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 驻外与野外
生产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津贴标准
第一条驻外津贴标准
一、驻地级市及其以上地区员工,执行20元/天:
二、驻地级市以下地区员工,执行25元/天。
第二条野外生产津贴标准
一、一线生产、管理类员工
(一)市政、房建工程
1.本地(指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地区)工程执行30元/天津贴;
2.外地(指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以外地区)工程,工程所在地距离东胜200km 以内的执行35元/日津贴,在此基础上以每增100km 增加10元/日计算,最高限额为95元/日:
3.公路、铁路等其它野外施工工程。
工程所在地距离东胜200km 以内的执行40元/日津贴,在此基础上以每增100km 增加10元/日计算,最高限额为100元/日。
二、后勤保障服务类员工
(一)市政、房建工程
1.本地(指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地区)工程执行20元/天:
2.外地(指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以外地区)工程,距离东胜200km 以内的执行25元/日,在此基础上以每增100km 增加7元/日计算,最高限额为67元/日。
(二)公路、铁路等其它野外施工工程
距离东胜200km 以内的执行30元/日,在此基础上以每增100km 增加7元/日计算,最高限额为72元/日。
第二章执行津贴的几项说明
一、驻外指驻鄂尔多斯市以外地区,如果是驻鄂市较为偏远的旗县,如鄂旗、鄂前旗等则采用上述驻外津贴标准中第一条。
二、野外生产津贴标准中已综合包含了驻外津贴。
三、享受此两项津贴的人员为公司在册员工,享受野外生产津贴人员为长驻工地员工。
四、对于机关工程类工作人员需要长驻工地工作的,驻工地期间按此标准执行。
五、公司组织的各项检查、调研、测评等工作小组,如果需要赴工地工作,时间不超过一周不予发放津贴。
六、对于驻工地工作人员,如果享受差旅报销的,不能同时享受驻外或野外生产津贴。
七、晚上不在驻地住宿,回家住宿的员工不享受此津贴。
八、以上标准全部以日标准计算,因此需要各部门及各一级、二级公司统计符合津贴办法规定的员工实际野外生产天数或驻外工作天数,于月底报送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并做于当月工资内。
九、如遇特殊情况,另行批准。
xxxxxxx 驻外与野外
生产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津贴标准
第一条驻外津贴标准
一、驻地级市及其以上地区员工,执行20元/天:
二、驻地级市以下地区员工,执行25元/天。
第二条野外生产津贴标准
一、一线生产、管理类员工
(一)市政、房建工程
1.本地(指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地区)工程执行30元/天津贴;
2.外地(指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以外地区)工程,工程所在地距离东胜200km 以内的执行35元/日津贴,在此基础上以每增100km 增加10元/日计算,最高限额为95元/日:
3.公路、铁路等其它野外施工工程。
工程所在地距离东胜200km 以内的执行40元/日津贴,在此基础上以每增100km 增加10元/日计算,最高限额为100元/日。
二、后勤保障服务类员工
(一)市政、房建工程
1.本地(指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地区)工程执行20元/天:
2.外地(指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以外地区)工程,距离东胜200km 以内的执行25元/日,在此基础上以每增100km 增加7元/日计算,最高限额为67元/日。
(二)公路、铁路等其它野外施工工程
距离东胜200km 以内的执行30元/日,在此基础上以每增100km 增加7元/日计算,最高限额为72元/日。
第二章执行津贴的几项说明
一、驻外指驻鄂尔多斯市以外地区,如果是驻鄂市较为偏远的旗县,如鄂旗、鄂前旗等则采用上述驻外津贴标准中第一条。
二、野外生产津贴标准中已综合包含了驻外津贴。
三、享受此两项津贴的人员为公司在册员工,享受野外生产津贴人员为长驻工地员工。
四、对于机关工程类工作人员需要长驻工地工作的,驻工地期间按此标准执行。
五、公司组织的各项检查、调研、测评等工作小组,如果需要赴工地工作,时间不超过一周不予发放津贴。
六、对于驻工地工作人员,如果享受差旅报销的,不能同时享受驻外或野外生产津贴。
七、晚上不在驻地住宿,回家住宿的员工不享受此津贴。
八、以上标准全部以日标准计算,因此需要各部门及各一级、二级公司统计符合津贴办法规定的员工实际野外生产天数或驻外工作天数,于月底报送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并做于当月工资内。
九、如遇特殊情况,另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