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销委托支付承诺书
我企业我公司) (下称:贵项目提供人)为我公司引进项目;形式:不限。工程量: (以最终项目合同工程量为准),我公司承诺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424条、428条规定,根据国务院1998(第19号)文件、国家工商总局1995(第36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及全体股东现以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签署此份承诺书:
一、就钢构、土建分包项目,签订合同。我公司承诺按税后百分之 ( %)标准,根据贵引资人的意愿和提供的账号,以现金划账等方式三次足额兑付服务费:分三期:第一期30%,第二期50%,第三期20%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进场开始付第一期30%,第二期在进度款到账付50%第三期在主体竣工付20%。贵引资人收取该笔操作服务费时不需办理任何收款凭证,贵引资人操作服务费的税金由我公司依法缴纳;若涉及税金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我公司全责承担,按以下方式支付:
二、所上项目到达我公司后,我公司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权利;贵引项目人可凭此承诺书依法冻结我公司的银行账户;本承诺书自动转为我公司欠贵引项目人操作服务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操作服务费并按该费用总额加收每天2%滞纳金;按操作服务费总额的两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我公司承担。
三、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中若业主方与我公司发生纠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期间贵引资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否则,我公司自担后果。
四、我公司将遵守ICC500/600条款中“不可逾越、不可泄密”的规定,从承诺日期起一年内我公司及关联方不私自与贵引项目人提供的业主方发生业务行为,否则视为引项目成功,我公司须继续履行本承诺书各条款,兑付操作服务费。
五、本承诺书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我公司其他相关承诺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或增、减、换企业股东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六、本承诺书经我公司及法律代表人如期填实签章签字,经受益人认可后,由受益人自填即生效。本件具有同等效力。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法定全称: 有限公司资料(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 服务方代表人签章:
承诺日期:2014年 月 日
不可撤销委托支付承诺书
我企业我公司) (下称:贵项目提供人)为我公司引进项目;形式:不限。工程量: (以最终项目合同工程量为准),我公司承诺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424条、428条规定,根据国务院1998(第19号)文件、国家工商总局1995(第36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及全体股东现以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签署此份承诺书:
一、就钢构、土建分包项目,签订合同。我公司承诺按税后百分之 ( %)标准,根据贵引资人的意愿和提供的账号,以现金划账等方式三次足额兑付服务费:分三期:第一期30%,第二期50%,第三期20%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进场开始付第一期30%,第二期在进度款到账付50%第三期在主体竣工付20%。贵引资人收取该笔操作服务费时不需办理任何收款凭证,贵引资人操作服务费的税金由我公司依法缴纳;若涉及税金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我公司全责承担,按以下方式支付:
二、所上项目到达我公司后,我公司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权利;贵引项目人可凭此承诺书依法冻结我公司的银行账户;本承诺书自动转为我公司欠贵引项目人操作服务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操作服务费并按该费用总额加收每天2%滞纳金;按操作服务费总额的两倍收取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我公司承担。
三、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中若业主方与我公司发生纠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期间贵引资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否则,我公司自担后果。
四、我公司将遵守ICC500/600条款中“不可逾越、不可泄密”的规定,从承诺日期起一年内我公司及关联方不私自与贵引项目人提供的业主方发生业务行为,否则视为引项目成功,我公司须继续履行本承诺书各条款,兑付操作服务费。
五、本承诺书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我公司其他相关承诺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或增、减、换企业股东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六、本承诺书经我公司及法律代表人如期填实签章签字,经受益人认可后,由受益人自填即生效。本件具有同等效力。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法定全称: 有限公司资料(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 服务方代表人签章:
承诺日期: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