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 真 电 报
签发:
拟稿人:高 磊 电话:7259331 主送:公司所属各级团组织
抄送: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
转发股份公司《关于集中开展2013年 “导师带徒”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企”的战略,提高广大青年员工整体素质,切实加强企业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导师带徒”活动深入开展,近日,股份公司团委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2013年“导师带徒”活动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中铁十七局集团公司“导师带徒”活动实施办法》(党办〔2012〕65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铁十七局集团公司“导师带徒”活动实施办法(党办〔2012〕65号)
中铁十七局一公司团委
2013年7月30日
编号:铁建团电[2013]5号 签发:沈玉泉 核稿: 拟稿:闫国良 电话:52688268
主送:各集团公司、公司团委(团工委、团总支)
抄送:中央企业团工委, 存档。
关于集中开展2013年“导师带徒”活动的通知
近年来,中国铁建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导师带徒”工作,认真落实股份公司团委有关要求和部署,在帮助新员工走上社会、融入企业、适应岗位、提升技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企业持续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为进一步对活动进行规范和指导,股份公司团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国铁建团„2012‟6号)文件。2013年新员工即将陆续报到上岗,为做好今年的“导师带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导师带徒”活动是运用管理手段,组织职业道德良好、业务技能精湛和工作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管理人员、技
术工人等,在工作岗位上以导师的身份,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对青年员工进行定期目标化培养,使其尽快成长为技术熟练、作风过硬的青年岗位能手的一项岗位实践活动。“导师带徒”活动是团组织在辅助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中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其目的是在企业改革发展的过程中,提高青年员工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技能素质,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各级团组织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导师带徒”活动的重要意义。
二、活动内容
1、建机构。各集团公司要成立“导师带徒”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活动领导小组要积极吸纳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办公地点设在团委,具体负责“导师带徒”活动的日常工作。
2、定徒弟。每年新入职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参加“导师带徒”活动,要确保新毕业学生100%参加“导师带徒”活动;鼓励其他青年员工拜师学艺。
3、选导师。徒弟所在单位团组织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择职业道德优良、业务技能精湛、工作成绩显著、乐于带徒的技术人员、管理者、技术工人担任导师,教授青年。
4、签合同。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和师徒双方的意愿,组织师徒签订合同,确定师徒关系。要选择重点项目、新学员相对较多
的项目或“导师带徒”活动开展氛围浓厚的项目集中举行合同签订、拜师仪式等,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5、学业务。按照“缺什么、教什么,学什么、练什么”的带徒原则,根据合同目标,导师分步骤有重点地对徒弟在思想作风方面和业务技术方面进行传(经验)、帮(业务)、带(作风)。同时,要积极开展师徒技术业务培训,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面。
6、严考核。各集团公司“导师带徒”领导小组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定期组织考评,指导帮助,保证教学质量效果。
7、重奖惩。导师在合同期内每月享受100元津贴,多带一名徒弟增加50元,最多每月不超过200元。津贴由导师所在单位随工资发放。合同期内,徒弟出现违纪违规现象,或合同期满被鉴定为不合格,视情况扣除导师年度津贴的30-50%。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处)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对评选出的优秀师徒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费用从行政管理费中列支,由各级团委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导师带徒”活动的重要意义,真正把“导师带徒”活动作为服务企业改革发展、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推进青年学技练功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出成效。
2、组织领导。在本单位“导师带徒”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徒弟所在单位(部门)要积极推荐导师,团组织负责导师的选聘和师徒的业务技术培训。
3、切实抓好重点环节。“导师带徒”活动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必须紧紧抓住学习、考核、奖惩等重点环节,加强过程控制,做到签订一个,培养一个,成才一个。
4、做好宣传总结工作。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活动的意义,宣传师徒教学的典型和经验,营造“导师带徒”活动的良好氛围,形成青年员工人人拜师学艺,导师个个无私传帮带的喜人局面。各集团公司团组织要在10月底前将本单位新入职学生人数、参加“导师带徒”活动人数、好的经验做法等活动内容总结上报至股份公司团委。
5、其他事宜。附件中有“导师带徒”活动更为具体的内容和相关表格,请参考。
附件:《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国铁建团„2012‟6号)。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团委 2013年7月23日
