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在高一暑假偶尔从学校借来苏童的《少年血》,我也许永远都误以为“苏童”是个女生,更不会如此着迷地收集他年轻时的短篇作品。我终生都会记得在那个长得发慌的暑假如何整日整夜阅读,坐在地上一动不动仿佛被吸进异次元空间。 喜欢坐在地上看书,厚而柔软的大垫子刚好被阳光烘得暖洋洋,或者恰好被一缕微风吹动了脆薄书页,有节奏地掀起。有时慢慢卧倒睡过去,醒来后书角被压了没法展平的折痕,心里总是过意不去,好像辜负了作者。 但是看《少年血》的时候我总是很紧张,生怕漏掉一点暗示性的细节,不通篇读完,根本无法让瞌睡虫靠近。既不是悬疑推理,也不是惊悚犯罪,却能如此引人入胜,全赖苏童瑰丽的文笔和层叠的意象。他不厌其烦描述着他的苏州,他的城北地带,出现在街头的沉默少年和神秘陌生的异乡人。香椿树街的故事其实是任何一个内向敏感的少年残留在心中的具象,有病榻上的恐惧。有突然的死亡,有莫名其妙的爱情,有街头打斗的残酷……这一切被苏童用冷静得似乎漫不经心的笔触串连起来,勾勒出一个现实中透出诡异的世界。 我试图跟同桌的女孩分享这些阅读的乐趣,她和我一样爱胡思乱想爱写信爱发呆。可我们在这一点上未能达成一致,理由只是她不喜欢那本书粗陋的设计,“无法引发我的读书欲。”我苦口婆心让她仔细看苏童的照片。反复规劝“你见过哪个男作家长得这么好看”。她却不以为然甚至取笑我的品位。然而在以后的经验中,有一条定律在我身上被验证:判断是否看一个作家的书先看他的外表是否美型(比如我是先看到陈染的照片才买了她的书);而决定是否要听一个歌手的歌,先看词曲创作是不是他本人,至于本该很重要的外貌反居其次(比如我先听了伍佰的歌而后见到他的照片依然觉得这个人很棒)。 高中的图书馆侧面有一条楼梯环绕而上,墙壁布满铅笔字,同每一所校园一样,表层的呆板下定有暗流隐藏。那句“就这样度过了我乱七八糟的青春”也许已经被更粗的铅笔覆盖,是我躲在那里背英语时写下的短语,从苏童散文里摘出的-句子。还有其他一些好看的圆体字,是朋友留下的纪念。遇见过一个男孩,他看到我的英语书说:“如果我高二时有这么用功就好了”,我望着他说:“是高一。”他的表情顿了一瞬又笑容漾开。虽然是陌生人,以后也没再见过,但那个小雨天不曾离开我的记忆布袋,偶尔耸动便牵起诸多细碎的短镜头,像一剂药引。 填写高考志愿时用铅笔写了擦写了擦,是我自己不够坚定才没有写下“北京师范大学”几个简单的字。或许还是中毒不深,没有冒险去当什么“苏童的师妹”,后来得知有同学就读北师大中文系,一再要求他去考证到底哪个宿舍里存放着苏童“度过了乱七八糟的青春”的床铺,哪间教室里安放着苏童“写不出歪诗就要踢它几脚”的桌椅。 某次聊天才发现原来我们寝室六个人都曾经想要报考北师大,却最终在另外一所学校相聚,而且相处愉快,也是难得。我的理由最荒唐。仅仅因为喜欢的作家曾经在那所校园生活过四年并且常在作品里提起,便当作圣地一样。他生活的南京,据描述是一个不紧不慢梧桐茂盛的城市。有美味小吃和慵懒美景,被一同学形容为“暗恋了许久的城市”,现在他已经在那里读了三年的书,仍然没有完成我布置的任务一一遇见苏童并告诉他:“你的《少年血》真好看!” 2006年末苏童推出了长篇小说《碧奴》,重述关于孟姜女的神话,宣传力度比以往任何作品都要大得多。然而我看到苏童的成熟的同时,无可救药地怀念起这本《少年血》,怀念起他细腻敏锐的洞察力和诡异的行文,怀念起遥远的闷热夏天和一个女孩捧着书本的惊心动魄。在大学无比陈旧的宿舍里,25瓦的台灯不算刺眼,伴着三月末的雨声,翻开新版本的苏童文集,一直读到第九篇小说,才猛然感觉到时光回溯的冲击,激动得心脏跃起顶住了喉咙,言语都被堵住。累积在一起经历过好几个四季,但那一刻它们都交叠错落,与过去严丝合缝连接,回应我湿哒哒的青葱岁月。 而这,算不算阅读的意义? (钱蕾 南开大学传播系学生 音乐随身酷专栏主持) 编辑 雨 君
