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毒品犯罪,以其高发性、暴利性和流动性成为当代世界各国的社会顽疾。近年来,我国毒品犯罪状况日益严重,毒品犯罪是继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和交通肇事罪之后成为刑事案件统计中第四位的犯罪。
【关键词】毒品犯罪;现状;原因
一、毒品犯罪的现状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不仅是毒品犯罪数量呈现“井喷式”的增长,我国查获的大宗毒品案件数量也不断增加,非法制毒贩毒的数量触目惊心。以云南省为例,云南省1990年查获万克以上海洛因贩毒案件41起,1992年增至68起,1997年仅第一季度云南省就破获万克以上贩毒案件20起,缴获海洛因588公斤。2001年云南全省共缴获毒品10.228吨,打破历年来缴获毒品数量的记录,2004年共缴获毒品10.68吨,再创历史新高。i 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毒品案件45400起,2006侦破刑事毒品案件56000起,直至2010年侦破毒品案件数量直线飙升到89000起,同比增长15.8%。ii 2011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毒品犯罪案件69754件,占全部一审刑事案件的8.25%。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59111件,占全部刑事犯罪案件的6.99%。2011年判决生效的罪犯中,毒品罪犯74670人,占全部判决生效罪犯的7.11%;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犯64563人,占6.14%,居各类刑事罪犯的第五位。iii面对如此严重的毒品犯罪形势,必须从根本出发研究切合实际的毒品犯罪成因,以达到控制和预防毒品犯罪案件发生的目的。并且,在充分把握犯罪人犯罪原因的基础上才能对症下药,矫治犯罪行为,达到特殊预防的目的。
二、毒品犯罪的原因
研究毒品犯罪的原因,可以从诱发毒品犯罪的环境原因和实施毒品犯罪的心理决策原因两个方面来进行研究。
1、环境诱导原因。任何犯罪都是在具体的环境中发生的,环境中出现的犯罪诱因会对犯罪意向起到一种刺激作用,从而使得犯罪意向变得明晰,并进一步形成犯罪动机,在环境中习得犯罪。iv
社会控制因素。毒品犯罪一直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但随着日益严重的毒品犯罪情势,毒品犯罪社会控制也暴露出相当的问题,为毒品犯罪人提供了可乘之机。第一,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都没有对近些年出现的新型毒品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直接导致了制造、走私和贩卖新型毒品及其原料难以准确定罪,加重了毒品犯罪人的侥幸心理。第二,我国对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等毒品原材料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但是有些犯罪人却发现可以从感冒药等非处方药中提取麻黄碱成份以用于制造毒品。第三,城市管理及公安机关对毒品犯罪高发场所管理不严也会刺激毒品犯罪案件的发生。城市中,有些娱乐场所业主为了招揽生意,提高营业收入,对在本场所内发生的吸毒贩毒行为默许、容忍和纵容,从而滋长了吸贩毒行为。第四,我国对吸毒人员实行强制戒毒,但是,多年戒毒工作实践表明,我国当前戒毒体系以强制戒毒为主,没有有效的挽救吸毒成瘾者,未能从心理上帮助吸毒者摆脱毒瘾,也未能从根源上遏制吸毒蔓延的趋势。
不良文化因素。首先,激烈的竞争压力下的有志青年,一旦理想破灭,他们往往不知如何自处转而颓废沉沦,往往只能去寻求毒品这种更强烈的精神刺激。其次,物质生活的快节奏和精神生活的全盘西化直接导致现代生活感官刺激的低俗化。无论是电影电视还是书刊报纸,充斥着大量暴力、色情的情景,毒品犯罪也不例外。最后,亚文化的熏陶对毒品犯罪动机的形成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体现在毒品犯罪集团和青少年毒品犯罪之中。
2、心里决策原因。心理决策是由于动机冲突而产生的。在高额利润、不良价值、同伴引诱等条件下犯罪人一方面产生了实施毒品犯罪的动机,而另一方面其原有的良知和对法律的畏惧感使其产生反对动机,从而形成实施犯罪和放弃犯罪的动机冲突。
