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中国银行业运行报告(2014年二季度)
第一部分:国内外宏观经济金融形势
一、国际经济金融形势
2014年二季度,世界经济维持温和复苏态势,但区域分化现象加剧,结构性矛盾和地缘政治风险等可能影响经济复苏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图1-1:美国季度GDP环比折年增长率
一是美国经济继续复苏,加息预期升温。2014年二季度,美国GDP环比折年增长4%,大幅好于市场预期;家庭支出和企业投资温和增长,6月份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同比增长2.1%,创2012年10月以来最快增速;就业市场继续好转,7月份失业率为6.2%,新增非农就业人数连续六个月超过20万人。但6月份新屋开工、营建许可和成屋签约销售指数均不及预期,表明房地产市场复苏尚不稳固。美联储继续推进缩减量化宽松(QE)进程,7月份削减资产购买规模至每月250亿美元。随着经济持续改善,美联储加息预期不断升温,但加息时机、步骤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是欧元区经济复苏疲弱,多重问题困扰经济增长。2014年二季度,欧元区GDP 环
比零增长,同比增长0.7%,均低于一季度水平。其中,西班牙GDP环比增长0.6%;德国、意大利环比均下跌0.2%;法国连续两个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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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增长。尽管当前欧元区主权债务形势总体较为稳定,但通缩风险与高失业、高债务问题依旧突出。欧元区7月份CPI仅增长0.4%,为近五年来最低水平;6月份失业率仍处于11.5%的高位;一季度末,欧元区政府债务占年度GDP 比率为93.9%,创历史新高。6月份欧央行重启长期再融资操作(LTRO),同时将隔夜存款利率降至-0.1%。负利率政策能否改善欧元区信贷紧缩问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此外,近期葡萄牙圣灵银行财务危机和乌克兰地缘政治风险加剧也可能对欧洲经济金融形势造成不利影响。
三是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增速缓中趋稳。2014年一季度,印度、巴西、俄罗斯GDP 同比分别增长4.6%、1.9%和0.9%,均低于去年四季度增速。进入二季度,新兴市场国家经济逐步企稳,土耳其、巴西、印度尼西亚等国物价涨幅趋缓,经济保持一定增长。但部分新兴市场国家经济结构单一、基础设施落后、有效供给不足等问题短期内难以改善。此外,一些国家政局动荡、投资环境恶化也影响到经济增长前景。
四是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降低。今年二季度以来,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价格波动幅度明显收窄。部分国际资本回流新兴经济体,东南亚多国股市涨幅领先全球。大宗商品价格表现各异。截至7月末,黄金价格较年初上涨6.1%,原油、期铜价格较年初分别下跌4.9%和3.7%,玉米、小麦等谷物价格自5月高点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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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欧盟统计局
图1-4:部分新兴经济体物价涨幅
数据来源:各国统计局
图1-5:国际金融市场部分指标变化
二、国内经济金融形势 (一)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稳中有进,转型升级势头良好。
一是经济增长缓中趋稳。初步核算,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4%,其中二季度增长7.5%,增速处于预期范围之内;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名义增长17.3%,比一季度回落0.3个百分点,其中民间投资增长2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实际增长10.8%,网络购物等新型业态快速增长,文体、通讯、绿色环保消费稳步提升;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2%,实现贸易顺差1029亿美元。
二是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3%,涨幅与一季度持平。其中,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3%,环比下降0.1%,通胀预期保持平稳。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夏粮再获丰收,早稻长势较好、秋粮播种面积稳中有增,为稳定物价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结构调整稳中有进。产业结构继续优化。上半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6.6%,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高于第二产业0.6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4%,比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速高3.6个百分点。高耗能行业投资、生产增速均明显放慢。节能降耗继续取得新进展。上半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4.2%。
四是人民生活继续改善。上半年城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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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我国季度GDP增长情况
图1-8:CPI、PPI、PPIRM同比增速
增就业737万人,同比多增12万人,6月末, 图1-9:三大产业季度累计同比增速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8%,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分别增长7.1%和9.8%。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77,比上年同期收窄0.06。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上半年已开工530万套,基本建成280万套。
(二)经济运行仍面临困难和挑战 从国际上看,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改善有限。国际市场竞争格局更加复杂,我国传统出口优势趋于弱化。外需回稳基础不牢,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加剧了中资企业巩固和扩大外部市场空间的难度。此外,地缘政治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外贸易投资活动。
从国内看,产能过剩矛盾依旧突出,投资增速有所放缓,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凸显。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名义增长17.3%,比去年同期回落2.8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14.8%,增速同比回落2.3个百分点,处于历史低位;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5个月放缓。6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1%,已连续28个月下降。企业面临市场、成本、资金等多重压力,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压力持续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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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10:贸易顺差及进、出口同比增速
第二部分:商业银行运行概况
2014年二季度,商业银行继续保持稳健运行,资产和负债规模稳步增长,不良贷款余额有所增加,但不良贷款率仍保持在较低水平,商业银行盈利水平、准备金水平和资本充足水平持续较好,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总体平稳。
一、资产负债规模
商业银行(包括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下同)资产规模继续增长。截至2014年二季度末,总资产达130.93万亿元(本外币合计,下同),环比增加5.45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14万亿元,同比增长
15.78%,增速比去年同期有所回升。
资产组合中,各项贷款余额为64.42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19万亿元,同比增长 14.56%,占资产总额的49.2 %;债券投资余额为19.15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1万亿元,同比增长8.49%,占资产总额的14.63%。
各类商业银行中,资产余额同比增长最快的是农村商业银行(增幅34.4%,主要原因是部分农村信用社与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其次是城市商业银行(增幅
23.4%)和外资银行(增幅17.6%)。
从贷款投向看,二季度商业银行公司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下同)余额48.72万亿元,同比增长12.25%。个人贷款(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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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商业银行资产增长情况
图2-2:各类商业银行资产同比增速情况
2-3:2014年二季度商业银行贷款主要行业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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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商业银行运行概况
2014年二季度,商业银行继续保持稳健运行,资产和负债规模稳步增长,不良贷款余额有所增加,但不良贷款率仍保持在较低水平,商业银行盈利水平、准备金水平和资本充足水平持续较好,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总体平稳。
一、资产负债规模
商业银行(包括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下同)资产规模继续增长。截至2014年二季度末,总资产达130.93万亿元(本外币合计,下同),环比增加5.45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14万亿元,同比增长
