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推进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快我县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进一步规范统计监测,明确职能分工,统一方法步骤,落实责任措施,确保2012年在全市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特制定金湖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推进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面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在定性定量上把握全面小康社会指标发展趋势,围绕“巩固已成指标、促成可成指标、主攻滞后指标”的总体思路,紧扣重点、突破难点、创新举措、整体推进,确保2012年建成不含水份、人民群众得实惠、百姓普遍认可的小康社会。
二、组织保障
1、健全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组织机制。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推进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涉及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监测指标部门的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办公室和推进工作组、宣传工作组、监测工作组、督查工作组(简称“一办四组”),具体负责全面小康社会监测指标的指导、实施、推进工作。各镇、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保证工作力量,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分管领导,落实1-2名同志负责具体工作,确保小康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小康各项指标如期完成。
2、建立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工作责任机制。各镇、相关部门对全面小康社会监测指标数据的收集、评审及数据质量负总责,对照小康目标,按照“提高已达指标、巩固动态指标、确保未达指标”的要求,补短补软补缺,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实现。
3、明确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保障机制。设立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专项经费,并纳入县、镇财政年度预算。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妥善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本镇、本部门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创建经费,加大薄弱环节投入,确保创建达标;二是工作经费,保障创建组织、机构有序运转;三是奖励经费,对创建全面小康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明确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监测机制。县级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按照《江苏省县级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统计指标体系》要求组织实施;各镇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按照《金湖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镇级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围绕《金湖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部门考评办法》中承担的监测任务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1、全面监测。定期收集分析全面小康指标体系的相关数据及相关情况;定期召开监测指标数据分析汇报例会及监测指标会审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建议和措施,对监测中发现的新情况,及时预警;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指标口径计算方法和监测结果上下一致;定期公布监测报告和结果;总结全面小康社会推进进程中的做法和经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基本现代化积累经验。
2、完善台帐。各镇、各责任部门认真收集整理2010年以来涉及本镇、本部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领导讲话、工作方案、工作措施、监测报告、监测报表以及近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形成有说服力、对小康数据有支撑作用的台帐、图片、影像等材料,要求资料齐全、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数据详实,并按统一要求印制、装订、存档,健全小康基础台帐。
3、强势推进。按照既定的实现年份,围绕《江苏省县级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四大类18项25个指标,重点对未达标的8个指标,尤其是2010年未达序时进度的3个指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出台针对性政策和措施,落实时间任务表,确保做到“已实
现指标抓巩固、未实现指标抓推进、难点指标抓突破”,努力使各项指标高质量完成。进一步落实富民、惠民工程,完善社会保障,关注社会热点,划解社会矛盾,解决百姓困难,使百姓了解小康、感受小康、支持小康,提高百姓对小康社会建设的认知度、满意度。
四、职责分工
1、“一办四组”职责:“一办四组”组长由分管县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组成。小康办由政府办牵头,经信委、农委、住建局、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广播电视台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综合协调、资料建档、进展跟踪、迎检接待及日常工作;推进工作组由发改委牵头,政法委、农工部、经信委、农委、人社局、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环保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公安局、电信局、工商局为成员单位,围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全力推进各镇、部门小康监测指标的达标完成;宣传工作组由宣传部牵头,文广新局、外宣办、广播电视台、报社、信息中心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宣传工作方案,解读全面小康各项指标及实现水平,提高广大群众对小康社会的知晓度和满意度;监测工作组由统计局牵头,政法委、农委、教育局、卫生局、住建局、人社局、民政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收集分析全面小康社会指标体系的相关数据,定期召开监测指标数据分析会及指标审定会,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督查工作组由纪委牵头,检查各镇、责任部门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各项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2、部门工作职责:根据《金湖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部门考评办法》要求,及时提供全县和分镇小康监测数据,研究和制定所分工任务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及数据质量评审办法。对已达标或有波动的指标巩固提高,对达序时进度的指标推进提升,对达标难度大的指标,要分析实现进程,跟踪监测,确保小康指标如期实现。
3、各镇工作职责:按照《金湖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镇级指标体系》要求,围绕镇级全面小康社会监测指标体系和群众对全面小康社会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制定全面小康社会监测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查找差距,落实措施,推进小康监测指标的完成和群众对全面小康社会的认可。
五、严格考评
围绕镇级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监测体系和部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考评办法,落实对各镇和相关部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量化考核,签订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责任状,明确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积极推进小康镇建设,对达标的小康镇给予5万元和党政主要领导各2万元的奖励,对创建小康社会先进镇给予3万元和党政主要领导各1万元的奖励,对创建小康社会先进部门给予2万元和主要负责同志1万元的奖励。对影响县全面小康社会达标验收的镇、部门,年终考评时实行一票否决。县委、县政府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及时的督查、严格的考核、严明的奖惩,调动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共同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六、工作安排