对一个理性人而言决策过程是心理博弈的过程,毒品犯罪带来的巨大利益为天平的一边加上了沉重的砝码,以至于立法者必须用极重的刑罚来达到平衡的目的。在具体选择时,毒品犯罪人却会产生自我安慰心理,来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合理的解释,以至于行为人能够心安理得的告诉自己选择毒品犯罪是理性选择的结果。毒品犯罪的自我安慰心理一般表现为合理化、比拟、侥幸和补偿四种状态。合理化心态是指犯罪人常常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粉饰自己不光彩的行为,以求得内心的平静。毒品犯罪人往往认为自己贩毒的行为是为买毒的人好,如果他们买不到毒品就会承受巨大的痛苦,运毒只是帮别人的忙随便赚点劳务费而已和运鸡、运鸭没啥区别。比拟心态是指毒品犯罪人以周围人为榜样,提高自己的自信心。这是一种典型的从众心理,特别是在毒品犯罪集团中,犯罪人往往由于大家都在干,那我也能干的心态理智气壮的实施犯罪行为。侥幸心态是指犯罪人错误估计犯罪形势,认为自己可以逃避处罚而实施犯罪。毒品犯罪人一方面可能错误高估自己的能力,低估侦查人员的能力,认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天衣无缝不可能被查处,另一方面其可能认为这么多人犯罪,不是每个都能被抓,自己干这一次应该不会这么碰巧被发现。补偿心态是指在社会交往中犯罪人常常受挫,为了挽回自尊,采取犯罪行为来弥补自己的缺陷。出身贫穷的犯罪人有可能为了改变自己或家人的现状而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懦弱胆小的青少年有可能为了向同伴证明自己的勇气而同样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以求得心理的补偿和安慰。以上四种心态均有可能缓解自己在动机冲突时矛盾和害怕的心理,已达到形成犯罪决意的目的。
注释:
i 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2004年云南省禁毒工作综述[J].云南警官学院院报,2005(2).
ii 参见2005年、2006年、2010年《中国禁毒报告》.
iii 佟季,闫平超.2007年至2011年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情况分析[N].人民法院报,2012-6-27(6).
iv 刘邦惠.犯罪心理学[M].科学出版社,2009:117.
作者简介:江文新,男,山东济宁人,专职律师,学历:本科,主要研究方向:法学。
【摘 要】毒品犯罪,以其高发性、暴利性和流动性成为当代世界各国的社会顽疾。近年来,我国毒品犯罪状况日益严重,毒品犯罪是继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和交通肇事罪之后成为刑事案件统计中第四位的犯罪。
【关键词】毒品犯罪;现状;原因
一、毒品犯罪的现状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不仅是毒品犯罪数量呈现“井喷式”的增长,我国查获的大宗毒品案件数量也不断增加,非法制毒贩毒的数量触目惊心。以云南省为例,云南省1990年查获万克以上海洛因贩毒案件41起,1992年增至68起,1997年仅第一季度云南省就破获万克以上贩毒案件20起,缴获海洛因588公斤。2001年云南全省共缴获毒品10.228吨,打破历年来缴获毒品数量的记录,2004年共缴获毒品10.68吨,再创历史新高。i 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毒品案件45400起,2006侦破刑事毒品案件56000起,直至2010年侦破毒品案件数量直线飙升到89000起,同比增长15.8%。ii 2011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毒品犯罪案件69754件,占全部一审刑事案件的8.25%。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59111件,占全部刑事犯罪案件的6.99%。2011年判决生效的罪犯中,毒品罪犯74670人,占全部判决生效罪犯的7.11%;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犯64563人,占6.14%,居各类刑事罪犯的第五位。iii面对如此严重的毒品犯罪形势,必须从根本出发研究切合实际的毒品犯罪成因,以达到控制和预防毒品犯罪案件发生的目的。并且,在充分把握犯罪人犯罪原因的基础上才能对症下药,矫治犯罪行为,达到特殊预防的目的。
二、毒品犯罪的原因
研究毒品犯罪的原因,可以从诱发毒品犯罪的环境原因和实施毒品犯罪的心理决策原因两个方面来进行研究。
1、环境诱导原因。任何犯罪都是在具体的环境中发生的,环境中出现的犯罪诱因会对犯罪意向起到一种刺激作用,从而使得犯罪意向变得明晰,并进一步形成犯罪动机,在环境中习得犯罪。iv
