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今年以来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脱贫任务。根据《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17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行动方案〉的通知》(x 扶组办〔2017〕x 号)文件精神,经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以“百日攻坚绣花 决胜全年目标”为主题的脱贫攻坚“秋季攻势”,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山西太原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讲话精神,在决胜全年脱贫目标任务的关键阶段,以决战的姿态和“绣花”的功夫,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精力,查漏补缺,补齐脱贫攻坚各项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脱贫攻坚验收、考核、评估办法,聚焦“三率一度”,集中三个月时间,全力以赴开展“七大”行动,确保今年全县脱贫攻坚再战告捷。
二、目标任务
根据2017年全县脱贫攻坚“军令状”,今年全县要完成3.5万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73个贫困村(包括33个省定重点贫困村、40个县定出列村)全部出列、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扶贫小额贷款
2.5亿元的四大县定目标任务。省级考核冲刺A 类等次和市级保优目标。
三、开展“七大”行动
对照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标准及中央、省各类考核评估指标,严
格对标自查整改,实施“七大”行动,精准攻坚绣花。
(一)精准识别规范管理行动
1、做好动态调整后续工作。贫困对象动态调整后,要对全库贫困人口信息准确性做好“回头看”核查工作,重点对人员信息、致贫原因、贫困户属性、帮扶措施做好更新登记工作,确保贫困户实际情况、档案信息一致。对新增贫困户要迅速确定帮扶责任人,制定脱贫计划和方案,填写好扶贫手册。实行备案制管理。充分运用好动态调整后的贫困人口数据,及时与教育、卫生、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对接,交换相关部门数据,确保贫困人口能精准享受到各类扶贫政策。
2、健全脱贫退出程序。对已脱贫、稳定脱贫户开展“回头看”,必须完备申请、核查测算、公示、告知等痕迹管理。对2017年预脱贫户要摸清底数、瞄准对象、建立台账、落实帮扶措施,适时进行系统勾选。对脱贫不实、动态调整后致贫的农村特困家庭,启动“应急机制”,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坚持群众认定,规范程序及时纳入或回退贫困对象管理,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做好特殊对象的管理,对系统单独标注的稳定脱贫户(不再享受政策),要单独建立管理台账,并对外公示公告,同时积极做好解释工作,抄报相关部门。
3、规范相关档案资料。结合脱贫攻坚示范乡镇(村)活动,对村、户扶贫档案实行全面规范、分类管理,避免重复建档。户明白袋实行动态管理,只存放《扶贫手册》、有关协议书、政策宣传资料、脱贫收支测算表(脱贫户),扶贫手册要及时更新填写规划、帮扶走
访、成效等信息(新增贫困户使用新版《扶贫手册》)。其他资料如承诺书、明白卡、合影等一律取消。村“一户一档”,从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三大方面统一归档装订。精准识别类主要包括:贫困户申请书、入户信息采集表、“五评”量化表;精准帮扶类主要包括:脱贫方案、项目申请(含易地搬迁申请)、项目批复、村户协议等;精准退出类包括:收支算账表、到户享受政策项目清单。其他涉及贫困户的政策文件类、脱贫台账、到村项目规划、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对象识别退出评议记录、公示公告、易地扶贫搬迁等“六个一批”专项资料、小额信贷等建立村级专项工作档案,不得分户建档。 村“一户一档”和户明白袋的资料,两者是互相补充、互相完善的关系,尽量减少交叉重叠。对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不要推倒重来,只在原有基础上该取消的取消、该补充的补充、该修正的修正校准。
(二)预脱贫户措施落实行动
1、产业项目到户。认真盘点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重点看年初确定的脱贫台账是否建立、项目是否实施、管理是否到位、奖补是否兑现、收益是否有保障。通过大户包销、农超对接、电商平台等途径,及早为贫困户发展短期产业项目谋划销售出路。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进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模式,引进能人大户进村发展产业,鼓励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入股分红、打工挣薪等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坚持户借、户用、户还,实行集中审批,简化流程手续,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优
势产业。针对“三无”户,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既让贫困户增收脱贫,又能使扶贫资产保障增值,效益得到最大发挥。
2、教育资助到人。全面落实《关于分解落实〈湖北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工作任务的通知》(x 扶组发〔2017〕x 号)、《竹山县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x 扶组发〔2017〕x 号)文件精神,贫困家庭子女参与“雨露计划”培训补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中、高职学生秋季按照新标准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户。对跨区域入学学生,积极做好对接协调,为学生享受资助政策提供便利条件,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失学。对新入学的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做好摸底工作,确保资助全覆盖,资金全部兑现到位。
3、医疗救助到人。按照《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十堰市深化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 扶指发〔2017〕x 号)、《十堰市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x 卫生计生发〔2017〕x 号)、《竹山县健康扶贫实施方案》(x 扶组发〔2017〕x 号),结合全市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做好贫困人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门诊慢性病救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贫困户知晓政策,大病和慢性病能在正规医疗机构及时得到救治。根据贫困患者病因、病种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救治工作,落实“健康扶贫专员”制度,做好31种门诊慢性病筛查救治工作,确保贫困户不因病增加大额刚性支出。要认真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医疗保险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x 人社发
〔2017〕x 号)规定,调优救助政策,贫困户大病、慢性病患者全面享受相应政策。
(三)贫困村出列达标行动
