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红十字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电机学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助人为乐精神,普及卫生与健康等相关知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关于加强学校红十字青年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是经过上海市红十字会批准成立的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员工共同参加的中国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依法享有应有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接受校党委,团委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独立自主的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活动.

第三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人道主义组织,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确立的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统一及普遍七项基本原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政策,规定的保护.

第四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建设和谐美好校园,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为宗旨,倡导"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开展有益于青年健康成长的各项公益活动,训练活动,以及其他团体活动.

第五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积极开展同其它院校,团体的友好活动,促进红十字精神的传播.通过在师生中广泛开展人道,博爱,奉献教育,把弘扬红十字会精神与加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培养人才做出的贡献.

第六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全称为"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以下简称"校红十字会")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是上海电机学院在职教职工及具有上海电机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承认本章程的,由本人申请,经校红十字会批准,均可成为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学生为红十字青年会员,教职员工为红十字会个人会员.

第八条 入会者报上海市红十字会备案登记,发给"会员证"和"会员证章".招收会员时间由校团委统一安排.会员享有和承担《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毕业转学或参加工作(调动工作)的会员,凭原会员证到新单位红十字会报到,登记注册,不需再办理入会手续.转入单位没有建立红十字会组织的,可保留会籍.

第九条 申请加入校红十字入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或二级学院红十字组织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申请人在递交《入会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为学习培训期,在学习培训期内的申请人不是会员,不能享受会员权利,亦有权拒绝履行会员义务;

(三),申请人应把学习培训期视为一个认识和了解红十字会的过程,以便正式决定是否加入红十字会.

(四),红十字会应把学习培训期视为一个认识和了解申请人的过程,以便正式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人加入红十字会的申请.

(五),申请人接到红十字会《会员接纳通知书》后,可以办理入会手续,红十字会为办理完手续的申请人颁发"会员证"和"会员证章"及会徽,会员证证明会员身份,全国有效.

(六),申请人领取到会员证后即确定为校红十字会会员.

第十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一),会员退会应填写《退会声明书》,会员申请退会无需说明理由;

(二),会员退会必须交回其本人的会员证和会徽;

(三),退会申请最终生效日期取决于红十字会的批准;

(四),对遗失会员证和会徽的申请退会的会员,需先行申请补办会员证.如确实无法补办的,红十字会可能以公告的方式宣布该会员退会.该会员所持会员证和会徽自红十字会接纳退会申请之日起作废.

(五),对拒绝交回会员证和会徽而申请退会的会员,红十字会将以公告的方式宣布该会员退会.公告会注明"该会员拒绝交回会员证和会徽".自公告载明之日起,该会员所持会员证和会徽作废,并处以除名.

第十一条 会员有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认为自动退会,会籍不予保留.

(一),连续两年不参加红十字会活动;

(二),不缴纳会费.

(三),个人会员工作调动离校后六个月内未办理会籍转出的;

(四),青年会员毕业,肄业,结业等离校后六个月内未办理会籍转出的;

(五),会员受到上海电机学院纪律处分的,无论处分轻重及是否离校,其会籍在处分文件下达之日立即停止,会员证作废;会籍不予保留,亦不予办理转出手续.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会议;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校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会标志;

(五),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的义务: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办法》.

(二),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章程》;

(三),按期缴纳会费.结合我校实际年度会费暂定为5元;

(四),参加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举办的活动,完成校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

(五),维护校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对不服从组织管理,无故不参加红十字会活动的会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开除的处分.

第十四条 遗失会员证,可申请补办会员证.

(一),会员遗失会员证,可申请补办.补办会员证需经过三个月公告期,公告期结束后方可补办.

(二),补办会员证要载明"补办",补办的会员证和原会员证具有相同效力.

(三),补办会员证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会员证损坏要求换证的,可交回旧证换取新证.换取的新会员证要载明"换领".换领新证的费用由会员承担.

(五),会员证记载满页需要换证的,换发的新会员证要载明"换发".换证费由红十字会承担.

第三章 任 务

第十五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办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章程》;

(二),组织本红十字会会员,志愿工作者和积极分子结合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配合学校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广大红十字青年成为受益者,服务者和参与管理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三),根据青年的不同年龄,不同知识层次,开展思想品德,卫生与健康等相关知识教育.组织与专业有关的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四),在校内外广泛开展体现人道精神的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尊师爱幼等助人为乐的活动;

(五),根据青年的年龄特点开展形式活泼的,有益于青年身心健康的夏(冬)令营活动;

(六),开展与各国红十字会青年之间的友好交往活动;

(七),个人会员除参加学校红十字会统一组织的活动外,要具体指导青年会员的日常活动.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全校会员代表大会,全校会员代表由红十字会及其学生分会推选的会员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校红十字会理事会负责召集,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选举产生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理事会;

(二),听取和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工作计划;

(三),制定修改《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章程》;

(四),审议,批准红十字会年度预,决算案.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件.