15.78%,增速比去年同期有所回升。
资产组合中,各项贷款余额为64.42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19万亿元,同比增长 14.56%,占资产总额的49.2 %;债券投资余额为19.15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1万亿元,同比增长8.49%,占资产总额的14.63%。
各类商业银行中,资产余额同比增长最快的是农村商业银行(增幅34.4%,主要原因是部分农村信用社与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其次是城市商业银行(增幅
23.4%)和外资银行(增幅17.6%)。
从贷款投向看,二季度商业银行公司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下同)余额48.72万亿元,同比增长12.25%。个人贷款(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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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商业银行资产增长情况
图2-2:各类商业银行资产同比增速情况
2-3:2014年二季度商业银行贷款主要行业投向
图
个人经营性贷款,下同)余额为13.24万亿元,同比增长19.85%。从行业分布看,二季度新增贷款投向主要集中于三大领域:个人贷款(占比29.1%)、买断式转贴现(占比9.7%)以及批发和零售业(占比9.2%)。
商业银行负债结构保持稳定。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负债规模122.29万亿元,环比增加5.28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47万亿元,同比增长15.71%。其中,商业银行各项存款余额为98.49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76万亿元,同比增长14.15%,占总负债的比重为80.54%。
二、经营利润
2014年二季度,商业银行合计实现净利润43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4亿元;上半年累计实现净利润858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52亿元,同比增长13.96%。上半年商业银行平均资产利润率为1.37%,同比下降0.01个百分点;平均资本利润率为20.66%,同比下降0.52个百分点。
2014年二季度,商业银行合计实现净利息收入81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85亿元;上半年累计实现净利息收入1.58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29亿元,同比增长18.2%。2014年二季度,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2351亿元,同比增长11.91%。
2014年二季度,商业银行营业支出3661亿元,同比增加445亿元,增幅13.8%;成本收入比为28.1%,同比下降1.3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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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商业银行负债增长情况
图
2-5:商业银行净利润(季度)
图2-6: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季度)
三、资本充足率
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不含外国银行分行,下同)加权平均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13%,较上季末上升0.10个百分点,较上年末上升0.18个百分点;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2.40%,较上季末上升0.27个百分点,较上年末上升0.21个百分点。资本净额的稳步增加和部分商业银行经核准开始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所带来的资本节约是二季度资本充足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从资本结构看,一级资本净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81.71%,资本质量较高。
四、流动性水平
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为47.52%,较上年末上升3.48个百分点,同比上升3.84个百分点。
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存贷款比例为65.40%,较上年末下降0.6个百分点,同
比上升0.23个百分点。从日均指标来看,二季度商业银行日均存贷款比例为67.43%,高于期末存贷比2.03个百分点,差异幅度较上年末扩大0.45个百分点。
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人民币超额备付率为2.50%,较上年末下降0.04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13个百分点。分机构看,大型商业银行超额备付率为1.90%,比上年末上升0.41个百分点;股份制商业银行超额备付率为3.06%,比上年末下降0.07个百分点;城市商业银行超额备付率为3.86%,比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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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7:商业银行成本收入情况
图2-9: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月加权平均利率
末下降1.39个百分点。
2014年6月份,银行间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85%,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3.73个百分点,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总体平稳。
五、资产质量和拨备水平
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694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2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8%,比上年末上升0.08个百分点。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正常类贷款余额为62.08万亿元,占比为96.38%;关注类贷款余额为1.64万亿元,占比为2.55%。
个人贷款方面,2014年二季度末,住房按揭贷款整体不良贷款率仍保持低位,为0.27%,比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信用卡透支不良率为1.47%,比上年末上升0.19个百分点。
准备金继续保持在较好水平。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为1.83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14亿元;拨备覆盖率为262.88%,比上年末下降19.82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为2.83%,比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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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0: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
图2-11: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第三部分:监管政策
2014年上半年,银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引导,坚持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并重,推动银行业持续稳健运行。 一、积极推进银行业改革转型
(一)三家民营银行获准筹建。在今年3月公布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名单后,2014年7月,银监会正式批准三家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这三家民营银行分别是:腾讯、百业源、立业为主发起人,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正泰、华峰为主发起人,在浙江省温州市设立的温州民商银行;华北、麦购为主发起人,在天津市设立的天津金城银行。下一步,银监会将指导三家试点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做好各项筹建工作,建立银行主要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体系框架。同时,将继续指导另外两家首批试点银行的筹建小组加快完善和确定筹建方案,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二)核准六家银行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2014年4月,银监会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核准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六家银行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标志着我国银行业风险治理能力建设开始迈上新台阶。银监会核准六家银行在集团和法人层面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具体范
