年 2000-3000元/亩 5年内上 3000-5000元/亩
16 葡萄 新移栽苗 1000-2000元/亩
直径1-3厘米 每亩不足300棵 5-10元棵 每亩超过300棵 3000-4000元/亩
直径3-4厘米 每亩不足300棵 10-20元/棵 每亩超过300棵 4000-7000元/亩
直径4厘米以上 每亩不足250棵 20-30元/棵 每亩超过250棵 6000-10000元/亩
17
果树 移栽嫁接苗 移栽费2-3元/棵 包括苹果、杏、桃、梨、枣、柿、山揸、樱桃、板栗等。 银杏树按当地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果树根据科学合理栽植的原则,盛果期的果树每亩不超过80株;初果期每亩不超过120株;幼龄期每亩不超过220株。
幼 龄 期(区分树种) 20-60元/棵 18
初 果 期(区分树种) 120-300元/棵 盛 果 期(区分树种) 200-600元/棵 衰 老 期(区分树种) 200-100元/棵
水塘 淡水养殖 2000-12000元/亩 包括开挖
和鱼塘损失
藕塘 3000-8000元/亩
用于灌溉农田的汪塘 3元/m³ 因采石、卖土或自然形成的汪塘不予补偿
19 电力通讯线路 低压线路通讯广播线路照明木线杆 1200-1300元/杆1200-1300元/杆90-100元/杆 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已废弃的线杆不予补偿
20 砖窑 18、20、22、32、门轮窑老式土窑 800
0-12000元/门15000-30000元/座 包括烟囱包括烘干室
说明:1、房屋补偿标准,临沂市城市规划区以内的,按市政府有关拆迁补偿文件规定执行; 其他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中相近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补偿标准有争议难以确定的,可委托价格认证机构进行价格认证。
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植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1000元/亩,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2、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3、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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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表
说明:
1、房屋补偿标准,城市规划区以内的,按《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2、其他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报
临沂市物价局另行确定补偿标准。
3、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1000元/亩,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4、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他地面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鲁价费发〔
2010〕75号
临沂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你们《关于调整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临价费字[2009]1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规定,原则同意你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具体补偿标准详见附件。
本批复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日照等八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269号)中有关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doc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征地 附着物 补偿标准 批复 抄送:各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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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 称 类别规格 补偿标准 备 注 1 房屋 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屋顶 260-340元/m² 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2、旧料归原主3、房屋补偿费用系指旧料损
失、拆建人工费用4、房屋使用时间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的,补偿标准相应下调10%;10年以上(含10年)的,补偿标准相应下调30%。 乱石基、砖石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220-300元/m²
乱石基、砖垛、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160-200元/m²
乱石基、土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120-170元/m²
砖垛、苇箔、草顶简易平房 80-110元/m² 住宅楼 500-650元/m²
办公营业楼 600-700元/m²
2 围墙 乱石基砖墙高2.5m以上 80-100元/m 旧料归原主
乱石基砖墙高2-2.5m 70-90元/m 乱石基砖墙高1.5-2m 60-80元/m 乱石基土坯墙高2m以上 45-55元/m 乱石基土坯墙高1.5-2m 35-45元/m 3 畜禽舍 砖混结构 80-120元/m² 旧料归原主
简易结构 50-70元/m² 4 迁坟 棺木、拾骨、骨灰盒 200-400元/座 包括迁葬费工料等所有费用。双棺加100元。 5 温室 钢、砼骨架、玻璃顶 60-100元/m² 旧料归原主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棚顶 40-80元/m² 简易塑料薄膜棚顶 20-30元/m²
6 小桥 钢筋混泥土矩形板桥 1200-1400元/m² 按桥面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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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拱桥 1600-2000元/m²
7 涵洞 石盖板涵跨径1-2m 400-600元/m 石拱涵跨径1-4m 1500-2000元/m
钢筋混泥土圆管涵跨径1-2m 1000-1800元/m
