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不利于社交网络的发展

实名制不利于社交网络的发展

网络实名制弊大于利:

一、隐私方面:

1. 每个人都有隐私权,隐私权使我们的权益得到保护,这也是我们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之一。而网络实名制却不利于我们维护这个权利。其一,对于网络用户的个人隐私,虽然各大网站都有一定的安全措施,但如果遇到黑客攻击,将导致大量网民真实信息泄露。去年九月,一位FBI 特工的个人电脑信息遭到黑客攻击并被获取,这些数据包括1200万台电子设备的唯一认证码UDID ,以及个人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等信息。2009年六月韩国率先施行实名制,然而在后来,一位著名的企业被黑客攻击,遭到3500个人信息泄露,规模空前,于是在去年8月正式取消网络实名制。

2. 随着科技的发展,安全技术会越来越高,网民信息也越来越不易被泄露,但如果别人用我们的身份证注册账号,并且在网上进行一些非法活动,那么责任应该归谁负责?另外,**机关利用相关权力很容易获得网民信息,而现在中国的监督制度不够完善,腐败现象甚是严重,我们的信息很可能会因为他们受贿而被泄露,我们很可能会遭到报复,更严重的话,我们的生命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二、言论自由方面

1. 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这同样也是我们的基本权利之一。而实际上,我们的言论根本就不自由,由于自由言论而引来安危之忧的案例比比皆是。中国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网络成为我们使用我们言论自由权的最重要的途径,网络监督也是人民与政府交流的重要渠道。然而网络实名制却“收缩”了我们的发言空间,根据韩国信息通讯部统计:在网络实名制实施前后,网络诽谤从13.9%降低到12.2%,降低1.7个百分点,但网络论坛的评论参与人数从2885人降低到737人。事实上,网络诽谤自己其他网络违法犯罪的毕竟是少数,大部分网民都很遵守规则,如果仅仅为了防范极少数人的不良行为,而让全体网民收缩发言空间,这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说不就是因小失大吗?

2.„„

因此,我认为网络实名制弊大于利。

(实名制不会是全面的实名制,是有限度的实名制最为合适。需要定个好的论点。 诠释一下‘社交网络的发展’。。。

从言论自由入手。。。

强调网络可以监管一下贪污腐败之类的。)

一、言论自由

二、信息泄露

三、机制薄弱,容易引起冒名顶替等等后果

查水表,恶性报复,会被父母抓

实名制(用以减少犯罪)本质上是一种‘有罪推定’”。

信息安全、全网实名与仅社交网络实名的区别,而这些显然没有跳出反方的准备——“其他领域信息安全有问题,我们更不能放纵问题”“不得不用手机,所以担心(信息泄漏)也得用,但社交网络不是必须也这样”

问题的来源不是不成熟,而是实名制的本质”、“人的活跃度是社交网络的根本动力(因此破坏了这个根本动力自然弊大于利)”。“实名→顾虑→活跃度下降”、“受虐者、同性恋、非主流思想者等人实名下活跃度会降低”、“对信息泄漏的担心会让网民离开社交网络”的三条立论,虽然重叠度很高,但听起来也算是条理清晰、逻辑严整。尤其是“韩国数据显示实名制不会让谣言等不良信息减少”、“新浪微博在实名制下股份大跌”等数据和实例非常赞。个人觉得,反方立论和驳论中对论据的运用比正方好,主要是论据与观点的支持度更高更直接。(新浪微博股价下跌后回升,他立即指出跌11%后涨回5%)

相对正方,反方的质询(以及后面的小结)要成功得多。尤其是对两类实名制构造的二难推理:“前台实名,明显对所谓的‘不和谐声音’不利,应该保留匿名信”;“后台实名,对普通网友来说与马甲无异,因此正方说的那些好处都不存在”。这个推理当然有漏洞,但已经能显示出反方的逻辑性和条理性比正方要高出一筹。特别是对“后台实名”的处理,点出了“所谓社交网络真实性,是要普通网民能互相确认真实身份”,这种把观点和认识引向纵深的努力,肯定也是要加分的。另外,面对正方“不应因噎废食”这种常规防线,反方明确提出“水不喝不行,名不实亦可”“自愿实名下,人们可以选择是否把个人信息放进‘不安全的保险箱’,实名‘制’却强迫大家这样做”。这又是一次把辩论和思考引向纵深的努力。

反驳实名制有利于„„

正方:如果不实名制,系统不好管理。

反驳:系统只需完成特定的工作,怎么不好整理呢?

正方:万一有漏洞什么的呢?比如有骗人的情况?只有实名制才能使网站更好管理!

反驳:如果有人用你的身份证注册号码,并且在网上从事违法行为,你说最终的责任归谁?

正方:实名制,我放心这个网站,我就会到这个网站注册资料。它也就不会把我

的资料透露给别人!

反驳:2012年9月韩国正式废除网络实名制,因为自从韩国实施实名制后,不

少网站遭到黑客攻击,有一个很大的网站,因为黑客的攻击,1200万网民的身份证,手机号,地址,银行账户等信息被泄露,请问:您怎么解释呢?