根据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脱贫攻坚有关政策的通知》(x 扶组发〔2017〕x 号)要求,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调整了贫困村出列标准。各地要重点围绕村出列贫困发生率低于2%,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县平均增幅,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上和实现“九有”目标,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确保今年73个贫困村(包括33个省定重点贫困村、40个县定出列村)全部出列。
1、主导产业达标。重点围绕“乡有产业规模、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脱贫项目、有带动贫困户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五项指标开展攻坚,补齐短板。对村级主要产业,要引导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作用,把贫困户绑在产业链上。要通过旅游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光伏扶贫等方式,获得稳定达标的村集体经济收入。每个村要新培植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三家以上,并带动50%以上的贫困户,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比例达到70%以上。
2、基础设施达标。围绕“有入户安全饮水、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宽带通讯网络”四项指标,加快推进水网、路网、电网、通讯网等“四网”建设。各地要成立专班进行督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结合安全饮水提升工程、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宽带乡村”示范工程等项目,切实解决吃水难、行
路难、用电难、通讯难,使出列贫困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发生明显改善。
3、公共服务达标。围绕有“多务合一”、功能整合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金融扶贫工作站、合作社、电商扶贫服务站)、有教育文化活动阵地、有医疗保障、有住房保障”等指标,提升贫困村公共服务水平。特别是已建的标准化村卫生室,要配备合格的医生,居民参保要落实到人,要确保贫困户参保率100%。
(四)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冲刺行动
1、坚决完成易迁问题整改。按照省下发的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对照国家政策标准,研究具体的分类整改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整改要求、时间节点和责任领导、责任人,全面彻底保质完成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2、加快推进2017年工作。倒排工期,加快建房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11月底前新建房屋满足“交钥匙工程”条件,12月底前搬迁对象全部入住;积极开展示范安置区创建活动,打造符合政策、户型合理、宜居宜业、设施配套、脱贫致富群众满意的易迁样板工程,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
3、认真落实脱贫帮扶措施。紧扣“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要求,重视解决搬迁后的稳定脱贫问题,落实干部帮扶责任,对照搬迁户脱贫规划,逐户逐人兑现帮扶措施和扶持项目,拓宽搬迁对象增收渠道,确保搬迁对象能如期脱贫。
(五)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行动
2017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今年以来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脱贫任务。根据《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17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行动方案〉的通知》(x 扶组办〔2017〕x 号)文件精神,经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以“百日攻坚绣花 决胜全年目标”为主题的脱贫攻坚“秋季攻势”,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山西太原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讲话精神,在决胜全年脱贫目标任务的关键阶段,以决战的姿态和“绣花”的功夫,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精力,查漏补缺,补齐脱贫攻坚各项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脱贫攻坚验收、考核、评估办法,聚焦“三率一度”,集中三个月时间,全力以赴开展“七大”行动,确保今年全县脱贫攻坚再战告捷。
二、目标任务
根据2017年全县脱贫攻坚“军令状”,今年全县要完成3.5万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73个贫困村(包括33个省定重点贫困村、40个县定出列村)全部出列、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扶贫小额贷款
2.5亿元的四大县定目标任务。省级考核冲刺A 类等次和市级保优目标。
三、开展“七大”行动
对照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标准及中央、省各类考核评估指标,严
格对标自查整改,实施“七大”行动,精准攻坚绣花。
(一)精准识别规范管理行动
1、做好动态调整后续工作。贫困对象动态调整后,要对全库贫困人口信息准确性做好“回头看”核查工作,重点对人员信息、致贫原因、贫困户属性、帮扶措施做好更新登记工作,确保贫困户实际情况、档案信息一致。对新增贫困户要迅速确定帮扶责任人,制定脱贫计划和方案,填写好扶贫手册。实行备案制管理。充分运用好动态调整后的贫困人口数据,及时与教育、卫生、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对接,交换相关部门数据,确保贫困人口能精准享受到各类扶贫政策。
2、健全脱贫退出程序。对已脱贫、稳定脱贫户开展“回头看”,必须完备申请、核查测算、公示、告知等痕迹管理。对2017年预脱贫户要摸清底数、瞄准对象、建立台账、落实帮扶措施,适时进行系统勾选。对脱贫不实、动态调整后致贫的农村特困家庭,启动“应急机制”,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坚持群众认定,规范程序及时纳入或回退贫困对象管理,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做好特殊对象的管理,对系统单独标注的稳定脱贫户(不再享受政策),要单独建立管理台账,并对外公示公告,同时积极做好解释工作,抄报相关部门。
3、规范相关档案资料。结合脱贫攻坚示范乡镇(村)活动,对村、户扶贫档案实行全面规范、分类管理,避免重复建档。户明白袋实行动态管理,只存放《扶贫手册》、有关协议书、政策宣传资料、脱贫收支测算表(脱贫户),扶贫手册要及时更新填写规划、帮扶走
访、成效等信息(新增贫困户使用新版《扶贫手册》)。其他资料如承诺书、明白卡、合影等一律取消。村“一户一档”,从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三大方面统一归档装订。精准识别类主要包括:贫困户申请书、入户信息采集表、“五评”量化表;精准帮扶类主要包括:脱贫方案、项目申请(含易地搬迁申请)、项目批复、村户协议等;精准退出类包括:收支算账表、到户享受政策项目清单。其他涉及贫困户的政策文件类、脱贫台账、到村项目规划、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对象识别退出评议记录、公示公告、易地扶贫搬迁等“六个一批”专项资料、小额信贷等建立村级专项工作档案,不得分户建档。 村“一户一档”和户明白袋的资料,两者是互相补充、互相完善的关系,尽量减少交叉重叠。对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不要推倒重来,只在原有基础上该取消的取消、该补充的补充、该修正的修正校准。