(三)完善存贷比监管。为适应我国银行业资产负债结构多元化发展趋势,不断完善监管体系,2014年6月,银监会在此前改进存贷比监管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存贷比监管,印发《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银监发〔2014〕34号),对存贷比计算口径进行调整:一是调整存贷比计算币种口径,对人民币业务实施存贷比监管考核,本外币合计和外币业务存贷比作为监测指标。二是调整存贷比分子(贷款)计算口径,从中扣减6项;三是调整存贷比分母(存款)计算口径,在现有计算口径基础上增加2项。此次调整方案未改变存贷比的基本计算规则,简单易行,从定量测算结果看,有助于商业银行将更多的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实体经济。银监会将观察存贷比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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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为第一支柱信用风险初级内部评级法、部分风险类别的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标准法。核准实施后,六家银行将按照高级方法的要求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充足率。本轮以初级内部评级法为主的高级方法核准是我国银行业实施高级方法的第一步。下一步,银监会将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运用现场、非现场等多种手段督导实施银行持续满足监管标准,同时有序推动第二支柱核准、审慎推进第一支柱高级方法升级换代等工作,以实施高级方法为契机推动银行提高风险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口径调整对银行经营行为和金融市场的影响,对于存贷比出现异动的银行,将视情形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监管套利。
(四)进一步简政放权。为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提高工作效率,2014年6月,银监会印发《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改进市场准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76号),从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抓紧做好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协调做好同质同类准入事项一致性工作等三个方面对简政放权及事中事后管理配套措施做了明确规制。这是银监会落实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将使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贴近市场、贴近基层,有利于发挥基层监管单位积极性,有利于为金融机构行政申请提供便利,有利于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活力,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加强经济社会重点领域金融服务 (一)大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截至2014年6月末,主要商业银行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超过2万亿元,文化产业贷款余额超过5千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突破1万亿元。
(二)积极服务“三农”发展。2014年4月2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三农”金融服务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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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电话会议,并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强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能力建设、改进和提升“三农”的金融服务水平和健全金融支持“三农”配套体系等方面考虑,在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拓展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稳步培育发展农村资本市场、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以及加大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等领域提出35条具体意见。银监会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农金融服务。截至6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含票据融资)余额为22.5万亿元,同比增长16.6%。
(三)大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缓解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的要求,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倒贷”(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问题,2014年7月,银监会印发《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14〕36号),以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管理为核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升贷款服务效率。一是合理设定贷款期限,根据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提高贷款期限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的匹配度;二是丰富完
善贷款品种,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等业务品种,合理采取分期还款等灵活的还款方式,提高小微企业使用贷款资金的便利程度,减轻小微企业一次性还款压力;三是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续贷,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科学加以风险分类,符合正常类标准的,应当划分为正常类。在鼓励银行业优化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服务的同时,银监会也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应地加强贷款风险管理。该通知的出台,是银监会贯彻国务院关于定向调控的精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此外,为进一步总结和推广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普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知识,促进社会各届对银行业金融服务的了解,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2014年5月,银监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主题展板、知识技能竞赛、银企对接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良好氛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明显成效。截至6月末,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包括小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为19.1万亿元,同比增长16.9%。
(四)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为落实国务院4月2日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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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开发银行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2014年6月,银监会批复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筹建住宅金融事业部。7月,批复同意国家开发银行住宅金融事业部开业,批准其业务范围为办理纳入全国棚户区改造规划的棚户区改造及相关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贷款业务等。住宅金融事业部的成立,一方面能够有效缓解棚户区改造相关工程建设的资金瓶颈制约,另一方面是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手段,对扩内需、转方式、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银监会将进一步明确监管措施,指导国家开发银行加强对事业部管控,更好支持棚户区改造提速,服务国家战略。 (五)规范保理业务发展。2014年4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4〕5号),对保理业务、保理融资、应收账款及转让予以定义并进行了分类,对合格应收账款标准进行了界定。从融资产品、客户和合作机构准入、业务审查、专户管理、融资比例和期限等多方面对保理融资业务流程和重点环节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保理业务在公司治理、制度建设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规定了相关监管措施和罚则。该办法的出台将促进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健康规范发展,在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六)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2014年7月,银监会发布《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办发〔2014〕198号),引导金融租赁公司规范设立专业子公司,充分利用相关区域的优惠扶持政策,拓
展海外业务和境外融资渠道,强化对项目公司业务的统筹管理,提升专业化水平,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
三、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 (一)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及早布局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多方联动增强风险防化合力,守住风险底线。对于平台贷款,通过强化全口径风险管理、健全台账制度、加快存量处置、推动完善地方举债制度等方式,有效遏制平台贷款风险上升势头。对于房地产贷款,继续严格实施“名单制”管理,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有效防范化解相关风险。对于理财业务,重点规范理财投资运作管理,6月末理财资金投向非标债权资产的比重较年初下降了4.7个百分点。对于流动性风险,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通过加强主动负债管理、现金流测算和压力测试,密切跟踪分析流动性风险状况,上半年银行业流动性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
