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的管理,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现将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时除正常工程手续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处罚完毕证明;
(二)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已建部分做出的质量评定意见 。
二、在建设单位提交《施工许可证》后,监督机构应核实工程形象进度并实施质量监督。
三、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主体结构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部分工程进行主体结构检测。
在委托检测前应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四、工程主体结构检测完毕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同时具有甲级勘察、设计资质及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已建部分工程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单位不得评价与本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工程。
评价单位应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不得索取、收受任何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对出具的评价结果负有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应与评价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并如实提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有关技术资料。
六、评价单位应对以下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评价,并根据主体结构检测报告随机抽取10%且不少于5个点的已检构
件进行复测,出具复测报告:
(一)设计文件是否通过施工图审查; (二)是否按照通过图审的设计文件施工; (三)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四)施工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五)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六)监理资料是否齐全;
(七)检测机构资质、计量认证、设备鉴定、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测方案是否可行; (九)检测报告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十)主体结构随机复测是否符合要求。
七、评价人员应填写《工程质量评价表》,对存在的问题填写《工程质量评价建议书》,并加盖执业资格章。评价单位依据审查情况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八、评价单位应向委托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价表》、《工程质量评价建议书》、《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委托单位应存入工程竣工档案资料。
九、建设单位应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两个月内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部分工程补交以下资料,否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或不予办理竣工备案:
(一)主体结构检测报告; (二)《工程质量评价表》; (三)《工程质量评价建议书》; (四)《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十、建设单位负责《工程质量评价建议书》中存在问题整改的落
实,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进行复查,并将相关资料存入监督档案。
十一、本通知自2010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止。
附表:一、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已建部分的质量评定意见
二、工程质量评价表 三、工程质量评价建议书 四、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五、建设工程质量结构检测审批表
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已建部分的
质量评定意见
由于____________ _原因,我单位_________ __(工程)于____ 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 _年___月___日已施工至_______,各方责任主体对已完成部分的工程质量评定意见如下:
工程质量评价表
工程质量评价建议书
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结构检测审批表
建设单位: 编号:
说明:1、需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图审合格文件;
2、如果属于超规范、超限、无检测标准工程,须在备注栏内写明。
关于规范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的管理,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现将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时除正常工程手续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处罚完毕证明;
(二)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已建部分做出的质量评定意见 。
二、在建设单位提交《施工许可证》后,监督机构应核实工程形象进度并实施质量监督。
三、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主体结构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部分工程进行主体结构检测。
在委托检测前应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四、工程主体结构检测完毕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同时具有甲级勘察、设计资质及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已建部分工程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单位不得评价与本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工程。
评价单位应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不得索取、收受任何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对出具的评价结果负有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应与评价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并如实提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有关技术资料。
六、评价单位应对以下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评价,并根据主体结构检测报告随机抽取10%且不少于5个点的已检构
件进行复测,出具复测报告:
(一)设计文件是否通过施工图审查; (二)是否按照通过图审的设计文件施工; (三)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四)施工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五)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六)监理资料是否齐全;
(七)检测机构资质、计量认证、设备鉴定、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测方案是否可行; (九)检测报告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十)主体结构随机复测是否符合要求。
七、评价人员应填写《工程质量评价表》,对存在的问题填写《工程质量评价建议书》,并加盖执业资格章。评价单位依据审查情况出具《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八、评价单位应向委托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价表》、《工程质量评价建议书》、《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委托单位应存入工程竣工档案资料。
九、建设单位应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两个月内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部分工程补交以下资料,否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或不予办理竣工备案:
(一)主体结构检测报告; (二)《工程质量评价表》; (三)《工程质量评价建议书》; (四)《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十、建设单位负责《工程质量评价建议书》中存在问题整改的落
实,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进行复查,并将相关资料存入监督档案。
十一、本通知自2010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止。
附表:一、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已建部分的质量评定意见
二、工程质量评价表 三、工程质量评价建议书 四、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五、建设工程质量结构检测审批表
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已建部分的
质量评定意见
由于____________ _原因,我单位_________ __(工程)于____ 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 _年___月___日已施工至_______,各方责任主体对已完成部分的工程质量评定意见如下:
工程质量评价表
工程质量评价建议书
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结构检测审批表
建设单位: 编号:
说明:1、需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图审合格文件;
2、如果属于超规范、超限、无检测标准工程,须在备注栏内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