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的对象与范围

法律援助的对象与范围

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标准按照绍兴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

申请人持有下列证件、证明材料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认定其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农村特困户救助证

3、农村“五保”供养证;

4、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

5、残疾证及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

6、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

7、领取设区的市、县(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的职工;

8、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经济困难人员。

下列民事事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

7、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请求侵权赔偿的;

8、主张因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9、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主张权益的;

10、因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坑农事件被侵权要求赔偿的;

11、因环境污染造成种植、养殖业损害和其他人身损害案件被侵害要求赔偿的;

12、因雇佣关系、家庭暴力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的;

13、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持有市(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经济困难救助证的人员,不受前款所列范围限制。

县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予以法律援助的案件,可以指定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

有下列情形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有下列情形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

1、 公诉人出庭公诉,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4、 人民法院按规定指定辩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本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的: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

2、被告人本人明确要求委托辩护人但又无经济来源,无法联系其家属或者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

4、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开庭审理时已满18周岁和已满65周岁的老年人;

5、被告人认知能力较差,可能影响案件正常审理的;

6、人民法院认为起诉书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7、被告人提出有非法取证行为,可能影响犯罪事实认定的

8、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

法律援助的对象与范围

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标准按照绍兴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

申请人持有下列证件、证明材料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认定其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农村特困户救助证

3、农村“五保”供养证;

4、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

5、残疾证及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

6、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

7、领取设区的市、县(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的职工;

8、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经济困难人员。

下列民事事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

7、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请求侵权赔偿的;

8、主张因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9、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主张权益的;

10、因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坑农事件被侵权要求赔偿的;

11、因环境污染造成种植、养殖业损害和其他人身损害案件被侵害要求赔偿的;

12、因雇佣关系、家庭暴力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的;

13、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持有市(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经济困难救助证的人员,不受前款所列范围限制。

县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予以法律援助的案件,可以指定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

有下列情形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有下列情形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

1、 公诉人出庭公诉,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4、 人民法院按规定指定辩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本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的: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

2、被告人本人明确要求委托辩护人但又无经济来源,无法联系其家属或者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

4、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开庭审理时已满18周岁和已满65周岁的老年人;

5、被告人认知能力较差,可能影响案件正常审理的;

6、人民法院认为起诉书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7、被告人提出有非法取证行为,可能影响犯罪事实认定的

8、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


相关文章

  • 比较法学研究对象界定样式研究
  • 理论研究 商品与质量 2011年5月刊 比较法学研究对象界定样式研究 □李婧舒1孔曙光2 2中国海洋大学山东青岛266100)(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29: 摘要:在比较法诞生并发展的历史中,学界对于比较法研究对象的界分一直存在着争 ...查看


  • 税务执法监督
  • 税务执法监督 一.税务执法监督的概念和特征 税务执法监督,是指作为行政监督主体的税务机关,依照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和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对所属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税收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日趋完善,建 ...查看


  • 论行政诉讼审理对象
  • 摘 要 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解决的是行政案件进入法院之后法院到底应该审什么的问题,它决定了整个诉讼活动的安排.本文从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界定和其与行政诉讼构造的关系入手,结合外国主观诉讼.客观诉讼有关行政诉讼审理对象的规定,提出目前我国行政诉 ...查看


  •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确定:非现役公勤人员按军人对待
  • 中国军网 2016-09-28 14:05 来自 法治中国 字号 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助推强国兴军伟大事业 --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就<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答记者问 近日,司法部.中央 ...查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第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释义:第二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 ...查看


  • 海域使用权评估报告
  •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 ...查看


  • 法理学--法律规范的效力
  • 法理学--法律规范的效力 (来源--各类学说汇总,个人觉得很杂,仅供参考) (一)法律效力的概念 法律规范的效力,实际上是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即法在什么期间.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有效的问题.法律规范的效力包括按我国法律规定应该有的效力和实际 ...查看


  •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讲义(1)
  •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讲义(1) 第一章 税法概论 ◆考情分析 本章作为<税法>课程的基础知识,是学习<税法>课程不可缺少的部分,但不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重点章节.学习本章时重在理解,以便为今 ...查看


  • 我国民法典编纂中民法调整对象的确定与表达
  • 作者:孙莹谭启平 法学杂志 2016年02期 新中国成立以来,曾在1954年-1957年.1962年-1964年.1979年-1982年.1998年-2002年四次开启民法典起草的进程.回顾前三次民法典起草过程,围绕着如何确定与表达民法调整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