(二)规范同业业务治理。2014年4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在鼓励金融创新、维护金融机构自主经营的前提下,按照“堵邪路、开正门、强管理、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就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和改善同业业务内外部管理、推动开展规范的资产负债业务创新等方面提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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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条规范性意见。作为配套性政策文件,2014年5月,银监会印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40号),明确了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总体要求和专营部门制的具体要求,旨在引导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回归流动性管理手段的本质,促进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维护银行体系稳健运行。
(三)完善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2014年7月,银监会印发《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4〕35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理财业务的内部组织管理体系,设立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全行理财业务,并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四项基本要求规范开展理财业务,防范理财业务的风险积累。该通知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推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回归本质,更好地在“栅栏”原则下实现风险隔离,切实规范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投资和经营行为;更加有效地服务于客户财富的保值增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修订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促进商业银行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2014年5月,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增加内控评价要求,促进持续改进;二是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增加监管处罚措施,强化监管
约束;四是体现原则导向,不涉及具体业务。目前,该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已结束。下一步,银监会将根据各界反馈意见对该指引进行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
(五)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监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银监发〔2013〕5号),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关键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防范银行业信息科技外包集中度风险, 2014年6月,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4〕187号)。主要目标一是督促和指导银行加强对非驻场集中式外包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与决策管理;二是完善和强化银监会对非驻场集中式外包服务商的监管机制;三是开展非驻场集中式外包的专项治理工作。
此外,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银行业信息科技核心技术安全可控,银监会组织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企业及高等院校,联合成立了银行业安全可控信息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将围绕国产信息技术应用落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运用,促进国产技术与银行业的衔接,为国产技术在银行业应用落地营造良好环境。
(六)有力推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2014年4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16号),全面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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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2014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各省(区、市)于5月份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于8月至10月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大力推动重大、跨区域案件处置,更加注重面向基层、突出重点,更加注重以查促整、协同联动,全面推动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向纵深发展,增强社会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提高社会公众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四、加强国际监管交流合作
(一)积极发展跨境监管合作关系,开展跨境监管磋商。今年二季度,银监会分别与加纳中央银行、瑞典金融监管局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截至2014年上半年末,银监会已与57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合作协议。此外,银监会分别与香港金管局、韩国金融监督院举行监管工作层会谈,派员参加了6个国家和地区监管当局举行的9家跨国银行监管联席会议;参与高层和跨部委的双边和多边会议,主要包括第二次中瑞金融对话、中俄金融合作分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二)筹备第18届国际监督官大会(ICBS)。应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邀请,并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将于2014年9月22日至25日在天津承办第18届国际银行监督官大会(ICBS)。大会由巴塞尔委员会发
起,是全球银行业监管者规模最大、最重要的国际会议,已成为各国银行监管当局高层官员加强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银监会牵头承办此次大会,是我国加入巴塞尔委员会之后首次承办国际规模的金融监管盛会,既是回应巴塞尔委员会的邀请,履行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义务的体现,也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规则制定过程中的话语权,增强我国在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中的影响力。2014年上半年,银监会稳步推进ICBS大会筹备工作,与巴塞尔委员会商定大会议程,完成了大会官网开发工作。
五、统筹做好2014年下半年监管工作 2014年7月25日,银监会召开2014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分析银行业面临的形势,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会议要求,下半年,要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改进服务,防范风险,加强监管,积极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是着力优化制度设计,提升改革成效。统筹推进民营银行试点,抓紧研究制定民营银行监管指引,在推进第一批试点银行筹建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全力推进普惠金融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继续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按照机构资格审批、具体项目报告、自选发行市场、统一登记托管原则,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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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办法,从制度源头遏制存款“冲时点”行为。
二是认真落实信贷政策,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有保有压、有扶有控、有进有退,促进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引导信贷资金向铁路、水利、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等国家重点项目适当倾斜。支持信息消费、健康养老、文化创意、新能源汽车和生产性服务业。支持扩大外贸、转移产能和企业“走出去”。拓展绿色信贷业务。优先支持居民家庭首套住房需求。扩大小微和“三农”金融服务,坚持“两个不低于”的政策目标。推广专业支行、信贷工厂、产业链金融等服务模式,推动微贷技术、银保合作、直补担保等业务创新。对限制领域实施有序退出。扩大信贷资产流转业务试点范围。充分估计各类贷款的潜在风险,足额计提拨备,加大呆账核销力度,做到应核尽核。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范银行服务收费。推动落实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续贷管理办法,减少搭桥融资行为,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三是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坚决守住风险底线。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扩散。重点监控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产能严重过剩等领域风险,严格管控高杠杆、多头授信、涉及非法集资和民间高利贷企业的债务风险,及时处置互保联保、担保圈、担保链、企业群和各类仓单融资风险。严防表外风险输入。严守银行经营管理规则,回归安全性、流动性、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中国银行业运行报告(2014年二季度)
