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分类
一级类 二级类 名 称 编 号 三级类 含 名 称 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 他农用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 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 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 中还包括南方宽
113
水浇地
114
旱 菜
地 地
1
农 用 地
115
12
园 地 122 桑 园
指种植桑树的园地。 122K 可调整果园 指由耕地改为桑园, 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123 茶 园 123K 可调整茶园 指由耕地改为茶园, 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
指种植橡胶的园地。 124 橡胶园 124K 可调整咖啡 指由耕地改为橡胶园,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
园
地。*
指种植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花卉、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 园地。 125 其他园地 125K 可调整其他 园地 指由耕地改为其他园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 土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点绿地, 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 指树木郁闭度≥20%的天然、人工林地。 131 有林地 131K 可调整有林 地 指由耕地改为有林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 地。*
132 灌木林地 指覆盖度≥40%的灌木林地。 133 13 林 地 134 未成林造 林 地 134K 135 迹 地 可调整未成 林造林地 指由耕地改为未成林造林地,但耕作层未被破 坏的土地。* 疏林地 指树木郁闭度≥10%但
指森林采伐、火烧后,五年内未更
新的土地。 指固定的林木育苗地。
136
苗
圃 136K 可调整苗圃
指由耕地改为苗圃, 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 141 天然草地 牧 14 草 地 143 人工草地 413K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未经改良,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 以牧为主的疏林、灌木草地。
142 改良草地 指采用灌溉、排水、施肥、松耙、补植等措施进行改良的草地。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包括人工培植用于牧业的灌木地。 可调整人工 草地 指由耕地改为人工草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 土地。*
其 15 他 农 用 151 畜禽饲养 地
指上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外的农用地。 指以经营性养殖为目的畜禽舍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152 设施农业 指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地
用
地 指农村南主宽≥1.0 米,北方宽≥2.0 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 道)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
153 农村道路
154 坑塘水面
155 养殖水面 155K 可调整养殖 水面 指由耕地改为养殖水面,但可复耕的土地。*
156 157 158
农田水利 指农民、农民集体或其他农业企业等自建或联建的农田排灌沟渠及 用 田 地 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坎 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1.0 米,北方宽≥2.0 米的梯田田坎。 指晒谷场及上述用地中未包含的其他农用地。 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商业、工矿、仓储、公用设施、 公共建筑、住宅、交通、水利设施、特殊用地等。 指商业、金融业、餐饮旅馆业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晒谷场等 用 地
211 商业用地 指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12 商 21 服 用 地 214 213 金融保险 用 地 指银行、保险、证券、信手、期贷、信用社等用地。
餐饮旅馆 指饭店、餐厅、酒吧、宾馆、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相应附 业 用 地 属设施用地。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服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和企 其他商服 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旅行社、运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 用 地 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 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2
建 设 用 地
工 矿 22 仓 储 用 地 23 公 222 采矿地
指工业、采矿、仓储业用地 221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 地。
223 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
中转的场所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指为居民生活和二、三产业服务的公用设施及瞻仰、游憩用地。
用 设 施 用 地
231
公共基础 指给排水、供电、供然、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 设施用地 等用地。
232
瞻仰景观 休闲用地
指名胜古迹、革命遗址、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等。
指公共文化、体育、娱乐、机关、团体、科研、设计、教育、医卫、 慈善等建筑用地。 241 机关团体 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 用 地 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单位的办公用地。 指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成人业余教育 公 共 24 建 筑 用 地 243 242 教育用地 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党校、行政学院、干部管理学 院、盲聋哑学校、工读学校等直接用一教育的用地。 科研设计 指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 用 地 位用地。 指为公从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包括博物馆、展览馆、 244 文体用地 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少青老年活动中心、 体育场馆、训练基地等。 245 医疗卫生 指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疗养、康复、医检药检、血库 用 地 等用地。
246 慈善用地 指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用地。 指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 251 住 25 宅 用 地 253 252 城镇单一 住宅用地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农村宅基 地 空闲宅基 地 指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
指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生产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指农村村民居住和宅基地。