如果不是在高一暑假偶尔从学校借来苏童的《少年血》,我也许永远都误以为“苏童”是个女生,更不会如此着迷地收集他年轻时的短篇作品。我终生都会记得在那个长得发慌的暑假如何整日整夜阅读,坐在地上一动不动仿佛被吸进异次元空间。 喜欢坐在地上看书,厚而柔软的大垫子刚好被阳光烘得暖洋洋,或者恰好被一缕微风吹动了脆薄书页,有节奏地掀起。有时慢慢卧倒睡过去,醒来后书角被压了没法展平的折痕,心里总是过意不去,好像辜负了作者。 但是看《少年血》的时候我总是很紧张,生怕漏掉一点暗示性的细节,不通篇读完,根本无法让瞌睡虫靠近。既不是悬疑推理,也不是惊悚犯罪,却能如此引人入胜,全赖苏童瑰丽的文笔和层叠的意象。他不厌其烦描述着他的苏州,他的城北地带,出现在街头的沉默少年和神秘陌生的异乡人。香椿树街的故事其实是任何一个内向敏感的少年残留在心中的具象,有病榻上的恐惧。有突然的死亡,有莫名其妙的爱情,有街头打斗的残酷……这一切被苏童用冷静得似乎漫不经心的笔触串连起来,勾勒出一个现实中透出诡异的世界。 我试图跟同桌的女孩分享这些阅读的乐趣,她和我一样爱胡思乱想爱写信爱发呆。可我们在这一点上未能达成一致,理由只是她不喜欢那本书粗陋的设计,“无法引发我的读书欲。”我苦口婆心让她仔细看苏童的照片。反复规劝“你见过哪个男作家长得这么好看”。她却不以为然甚至取笑我的品位。然而在以后的经验中,有一条定律在我身上被验证:判断是否看一个作家的书先看他的外表是否美型(比如我是先看到陈染的照片才买了她的书);而决定是否要听一个歌手的歌,先看词曲创作是不是他本人,至于本该很重要的外貌反居其次(比如我先听了伍佰的歌而后见到他的照片依然觉得这个人很棒)。 高中的图书馆侧面有一条楼梯环绕而上,墙壁布满铅笔字,同每一所校园一样,表层的呆板下定有暗流隐藏。那句“就这样度过了我乱七八糟的青春”也许已经被更粗的铅笔覆盖,是我躲在那里背英语时写下的短语,从苏童散文里摘出的-句子。还有其他一些好看的圆体字,是朋友留下的纪念。遇见过一个男孩,他看到我的英语书说:“如果我高二时有这么用功就好了”,我望着他说:“是高一。”他的表情顿了一瞬又笑容漾开。虽然是陌生人,以后也没再见过,但那个小雨天不曾离开我的记忆布袋,偶尔耸动便牵起诸多细碎的短镜头,像一剂药引。 填写高考志愿时用铅笔写了擦写了擦,是我自己不够坚定才没有写下“北京师范大学”几个简单的字。或许还是中毒不深,没有冒险去当什么“苏童的师妹”,后来得知有同学就读北师大中文系,一再要求他去考证到底哪个宿舍里存放着苏童“度过了乱七八糟的青春”的床铺,哪间教室里安放着苏童“写不出歪诗就要踢它几脚”的桌椅。 某次聊天才发现原来我们寝室六个人都曾经想要报考北师大,却最终在另外一所学校相聚,而且相处愉快,也是难得。我的理由最荒唐。仅仅因为喜欢的作家曾经在那所校园生活过四年并且常在作品里提起,便当作圣地一样。他生活的南京,据描述是一个不紧不慢梧桐茂盛的城市。有美味小吃和慵懒美景,被一同学形容为“暗恋了许久的城市”,现在他已经在那里读了三年的书,仍然没有完成我布置的任务一一遇见苏童并告诉他:“你的《少年血》真好看!” 2006年末苏童推出了长篇小说《碧奴》,重述关于孟姜女的神话,宣传力度比以往任何作品都要大得多。然而我看到苏童的成熟的同时,无可救药地怀念起这本《少年血》,怀念起他细腻敏锐的洞察力和诡异的行文,怀念起遥远的闷热夏天和一个女孩捧着书本的惊心动魄。在大学无比陈旧的宿舍里,25瓦的台灯不算刺眼,伴着三月末的雨声,翻开新版本的苏童文集,一直读到第九篇小说,才猛然感觉到时光回溯的冲击,激动得心脏跃起顶住了喉咙,言语都被堵住。累积在一起经历过好几个四季,但那一刻它们都交叠错落,与过去严丝合缝连接,回应我湿哒哒的青葱岁月。 而这,算不算阅读的意义? (钱蕾 南开大学传播系学生 音乐随身酷专栏主持) 编辑 雨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