第一部分:国内外宏观经济金融形势
一、国际经济金融形势
2014年二季度,世界经济维持温和复苏态势,但区域分化现象加剧,结构性矛盾和地缘政治风险等可能影响经济复苏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图1-1:美国季度GDP环比折年增长率
一是美国经济继续复苏,加息预期升温。2014年二季度,美国GDP环比折年增长4%,大幅好于市场预期;家庭支出和企业投资温和增长,6月份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同比增长2.1%,创2012年10月以来最快增速;就业市场继续好转,7月份失业率为6.2%,新增非农就业人数连续六个月超过20万人。但6月份新屋开工、营建许可和成屋签约销售指数均不及预期,表明房地产市场复苏尚不稳固。美联储继续推进缩减量化宽松(QE)进程,7月份削减资产购买规模至每月250亿美元。随着经济持续改善,美联储加息预期不断升温,但加息时机、步骤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是欧元区经济复苏疲弱,多重问题困扰经济增长。2014年二季度,欧元区GDP 环
比零增长,同比增长0.7%,均低于一季度水平。其中,西班牙GDP环比增长0.6%;德国、意大利环比均下跌0.2%;法国连续两个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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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增长。尽管当前欧元区主权债务形势总体较为稳定,但通缩风险与高失业、高债务问题依旧突出。欧元区7月份CPI仅增长0.4%,为近五年来最低水平;6月份失业率仍处于11.5%的高位;一季度末,欧元区政府债务占年度GDP 比率为93.9%,创历史新高。6月份欧央行重启长期再融资操作(LTRO),同时将隔夜存款利率降至-0.1%。负利率政策能否改善欧元区信贷紧缩问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此外,近期葡萄牙圣灵银行财务危机和乌克兰地缘政治风险加剧也可能对欧洲经济金融形势造成不利影响。
三是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增速缓中趋稳。2014年一季度,印度、巴西、俄罗斯GDP 同比分别增长4.6%、1.9%和0.9%,均低于去年四季度增速。进入二季度,新兴市场国家经济逐步企稳,土耳其、巴西、印度尼西亚等国物价涨幅趋缓,经济保持一定增长。但部分新兴市场国家经济结构单一、基础设施落后、有效供给不足等问题短期内难以改善。此外,一些国家政局动荡、投资环境恶化也影响到经济增长前景。
四是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降低。今年二季度以来,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价格波动幅度明显收窄。部分国际资本回流新兴经济体,东南亚多国股市涨幅领先全球。大宗商品价格表现各异。截至7月末,黄金价格较年初上涨6.1%,原油、期铜价格较年初分别下跌4.9%和3.7%,玉米、小麦等谷物价格自5月高点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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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欧盟统计局
图1-4:部分新兴经济体物价涨幅
数据来源:各国统计局
图1-5:国际金融市场部分指标变化
二、国内经济金融形势 (一)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稳中有进,转型升级势头良好。
一是经济增长缓中趋稳。初步核算,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4%,其中二季度增长7.5%,增速处于预期范围之内;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名义增长17.3%,比一季度回落0.3个百分点,其中民间投资增长2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实际增长10.8%,网络购物等新型业态快速增长,文体、通讯、绿色环保消费稳步提升;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2%,实现贸易顺差1029亿美元。
二是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3%,涨幅与一季度持平。其中,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3%,环比下降0.1%,通胀预期保持平稳。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夏粮再获丰收,早稻长势较好、秋粮播种面积稳中有增,为稳定物价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结构调整稳中有进。产业结构继续优化。上半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6.6%,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高于第二产业0.6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4%,比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速高3.6个百分点。高耗能行业投资、生产增速均明显放慢。节能降耗继续取得新进展。上半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4.2%。
四是人民生活继续改善。上半年城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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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我国季度GDP增长情况
图1-8:CPI、PPI、PPIRM同比增速
增就业737万人,同比多增12万人,6月末, 图1-9:三大产业季度累计同比增速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8%,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分别增长7.1%和9.8%。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77,比上年同期收窄0.06。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上半年已开工530万套,基本建成280万套。
(二)经济运行仍面临困难和挑战 从国际上看,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改善有限。国际市场竞争格局更加复杂,我国传统出口优势趋于弱化。外需回稳基础不牢,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加剧了中资企业巩固和扩大外部市场空间的难度。此外,地缘政治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外贸易投资活动。
从国内看,产能过剩矛盾依旧突出,投资增速有所放缓,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凸显。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名义增长17.3%,比去年同期回落2.8个百分点;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14.8%,增速同比回落2.3个百分点,处于历史低位;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5个月放缓。6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1%,已连续28个月下降。企业面临市场、成本、资金等多重压力,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压力持续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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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1-10:贸易顺差及进、出口同比增速
第二部分:商业银行运行概况
2014年二季度,商业银行继续保持稳健运行,资产和负债规模稳步增长,不良贷款余额有所增加,但不良贷款率仍保持在较低水平,商业银行盈利水平、准备金水平和资本充足水平持续较好,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总体平稳。
一、资产负债规模
商业银行(包括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下同)资产规模继续增长。截至2014年二季度末,总资产达130.93万亿元(本外币合计,下同),环比增加5.45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14万亿元,同比增长
15.78%,增速比去年同期有所回升。
资产组合中,各项贷款余额为64.42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19万亿元,同比增长 14.56%,占资产总额的49.2 %;债券投资余额为19.15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1万亿元,同比增长8.49%,占资产总额的14.63%。
各类商业银行中,资产余额同比增长最快的是农村商业银行(增幅34.4%,主要原因是部分农村信用社与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其次是城市商业银行(增幅
23.4%)和外资银行(增幅17.6%)。
从贷款投向看,二季度商业银行公司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下同)余额48.72万亿元,同比增长12.25%。个人贷款(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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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商业银行资产增长情况
图2-2:各类商业银行资产同比增速情况
2-3:2014年二季度商业银行贷款主要行业投向
图
第二部分:商业银行运行概况
2014年二季度,商业银行继续保持稳健运行,资产和负债规模稳步增长,不良贷款余额有所增加,但不良贷款率仍保持在较低水平,商业银行盈利水平、准备金水平和资本充足水平持续较好,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总体平稳。
一、资产负债规模
商业银行(包括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下同)资产规模继续增长。截至2014年二季度末,总资产达130.93万亿元(本外币合计,下同),环比增加5.45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14万亿元,同比增长