254 交 26 通 运 输
指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用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 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居民点道路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61 铁路用地
指铁道线路及场站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及护路林;地铁地 上部分及出入口等用地。
用 地
262 公路用地
指国家和地方公路(含乡镇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 林及其他附属设施用地。
263 民用机场 指民用机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64 港口码头 指人工修建的客、货运、捕劳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应附属建筑物, 用 地 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指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地面积用地。 指城乡居民点内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公共停车场等。 指用于水库、水工建筑的土地。 271 水库水面 指人工修建总库容≥10 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以下的面积。 指除农田水利用地以
外的人工修建的沟渠(包括渠槽、渠堤、护堤 林)、闸、坝、堤路林、水电站、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水工 建筑用地。 指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墓地等用地。 281 特 28 殊 用 地 283 宗教用地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284 285 监教场所 用 地 指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用地。 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设施用地。 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指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的土地。 311 未 312 313 314 315 荒草地 盐碱地 沼泽地 沙 地 指树木郁闭度
265 266 水 利 27 设 施 用 地 272
管道运输 用 街 地 巷
水工建筑 用 地
使领馆用 地
指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用地。
墓葬地
未
3
利
31
利 用 土 地
裸土地
用
316 裸岩石砾 指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地 317 其他未利 用 土 地 指包括高寒荒漠、苔原等尚未利用的土地。 指未列入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其它水域地。 32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以下的土地。 32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以下的土地。 其 32 他 土 地 324 滩 涂 323 苇 地 指生长芦苇的土地,包括滩涂上的苇地。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湖位之间的潮浸地带;河流、湖泊常水位至 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 常蓄水们与最大洪水位间的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325 冰川及永 久 积 雪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地
注:*指生态退耕以外,按照国土资发(1999)511 号文件规定,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将耕地调整 为其他农用地,但未被破坏耕作层,不作为耕地减少衡量指标。
全国土地分类
一级类 二级类 名 称 编 号 三级类 含 名 称 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 他农用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 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 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 中还包括南方宽
113
水浇地
114
旱 菜
地 地
1
农 用 地
115
12
园 地 122 桑 园
指种植桑树的园地。 122K 可调整果园 指由耕地改为桑园, 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123 茶 园 123K 可调整茶园 指由耕地改为茶园, 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
指种植橡胶的园地。 124 橡胶园 124K 可调整咖啡 指由耕地改为橡胶园,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
园
地。*
指种植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花卉、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 园地。 125 其他园地 125K 可调整其他 园地 指由耕地改为其他园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 土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点绿地, 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 指树木郁闭度≥20%的天然、人工林地。 131 有林地 131K 可调整有林 地 指由耕地改为有林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 地。*
132 灌木林地 指覆盖度≥40%的灌木林地。 133 13 林 地 134 未成林造 林 地 134K 135 迹 地 可调整未成 林造林地 指由耕地改为未成林造林地,但耕作层未被破 坏的土地。* 疏林地 指树木郁闭度≥10%但
指森林采伐、火烧后,五年内未更
新的土地。 指固定的林木育苗地。
136
苗
圃 136K 可调整苗圃
指由耕地改为苗圃, 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 141 天然草地 牧 14 草 地 143 人工草地 413K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未经改良,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 以牧为主的疏林、灌木草地。
142 改良草地 指采用灌溉、排水、施肥、松耙、补植等措施进行改良的草地。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包括人工培植用于牧业的灌木地。 可调整人工 草地 指由耕地改为人工草地,但耕作层未被破坏的 土地。*
其 15 他 农 用 151 畜禽饲养 地
指上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外的农用地。 指以经营性养殖为目的畜禽舍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152 设施农业 指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地
用
地 指农村南主宽≥1.0 米,北方宽≥2.0 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 道)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
153 农村道路
154 坑塘水面
155 养殖水面 155K 可调整养殖 水面 指由耕地改为养殖水面,但可复耕的土地。*
156 157 158
农田水利 指农民、农民集体或其他农业企业等自建或联建的农田排灌沟渠及 用 田 地 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坎 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1.0 米,北方宽≥2.0 米的梯田田坎。 指晒谷场及上述用地中未包含的其他农用地。 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商业、工矿、仓储、公用设施、 公共建筑、住宅、交通、水利设施、特殊用地等。 指商业、金融业、餐饮旅馆业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晒谷场等 用 地
