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标本拒收规则
为防止不合格标本的检验结果用于患者的诊疗过程,遇以下情况将按SOP 文件要求拒收标本:
1. 申请单无检验项目或检验项目不清楚的标本,非本实验室检验项目的标本。
2. 姓名明显变更,或出现多个姓名,无法确认标本正确归属的。
3. 申请单和标本已经分离,标本容器上又无明确患者标识。
4. 空管,标本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见《检验科项目组合及标本保存运输表》)。 以下为详细说明: 1) 三全或两全组合,总血量少于3ml ,离心后血清或血浆量少于1.5ml 2) 生化少于15项的组合,总血量少于2ml ,离心后血清或血浆量少于1ml 3) 生化少于5项组合或单项,总血量少于1ml ,离心后血清或血浆量少于500μl 4) 尿生化标本少于1ml 5) 血氨检测未抽满一管 6) 出凝血标本过多或过少,超出允许范围±15% 7) 血液常规标本采血量少于1ml
8) 血沉标本血量不符合1.6ml 9) 尿液常规标本少于4ml 10) 尿液沉渣标本量少于10ml 11) 大便标本量极少(少于1粒黄豆量)
5. 收集容器不正确,如血清标本用了抗凝管,血浆标本错用普通管,用普通大便 盒留取培养标本等。
6. 检验标本类别不符,如申请单注明血,但送检标本为胸水。
7. 标本外部有严重的遗洒、渗漏,怀疑标本可能交叉污染的。
8. 经询问确认标本采集部位不正确的或患者状态不适合做相应检查的,如正在
9. 输入脂肪乳的患者检测血脂,正在输入葡萄糖的患者抽血测定血糖。
10. 经询问,确认标本超过标本允许送达时间的,如尿液沉渣标本送检时已超过2 小时,或非晨起第1次或第2次尿标本,如检测项目中包含K 、Glu 、P 、TCO2、LA 、HCY 、胆红素,则超过2小时拒收,如检测项目中包含Amon 的标本血气标本超过30分钟拒收。允许送达时间见《检验科项目组合及标本保存运输表》。
11. 经询问确认标本保存、运输方式不正确的,具体保存方式见《检验科项目组合 及标本保存运输表》。
12. 出凝血项目标本、血常规标本出现凝块。
13. 标本离心后出现溶血(除外新生儿、烧伤及血管内溶血患者);对于新生儿、 烧伤患者溶血标本,以下项目由于影响较大不进行检测:K 、Cr 、LD 、AST 、CK 、TBil 、DBil 、ALP 、Glu 、P 、ADA 、凝血1、血清蛋白电泳、cTnI 、Myo 、CEA 、CMVPP65及其它由仪器报警提示溶血干扰测定的项目。
14. 严重脂血标本,经电话联系正在或刚刚输完脂肪乳<4h 的,若为危急抢救患者, 则仅报告急诊项目,但对高速离心后检测仪器仍有报警符号的则不能报告。
15. 胸、腹水或引流液标本过于混浊、粘稠,离心后仍无明显变化无法测定的。如 有必要可采用肝素抗凝管采集。
16. 前列腺液标本量少、盖片不严密标本已干。
17. 疑为输液同侧抽血或混有其它液体,经联系后确认标本确有污染或无法确认污 染但结果直接提示污染的按不合格标本处理。
18. 审核报告时发现标本超过有效检验时间或污染的,也应视为不合格标本,按拒 收标本处理,不能发出报告。
19. 巨细胞病毒抗原血症(CMVPP65)标本的检测必需按照以下要求抽血,否则视 为不合格标本: 1) 标本的白细胞计数必须 >1.0×109/L,否则不能提取足够数量的白细胞,无法检 测。 2) 白细胞计数在 1.0~4.0×109/L之间的患者至少需要抽5~6ml 血量,否则不能提 取足够数量的白细胞,影响实验结果。 如果原始标本不可替代或很关键,如脑脊液、血气标本等拒收应慎重。这些标本在拒收前应与临床医生进行充分沟通,以求寻找补救办法。