第十七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的组成形式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校级可设名誉会长,名誉理事,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顾问.

第十八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的领导机构是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理事会.理事会由校级领导,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红十字青年会员代表组成.会长,副会长由校级领导出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决定负责日常工作.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其决议.理事会对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一年,下一次会员大会召开时换届.理事构成及比例由理事会根据需要决定.理事会工作会议由

常务理事负责召集,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秘书处召集召开.

校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聘请名誉会长,名誉理事;

(二),选举理事长,常务理事;

(三),任命会长,副会长或代会长;

(四),根据会长提名,决定秘书长;

(五),增补,更换或罢免理事;

(六),审查批准秘书处的工作报告,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工作;

(七),提出修改章程的议案;

(八),审议年度工作报告,计划;

(九),审议红十字会接受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

(十),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更换,增补及罢免理事的议案;

(十一),批准成立或解散各级志愿者工作队;

(十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主持全校日常工作;秘书处对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理事会负责.

(二),负责编制红十字会经费预算,审核报送红十字会年度财务预,决算案;

(三),指导校志愿者工作队,各校区(院系)分会,各办事处及直属红十字会员小组的工作;

(四),管理红十字会的动产,不动产;

(五),承担红十字会的民事法律责任;

(六),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聘请顾问;

(八),授予名誉会员;

(九),批准成立学生分会

(十),完成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条 校红十字会下设学生分会,负责红十字会学生事务.学生分会的常务执行机关是学生分会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各学院设立红十字小组,负责管理各学院的会员,具体负责会员档案的整理,会员证的填发,会员的注册和收取会费,以及其他各项事宜

学生分会秘书长和各小组负责人须由秘书长审核并经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理事会同意.

第五章 经费和财产

第二十一条 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

(三),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

(四),学校拨款和上级红十字会拨付的活动经费;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会费是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经费主要来源,会员必须严格履行入会承诺,按年缴纳会费.

(一),红十字会的会员应按照《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缴纳金费.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

(二),会费由学校红十字会负责收缴,使用和管理,并定期向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会费使用情况.

(三),会员因任何原因退出红十字会,其缴纳的会费均不予退还.

第二十三条 校红十字会开展救助工作,经校方及有关部门允许,可以进行募捐.

第二十四条 校红十字会对接受校内外捐赠的款物和会费应专项立帐建立审查监督制度.

第二十五条 校红十字会的经费使用采用报销制度,报销人须提交给校红十字会理事会秘书长,经批准后,凭有效发票报销.

第六章 标志 会徽 会旗

第二十六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的标志:使用日内瓦公约规定的白底红十字标志,使用方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的会旗为:以白底红十字标志,绿色橄榄枝环绕并加仿宋体"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字样.另外可根据活动实际需要制作相应的条幅,横幅和小型旗帜.参加校红十字会外出活动的会员及志愿者需统一穿着印有"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的T恤衫,使用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会旗,以便统一行动.

第二十八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的会徽为:金黄色橄榄枝环绕的白底红十字.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报上海电机学院党委,团委及上海市红十字会备案.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大会闭幕期间如实际情况与本章程相冲突或章程本身存在不妥之处由校红十字会理事会进行修改事宜,但最终修订案需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后予以确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电机学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助人为乐精神,普及卫生与健康等相关知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关于加强学校红十字青年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是经过上海市红十字会批准成立的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员工共同参加的中国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依法享有应有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接受校党委,团委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独立自主的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活动.

第三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人道主义组织,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确立的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统一及普遍七项基本原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政策,规定的保护.

第四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建设和谐美好校园,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为宗旨,倡导"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开展有益于青年健康成长的各项公益活动,训练活动,以及其他团体活动.

第五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积极开展同其它院校,团体的友好活动,促进红十字精神的传播.通过在师生中广泛开展人道,博爱,奉献教育,把弘扬红十字会精神与加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培养人才做出的贡献.

第六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全称为"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以下简称"校红十字会")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是上海电机学院在职教职工及具有上海电机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承认本章程的,由本人申请,经校红十字会批准,均可成为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学生为红十字青年会员,教职员工为红十字会个人会员.

第八条 入会者报上海市红十字会备案登记,发给"会员证"和"会员证章".招收会员时间由校团委统一安排.会员享有和承担《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毕业转学或参加工作(调动工作)的会员,凭原会员证到新单位红十字会报到,登记注册,不需再办理入会手续.转入单位没有建立红十字会组织的,可保留会籍.