15.78%,增速比去年同期有所回升。
资产组合中,各项贷款余额为64.42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19万亿元,同比增长 14.56%,占资产总额的49.2 %;债券投资余额为19.15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1万亿元,同比增长8.49%,占资产总额的14.63%。
各类商业银行中,资产余额同比增长最快的是农村商业银行(增幅34.4%,主要原因是部分农村信用社与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其次是城市商业银行(增幅
23.4%)和外资银行(增幅17.6%)。
从贷款投向看,二季度商业银行公司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下同)余额48.72万亿元,同比增长12.25%。个人贷款(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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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商业银行资产增长情况
图2-2:各类商业银行资产同比增速情况
2-3:2014年二季度商业银行贷款主要行业投向
图
个人经营性贷款,下同)余额为13.24万亿元,同比增长19.85%。从行业分布看,二季度新增贷款投向主要集中于三大领域:个人贷款(占比29.1%)、买断式转贴现(占比9.7%)以及批发和零售业(占比9.2%)。
商业银行负债结构保持稳定。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负债规模122.29万亿元,环比增加5.28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47万亿元,同比增长15.71%。其中,商业银行各项存款余额为98.49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76万亿元,同比增长14.15%,占总负债的比重为80.54%。
二、经营利润
2014年二季度,商业银行合计实现净利润43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4亿元;上半年累计实现净利润858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52亿元,同比增长13.96%。上半年商业银行平均资产利润率为1.37%,同比下降0.01个百分点;平均资本利润率为20.66%,同比下降0.52个百分点。
2014年二季度,商业银行合计实现净利息收入81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85亿元;上半年累计实现净利息收入1.58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29亿元,同比增长18.2%。2014年二季度,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2351亿元,同比增长11.91%。
2014年二季度,商业银行营业支出3661亿元,同比增加445亿元,增幅13.8%;成本收入比为28.1%,同比下降1.3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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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商业银行负债增长情况
图
2-5:商业银行净利润(季度)
图2-6: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季度)
三、资本充足率
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不含外国银行分行,下同)加权平均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13%,较上季末上升0.10个百分点,较上年末上升0.18个百分点;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2.40%,较上季末上升0.27个百分点,较上年末上升0.21个百分点。资本净额的稳步增加和部分商业银行经核准开始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所带来的资本节约是二季度资本充足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从资本结构看,一级资本净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81.71%,资本质量较高。
四、流动性水平
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为47.52%,较上年末上升3.48个百分点,同比上升3.84个百分点。
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存贷款比例为65.40%,较上年末下降0.6个百分点,同
比上升0.23个百分点。从日均指标来看,二季度商业银行日均存贷款比例为67.43%,高于期末存贷比2.03个百分点,差异幅度较上年末扩大0.45个百分点。
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人民币超额备付率为2.50%,较上年末下降0.04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13个百分点。分机构看,大型商业银行超额备付率为1.90%,比上年末上升0.41个百分点;股份制商业银行超额备付率为3.06%,比上年末下降0.07个百分点;城市商业银行超额备付率为3.86%,比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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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7:商业银行成本收入情况
图2-9: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月加权平均利率
末下降1.39个百分点。
2014年6月份,银行间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85%,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3.73个百分点,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总体平稳。
五、资产质量和拨备水平
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694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2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8%,比上年末上升0.08个百分点。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正常类贷款余额为62.08万亿元,占比为96.38%;关注类贷款余额为1.64万亿元,占比为2.55%。
个人贷款方面,2014年二季度末,住房按揭贷款整体不良贷款率仍保持低位,为0.27%,比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信用卡透支不良率为1.47%,比上年末上升0.19个百分点。
准备金继续保持在较好水平。2014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为1.83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14亿元;拨备覆盖率为262.88%,比上年末下降19.82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为2.83%,比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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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0: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
图2-11: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第三部分:监管政策
2014年上半年,银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引导,坚持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并重,推动银行业持续稳健运行。 一、积极推进银行业改革转型
(一)三家民营银行获准筹建。在今年3月公布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名单后,2014年7月,银监会正式批准三家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这三家民营银行分别是:腾讯、百业源、立业为主发起人,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正泰、华峰为主发起人,在浙江省温州市设立的温州民商银行;华北、麦购为主发起人,在天津市设立的天津金城银行。下一步,银监会将指导三家试点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做好各项筹建工作,建立银行主要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体系框架。同时,将继续指导另外两家首批试点银行的筹建小组加快完善和确定筹建方案,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二)核准六家银行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2014年4月,银监会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核准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六家银行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标志着我国银行业风险治理能力建设开始迈上新台阶。银监会核准六家银行在集团和法人层面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具体范
(三)完善存贷比监管。为适应我国银行业资产负债结构多元化发展趋势,不断完善监管体系,2014年6月,银监会在此前改进存贷比监管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存贷比监管,印发《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银监发〔2014〕34号),对存贷比计算口径进行调整:一是调整存贷比计算币种口径,对人民币业务实施存贷比监管考核,本外币合计和外币业务存贷比作为监测指标。二是调整存贷比分子(贷款)计算口径,从中扣减6项;三是调整存贷比分母(存款)计算口径,在现有计算口径基础上增加2项。此次调整方案未改变存贷比的基本计算规则,简单易行,从定量测算结果看,有助于商业银行将更多的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实体经济。银监会将观察存贷比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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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为第一支柱信用风险初级内部评级法、部分风险类别的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标准法。核准实施后,六家银行将按照高级方法的要求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充足率。本轮以初级内部评级法为主的高级方法核准是我国银行业实施高级方法的第一步。下一步,银监会将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运用现场、非现场等多种手段督导实施银行持续满足监管标准,同时有序推动第二支柱核准、审慎推进第一支柱高级方法升级换代等工作,以实施高级方法为契机推动银行提高风险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口径调整对银行经营行为和金融市场的影响,对于存贷比出现异动的银行,将视情形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监管套利。
