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安装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天长市1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安装项目
1.2工程地点:天长市杨村镇
1.3承包内容:支架、组件与钢材支架到场地的搬运。
1.4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含:组件和支架拆装、倒运费用,劳保、生命线、登高措施等所有施工机具)
1.5工期:
工人进场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人进场,具体的进场人数根据场地的实际情
况调节。
1.6工程质量:合格
1.7合同价款:
按时完成安装,按每个方阵3.5万元计算,完成5个方阵后按照单间3.8万元计算,完成10个方
阵后按照4万元计算,最终结算价款根据有效工程量计算为准。 (每个方阵按照16排计算)
2、双方工作及责任
2.1 甲方工作
2.1.1 甲方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与验收,并向乙方进行现场安装相关数据交底。
2.1.2 指派 周金龙 为甲方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和其他事宜。
2.2 乙方工作
2.2.1 乙方保证所有材料运输到位,拆装并运输跳板平台,光伏组件运输至安装位置20米以内。
2.2.2 指派 为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
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2.2.4 施工中如乙方小工跟不上需要安装大工顶替时的差价由乙方承担,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2.2.5 乙方负责施工区域的卫生工作。
3、工程价款及结算
3.1 结算根据实际安装工程量计算。
3.2 进度款支付方法:承包人按照当月完成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工程量统计截止本月25 日)向分包人支付相关的进度款(经审核后至次月25 日~30 日间支付),直到累计进度款的支付不超过审核总价的50%(指在并网发电以前;分包人积极配合承包人质量整改和验收,完成的工程量必须全部消除不合格项后是支付进度款的前提条件),并网发电后30天内付款至70%(预计8月30日前),竣工验收后剩余工程款在2017年1月底前付款至95%,留5%质保金2018年5月底付清。
4、违约责任
4.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任意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合同金额1%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2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4.3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4.4 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付给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5、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发包人代 表: 承包人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长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安装施工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天长市1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安装项目
1.2工程地点:天长市杨村镇
1.3承包内容:支架、组件与钢材支架到场地的搬运。
1.4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含:组件和支架拆装、倒运费用,劳保、生命线、登高措施等所有施工机具)
1.5工期:
工人进场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人进场,具体的进场人数根据场地的实际情
况调节。
1.6工程质量:合格
1.7合同价款:
按时完成安装,按每个方阵3.5万元计算,完成5个方阵后按照单间3.8万元计算,完成10个方
阵后按照4万元计算,最终结算价款根据有效工程量计算为准。 (每个方阵按照16排计算)
2、双方工作及责任
2.1 甲方工作
2.1.1 甲方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与验收,并向乙方进行现场安装相关数据交底。
2.1.2 指派 周金龙 为甲方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和其他事宜。
2.2 乙方工作
2.2.1 乙方保证所有材料运输到位,拆装并运输跳板平台,光伏组件运输至安装位置20米以内。
2.2.2 指派 为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
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2.2.4 施工中如乙方小工跟不上需要安装大工顶替时的差价由乙方承担,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2.2.5 乙方负责施工区域的卫生工作。
3、工程价款及结算
3.1 结算根据实际安装工程量计算。
3.2 进度款支付方法:承包人按照当月完成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工程量统计截止本月25 日)向分包人支付相关的进度款(经审核后至次月25 日~30 日间支付),直到累计进度款的支付不超过审核总价的50%(指在并网发电以前;分包人积极配合承包人质量整改和验收,完成的工程量必须全部消除不合格项后是支付进度款的前提条件),并网发电后30天内付款至70%(预计8月30日前),竣工验收后剩余工程款在2017年1月底前付款至95%,留5%质保金2018年5月底付清。
4、违约责任
4.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任意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合同金额1%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2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4.3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4.4 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付给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5、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发包人代 表: 承包人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