传 真 电 报
签发:
拟稿人:高 磊 电话:7259331 主送:公司所属各级团组织
抄送: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
转发股份公司《关于集中开展2013年 “导师带徒”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企”的战略,提高广大青年员工整体素质,切实加强企业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导师带徒”活动深入开展,近日,股份公司团委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2013年“导师带徒”活动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中铁十七局集团公司“导师带徒”活动实施办法》(党办〔2012〕65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铁十七局集团公司“导师带徒”活动实施办法(党办〔2012〕65号)
中铁十七局一公司团委
2013年7月30日
编号:铁建团电[2013]5号 签发:沈玉泉 核稿: 拟稿:闫国良 电话:52688268
主送:各集团公司、公司团委(团工委、团总支)
抄送:中央企业团工委, 存档。
关于集中开展2013年“导师带徒”活动的通知
近年来,中国铁建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导师带徒”工作,认真落实股份公司团委有关要求和部署,在帮助新员工走上社会、融入企业、适应岗位、提升技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企业持续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为进一步对活动进行规范和指导,股份公司团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国铁建团„2012‟6号)文件。2013年新员工即将陆续报到上岗,为做好今年的“导师带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导师带徒”活动是运用管理手段,组织职业道德良好、业务技能精湛和工作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管理人员、技
术工人等,在工作岗位上以导师的身份,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对青年员工进行定期目标化培养,使其尽快成长为技术熟练、作风过硬的青年岗位能手的一项岗位实践活动。“导师带徒”活动是团组织在辅助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中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其目的是在企业改革发展的过程中,提高青年员工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技能素质,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各级团组织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导师带徒”活动的重要意义。
二、活动内容
1、建机构。各集团公司要成立“导师带徒”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活动领导小组要积极吸纳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办公地点设在团委,具体负责“导师带徒”活动的日常工作。
2、定徒弟。每年新入职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参加“导师带徒”活动,要确保新毕业学生100%参加“导师带徒”活动;鼓励其他青年员工拜师学艺。
3、选导师。徒弟所在单位团组织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择职业道德优良、业务技能精湛、工作成绩显著、乐于带徒的技术人员、管理者、技术工人担任导师,教授青年。
4、签合同。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和师徒双方的意愿,组织师徒签订合同,确定师徒关系。要选择重点项目、新学员相对较多
的项目或“导师带徒”活动开展氛围浓厚的项目集中举行合同签订、拜师仪式等,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5、学业务。按照“缺什么、教什么,学什么、练什么”的带徒原则,根据合同目标,导师分步骤有重点地对徒弟在思想作风方面和业务技术方面进行传(经验)、帮(业务)、带(作风)。同时,要积极开展师徒技术业务培训,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面。
6、严考核。各集团公司“导师带徒”领导小组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定期组织考评,指导帮助,保证教学质量效果。
7、重奖惩。导师在合同期内每月享受100元津贴,多带一名徒弟增加50元,最多每月不超过200元。津贴由导师所在单位随工资发放。合同期内,徒弟出现违纪违规现象,或合同期满被鉴定为不合格,视情况扣除导师年度津贴的30-50%。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处)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对评选出的优秀师徒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费用从行政管理费中列支,由各级团委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导师带徒”活动的重要意义,真正把“导师带徒”活动作为服务企业改革发展、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推进青年学技练功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出成效。
2、组织领导。在本单位“导师带徒”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徒弟所在单位(部门)要积极推荐导师,团组织负责导师的选聘和师徒的业务技术培训。
3、切实抓好重点环节。“导师带徒”活动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必须紧紧抓住学习、考核、奖惩等重点环节,加强过程控制,做到签订一个,培养一个,成才一个。
4、做好宣传总结工作。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活动的意义,宣传师徒教学的典型和经验,营造“导师带徒”活动的良好氛围,形成青年员工人人拜师学艺,导师个个无私传帮带的喜人局面。各集团公司团组织要在10月底前将本单位新入职学生人数、参加“导师带徒”活动人数、好的经验做法等活动内容总结上报至股份公司团委。
5、其他事宜。附件中有“导师带徒”活动更为具体的内容和相关表格,请参考。
附件:《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国铁建团„2012‟6号)。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团委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