(四)进一步简政放权。为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提高工作效率,2014年6月,银监会印发《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改进市场准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76号),从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抓紧做好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协调做好同质同类准入事项一致性工作等三个方面对简政放权及事中事后管理配套措施做了明确规制。这是银监会落实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将使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贴近市场、贴近基层,有利于发挥基层监管单位积极性,有利于为金融机构行政申请提供便利,有利于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活力,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加强经济社会重点领域金融服务 (一)大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截至2014年6月末,主要商业银行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超过2万亿元,文化产业贷款余额超过5千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突破1万亿元。
(二)积极服务“三农”发展。2014年4月2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三农”金融服务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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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电话会议,并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强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能力建设、改进和提升“三农”的金融服务水平和健全金融支持“三农”配套体系等方面考虑,在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拓展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稳步培育发展农村资本市场、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以及加大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等领域提出35条具体意见。银监会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农金融服务。截至6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含票据融资)余额为22.5万亿元,同比增长16.6%。
(三)大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缓解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的要求,着力解决小微企业“倒贷”(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问题,2014年7月,银监会印发《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14〕36号),以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管理为核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升贷款服务效率。一是合理设定贷款期限,根据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提高贷款期限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的匹配度;二是丰富完
善贷款品种,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等业务品种,合理采取分期还款等灵活的还款方式,提高小微企业使用贷款资金的便利程度,减轻小微企业一次性还款压力;三是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续贷,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科学加以风险分类,符合正常类标准的,应当划分为正常类。在鼓励银行业优化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服务的同时,银监会也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应地加强贷款风险管理。该通知的出台,是银监会贯彻国务院关于定向调控的精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此外,为进一步总结和推广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普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知识,促进社会各届对银行业金融服务的了解,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2014年5月,银监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主题展板、知识技能竞赛、银企对接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良好氛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明显成效。截至6月末,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包括小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为19.1万亿元,同比增长16.9%。
(四)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为落实国务院4月2日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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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开发银行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2014年6月,银监会批复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筹建住宅金融事业部。7月,批复同意国家开发银行住宅金融事业部开业,批准其业务范围为办理纳入全国棚户区改造规划的棚户区改造及相关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贷款业务等。住宅金融事业部的成立,一方面能够有效缓解棚户区改造相关工程建设的资金瓶颈制约,另一方面是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手段,对扩内需、转方式、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银监会将进一步明确监管措施,指导国家开发银行加强对事业部管控,更好支持棚户区改造提速,服务国家战略。 (五)规范保理业务发展。2014年4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4〕5号),对保理业务、保理融资、应收账款及转让予以定义并进行了分类,对合格应收账款标准进行了界定。从融资产品、客户和合作机构准入、业务审查、专户管理、融资比例和期限等多方面对保理融资业务流程和重点环节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保理业务在公司治理、制度建设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规定了相关监管措施和罚则。该办法的出台将促进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健康规范发展,在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六)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2014年7月,银监会发布《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办发〔2014〕198号),引导金融租赁公司规范设立专业子公司,充分利用相关区域的优惠扶持政策,拓
展海外业务和境外融资渠道,强化对项目公司业务的统筹管理,提升专业化水平,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
三、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 (一)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及早布局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多方联动增强风险防化合力,守住风险底线。对于平台贷款,通过强化全口径风险管理、健全台账制度、加快存量处置、推动完善地方举债制度等方式,有效遏制平台贷款风险上升势头。对于房地产贷款,继续严格实施“名单制”管理,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有效防范化解相关风险。对于理财业务,重点规范理财投资运作管理,6月末理财资金投向非标债权资产的比重较年初下降了4.7个百分点。对于流动性风险,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通过加强主动负债管理、现金流测算和压力测试,密切跟踪分析流动性风险状况,上半年银行业流动性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