1、出台《关于成立县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金湖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推进工作方案》、《金湖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1年8月-9月
2、出台《关于在全县开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宣传活动的通知》,制订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宣传。
牵头部门:宣传工作组 时间:2011年8月-2013年5月
3、组织开展上半年县级小康监测工作
牵头部门:监测工作组 时间:2011年8月-9月
4、“一办四组”人员落实到位,小康办选调人员集中办公。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1年9月
5、各镇、相关部门成立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1年9月底
6、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监测指标推进会
牵头部门:推进工作组 时间:每季度
7、组织对各镇及责任单位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工作督查
牵头部门:督查工作组 时间:每季度
8、组织三次问卷调查(开展民生需求调查、群众满意度调查)
牵头部门:监测工作组 时间:2011年11月、2012年5月、9月
9、各镇、责任部门完成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档案资料规范化整理工作。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2年2月完成2010年-2011年、2013年2月完成2012年档案资料整理并按统一格式要求印制、装订成册。
10、组织开展2011年县、镇两级小康监测工作,完成县全面小康社会监测报告初稿。 牵头部门:监测工作组 时间:2012年2月-3月
11、开展进村入户工程(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办实事、搞宣讲)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2年4月-2013年3月
12、开展“小手拉大手”校园宣传活动
牵头部门:宣传工作组 时间:2012年5月、10月
13、县委、县政府向省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委研究室)提交达标申请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2年6月
14、组织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满意度电话模拟调查
牵头部门:监测工作组 时间:2012年7月
15、迎接省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初审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2年8月
16、开通小康热线电话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2年9月
17、制作完成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成果专题片、宣传画册、展牌等
牵头部门:宣传工作组 时间:2012年10月
18、邀请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我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满意度电话模拟调查 牵头部门:监测工作组 时间:2012年11月-12月
19、邀请省有关部门实地调研指导我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工作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2年11月-12月
20、迎接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委研究室对我县全面小康社会达标情况的验收 牵头部门:小康办、监测工作组 时间:2013年3-4月
21、做好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我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满意度调查
牵头部门:小康办、监测工作组 时间:2013年4月-5月
22、县委、县政府召开年度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总结表彰推进工作大会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2年2月、2013年5月
金湖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推进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快我县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进一步规范统计监测,明确职能分工,统一方法步骤,落实责任措施,确保2012年在全市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特制定金湖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推进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面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在定性定量上把握全面小康社会指标发展趋势,围绕“巩固已成指标、促成可成指标、主攻滞后指标”的总体思路,紧扣重点、突破难点、创新举措、整体推进,确保2012年建成不含水份、人民群众得实惠、百姓普遍认可的小康社会。
二、组织保障
1、健全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组织机制。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推进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涉及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监测指标部门的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办公室和推进工作组、宣传工作组、监测工作组、督查工作组(简称“一办四组”),具体负责全面小康社会监测指标的指导、实施、推进工作。各镇、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保证工作力量,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分管领导,落实1-2名同志负责具体工作,确保小康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小康各项指标如期完成。
2、建立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工作责任机制。各镇、相关部门对全面小康社会监测指标数据的收集、评审及数据质量负总责,对照小康目标,按照“提高已达指标、巩固动态指标、确保未达指标”的要求,补短补软补缺,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实现。
3、明确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保障机制。设立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专项经费,并纳入县、镇财政年度预算。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妥善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本镇、本部门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创建经费,加大薄弱环节投入,确保创建达标;二是工作经费,保障创建组织、机构有序运转;三是奖励经费,对创建全面小康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明确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监测机制。县级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按照《江苏省县级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统计指标体系》要求组织实施;各镇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按照《金湖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镇级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围绕《金湖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部门考评办法》中承担的监测任务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1、全面监测。定期收集分析全面小康指标体系的相关数据及相关情况;定期召开监测指标数据分析汇报例会及监测指标会审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建议和措施,对监测中发现的新情况,及时预警;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指标口径计算方法和监测结果上下一致;定期公布监测报告和结果;总结全面小康社会推进进程中的做法和经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基本现代化积累经验。