正方:这或许就是网站的疏忽了。网站防火墙的关系!

反驳:问题是世界上许多著名的网站,如苹果,网易,微软,建行„„都曾经被黑客攻击,是的,是他们的安全措施不够好,那么请问您申请账号的网站就一定不会被黑客攻击吗?

正方:不好意思。我从不去交友网站。身份资料在哪都会被窃取,电信公司,快递公司将我们的身份信息批量贩卖,我承认实名制确实会增加身份资料泄露的概率,但是,我们反思实名制带给我们的便利时是不是大于弊,因为实名制,我可以找到我儿时的玩伴,因为实名制,我随时可以找到只知姓名却不知联系方式的朋友。

反驳:但同时也正是因为实名制让犯罪分子更是有机可乘. 让一些心术不正的人通过实名制找到你的资料进行犯罪, 甚至是盗窃等等.

“那些(监督、非正统社会言论等非生活类信息)也是社交网络的功能模块,实名制让社交网络少了一块”漂亮地封住了正方“社交的主体是生活类信息”这一攻击。

韩国犯罪率降低、中美网络交易量、信用卡VS 支付宝三个实例

(反驳Facebook 人人等的成功,另一个前台实名与后台实名 ——微博) 反驳:“韩国是全网实名,其数据不能证明仅社交网络实名也有那么大的弊端”“不能因噎废食,社交网络不实名,银行电信等其他地方也会泄漏信息”

自由辩的最后,反方再次打出了漂亮的四连击:顺着正方“社交网络的目的是什么”的问题,提出了“社交就是要交朋友,所以更强调安全”;在正方顺理成章地接出“实名后,抓罪犯更容易”后马上提出“现在也可以抓”和“(后台实名下),人们不知道对方‘虚假实名’,反而让罪犯更容易行骗”的后招。前者将正方的“减少犯罪”缩小到了“省时省力”,后者更是点出了“实名制下,盗他人号做案,让破案更费时费力”(除非全网实名,但鉴于韩国的实例,正方若无准备断不敢轻易以此应对)。在正方建起“盗号可发现”这条软弱无力的防线后,反方轻松点出了谁都想得到的漏洞:发现他人盗号是要有时间差的。一句“这种网络犯罪的根源恰恰在于社交网络无法保证个人信息安全”之后,反方完美收官。

CDA12.2.27比赛的点评

辩题:实名制是否有利于社交网络发展

背景解读:

继qq 游戏实名制、微博实名制之后,婚恋网站也大张旗鼓的开始实名制。这里的实名制是指账号需与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绑定。一方面实名制增强了社交的真实性,另一方面与传统的网络自由理念相冲突。究竟实名制对于社交网络是一种正向的刺激还是逆向的约束?请正反双方予以讨论并证明。

非常感谢CDA 组委会和各位辩手给我这个当评委的机会。这也让我更觉得有必要首先向两场比赛的选手和工作人员致歉。我没能预料到今天晚上的网络故障(我所在客户公司服务器突然宕机,全厂区断网)。给大家添麻烦了„„

由于网络故障,第一场比赛中我有两次总共约一分钟时间断网。第一次在反一驳论后期和立论前期,第二次在正二质询后期和反二质询前期。第二场比赛则完全断网。好在组委会立即启动了预案——赛后给我发录音评判。网络在第二场暂停时恢复,但我为了保证信息接受的顺序,没有进入IS 。

第一场比赛虽然有部分没有听到,但从后面的情况看,应该不可能影响评判结果。第二场比赛我是一次性听完录音进行评判的,这应该能最大限度地模拟听现场的状况。

以上是对这次网络事故的说明。请组委会和各位辩手原谅。

岚星

以下是比赛的点评:

第一场:

这场最大的遗憾,是双方都没有进行“比较”——既没有明确比较标准,也没有实际的比较过程。正方不断强调实名制有助于减少网络犯罪、促进网上信任;反方则把重点放在信息泄漏等风险上。但双方谁也没有论证“我的X 向作用比你的Y 向作用‘更’强,‘更’能影响社交网络的发展。”这在反二质询正二时的一次对话中表现得最为彻底(记录可能有出入,但意思相信没有偏差):

正二:……(实名制)增大的泄密的可能性,“但更大”的概率是降低了犯罪可能性。

反二:实名制对降低犯罪方面的作用微乎其微,但“大范围泄露信息的危害极大”。 很明显,这只是利用转折语气(和重音)强调了自己观点的正确,但没有对其观点的论证和论据——正方虽然提出了韩国的数字论据,但该数据并不是“泄密(的危害)”与“犯罪率降低(的好处)”的比较,而反方则完全没有任何论据(不管是事例还是数字)。