(二)规范同业业务治理。2014年4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在鼓励金融创新、维护金融机构自主经营的前提下,按照“堵邪路、开正门、强管理、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就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和改善同业业务内外部管理、推动开展规范的资产负债业务创新等方面提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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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条规范性意见。作为配套性政策文件,2014年5月,银监会印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40号),明确了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总体要求和专营部门制的具体要求,旨在引导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回归流动性管理手段的本质,促进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维护银行体系稳健运行。
(三)完善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2014年7月,银监会印发《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4〕35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理财业务的内部组织管理体系,设立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全行理财业务,并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四项基本要求规范开展理财业务,防范理财业务的风险积累。该通知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推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回归本质,更好地在“栅栏”原则下实现风险隔离,切实规范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投资和经营行为;更加有效地服务于客户财富的保值增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修订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促进商业银行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2014年5月,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增加内控评价要求,促进持续改进;二是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增加监管处罚措施,强化监管
约束;四是体现原则导向,不涉及具体业务。目前,该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已结束。下一步,银监会将根据各界反馈意见对该指引进行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
(五)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监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银监发〔2013〕5号),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关键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防范银行业信息科技外包集中度风险, 2014年6月,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4〕187号)。主要目标一是督促和指导银行加强对非驻场集中式外包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与决策管理;二是完善和强化银监会对非驻场集中式外包服务商的监管机制;三是开展非驻场集中式外包的专项治理工作。
此外,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银行业信息科技核心技术安全可控,银监会组织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企业及高等院校,联合成立了银行业安全可控信息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将围绕国产信息技术应用落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运用,促进国产技术与银行业的衔接,为国产技术在银行业应用落地营造良好环境。
(六)有力推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2014年4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16号),全面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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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2014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各省(区、市)于5月份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于8月至10月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大力推动重大、跨区域案件处置,更加注重面向基层、突出重点,更加注重以查促整、协同联动,全面推动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向纵深发展,增强社会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提高社会公众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四、加强国际监管交流合作
(一)积极发展跨境监管合作关系,开展跨境监管磋商。今年二季度,银监会分别与加纳中央银行、瑞典金融监管局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截至2014年上半年末,银监会已与57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合作协议。此外,银监会分别与香港金管局、韩国金融监督院举行监管工作层会谈,派员参加了6个国家和地区监管当局举行的9家跨国银行监管联席会议;参与高层和跨部委的双边和多边会议,主要包括第二次中瑞金融对话、中俄金融合作分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二)筹备第18届国际监督官大会(ICBS)。应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邀请,并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将于2014年9月22日至25日在天津承办第18届国际银行监督官大会(ICBS)。大会由巴塞尔委员会发
起,是全球银行业监管者规模最大、最重要的国际会议,已成为各国银行监管当局高层官员加强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银监会牵头承办此次大会,是我国加入巴塞尔委员会之后首次承办国际规模的金融监管盛会,既是回应巴塞尔委员会的邀请,履行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义务的体现,也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规则制定过程中的话语权,增强我国在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中的影响力。2014年上半年,银监会稳步推进ICBS大会筹备工作,与巴塞尔委员会商定大会议程,完成了大会官网开发工作。
五、统筹做好2014年下半年监管工作 2014年7月25日,银监会召开2014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分析银行业面临的形势,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会议要求,下半年,要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改进服务,防范风险,加强监管,积极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一是着力优化制度设计,提升改革成效。统筹推进民营银行试点,抓紧研究制定民营银行监管指引,在推进第一批试点银行筹建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范围。全力推进普惠金融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继续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按照机构资格审批、具体项目报告、自选发行市场、统一登记托管原则,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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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办法,从制度源头遏制存款“冲时点”行为。
二是认真落实信贷政策,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有保有压、有扶有控、有进有退,促进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引导信贷资金向铁路、水利、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等国家重点项目适当倾斜。支持信息消费、健康养老、文化创意、新能源汽车和生产性服务业。支持扩大外贸、转移产能和企业“走出去”。拓展绿色信贷业务。优先支持居民家庭首套住房需求。扩大小微和“三农”金融服务,坚持“两个不低于”的政策目标。推广专业支行、信贷工厂、产业链金融等服务模式,推动微贷技术、银保合作、直补担保等业务创新。对限制领域实施有序退出。扩大信贷资产流转业务试点范围。充分估计各类贷款的潜在风险,足额计提拨备,加大呆账核销力度,做到应核尽核。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范银行服务收费。推动落实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续贷管理办法,减少搭桥融资行为,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三是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坚决守住风险底线。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扩散。重点监控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产能严重过剩等领域风险,严格管控高杠杆、多头授信、涉及非法集资和民间高利贷企业的债务风险,及时处置互保联保、担保圈、担保链、企业群和各类仓单融资风险。严防表外风险输入。严守银行经营管理规则,回归安全性、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