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的场所,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及学生,均应遵守本规则:
1、实验教师(实验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实验技术,熟练掌握教学实验的原理、方法、操作规程及相关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2、实验教师(实验员)应做好本实验室管理,严格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填写好实验使用记录。
3、实验教师(实验员)应做好仪器设备的领用、管理、借用、维修、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4、实验教师(实验员)应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实验完毕后,认真检查实验室的电源、门窗是否关闭。实验教师(实验员)要配合保卫科定期检查、更新灭火器和消防器材,杜绝隐患。
5、学生在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及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原理,没有预习者不能参加实验。
6、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后,实验教师(实验员)应安排学生对号入座,加强管理,让学生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吸烟、打闹、吃零食等。
7、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后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服从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
8、实验教师在指导学生的实验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防止
学生带电接线或拆线,谨防其他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学生接好线路后,需经实验老师审查合格,确认无误,方可接通电源。
9、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要爱护仪器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物品。若有不听从教师的指导,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应按仪器设备赔偿方法进行赔偿。
10、实验完毕后,实验教师(实验员)要检查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等是否完好,并组织学生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11、实验室仪器设备不得外借或私自用于为他人做有偿服务,不得擅自将仪器设备带出实验室,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院领导批准。
12、实验室内不得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资,不允许存放个人杂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3、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的场所,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及学生,均应遵守本规则:
1、实验教师(实验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实验技术,熟练掌握教学实验的原理、方法、操作规程及相关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2、实验教师(实验员)应做好本实验室管理,严格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填写好实验使用记录。
3、实验教师(实验员)应做好仪器设备的领用、管理、借用、维修、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4、实验教师(实验员)应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实验完毕后,认真检查实验室的电源、门窗是否关闭。实验教师(实验员)要配合保卫科定期检查、更新灭火器和消防器材,杜绝隐患。
5、学生在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及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原理,没有预习者不能参加实验。
6、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后,实验教师(实验员)应安排学生对号入座,加强管理,让学生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吸烟、打闹、吃零食等。
7、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后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服从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
8、实验教师在指导学生的实验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防止
学生带电接线或拆线,谨防其他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学生接好线路后,需经实验老师审查合格,确认无误,方可接通电源。
9、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要爱护仪器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物品。若有不听从教师的指导,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应按仪器设备赔偿方法进行赔偿。
10、实验完毕后,实验教师(实验员)要检查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等是否完好,并组织学生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11、实验室仪器设备不得外借或私自用于为他人做有偿服务,不得擅自将仪器设备带出实验室,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院领导批准。
12、实验室内不得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资,不允许存放个人杂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3、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