这种“无比较”的结果,就是双方只能自说自话,再利用现场反应和语言来构造“对抗”了。

从质询开始,双方就网络人格与现实人格、实名的现实社会言论空间“为什么没有被压缩”、泄密的危害等话题简单交换了意见。其中在争论淘宝对卖家的实名制是否加大了信息泄漏的风险时,正方二辩说出了个人以为全场最漂亮的一句话:“这(淘宝卖家信息被盗)是潜在的弊,但没有实名制,淘宝根本开不起来。”这不仅成功防住了对方的攻击,更是将“信息泄漏的弊”与“实名制的利”放到了比较的平台上,并在这个具体场景中让人觉得“利大于弊”。

后续的对抗逐步聚焦到了“实名制能不能‘杜绝’网络犯罪”上。不知是不是事先的安排,反方事实上把主攻点放在了这里。而正方在这里也早就布置了防线:“提高犯罪成本”、“任何办法都不可能杜绝,但可以降低概率”、“监狱也无法杜绝犯罪”„„面对这样的防守,反方没有能做更深的突破,其“网络犯罪的根源不在于是否实名。必须通过法制、教育降低网络犯罪”的说法虽然正确,但已无法给正方造成伤害了。

自由辩中,反方一辩两次试图把战场转开:“实名制只是降低少数犯罪,但不利于言论、民声(等等方面的存在)都是不利于社交网络”。但这一思路没有得到队友的跟进。个人以为,虽然这个论证方向很正确(指出正方只说有“有利”而没说“利大于弊”),但鉴于反方自己也没有比较标准,即使队友跟进也很难取得明显成效(当然,我觉得比一直在“无法杜绝”那里转圈还是要好些)。

反方全场最让我眼亮的,是自由辩中提出的“实名制(用以减少犯罪)本质上是一种‘有罪推定’”。虽然没有细想,但我的直觉是这句话背后可挖掘空间极大——我甚至觉得,如果反方能把这点坐实,则可以一句话打全场:“不管对方举出再多的利,只要这种社会管理思路是建立在‘有罪推定’的基础上,我方都认为弊大于利”(当然正方不是不可以反有罪推定,但这个难度„„)。很可惜反方点出这一句后就再没有下文了„„

另外,这场比赛还暴露出双方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1、论据准备太不充分。正方全场似乎只用了韩国犯罪率降低、中美网络交易量、信用卡VS 支付宝三个实例,反方则似乎一个都没有„„至少在我看来,辩论赛

如果不想流于口舌之争,把结论建立在论据而非臆断的基础上,

这应该是辩手必须要做的事。

2、可能正是因为不习惯“用证据说话”,双方都有不少让人觉得属于“信口开河”的句子。比如反方的“故意犯罪者‘不在意’犯罪成本”;正方的“(政府在技术上)有能力保障政府网站的信息安全,则必然可以保护社交网络上的信息安全(只看他想不想做)”等等。

3、时间的控制。尤其是反方。

附上我听比赛时的记录。1-1、1-2

第二场:

这一场总体感觉要高出前一场。最明显的一点是双方都提出了自己的“比较标准”。 正方开篇即强调“是否有利,要看是否符合社交网络的发展趋势”,并进而从“诚信真实的网络环境、更少的不良信息、获得市场的价值承认(是社交网络的发展方向)”“弊端是暂时的不成熟(道路曲折,前途光明)”立论。事例和数字也显示出他们的确做了用心准备。

反方则一上来就针锋相对地提出“问题的来源不是不成熟,而是实名制的本质”、“人的活跃度是社交网络的根本动力(因此破坏了这个根本动力自然弊大于利)”。“实名→顾虑→活跃度下降”、“受虐者、同性恋、非主流思想者等人实名下活跃度会降低”、“对信息泄漏的担心会让网民离开社交网络”的三条立论,虽然重叠度很高,但听起来也算是条理清晰、逻辑严整。尤其是“韩国数据显示实名制不会让谣言等不良信息减少”、“新浪微博在实名制下股份大跌”等数据和实例非常赞。个人觉得,反方立论和驳论中对论据的运用比正方好,主要是论据与观点的支持度更高更直接。

正方的驳论也是正面接招:活跃度要健康才有意义,“发帖量和与参与人数不应成为评价标准”。而“韩国是全网实名,其数据不能证明仅社交网络实名也有那么大的弊端”“不能因噎废食,社交网络不实名,银行电信等其他地方也会泄漏信息”也显得他们对这种攻击早有准备。但这篇驳论也暴露了辩手(正方二辩?)的两点不足:过于啰嗦,语言的冗余度太高;陈词缺乏条理性(尤其这样的长篇陈词,连一二三四首先其次这类引导词都没有,观众听了记不住恐怕不能怪观众没听懂)。

正方的质询,个人以为是他们全场最大的败笔。水军、后台实名制等问题显示他是想把本方的观点展开。这当然没有错。但不停打断对方,这就不是辩手应有行为了。整个质询过程,正方几乎没有给反方回答的时间,反方稍说两句就立即被打断,甚至有一次打断时反方发言未达5秒。最后更是强行终止质询不给对方回答的时间。因为我是赛后听录音做的评判,不清楚其他两位评委是否提出了“过分打断异议”。如果我在现场是肯定要提出的。并且在向组委会提交的评分结果中,我也说明了我对这轮质询提出异议。至于是否扣票,按规则须要请另外两位评委确认。这个就有劳组委会处理吧。