钢筋混泥土盖板涵跨径1.5-4m 1200-2000元/m
8 台田石堰 40-80元/m
9 水渠水池 土筑水渠、水池 按挖方体积8-10元/m³ 不包括田间毛渠
石砌水渠、水池 40-60元/m³ 砖砌水渠、水池 50-70元/m³ 10 地面 水泥地面 10-15元/m² 花砖地面 15-20元/m² 水泥路面 30-36元/m²
11 水井 手压井 100-160元/眼
土井:直径1.2m 90-120元/m 1、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等费用2、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30%-40%补偿3、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
砖井(包括乱石井)
深5-10m直径1.5m
深10-20m直径2.5m 2000-3500元/口4000-5000元/口
下管井 250-400元/m 机井:深20-50m 深50-100m 深100-250m
深250m以上 150-230元/m200-300元/m260-350元/m300-400元/m
12 乔木 胸径小于5cm(幼树,松柏树小于3cm) 移栽费3-10元/株 乔木系指用材林种,山丘地区防护林乔木补偿标准可提高40%-60%,特种用途林树木价格另议,树归原主
胸径5-10cm(松柏树3-6cm) 10-40元/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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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径10-20cm(松柏树6-10cm) 30-50元/株 胸径大于20cm(松柏树10cm)以上成材料 55元/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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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灌木 一年生以内
一年生以上 4-5元/墩
5-7元/墩 每墩出条数按10-20根计算 14 桑园 两年生以内两年生以上三年生以内三年生以上 3500-4000元/亩4500-5500元/亩6000-7000元/亩 大型种植养蚕用桑
15
苗圃 3年内下(移栽,下同) 1000-2000元/亩 保化、花卉苗圃可上浮30% 3-5年 2000-3000元/亩 5年内上 3000-5000元/亩
16 葡萄 新移栽苗 1000-2000元/亩
直径1-3厘米 每亩不足300棵 5-10元棵 每亩超过300棵 3000-4000元/亩
直径3-4厘米 每亩不足300棵 10-20元/棵 每亩超过300棵 4000-7000元/亩
直径4厘米以上 每亩不足250棵 20-30元/棵 每亩超过250棵 6000-10000元/亩
17
果树 移栽嫁接苗 移栽费2-3元/棵 包括苹果、杏、桃、梨、枣、柿、山揸、樱桃、板栗等。 银杏树按当地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果树根据科学合理栽植的原则,盛果期的果树每亩不超过80株;初果期每亩不超过120株;幼龄期每亩不超过220株。
幼 龄 期(区分树种) 20-60元/棵 18
初 果 期(区分树种) 120-300元/棵 盛 果 期(区分树种) 200-600元/棵 衰 老 期(区分树种) 200-100元/棵
水塘 淡水养殖 2000-12000元/亩 包括开挖
和鱼塘损失
藕塘 3000-8000元/亩
用于灌溉农田的汪塘 3元/m³ 因采石、卖土或自然形成的汪塘不予补偿
19 电力通讯线路 低压线路通讯广播线路照明木线杆 1200-1300元/杆1200-1300元/杆90-100元/杆 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已废弃的线杆不予补偿
20 砖窑 18、20、22、32、门轮窑老式土窑 800
0-12000元/门15000-30000元/座 包括烟囱包括烘干室
说明:1、房屋补偿标准,临沂市城市规划区以内的,按市政府有关拆迁补偿文件规定执行; 其他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中相近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补偿标准有争议难以确定的,可委托价格认证机构进行价格认证。
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植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1000元/亩,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2、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3、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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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表
说明:
1、房屋补偿标准,城市规划区以内的,按《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2、其他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报
临沂市物价局另行确定补偿标准。
3、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1000元/亩,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4、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他地面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鲁价费发〔
2010〕75号
临沂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你们《关于调整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临价费字[2009]1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规定,原则同意你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具体补偿标准详见附件。
本批复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日照等八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269号)中有关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临沂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doc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征地 附着物 补偿标准 批复 抄送:各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