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的有关规定
为了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从根本上遏制教师违规补课办班行为,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提升社会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扶余市教育局、监察局《关于坚决禁止学校及教师违规补课办班、乱订资料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我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教师违规补课办班的有关事项做出如下规定:
一、严格规范在职教师补课行为,绝不允许集中办班。根据扶余市教育局、监察局《关于坚决禁止学校及教师违规补课办班、乱订资料的暂行规定》,严禁在职教师未经批准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和课后违规补课办班(含在职教师所辅导的音、体、美等学生特长班)。如家长确有要求,只允许教师课后做家教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每名教师所带的学生不能超过3人,并且不得在审批期内更换学生、变换地点和辅导时间。
二、在职教师个别辅导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首先由学生家长带领学生向学校校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生课业辅导申请表》后,经家长签字、辅导教师签字、学校校长审批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并且要上报县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实施
家教活动。
三、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与有偿辅导;严禁在职教师以家属或以招住宿生名义从事有偿家教;严禁在职教师为退休教师、社会其他人员介绍学生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为民办学校介绍生源,到民办教育等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四、在职教师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要从重从快给予处罚:
1、违规补课办班教师不论城里的还是农村的,一律调到最偏远缺编的村级小学;一律把非法所得全部退还给学生家长;一律不准在二年内评先选优、申报高一级职称、提职晋级,并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岗位聘任等级下调一至二级,同时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待遇。
2、对社会影响较大、情节严重者,一律清除教师队伍。
3、凡由于违规补课办班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禁止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的有关规定
为了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从根本上遏制教师违规补课办班行为,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提升社会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扶余市教育局、监察局《关于坚决禁止学校及教师违规补课办班、乱订资料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我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教师违规补课办班的有关事项做出如下规定:
一、严格规范在职教师补课行为,绝不允许集中办班。根据扶余市教育局、监察局《关于坚决禁止学校及教师违规补课办班、乱订资料的暂行规定》,严禁在职教师未经批准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和课后违规补课办班(含在职教师所辅导的音、体、美等学生特长班)。如家长确有要求,只允许教师课后做家教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每名教师所带的学生不能超过3人,并且不得在审批期内更换学生、变换地点和辅导时间。
二、在职教师个别辅导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首先由学生家长带领学生向学校校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生课业辅导申请表》后,经家长签字、辅导教师签字、学校校长审批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并且要上报县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实施
家教活动。
三、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与有偿辅导;严禁在职教师以家属或以招住宿生名义从事有偿家教;严禁在职教师为退休教师、社会其他人员介绍学生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为民办学校介绍生源,到民办教育等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四、在职教师违反上述规定,一经查实,要从重从快给予处罚:
1、违规补课办班教师不论城里的还是农村的,一律调到最偏远缺编的村级小学;一律把非法所得全部退还给学生家长;一律不准在二年内评先选优、申报高一级职称、提职晋级,并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岗位聘任等级下调一至二级,同时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待遇。
2、对社会影响较大、情节严重者,一律清除教师队伍。
3、凡由于违规补课办班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