但在这种不利的环境下,反方接受质询的辩手表现得值得肯定。尤其是面对正方反驳时提出的新浪微博股价下跌后回升,他立即指出跌11%后涨回5%。这种“正面接招”相信任何评委都是会加分的。

相对正方,反方的质询(以及后面的小结)要成功得多。尤其是对两类实名制构造的二难推理:“前台实名,明显对所谓的‘不和谐声音’不利,应该保留匿名信”;“后台实名,对普通网友来说与马甲无异,因此正方说的那些好处都不存在”。这个推理当然有漏洞,但已经能显示出反方的逻辑性和条理性比正方要高出一筹。特别是对“后台实名”的处理,点出了“所谓社交网络真实性,是要普通网民能互相确认真实身份”,这种把观点和认识引向纵深的努力,肯定也是要加分的。另外,面对正方“不应因噎废食”这种常规防线,反方明确提出“水不喝不行,名不实亦可”“自愿实名下,人们可以选择是否把个人信息放进‘不安

全的保险箱’,实名‘制’却强迫大家这样做”。这又是一次把辩论和思考引向纵深的努力。

正方的小结很好地承接了本方质询时的成果:反方承认了活跃度既要看数量也要看质量。但她并没有继续指出反方所用的论据、推理中的概念都只涉及“数量”,甚至她也没有顺着“质量”引到“真实诚信的网络环境”这个本方立论点上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时间不够?(小结的结束很明显是强行、自行掐断的。)

如果说前半场反方还只是在我这里确立了优势,那么自由辩反方就完全没有再给正方任何机会了。在先用“发言量下降”(又是“数量”,可惜正方没抓)的数据强化了本方观点后,他们用一句“那些(监督、非正统社会言论等非生活类信息)也是社交网络的功能模块,实名制让社交网络少了一块”漂亮地封住了正方“社交的主体是生活类信息”这一攻击。这种用“质”代“量”,是比较型辩题对抗时很好的技巧(其背后的思想内涵也决定了这不是纯玩文字性的伎俩)。 相对而言,个人感觉反方的辩手更像一支正规军——自由辩的战场划分和团队作战意识明显强于正方。正方很遗憾地放弃了对“活跃度质量”的攻击——这一点直到结辩才再次提出,为时已晚。提出“实名制对网商有利”这个立论中的强点后,面对反方的不接招竟然没有人跟进。全场的步调完全被反方牵制,不断回应和解释反方的攻击(如信息安全、全网实名与仅社交网络实名的区别等)。而这些显然没有跳出反方的准备——“其他领域信息安全有问题,我们更不能放纵问题”“不得不用手机,所以担心(信息泄漏)也得用,但社交网络不是必须也这样”,这些都显示出反方对如何穿越正方的防线早就了然于胸。

自由辩的最后,反方再次打出了漂亮的四连击:顺着正方“社交网络的目的是什么”的问题,提出了“社交就是要交朋友,所以更强调安全”;在正方顺理成章地接出“实名后,抓罪犯更容易”后马上提出“现在也可以抓”和“(后台实名下),人们不知道对方‘虚假实名’,反而让罪犯更容易行骗”的后招。前者将正方的“减少犯罪”缩小到了“省时省力”,后者更是点出了“实名制下,盗他人号做案,让破案更费时费力”(除非全网实名,但鉴于韩国的实例,正方若无准备断不敢轻易以此应对)。在正方建起“盗号可发现”这条软弱无力的防线后,反方轻松点出了谁都想得到的漏洞:发现他人盗号是要有时间差的。一句“这种网络犯罪的根源恰恰在于社交网络无法保证个人信息安全”之后,反方完美收官。

双方的结辩应该算是各自正常总结和本方的框架。相对而言,反方在语言的锤炼、行文的结构上显得更成熟一些。正方的结辩(二辩?听起来和正方的小结是同一人)和小结一样,显得啰嗦而缺乏条理,有一种想到哪儿说到哪儿的感觉。当然,我感觉这位选手的底子(如对关键点的敏感性、语言表意的准确性等等方面)还是相当不错的,只要把语言的精炼和陈词的条理层次性两个点解决了,应该能上一个大台阶。

总体而言,这场比赛的水平比第一场高。双方的准备都做得较为充分。就立论架构而言,双方不分伯仲,但反方在个人文辞、团队配合、战场设计等方面都显得更为成熟。如果能在语言的文采和幽默感方面做些努力,应该算得上一支高水平的队伍了。而正方在辩论的技战术方面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实名制不会让人担心因言获罪”、“政府和社交网络‘当然可以’保证个人信息安全”等想当然的话,更让人感觉到几位辩手还比较稚嫩。但稚嫩本不就是走向成熟的正常阶段吗?^_^

谢谢你们共同带给了大家一场精彩的比赛!