第九条 申请加入校红十字入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或二级学院红十字组织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申请人在递交《入会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为学习培训期,在学习培训期内的申请人不是会员,不能享受会员权利,亦有权拒绝履行会员义务;

(三),申请人应把学习培训期视为一个认识和了解红十字会的过程,以便正式决定是否加入红十字会.

(四),红十字会应把学习培训期视为一个认识和了解申请人的过程,以便正式决定是否接受申请人加入红十字会的申请.

(五),申请人接到红十字会《会员接纳通知书》后,可以办理入会手续,红十字会为办理完手续的申请人颁发"会员证"和"会员证章"及会徽,会员证证明会员身份,全国有效.

(六),申请人领取到会员证后即确定为校红十字会会员.

第十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一),会员退会应填写《退会声明书》,会员申请退会无需说明理由;

(二),会员退会必须交回其本人的会员证和会徽;

(三),退会申请最终生效日期取决于红十字会的批准;

(四),对遗失会员证和会徽的申请退会的会员,需先行申请补办会员证.如确实无法补办的,红十字会可能以公告的方式宣布该会员退会.该会员所持会员证和会徽自红十字会接纳退会申请之日起作废.

(五),对拒绝交回会员证和会徽而申请退会的会员,红十字会将以公告的方式宣布该会员退会.公告会注明"该会员拒绝交回会员证和会徽".自公告载明之日起,该会员所持会员证和会徽作废,并处以除名.

第十一条 会员有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认为自动退会,会籍不予保留.

(一),连续两年不参加红十字会活动;

(二),不缴纳会费.

(三),个人会员工作调动离校后六个月内未办理会籍转出的;

(四),青年会员毕业,肄业,结业等离校后六个月内未办理会籍转出的;

(五),会员受到上海电机学院纪律处分的,无论处分轻重及是否离校,其会籍在处分文件下达之日立即停止,会员证作废;会籍不予保留,亦不予办理转出手续.

第十二条 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会议;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校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会标志;

(五),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三条 会员的义务: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办法》.

(二),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章程》;

(三),按期缴纳会费.结合我校实际年度会费暂定为5元;

(四),参加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举办的活动,完成校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

(五),维护校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对不服从组织管理,无故不参加红十字会活动的会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开除的处分.

第十四条 遗失会员证,可申请补办会员证.

(一),会员遗失会员证,可申请补办.补办会员证需经过三个月公告期,公告期结束后方可补办.

(二),补办会员证要载明"补办",补办的会员证和原会员证具有相同效力.

(三),补办会员证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会员证损坏要求换证的,可交回旧证换取新证.换取的新会员证要载明"换领".换领新证的费用由会员承担.

(五),会员证记载满页需要换证的,换发的新会员证要载明"换发".换证费由红十字会承担.

第三章 任 务

第十五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办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章程》;

(二),组织本红十字会会员,志愿工作者和积极分子结合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配合学校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广大红十字青年成为受益者,服务者和参与管理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三),根据青年的不同年龄,不同知识层次,开展思想品德,卫生与健康等相关知识教育.组织与专业有关的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四),在校内外广泛开展体现人道精神的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尊师爱幼等助人为乐的活动;

(五),根据青年的年龄特点开展形式活泼的,有益于青年身心健康的夏(冬)令营活动;

(六),开展与各国红十字会青年之间的友好交往活动;

(七),个人会员除参加学校红十字会统一组织的活动外,要具体指导青年会员的日常活动.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全校会员代表大会,全校会员代表由红十字会及其学生分会推选的会员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校红十字会理事会负责召集,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选举产生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理事会;

(二),听取和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工作计划;

(三),制定修改《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章程》;

(四),审议,批准红十字会年度预,决算案.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件.

第十七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的组成形式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校级可设名誉会长,名誉理事,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顾问.

第十八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的领导机构是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理事会.理事会由校级领导,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红十字青年会员代表组成.会长,副会长由校级领导出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决定负责日常工作.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其决议.理事会对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一年,下一次会员大会召开时换届.理事构成及比例由理事会根据需要决定.理事会工作会议由

常务理事负责召集,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秘书处召集召开.

校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聘请名誉会长,名誉理事;

(二),选举理事长,常务理事;

(三),任命会长,副会长或代会长;

(四),根据会长提名,决定秘书长;

(五),增补,更换或罢免理事;

(六),审查批准秘书处的工作报告,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工作;

(七),提出修改章程的议案;

(八),审议年度工作报告,计划;

(九),审议红十字会接受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

(十),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更换,增补及罢免理事的议案;

(十一),批准成立或解散各级志愿者工作队;

(十二),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主持全校日常工作;秘书处对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理事会负责.

