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购销合同
甲方(出卖人):大同市城区茶香岭茶庄
乙方(买受人):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机电管理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茶叶符合各等级茶叶标准、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双方应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验收。
2、外观质量:按样本提供的外观包装和设计。不退色、不沾污染物、光泽干净,整洁。
3、其他要求: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
(1)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
(2)乙方自提;
(3)其他方式:
第四条 验收方式:
按质量要求抽样验收,如有异议,乙方应在10天内书面提出。
第五条 结算方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购货款,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 10% 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如不履约或部分履约,应支付未履行价值的作为违约金。
3、甲方如茶叶质量有问题,乙方有权拒收或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联系方式:0325-5135222 开户行:工行大同市分行迎泽街支行 账号:[***********]1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茶叶购销合同
甲方(出卖人):大同市城区茶香岭茶庄
乙方(买受人):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机电管理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茶叶符合各等级茶叶标准、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双方应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验收。
2、外观质量:按样本提供的外观包装和设计。不退色、不沾污染物、光泽干净,整洁。
3、其他要求: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
(1)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
(2)乙方自提;
(3)其他方式:
第四条 验收方式:
按质量要求抽样验收,如有异议,乙方应在10天内书面提出。
第五条 结算方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购货款,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 10% 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如不履约或部分履约,应支付未履行价值的作为违约金。
3、甲方如茶叶质量有问题,乙方有权拒收或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联系方式:0325-5135222 开户行:工行大同市分行迎泽街支行 账号:[***********]1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