同样附上我听比赛的记录:2-1、2-2

实名制不利于社交网络的发展

网络实名制弊大于利:

一、隐私方面:

1. 每个人都有隐私权,隐私权使我们的权益得到保护,这也是我们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之一。而网络实名制却不利于我们维护这个权利。其一,对于网络用户的个人隐私,虽然各大网站都有一定的安全措施,但如果遇到黑客攻击,将导致大量网民真实信息泄露。去年九月,一位FBI 特工的个人电脑信息遭到黑客攻击并被获取,这些数据包括1200万台电子设备的唯一认证码UDID ,以及个人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等信息。2009年六月韩国率先施行实名制,然而在后来,一位著名的企业被黑客攻击,遭到3500个人信息泄露,规模空前,于是在去年8月正式取消网络实名制。

2. 随着科技的发展,安全技术会越来越高,网民信息也越来越不易被泄露,但如果别人用我们的身份证注册账号,并且在网上进行一些非法活动,那么责任应该归谁负责?另外,**机关利用相关权力很容易获得网民信息,而现在中国的监督制度不够完善,腐败现象甚是严重,我们的信息很可能会因为他们受贿而被泄露,我们很可能会遭到报复,更严重的话,我们的生命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二、言论自由方面

1. 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这同样也是我们的基本权利之一。而实际上,我们的言论根本就不自由,由于自由言论而引来安危之忧的案例比比皆是。中国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网络成为我们使用我们言论自由权的最重要的途径,网络监督也是人民与政府交流的重要渠道。然而网络实名制却“收缩”了我们的发言空间,根据韩国信息通讯部统计:在网络实名制实施前后,网络诽谤从13.9%降低到12.2%,降低1.7个百分点,但网络论坛的评论参与人数从2885人降低到737人。事实上,网络诽谤自己其他网络违法犯罪的毕竟是少数,大部分网民都很遵守规则,如果仅仅为了防范极少数人的不良行为,而让全体网民收缩发言空间,这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说不就是因小失大吗?

2.„„

因此,我认为网络实名制弊大于利。

(实名制不会是全面的实名制,是有限度的实名制最为合适。需要定个好的论点。 诠释一下‘社交网络的发展’。。。

从言论自由入手。。。

强调网络可以监管一下贪污腐败之类的。)

一、言论自由

二、信息泄露

三、机制薄弱,容易引起冒名顶替等等后果

查水表,恶性报复,会被父母抓

实名制(用以减少犯罪)本质上是一种‘有罪推定’”。

信息安全、全网实名与仅社交网络实名的区别,而这些显然没有跳出反方的准备——“其他领域信息安全有问题,我们更不能放纵问题”“不得不用手机,所以担心(信息泄漏)也得用,但社交网络不是必须也这样”

问题的来源不是不成熟,而是实名制的本质”、“人的活跃度是社交网络的根本动力(因此破坏了这个根本动力自然弊大于利)”。“实名→顾虑→活跃度下降”、“受虐者、同性恋、非主流思想者等人实名下活跃度会降低”、“对信息泄漏的担心会让网民离开社交网络”的三条立论,虽然重叠度很高,但听起来也算是条理清晰、逻辑严整。尤其是“韩国数据显示实名制不会让谣言等不良信息减少”、“新浪微博在实名制下股份大跌”等数据和实例非常赞。个人觉得,反方立论和驳论中对论据的运用比正方好,主要是论据与观点的支持度更高更直接。(新浪微博股价下跌后回升,他立即指出跌11%后涨回5%)

相对正方,反方的质询(以及后面的小结)要成功得多。尤其是对两类实名制构造的二难推理:“前台实名,明显对所谓的‘不和谐声音’不利,应该保留匿名信”;“后台实名,对普通网友来说与马甲无异,因此正方说的那些好处都不存在”。这个推理当然有漏洞,但已经能显示出反方的逻辑性和条理性比正方要高出一筹。特别是对“后台实名”的处理,点出了“所谓社交网络真实性,是要普通网民能互相确认真实身份”,这种把观点和认识引向纵深的努力,肯定也是要加分的。另外,面对正方“不应因噎废食”这种常规防线,反方明确提出“水不喝不行,名不实亦可”“自愿实名下,人们可以选择是否把个人信息放进‘不安全的保险箱’,实名‘制’却强迫大家这样做”。这又是一次把辩论和思考引向纵深的努力。

反驳实名制有利于„„

正方:如果不实名制,系统不好管理。

反驳:系统只需完成特定的工作,怎么不好整理呢?

正方:万一有漏洞什么的呢?比如有骗人的情况?只有实名制才能使网站更好管理!

反驳:如果有人用你的身份证注册号码,并且在网上从事违法行为,你说最终的责任归谁?

正方:实名制,我放心这个网站,我就会到这个网站注册资料。它也就不会把我

的资料透露给别人!

反驳:2012年9月韩国正式废除网络实名制,因为自从韩国实施实名制后,不

少网站遭到黑客攻击,有一个很大的网站,因为黑客的攻击,1200万网民的身份证,手机号,地址,银行账户等信息被泄露,请问:您怎么解释呢?