2、完善台帐。各镇、各责任部门认真收集整理2010年以来涉及本镇、本部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领导讲话、工作方案、工作措施、监测报告、监测报表以及近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形成有说服力、对小康数据有支撑作用的台帐、图片、影像等材料,要求资料齐全、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数据详实,并按统一要求印制、装订、存档,健全小康基础台帐。
3、强势推进。按照既定的实现年份,围绕《江苏省县级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四大类18项25个指标,重点对未达标的8个指标,尤其是2010年未达序时进度的3个指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出台针对性政策和措施,落实时间任务表,确保做到“已实
现指标抓巩固、未实现指标抓推进、难点指标抓突破”,努力使各项指标高质量完成。进一步落实富民、惠民工程,完善社会保障,关注社会热点,划解社会矛盾,解决百姓困难,使百姓了解小康、感受小康、支持小康,提高百姓对小康社会建设的认知度、满意度。
四、职责分工
1、“一办四组”职责:“一办四组”组长由分管县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组成。小康办由政府办牵头,经信委、农委、住建局、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广播电视台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综合协调、资料建档、进展跟踪、迎检接待及日常工作;推进工作组由发改委牵头,政法委、农工部、经信委、农委、人社局、住建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环保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公安局、电信局、工商局为成员单位,围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全力推进各镇、部门小康监测指标的达标完成;宣传工作组由宣传部牵头,文广新局、外宣办、广播电视台、报社、信息中心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宣传工作方案,解读全面小康各项指标及实现水平,提高广大群众对小康社会的知晓度和满意度;监测工作组由统计局牵头,政法委、农委、教育局、卫生局、住建局、人社局、民政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收集分析全面小康社会指标体系的相关数据,定期召开监测指标数据分析会及指标审定会,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督查工作组由纪委牵头,检查各镇、责任部门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各项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2、部门工作职责:根据《金湖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部门考评办法》要求,及时提供全县和分镇小康监测数据,研究和制定所分工任务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及数据质量评审办法。对已达标或有波动的指标巩固提高,对达序时进度的指标推进提升,对达标难度大的指标,要分析实现进程,跟踪监测,确保小康指标如期实现。
3、各镇工作职责:按照《金湖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镇级指标体系》要求,围绕镇级全面小康社会监测指标体系和群众对全面小康社会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制定全面小康社会监测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查找差距,落实措施,推进小康监测指标的完成和群众对全面小康社会的认可。
五、严格考评
围绕镇级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监测体系和部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考评办法,落实对各镇和相关部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量化考核,签订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责任状,明确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积极推进小康镇建设,对达标的小康镇给予5万元和党政主要领导各2万元的奖励,对创建小康社会先进镇给予3万元和党政主要领导各1万元的奖励,对创建小康社会先进部门给予2万元和主要负责同志1万元的奖励。对影响县全面小康社会达标验收的镇、部门,年终考评时实行一票否决。县委、县政府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及时的督查、严格的考核、严明的奖惩,调动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共同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六、工作安排
1、出台《关于成立县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金湖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推进工作方案》、《金湖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1年8月-9月
2、出台《关于在全县开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宣传活动的通知》,制订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宣传。
牵头部门:宣传工作组 时间:2011年8月-2013年5月
3、组织开展上半年县级小康监测工作
牵头部门:监测工作组 时间:2011年8月-9月
4、“一办四组”人员落实到位,小康办选调人员集中办公。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1年9月
5、各镇、相关部门成立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1年9月底
6、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监测指标推进会
牵头部门:推进工作组 时间:每季度
7、组织对各镇及责任单位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工作督查
牵头部门:督查工作组 时间:每季度
8、组织三次问卷调查(开展民生需求调查、群众满意度调查)
牵头部门:监测工作组 时间:2011年11月、2012年5月、9月
9、各镇、责任部门完成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档案资料规范化整理工作。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2年2月完成2010年-2011年、2013年2月完成2012年档案资料整理并按统一格式要求印制、装订成册。
10、组织开展2011年县、镇两级小康监测工作,完成县全面小康社会监测报告初稿。 牵头部门:监测工作组 时间:2012年2月-3月
11、开展进村入户工程(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办实事、搞宣讲)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2年4月-2013年3月
12、开展“小手拉大手”校园宣传活动
牵头部门:宣传工作组 时间:2012年5月、10月
13、县委、县政府向省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委研究室)提交达标申请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2年6月
14、组织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满意度电话模拟调查
牵头部门:监测工作组 时间:2012年7月
15、迎接省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初审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2年8月
16、开通小康热线电话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2年9月
17、制作完成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成果专题片、宣传画册、展牌等
牵头部门:宣传工作组 时间:2012年10月
18、邀请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我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满意度电话模拟调查 牵头部门:监测工作组 时间:2012年11月-12月
19、邀请省有关部门实地调研指导我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工作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2年11月-12月
20、迎接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委研究室对我县全面小康社会达标情况的验收 牵头部门:小康办、监测工作组 时间:2013年3-4月
21、做好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我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满意度调查
牵头部门:小康办、监测工作组 时间:2013年4月-5月
22、县委、县政府召开年度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总结表彰推进工作大会
牵头部门:小康办 时间:2012年2月、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