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上午,《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35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市友谊宾馆召开。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和来自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30余人参加了会议。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会议由张文显(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主持。
张文显副会长讲话指出,专家研讨会是推动立法完善的重要途径,对于我国的法制完善意义重大。今天召开的《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是2016年第35期立法专家咨询会,主题是关于社区矫正法草案的意见征求。社区矫正制度是完善刑罚执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制定社区矫正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确定的重要改革举措。在经过一系列试点工作之后,有必要将有关经验上升为立法,这就需要与会专家积极献言献策,深入研讨,为相关立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做出贡献。
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姜爱东局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政法司吴浩司长分别介绍了《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主要考虑的问题和需要讨论的问题。
参加会议的还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张步洪副巡视员、司法部法制司郑自文副司长、社区矫正管理局刑罚执行处金勇处长、法制司费翔红副处长,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李健副司长、林广华调研员、魏琰副处长,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副研究员彭伶,北京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张才斐处长等。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研究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梁根林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宋英辉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顾永忠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湛中乐教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社区矫正研究中心主任吴宗宪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刘志伟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室主任刘仁文研究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高文英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原庭长赵大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黄芳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顺安教授,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授、《社区矫正论丛》执行主编翟中东,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刘强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史丹如等专家学者参加本次会议并先后发表了意见。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成果应用处副处长孙立军,民主与法制社干部孙守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王帅,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王宏,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张维周等同志列席了本次研讨会。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制定《社区矫正法》非常必要,意义重大。《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具有比较好的立法基础,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以廓清当前试点工作中的分歧,明确对相关职权的配置运行和监督管理的方式,从而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开展。同时,专家学者还从社区矫正的法律性质、调整范围、管理体制机制、矫正内容、具体规定、章节结构、文字表述以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会议从9:00开始一直持续到12:30结束,气氛热烈,卓有成效,将对《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6年12月16日上午,《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35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市友谊宾馆召开。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和来自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30余人参加了会议。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会议由张文显(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主持。
张文显副会长讲话指出,专家研讨会是推动立法完善的重要途径,对于我国的法制完善意义重大。今天召开的《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是2016年第35期立法专家咨询会,主题是关于社区矫正法草案的意见征求。社区矫正制度是完善刑罚执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制定社区矫正法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确定的重要改革举措。在经过一系列试点工作之后,有必要将有关经验上升为立法,这就需要与会专家积极献言献策,深入研讨,为相关立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做出贡献。
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姜爱东局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政法司吴浩司长分别介绍了《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主要考虑的问题和需要讨论的问题。
参加会议的还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张步洪副巡视员、司法部法制司郑自文副司长、社区矫正管理局刑罚执行处金勇处长、法制司费翔红副处长,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李健副司长、林广华调研员、魏琰副处长,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副研究员彭伶,北京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张才斐处长等。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研究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梁根林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宋英辉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顾永忠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湛中乐教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社区矫正研究中心主任吴宗宪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刘志伟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室主任刘仁文研究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高文英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原庭长赵大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黄芳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顺安教授,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授、《社区矫正论丛》执行主编翟中东,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刘强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史丹如等专家学者参加本次会议并先后发表了意见。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成果应用处副处长孙立军,民主与法制社干部孙守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王帅,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王宏,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张维周等同志列席了本次研讨会。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制定《社区矫正法》非常必要,意义重大。《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具有比较好的立法基础,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以廓清当前试点工作中的分歧,明确对相关职权的配置运行和监督管理的方式,从而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开展。同时,专家学者还从社区矫正的法律性质、调整范围、管理体制机制、矫正内容、具体规定、章节结构、文字表述以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会议从9:00开始一直持续到12:30结束,气氛热烈,卓有成效,将对《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