正方:这或许就是网站的疏忽了。网站防火墙的关系!

反驳:问题是世界上许多著名的网站,如苹果,网易,微软,建行„„都曾经被黑客攻击,是的,是他们的安全措施不够好,那么请问您申请账号的网站就一定不会被黑客攻击吗?

正方:不好意思。我从不去交友网站。身份资料在哪都会被窃取,电信公司,快递公司将我们的身份信息批量贩卖,我承认实名制确实会增加身份资料泄露的概率,但是,我们反思实名制带给我们的便利时是不是大于弊,因为实名制,我可以找到我儿时的玩伴,因为实名制,我随时可以找到只知姓名却不知联系方式的朋友。

反驳:但同时也正是因为实名制让犯罪分子更是有机可乘. 让一些心术不正的人通过实名制找到你的资料进行犯罪, 甚至是盗窃等等.

“那些(监督、非正统社会言论等非生活类信息)也是社交网络的功能模块,实名制让社交网络少了一块”漂亮地封住了正方“社交的主体是生活类信息”这一攻击。

韩国犯罪率降低、中美网络交易量、信用卡VS 支付宝三个实例

(反驳Facebook 人人等的成功,另一个前台实名与后台实名 ——微博) 反驳:“韩国是全网实名,其数据不能证明仅社交网络实名也有那么大的弊端”“不能因噎废食,社交网络不实名,银行电信等其他地方也会泄漏信息”

自由辩的最后,反方再次打出了漂亮的四连击:顺着正方“社交网络的目的是什么”的问题,提出了“社交就是要交朋友,所以更强调安全”;在正方顺理成章地接出“实名后,抓罪犯更容易”后马上提出“现在也可以抓”和“(后台实名下),人们不知道对方‘虚假实名’,反而让罪犯更容易行骗”的后招。前者将正方的“减少犯罪”缩小到了“省时省力”,后者更是点出了“实名制下,盗他人号做案,让破案更费时费力”(除非全网实名,但鉴于韩国的实例,正方若无准备断不敢轻易以此应对)。在正方建起“盗号可发现”这条软弱无力的防线后,反方轻松点出了谁都想得到的漏洞:发现他人盗号是要有时间差的。一句“这种网络犯罪的根源恰恰在于社交网络无法保证个人信息安全”之后,反方完美收官。

CDA12.2.27比赛的点评

辩题:实名制是否有利于社交网络发展

背景解读:

继qq 游戏实名制、微博实名制之后,婚恋网站也大张旗鼓的开始实名制。这里的实名制是指账号需与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绑定。一方面实名制增强了社交的真实性,另一方面与传统的网络自由理念相冲突。究竟实名制对于社交网络是一种正向的刺激还是逆向的约束?请正反双方予以讨论并证明。

非常感谢CDA 组委会和各位辩手给我这个当评委的机会。这也让我更觉得有必要首先向两场比赛的选手和工作人员致歉。我没能预料到今天晚上的网络故障(我所在客户公司服务器突然宕机,全厂区断网)。给大家添麻烦了„„

由于网络故障,第一场比赛中我有两次总共约一分钟时间断网。第一次在反一驳论后期和立论前期,第二次在正二质询后期和反二质询前期。第二场比赛则完全断网。好在组委会立即启动了预案——赛后给我发录音评判。网络在第二场暂停时恢复,但我为了保证信息接受的顺序,没有进入IS 。

第一场比赛虽然有部分没有听到,但从后面的情况看,应该不可能影响评判结果。第二场比赛我是一次性听完录音进行评判的,这应该能最大限度地模拟听现场的状况。

以上是对这次网络事故的说明。请组委会和各位辩手原谅。

岚星

以下是比赛的点评:

第一场:

这场最大的遗憾,是双方都没有进行“比较”——既没有明确比较标准,也没有实际的比较过程。正方不断强调实名制有助于减少网络犯罪、促进网上信任;反方则把重点放在信息泄漏等风险上。但双方谁也没有论证“我的X 向作用比你的Y 向作用‘更’强,‘更’能影响社交网络的发展。”这在反二质询正二时的一次对话中表现得最为彻底(记录可能有出入,但意思相信没有偏差):

正二:……(实名制)增大的泄密的可能性,“但更大”的概率是降低了犯罪可能性。

反二:实名制对降低犯罪方面的作用微乎其微,但“大范围泄露信息的危害极大”。 很明显,这只是利用转折语气(和重音)强调了自己观点的正确,但没有对其观点的论证和论据——正方虽然提出了韩国的数字论据,但该数据并不是“泄密(的危害)”与“犯罪率降低(的好处)”的比较,而反方则完全没有任何论据(不管是事例还是数字)。

