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一、质量方针
坚持标准 行为公正 数据准确 服务规范
二、检测工作质量目标
1、不断完善质量体系,确保持续有效运行,使试验检测能力得到不断完善和提高。
2、 确保数据准确可靠,试验检测报告杜绝数据和结论性差错,经复核审查后检测报告无差错率达100%。
3、 杜绝重大检测质量事故,一般检测质量事故小于5‰。
三、样品规定
1、抽样检测
试验人员按规定频率要求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应按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进行取样与试验,试验结果应及时通知被抽检单位,并填写试验台帐。
2、收样规定
样品管理员应按相关标准规定和样品管理制度进行验收,核对试验项目、样品规格数量、批号编号等,如符合要求,按序编写入库编号,填写试验台帐,对样品作出明确标识。如不符合要求,重新取样并注明。
3、样品标识
样品标识分为以下四种状态:
1) 待检--未经检验和试验;
2) 在检--在检验和试验过程中,尚未作出判断;
3) 合格--经检验和试验为合格;
4) 不合格--经检验或试验为不合格;
四、检测工作质量控制
1、检测依据
国家、行业的现行有效标准、规范、规程,特殊情况,也可由业主提供检测要求。
2、检测人员
1)检测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2)参加每项检测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二人。其中一人至少在本领域有五年的工作
经历,该检测人员作为该项检测工作的负责人,同时负责试验原始记录和报告的复核工作。
3) 检测人员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正确性负责。
3、 测前检查
1)检测人员应对样品规格、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核查,确定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查与检测情况。
2) 检查仪器设备功能是否正常,是否在有效检定、校验周期内,并填写使用记录。
3) 对检测环境条件(温度、湿度等)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4、 测中检查
1)在检测过程中,如首个试件(或首次试验)不合格,应立即停止试验,再次对样品规格尺寸、受压面、检测仪器设备状态进行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测。
2)在检测过程中,如多个试件(或多次试验)不合格,应立即停止试验,报试验室主任,经确认无误,方可继续进行。
5、 测后检查
1)检测工作结束后,全部检测数据应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允许对样品或被测件进行处理。需要留样的样品,检测人员试验完毕应通知样品管理员一同留样,留样时应注明该样品的入库编号、检测状态、保存日期,同时与样品管理员一道办理移交手续,填写试验台帐中有关项目以备查验,样品保存期限到期时由样品管理员处理,保存期限按各材料标准相关要求办理。
2) 检测人员对检测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 、被测件状态、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3) 对检测仪器进行清洁和保养,恢复到起始状态,切断电、水源,打扫工作间环境卫生。
五、检测工作异常情况及处理
1、检测工作应严格按试验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测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1)首次测试超过平行(或允许)误差;
2) 首次测试未结束被测件破坏;
3)重复测试数据散布太大;
2、应停止检测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被测件是否符合要求,操作方法是否按规定进行,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分析原因,确定采取措施,经技术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检测,并记录备查。
3、因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而中断检测并影响检测质量者,检测工作必须重新开始。
4、凡因检测仪器设备故障而中断检测,必须将损坏的仪器修复,经试用或检定合格后方准进行检测。
5、凡因检测工作失误,检测过程中样品损坏,无法得出完整的检测数据时,所有检测数据作废,应重新取样进行所有项目的检测,检测数据以第二次检测的为准,禁止用两次检测数据拼凑检测记录。检测人员应分析异常情况产生原因,总结上报,交室领导处理。
六、原始记录及数据处理
1、 原始记录
1)原始记录不允许随意删改。如需更改,作废数据应划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写在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印章或签名。
2) 原始记录采用行业规定的统一表格,不能用铅笔填写。记录应清晰整洁,内容完整,有检测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字,复核人员一般为参加该试验者,并具有在本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3) 试验编号按材料种类独立、连续编号,原始记录上同时还须记录该样品的报告编号。
4)试验台帐、原始记录要妥善保存,年终归类存档; 各类原始记录应长期保存。
5) 原始记录一般不允许与检测无关人员、外单位人员查阅,确需查阅须经室领导批准,并填写查阅登记表。
2、 数据处理
1)试验数据处理由检测人员进行, 复核人员进行复核。数据处理与复核不允许同一人进行。
2)在检测过程中,应按试验技术标准或试验规程要求的精度如实记录原始数据,若规程中无要求,应按检测仪器显示精度读数和记录。
3)全部测试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4)测试数据的计算、修约、有效位数及统计等应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试验规程执行。
5)各项测试数据如超出允许误差范围,应重新进行检测。
七、检测报告
1、检测报告的编写
1) 检测人员在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原始记录交给资料员编写检测报告。
2) 检测报告要求内容填写完整、数据准确、签名齐全、文字简练、字迹清楚、结论正确,不得涂改。
3)全部检测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4) 检测报告的编号按材料种类(同原始记录要求)独立、连续编号。水泥等分龄期填发检测报告时,其编号相同,(但须在编号后按龄期的先后填上一大写英文字母A、B、C、 D等,)以示区别。
5) 检测报告采用电脑打印,并有明确结论,"合格"或者"不合格",并注明使用的标准和规范。检测报告必须保留电子文档。
2.检测报告的复核、审批
1) 检测报告由检测人员签名后,交复核人对原始记录、检测报告进行仔细复核,无误后方可签名,然后送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名。
2) 在审核中发现错误,应由检测人员更改,审查人不得自行更改。
3) 经审核、加盖试验资料专用章后的检测报告,并在报告单发送登记薄上登记签名。检测报告须留底件,由资料员保存,归类存档。