检验科标本拒收规则
为防止不合格标本的检验结果用于患者的诊疗过程,遇以下情况将按SOP 文件要求拒收标本:
1. 申请单无检验项目或检验项目不清楚的标本,非本实验室检验项目的标本。
2. 姓名明显变更,或出现多个姓名,无法确认标本正确归属的。
3. 申请单和标本已经分离,标本容器上又无明确患者标识。
4. 空管,标本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见《检验科项目组合及标本保存运输表》)。 以下为详细说明: 1) 三全或两全组合,总血量少于3ml ,离心后血清或血浆量少于1.5ml 2) 生化少于15项的组合,总血量少于2ml ,离心后血清或血浆量少于1ml 3) 生化少于5项组合或单项,总血量少于1ml ,离心后血清或血浆量少于500μl 4) 尿生化标本少于1ml 5) 血氨检测未抽满一管 6) 出凝血标本过多或过少,超出允许范围±15% 7) 血液常规标本采血量少于1ml
8) 血沉标本血量不符合1.6ml 9) 尿液常规标本少于4ml 10) 尿液沉渣标本量少于10ml 11) 大便标本量极少(少于1粒黄豆量)
5. 收集容器不正确,如血清标本用了抗凝管,血浆标本错用普通管,用普通大便 盒留取培养标本等。
6. 检验标本类别不符,如申请单注明血,但送检标本为胸水。
7. 标本外部有严重的遗洒、渗漏,怀疑标本可能交叉污染的。
8. 经询问确认标本采集部位不正确的或患者状态不适合做相应检查的,如正在
9. 输入脂肪乳的患者检测血脂,正在输入葡萄糖的患者抽血测定血糖。
10. 经询问,确认标本超过标本允许送达时间的,如尿液沉渣标本送检时已超过2 小时,或非晨起第1次或第2次尿标本,如检测项目中包含K 、Glu 、P 、TCO2、LA 、HCY 、胆红素,则超过2小时拒收,如检测项目中包含Amon 的标本血气标本超过30分钟拒收。允许送达时间见《检验科项目组合及标本保存运输表》。
11. 经询问确认标本保存、运输方式不正确的,具体保存方式见《检验科项目组合 及标本保存运输表》。
12. 出凝血项目标本、血常规标本出现凝块。
13. 标本离心后出现溶血(除外新生儿、烧伤及血管内溶血患者);对于新生儿、 烧伤患者溶血标本,以下项目由于影响较大不进行检测:K 、Cr 、LD 、AST 、CK 、TBil 、DBil 、ALP 、Glu 、P 、ADA 、凝血1、血清蛋白电泳、cTnI 、Myo 、CEA 、CMVPP65及其它由仪器报警提示溶血干扰测定的项目。
14. 严重脂血标本,经电话联系正在或刚刚输完脂肪乳<4h 的,若为危急抢救患者, 则仅报告急诊项目,但对高速离心后检测仪器仍有报警符号的则不能报告。
15. 胸、腹水或引流液标本过于混浊、粘稠,离心后仍无明显变化无法测定的。如 有必要可采用肝素抗凝管采集。
16. 前列腺液标本量少、盖片不严密标本已干。
17. 疑为输液同侧抽血或混有其它液体,经联系后确认标本确有污染或无法确认污 染但结果直接提示污染的按不合格标本处理。
18. 审核报告时发现标本超过有效检验时间或污染的,也应视为不合格标本,按拒 收标本处理,不能发出报告。
19. 巨细胞病毒抗原血症(CMVPP65)标本的检测必需按照以下要求抽血,否则视 为不合格标本: 1) 标本的白细胞计数必须 >1.0×109/L,否则不能提取足够数量的白细胞,无法检 测。 2) 白细胞计数在 1.0~4.0×109/L之间的患者至少需要抽5~6ml 血量,否则不能提 取足够数量的白细胞,影响实验结果。 如果原始标本不可替代或很关键,如脑脊液、血气标本等拒收应慎重。这些标本在拒收前应与临床医生进行充分沟通,以求寻找补救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