这种“无比较”的结果,就是双方只能自说自话,再利用现场反应和语言来构造“对抗”了。

从质询开始,双方就网络人格与现实人格、实名的现实社会言论空间“为什么没有被压缩”、泄密的危害等话题简单交换了意见。其中在争论淘宝对卖家的实名制是否加大了信息泄漏的风险时,正方二辩说出了个人以为全场最漂亮的一句话:“这(淘宝卖家信息被盗)是潜在的弊,但没有实名制,淘宝根本开不起来。”这不仅成功防住了对方的攻击,更是将“信息泄漏的弊”与“实名制的利”放到了比较的平台上,并在这个具体场景中让人觉得“利大于弊”。

后续的对抗逐步聚焦到了“实名制能不能‘杜绝’网络犯罪”上。不知是不是事先的安排,反方事实上把主攻点放在了这里。而正方在这里也早就布置了防线:“提高犯罪成本”、“任何办法都不可能杜绝,但可以降低概率”、“监狱也无法杜绝犯罪”„„面对这样的防守,反方没有能做更深的突破,其“网络犯罪的根源不在于是否实名。必须通过法制、教育降低网络犯罪”的说法虽然正确,但已无法给正方造成伤害了。

自由辩中,反方一辩两次试图把战场转开:“实名制只是降低少数犯罪,但不利于言论、民声(等等方面的存在)都是不利于社交网络”。但这一思路没有得到队友的跟进。个人以为,虽然这个论证方向很正确(指出正方只说有“有利”而没说“利大于弊”),但鉴于反方自己也没有比较标准,即使队友跟进也很难取得明显成效(当然,我觉得比一直在“无法杜绝”那里转圈还是要好些)。

反方全场最让我眼亮的,是自由辩中提出的“实名制(用以减少犯罪)本质上是一种‘有罪推定’”。虽然没有细想,但我的直觉是这句话背后可挖掘空间极大——我甚至觉得,如果反方能把这点坐实,则可以一句话打全场:“不管对方举出再多的利,只要这种社会管理思路是建立在‘有罪推定’的基础上,我方都认为弊大于利”(当然正方不是不可以反有罪推定,但这个难度„„)。很可惜反方点出这一句后就再没有下文了„„

另外,这场比赛还暴露出双方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1、论据准备太不充分。正方全场似乎只用了韩国犯罪率降低、中美网络交易量、信用卡VS 支付宝三个实例,反方则似乎一个都没有„„至少在我看来,辩论赛

如果不想流于口舌之争,把结论建立在论据而非臆断的基础上,

这应该是辩手必须要做的事。

2、可能正是因为不习惯“用证据说话”,双方都有不少让人觉得属于“信口开河”的句子。比如反方的“故意犯罪者‘不在意’犯罪成本”;正方的“(政府在技术上)有能力保障政府网站的信息安全,则必然可以保护社交网络上的信息安全(只看他想不想做)”等等。

3、时间的控制。尤其是反方。

附上我听比赛时的记录。1-1、1-2

第二场:

这一场总体感觉要高出前一场。最明显的一点是双方都提出了自己的“比较标准”。 正方开篇即强调“是否有利,要看是否符合社交网络的发展趋势”,并进而从“诚信真实的网络环境、更少的不良信息、获得市场的价值承认(是社交网络的发展方向)”“弊端是暂时的不成熟(道路曲折,前途光明)”立论。事例和数字也显示出他们的确做了用心准备。

反方则一上来就针锋相对地提出“问题的来源不是不成熟,而是实名制的本质”、“人的活跃度是社交网络的根本动力(因此破坏了这个根本动力自然弊大于利)”。“实名→顾虑→活跃度下降”、“受虐者、同性恋、非主流思想者等人实名下活跃度会降低”、“对信息泄漏的担心会让网民离开社交网络”的三条立论,虽然重叠度很高,但听起来也算是条理清晰、逻辑严整。尤其是“韩国数据显示实名制不会让谣言等不良信息减少”、“新浪微博在实名制下股份大跌”等数据和实例非常赞。个人觉得,反方立论和驳论中对论据的运用比正方好,主要是论据与观点的支持度更高更直接。

正方的驳论也是正面接招:活跃度要健康才有意义,“发帖量和与参与人数不应成为评价标准”。而“韩国是全网实名,其数据不能证明仅社交网络实名也有那么大的弊端”“不能因噎废食,社交网络不实名,银行电信等其他地方也会泄漏信息”也显得他们对这种攻击早有准备。但这篇驳论也暴露了辩手(正方二辩?)的两点不足:过于啰嗦,语言的冗余度太高;陈词缺乏条理性(尤其这样的长篇陈词,连一二三四首先其次这类引导词都没有,观众听了记不住恐怕不能怪观众没听懂)。

正方的质询,个人以为是他们全场最大的败笔。水军、后台实名制等问题显示他是想把本方的观点展开。这当然没有错。但不停打断对方,这就不是辩手应有行为了。整个质询过程,正方几乎没有给反方回答的时间,反方稍说两句就立即被打断,甚至有一次打断时反方发言未达5秒。最后更是强行终止质询不给对方回答的时间。因为我是赛后听录音做的评判,不清楚其他两位评委是否提出了“过分打断异议”。如果我在现场是肯定要提出的。并且在向组委会提交的评分结果中,我也说明了我对这轮质询提出异议。至于是否扣票,按规则须要请另外两位评委确认。这个就有劳组委会处理吧。