(二),负责编制红十字会经费预算,审核报送红十字会年度财务预,决算案;

(三),指导校志愿者工作队,各校区(院系)分会,各办事处及直属红十字会员小组的工作;

(四),管理红十字会的动产,不动产;

(五),承担红十字会的民事法律责任;

(六),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聘请顾问;

(八),授予名誉会员;

(九),批准成立学生分会

(十),完成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条 校红十字会下设学生分会,负责红十字会学生事务.学生分会的常务执行机关是学生分会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各学院设立红十字小组,负责管理各学院的会员,具体负责会员档案的整理,会员证的填发,会员的注册和收取会费,以及其他各项事宜

学生分会秘书长和各小组负责人须由秘书长审核并经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理事会同意.

第五章 经费和财产

第二十一条 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接受境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

(三),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

(四),学校拨款和上级红十字会拨付的活动经费;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会费是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经费主要来源,会员必须严格履行入会承诺,按年缴纳会费.

(一),红十字会的会员应按照《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缴纳金费.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

(二),会费由学校红十字会负责收缴,使用和管理,并定期向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会费使用情况.

(三),会员因任何原因退出红十字会,其缴纳的会费均不予退还.

第二十三条 校红十字会开展救助工作,经校方及有关部门允许,可以进行募捐.

第二十四条 校红十字会对接受校内外捐赠的款物和会费应专项立帐建立审查监督制度.

第二十五条 校红十字会的经费使用采用报销制度,报销人须提交给校红十字会理事会秘书长,经批准后,凭有效发票报销.

第六章 标志 会徽 会旗

第二十六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的标志:使用日内瓦公约规定的白底红十字标志,使用方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的会旗为:以白底红十字标志,绿色橄榄枝环绕并加仿宋体"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字样.另外可根据活动实际需要制作相应的条幅,横幅和小型旗帜.参加校红十字会外出活动的会员及志愿者需统一穿着印有"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的T恤衫,使用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会旗,以便统一行动.

第二十八条 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的会徽为:金黄色橄榄枝环绕的白底红十字.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报上海电机学院党委,团委及上海市红十字会备案.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上海电机学院红十字会.大会闭幕期间如实际情况与本章程相冲突或章程本身存在不妥之处由校红十字会理事会进行修改事宜,但最终修订案需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后予以确立.


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结合学校实际 ...查看


  • 红十字会简介
  • 作为一名红十字会志愿者,我有义务和责任向大家介绍一些红十字会的知识. 红十字会运动始于欧洲,创始人是瑞士商人让·亨利·杜南.1859年,他亲眼目睹了在意大利北部小镇索尔弗利诺发生的惨不忍睹的战役,战场上满是受伤的士兵.受伤的士兵无人照料,只 ...查看


  • 壹基金与红十字会监督管理模式的比较研究
  • 现代经济信息 壹基金与红十字会监督管理模式的比较研究 虞婵珺 汤庆峰 大连理工大学 摘 要:我国非营利组织迅速发展,但存在许多问题,出现失灵现象,在国家政策和社会环境既定的情况下,改善自身监督管理模式成为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关键.本文以雅安地震 ...查看


  • 中国红十字会
  • 1894年7月中日甲午海战后,国际红十字运动开始在中国大陆传播.旅日侨胞孙实甫由于长期在日本经商,习见日人深获红十字会之益,遂与志同道合者翻译国外红十字组织的章程,广为传播西方"人道"理念.孙实甫被认为是"中国 ...查看


  • 红十字标志
  • 红十字标志的含义和作用:红十字标志的起源及发展:红十字标志的法律基础以及使用的具体规定. 红十字标志,是国际人道主义保护标志,是武装力量医疗机构的特定标志,是红十字会的专用标志.它是红十字运动的象征,体现着当今世界的人道与同情.它的存在和正 ...查看


  • 国际红十字
  • 国际红十字会 摘要: 红十字会是世界性卫生救护和社会福利团体,由瑞士银行家亨利•杜南(HenryDunant)创立,其前身为1863年成立的"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1880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正式命名,红十字会将亨利•杜 ...查看


  • 红十字运动知识竞赛题库_(含答案)3
  • 红十字运动 知识题库 第一部分综合知识题(共48题) 单项选择题(共12题) 1.红十字运动的创始人是____C____. A. 顾拜旦 B. 吕海寰 C. 亨利·杜南 2. <索尔弗利诺回忆录>一书描写了发生于____A___ ...查看


  • 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
  • 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中国红十字会 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查看


  • 红十字运动的发源地常识大课堂
  • 红十字标志 红十字来源于基督教的十字架,后被慈善机构广泛使用.其标志是国际人道主义保护标志,是武装力量医疗机构的特定标志,是红十字会的专用标志.红十字标志是红十字运动的象征,体现着当今世界的人道与同情.它的存在和正确使用,对于执行人道主义保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