社会控制因素。毒品犯罪一直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但随着日益严重的毒品犯罪情势,毒品犯罪社会控制也暴露出相当的问题,为毒品犯罪人提供了可乘之机。第一,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都没有对近些年出现的新型毒品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直接导致了制造、走私和贩卖新型毒品及其原料难以准确定罪,加重了毒品犯罪人的侥幸心理。第二,我国对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等毒品原材料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但是有些犯罪人却发现可以从感冒药等非处方药中提取麻黄碱成份以用于制造毒品。第三,城市管理及公安机关对毒品犯罪高发场所管理不严也会刺激毒品犯罪案件的发生。城市中,有些娱乐场所业主为了招揽生意,提高营业收入,对在本场所内发生的吸毒贩毒行为默许、容忍和纵容,从而滋长了吸贩毒行为。第四,我国对吸毒人员实行强制戒毒,但是,多年戒毒工作实践表明,我国当前戒毒体系以强制戒毒为主,没有有效的挽救吸毒成瘾者,未能从心理上帮助吸毒者摆脱毒瘾,也未能从根源上遏制吸毒蔓延的趋势。
不良文化因素。首先,激烈的竞争压力下的有志青年,一旦理想破灭,他们往往不知如何自处转而颓废沉沦,往往只能去寻求毒品这种更强烈的精神刺激。其次,物质生活的快节奏和精神生活的全盘西化直接导致现代生活感官刺激的低俗化。无论是电影电视还是书刊报纸,充斥着大量暴力、色情的情景,毒品犯罪也不例外。最后,亚文化的熏陶对毒品犯罪动机的形成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体现在毒品犯罪集团和青少年毒品犯罪之中。
2、心里决策原因。心理决策是由于动机冲突而产生的。在高额利润、不良价值、同伴引诱等条件下犯罪人一方面产生了实施毒品犯罪的动机,而另一方面其原有的良知和对法律的畏惧感使其产生反对动机,从而形成实施犯罪和放弃犯罪的动机冲突。
对一个理性人而言决策过程是心理博弈的过程,毒品犯罪带来的巨大利益为天平的一边加上了沉重的砝码,以至于立法者必须用极重的刑罚来达到平衡的目的。在具体选择时,毒品犯罪人却会产生自我安慰心理,来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合理的解释,以至于行为人能够心安理得的告诉自己选择毒品犯罪是理性选择的结果。毒品犯罪的自我安慰心理一般表现为合理化、比拟、侥幸和补偿四种状态。合理化心态是指犯罪人常常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粉饰自己不光彩的行为,以求得内心的平静。毒品犯罪人往往认为自己贩毒的行为是为买毒的人好,如果他们买不到毒品就会承受巨大的痛苦,运毒只是帮别人的忙随便赚点劳务费而已和运鸡、运鸭没啥区别。比拟心态是指毒品犯罪人以周围人为榜样,提高自己的自信心。这是一种典型的从众心理,特别是在毒品犯罪集团中,犯罪人往往由于大家都在干,那我也能干的心态理智气壮的实施犯罪行为。侥幸心态是指犯罪人错误估计犯罪形势,认为自己可以逃避处罚而实施犯罪。毒品犯罪人一方面可能错误高估自己的能力,低估侦查人员的能力,认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天衣无缝不可能被查处,另一方面其可能认为这么多人犯罪,不是每个都能被抓,自己干这一次应该不会这么碰巧被发现。补偿心态是指在社会交往中犯罪人常常受挫,为了挽回自尊,采取犯罪行为来弥补自己的缺陷。出身贫穷的犯罪人有可能为了改变自己或家人的现状而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懦弱胆小的青少年有可能为了向同伴证明自己的勇气而同样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以求得心理的补偿和安慰。以上四种心态均有可能缓解自己在动机冲突时矛盾和害怕的心理,已达到形成犯罪决意的目的。
注释:
i 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2004年云南省禁毒工作综述[J].云南警官学院院报,2005(2).
ii 参见2005年、2006年、2010年《中国禁毒报告》.
iii 佟季,闫平超.2007年至2011年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情况分析[N].人民法院报,2012-6-27(6).
iv 刘邦惠.犯罪心理学[M].科学出版社,2009:117.
作者简介:江文新,男,山东济宁人,专职律师,学历:本科,主要研究方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