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一、质量方针
坚持标准 行为公正 数据准确 服务规范
二、检测工作质量目标
1、不断完善质量体系,确保持续有效运行,使试验检测能力得到不断完善和提高。
2、 确保数据准确可靠,试验检测报告杜绝数据和结论性差错,经复核审查后检测报告无差错率达100%。
3、 杜绝重大检测质量事故,一般检测质量事故小于5‰。
三、样品规定
1、抽样检测
试验人员按规定频率要求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应按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进行取样与试验,试验结果应及时通知被抽检单位,并填写试验台帐。
2、收样规定
样品管理员应按相关标准规定和样品管理制度进行验收,核对试验项目、样品规格数量、批号编号等,如符合要求,按序编写入库编号,填写试验台帐,对样品作出明确标识。如不符合要求,重新取样并注明。
3、样品标识
样品标识分为以下四种状态:
1) 待检--未经检验和试验;
2) 在检--在检验和试验过程中,尚未作出判断;
3) 合格--经检验和试验为合格;
4) 不合格--经检验或试验为不合格;
四、检测工作质量控制
1、检测依据
国家、行业的现行有效标准、规范、规程,特殊情况,也可由业主提供检测要求。
2、检测人员
1)检测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2)参加每项检测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二人。其中一人至少在本领域有五年的工作
经历,该检测人员作为该项检测工作的负责人,同时负责试验原始记录和报告的复核工作。
3) 检测人员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正确性负责。
3、 测前检查
1)检测人员应对样品规格、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核查,确定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查与检测情况。
2) 检查仪器设备功能是否正常,是否在有效检定、校验周期内,并填写使用记录。
3) 对检测环境条件(温度、湿度等)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4、 测中检查
1)在检测过程中,如首个试件(或首次试验)不合格,应立即停止试验,再次对样品规格尺寸、受压面、检测仪器设备状态进行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检测。
2)在检测过程中,如多个试件(或多次试验)不合格,应立即停止试验,报试验室主任,经确认无误,方可继续进行。
5、 测后检查
1)检测工作结束后,全部检测数据应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允许对样品或被测件进行处理。需要留样的样品,检测人员试验完毕应通知样品管理员一同留样,留样时应注明该样品的入库编号、检测状态、保存日期,同时与样品管理员一道办理移交手续,填写试验台帐中有关项目以备查验,样品保存期限到期时由样品管理员处理,保存期限按各材料标准相关要求办理。
2) 检测人员对检测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 、被测件状态、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3) 对检测仪器进行清洁和保养,恢复到起始状态,切断电、水源,打扫工作间环境卫生。
五、检测工作异常情况及处理
1、检测工作应严格按试验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测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1)首次测试超过平行(或允许)误差;
2) 首次测试未结束被测件破坏;
3)重复测试数据散布太大;
2、应停止检测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被测件是否符合要求,操作方法是否按规定进行,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分析原因,确定采取措施,经技术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检测,并记录备查。
3、因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而中断检测并影响检测质量者,检测工作必须重新开始。
4、凡因检测仪器设备故障而中断检测,必须将损坏的仪器修复,经试用或检定合格后方准进行检测。
5、凡因检测工作失误,检测过程中样品损坏,无法得出完整的检测数据时,所有检测数据作废,应重新取样进行所有项目的检测,检测数据以第二次检测的为准,禁止用两次检测数据拼凑检测记录。检测人员应分析异常情况产生原因,总结上报,交室领导处理。
六、原始记录及数据处理
1、 原始记录
1)原始记录不允许随意删改。如需更改,作废数据应划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写在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印章或签名。
2) 原始记录采用行业规定的统一表格,不能用铅笔填写。记录应清晰整洁,内容完整,有检测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字,复核人员一般为参加该试验者,并具有在本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3) 试验编号按材料种类独立、连续编号,原始记录上同时还须记录该样品的报告编号。
4)试验台帐、原始记录要妥善保存,年终归类存档; 各类原始记录应长期保存。
5) 原始记录一般不允许与检测无关人员、外单位人员查阅,确需查阅须经室领导批准,并填写查阅登记表。
2、 数据处理
1)试验数据处理由检测人员进行, 复核人员进行复核。数据处理与复核不允许同一人进行。
2)在检测过程中,应按试验技术标准或试验规程要求的精度如实记录原始数据,若规程中无要求,应按检测仪器显示精度读数和记录。
3)全部测试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4)测试数据的计算、修约、有效位数及统计等应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试验规程执行。
5)各项测试数据如超出允许误差范围,应重新进行检测。
七、检测报告
1、检测报告的编写
1) 检测人员在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原始记录交给资料员编写检测报告。
2) 检测报告要求内容填写完整、数据准确、签名齐全、文字简练、字迹清楚、结论正确,不得涂改。
3)全部检测数据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4) 检测报告的编号按材料种类(同原始记录要求)独立、连续编号。水泥等分龄期填发检测报告时,其编号相同,(但须在编号后按龄期的先后填上一大写英文字母A、B、C、 D等,)以示区别。
5) 检测报告采用电脑打印,并有明确结论,"合格"或者"不合格",并注明使用的标准和规范。检测报告必须保留电子文档。
2.检测报告的复核、审批
1) 检测报告由检测人员签名后,交复核人对原始记录、检测报告进行仔细复核,无误后方可签名,然后送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名。
2) 在审核中发现错误,应由检测人员更改,审查人不得自行更改。
3) 经审核、加盖试验资料专用章后的检测报告,并在报告单发送登记薄上登记签名。检测报告须留底件,由资料员保存,归类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