但在这种不利的环境下,反方接受质询的辩手表现得值得肯定。尤其是面对正方反驳时提出的新浪微博股价下跌后回升,他立即指出跌11%后涨回5%。这种“正面接招”相信任何评委都是会加分的。

相对正方,反方的质询(以及后面的小结)要成功得多。尤其是对两类实名制构造的二难推理:“前台实名,明显对所谓的‘不和谐声音’不利,应该保留匿名信”;“后台实名,对普通网友来说与马甲无异,因此正方说的那些好处都不存在”。这个推理当然有漏洞,但已经能显示出反方的逻辑性和条理性比正方要高出一筹。特别是对“后台实名”的处理,点出了“所谓社交网络真实性,是要普通网民能互相确认真实身份”,这种把观点和认识引向纵深的努力,肯定也是要加分的。另外,面对正方“不应因噎废食”这种常规防线,反方明确提出“水不喝不行,名不实亦可”“自愿实名下,人们可以选择是否把个人信息放进‘不安

全的保险箱’,实名‘制’却强迫大家这样做”。这又是一次把辩论和思考引向纵深的努力。

正方的小结很好地承接了本方质询时的成果:反方承认了活跃度既要看数量也要看质量。但她并没有继续指出反方所用的论据、推理中的概念都只涉及“数量”,甚至她也没有顺着“质量”引到“真实诚信的网络环境”这个本方立论点上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时间不够?(小结的结束很明显是强行、自行掐断的。)

如果说前半场反方还只是在我这里确立了优势,那么自由辩反方就完全没有再给正方任何机会了。在先用“发言量下降”(又是“数量”,可惜正方没抓)的数据强化了本方观点后,他们用一句“那些(监督、非正统社会言论等非生活类信息)也是社交网络的功能模块,实名制让社交网络少了一块”漂亮地封住了正方“社交的主体是生活类信息”这一攻击。这种用“质”代“量”,是比较型辩题对抗时很好的技巧(其背后的思想内涵也决定了这不是纯玩文字性的伎俩)。 相对而言,个人感觉反方的辩手更像一支正规军——自由辩的战场划分和团队作战意识明显强于正方。正方很遗憾地放弃了对“活跃度质量”的攻击——这一点直到结辩才再次提出,为时已晚。提出“实名制对网商有利”这个立论中的强点后,面对反方的不接招竟然没有人跟进。全场的步调完全被反方牵制,不断回应和解释反方的攻击(如信息安全、全网实名与仅社交网络实名的区别等)。而这些显然没有跳出反方的准备——“其他领域信息安全有问题,我们更不能放纵问题”“不得不用手机,所以担心(信息泄漏)也得用,但社交网络不是必须也这样”,这些都显示出反方对如何穿越正方的防线早就了然于胸。

自由辩的最后,反方再次打出了漂亮的四连击:顺着正方“社交网络的目的是什么”的问题,提出了“社交就是要交朋友,所以更强调安全”;在正方顺理成章地接出“实名后,抓罪犯更容易”后马上提出“现在也可以抓”和“(后台实名下),人们不知道对方‘虚假实名’,反而让罪犯更容易行骗”的后招。前者将正方的“减少犯罪”缩小到了“省时省力”,后者更是点出了“实名制下,盗他人号做案,让破案更费时费力”(除非全网实名,但鉴于韩国的实例,正方若无准备断不敢轻易以此应对)。在正方建起“盗号可发现”这条软弱无力的防线后,反方轻松点出了谁都想得到的漏洞:发现他人盗号是要有时间差的。一句“这种网络犯罪的根源恰恰在于社交网络无法保证个人信息安全”之后,反方完美收官。

双方的结辩应该算是各自正常总结和本方的框架。相对而言,反方在语言的锤炼、行文的结构上显得更成熟一些。正方的结辩(二辩?听起来和正方的小结是同一人)和小结一样,显得啰嗦而缺乏条理,有一种想到哪儿说到哪儿的感觉。当然,我感觉这位选手的底子(如对关键点的敏感性、语言表意的准确性等等方面)还是相当不错的,只要把语言的精炼和陈词的条理层次性两个点解决了,应该能上一个大台阶。

总体而言,这场比赛的水平比第一场高。双方的准备都做得较为充分。就立论架构而言,双方不分伯仲,但反方在个人文辞、团队配合、战场设计等方面都显得更为成熟。如果能在语言的文采和幽默感方面做些努力,应该算得上一支高水平的队伍了。而正方在辩论的技战术方面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实名制不会让人担心因言获罪”、“政府和社交网络‘当然可以’保证个人信息安全”等想当然的话,更让人感觉到几位辩手还比较稚嫩。但稚嫩本不就是走向成熟的正常阶段吗?^_^

谢谢你们共同带给了大家一场精彩的比赛!

同样附上我听比赛的记录: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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