(二)预脱贫户措施落实行动
1、产业项目到户。认真盘点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重点看年初确定的脱贫台账是否建立、项目是否实施、管理是否到位、奖补是否兑现、收益是否有保障。通过大户包销、农超对接、电商平台等途径,及早为贫困户发展短期产业项目谋划销售出路。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进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模式,引进能人大户进村发展产业,鼓励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入股分红、打工挣薪等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坚持户借、户用、户还,实行集中审批,简化流程手续,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优
势产业。针对“三无”户,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既让贫困户增收脱贫,又能使扶贫资产保障增值,效益得到最大发挥。
2、教育资助到人。全面落实《关于分解落实〈湖北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工作任务的通知》(x 扶组发〔2017〕x 号)、《竹山县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x 扶组发〔2017〕x 号)文件精神,贫困家庭子女参与“雨露计划”培训补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中、高职学生秋季按照新标准做到应补尽补,不漏一户。对跨区域入学学生,积极做好对接协调,为学生享受资助政策提供便利条件,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失学。对新入学的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做好摸底工作,确保资助全覆盖,资金全部兑现到位。
3、医疗救助到人。按照《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十堰市深化健康扶贫“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 扶指发〔2017〕x 号)、《十堰市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x 卫生计生发〔2017〕x 号)、《竹山县健康扶贫实施方案》(x 扶组发〔2017〕x 号),结合全市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做好贫困人口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门诊慢性病救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贫困户知晓政策,大病和慢性病能在正规医疗机构及时得到救治。根据贫困患者病因、病种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救治工作,落实“健康扶贫专员”制度,做好31种门诊慢性病筛查救治工作,确保贫困户不因病增加大额刚性支出。要认真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医疗保险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x 人社发
〔2017〕x 号)规定,调优救助政策,贫困户大病、慢性病患者全面享受相应政策。
(三)贫困村出列达标行动
根据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脱贫攻坚有关政策的通知》(x 扶组发〔2017〕x 号)要求,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调整了贫困村出列标准。各地要重点围绕村出列贫困发生率低于2%,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县平均增幅,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上和实现“九有”目标,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确保今年73个贫困村(包括33个省定重点贫困村、40个县定出列村)全部出列。
1、主导产业达标。重点围绕“乡有产业规模、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脱贫项目、有带动贫困户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五项指标开展攻坚,补齐短板。对村级主要产业,要引导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作用,把贫困户绑在产业链上。要通过旅游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光伏扶贫等方式,获得稳定达标的村集体经济收入。每个村要新培植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三家以上,并带动50%以上的贫困户,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比例达到70%以上。
2、基础设施达标。围绕“有入户安全饮水、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宽带通讯网络”四项指标,加快推进水网、路网、电网、通讯网等“四网”建设。各地要成立专班进行督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结合安全饮水提升工程、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宽带乡村”示范工程等项目,切实解决吃水难、行
路难、用电难、通讯难,使出列贫困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发生明显改善。
3、公共服务达标。围绕有“多务合一”、功能整合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金融扶贫工作站、合作社、电商扶贫服务站)、有教育文化活动阵地、有医疗保障、有住房保障”等指标,提升贫困村公共服务水平。特别是已建的标准化村卫生室,要配备合格的医生,居民参保要落实到人,要确保贫困户参保率100%。
(四)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冲刺行动
1、坚决完成易迁问题整改。按照省下发的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对照国家政策标准,研究具体的分类整改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整改要求、时间节点和责任领导、责任人,全面彻底保质完成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2、加快推进2017年工作。倒排工期,加快建房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11月底前新建房屋满足“交钥匙工程”条件,12月底前搬迁对象全部入住;积极开展示范安置区创建活动,打造符合政策、户型合理、宜居宜业、设施配套、脱贫致富群众满意的易迁样板工程,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
3、认真落实脱贫帮扶措施。紧扣“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要求,重视解决搬迁后的稳定脱贫问题,落实干部帮扶责任,对照搬迁户脱贫规划,逐户逐人兑现帮扶措施和扶持项目,拓宽搬迁对象增收渠道,确保搬迁对象能如期脱贫。
(五)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