211 商业用地 指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12 商 21 服 用 地 214 213 金融保险 用 地 指银行、保险、证券、信手、期贷、信用社等用地。
餐饮旅馆 指饭店、餐厅、酒吧、宾馆、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相应附 业 用 地 属设施用地。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服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和企 其他商服 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旅行社、运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 用 地 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 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2
建 设 用 地
工 矿 22 仓 储 用 地 23 公 222 采矿地
指工业、采矿、仓储业用地 221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 地。
223 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
中转的场所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指为居民生活和二、三产业服务的公用设施及瞻仰、游憩用地。
用 设 施 用 地
231
公共基础 指给排水、供电、供然、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 设施用地 等用地。
232
瞻仰景观 休闲用地
指名胜古迹、革命遗址、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等。
指公共文化、体育、娱乐、机关、团体、科研、设计、教育、医卫、 慈善等建筑用地。 241 机关团体 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 用 地 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单位的办公用地。 指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成人业余教育 公 共 24 建 筑 用 地 243 242 教育用地 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党校、行政学院、干部管理学 院、盲聋哑学校、工读学校等直接用一教育的用地。 科研设计 指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 用 地 位用地。 指为公从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包括博物馆、展览馆、 244 文体用地 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少青老年活动中心、 体育场馆、训练基地等。 245 医疗卫生 指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疗养、康复、医检药检、血库 用 地 等用地。
246 慈善用地 指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用地。 指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 251 住 25 宅 用 地 253 252 城镇单一 住宅用地 城镇混合 住宅用地 农村宅基 地 空闲宅基 地 指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
指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生产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指农村村民居住和宅基地。
254 交 26 通 运 输
指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用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 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居民点道路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61 铁路用地
指铁道线路及场站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及护路林;地铁地 上部分及出入口等用地。
用 地
262 公路用地
指国家和地方公路(含乡镇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 林及其他附属设施用地。
263 民用机场 指民用机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64 港口码头 指人工修建的客、货运、捕劳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应附属建筑物, 用 地 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指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地面积用地。 指城乡居民点内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公共停车场等。 指用于水库、水工建筑的土地。 271 水库水面 指人工修建总库容≥10 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以下的面积。 指除农田水利用地以
外的人工修建的沟渠(包括渠槽、渠堤、护堤 林)、闸、坝、堤路林、水电站、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水工 建筑用地。 指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墓地等用地。 281 特 28 殊 用 地 283 宗教用地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284 285 监教场所 用 地 指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用地。 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设施用地。 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指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的土地。 311 未 312 313 314 315 荒草地 盐碱地 沼泽地 沙 地 指树木郁闭度
265 266 水 利 27 设 施 用 地 272
管道运输 用 街 地 巷
水工建筑 用 地
使领馆用 地
指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用地。
墓葬地
未
3
利
31
利 用 土 地
裸土地
用
316 裸岩石砾 指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地 317 其他未利 用 土 地 指包括高寒荒漠、苔原等尚未利用的土地。 指未列入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其它水域地。 32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以下的土地。 32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以下的土地。 其 32 他 土 地 324 滩 涂 323 苇 地 指生长芦苇的土地,包括滩涂上的苇地。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湖位之间的潮浸地带;河流、湖泊常水位至 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 常蓄水们与最大洪水位间的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325 冰川及永 久 积 雪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地
注:*指生态退耕以外,按照国土资发(1999)511 号文件规定,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将耕地调整 为其他农用地,但未被破坏耕作层,不作为耕地减少衡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