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小企业在经济运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譬如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实现科教兴国等,其发展也受到了各国政府的重视。但由于我国当前面临的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制约,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本文旨在分析外国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政策,吸取经验,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积极寻找平台。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财税政策 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和微观基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日益增强的作用。以亚太地区为例,APEC21个成员国中,中小企业数占各自企业总量的97%—99.7%;就业占55%—78%;GDP占50%以上;出口总量占40%—60%。对我国而言,改革开放后,中小企业迅速发展。最新数字表明,全国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超过800万家,占全部注册企业的99%,中小企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税额分别占总量的60%、57%、和40%。因此,各国政府都希望能够找到切实有效的方法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1.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特征及渠道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固定资产所占比重较低、依赖内源融资,而通过正规渠道获得信贷比较困难;从不同行业来看,制造业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加之资金周转速度慢,所以融资难度大;服务型行业的资金需求量较小,但是频率较高,贷款周期短,属于经常性开支,故融资风险较制造业较小;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较容易,它具有高成长、高回报的特点,并且一定程度上享有政府的扶持,所以融资压力并不大。 从中小企业发展的生命周期看,企业创办初期需要投入相当大的资金,用以购买机器、办公设备等,由于初期没有信用记录,所以从银行贷到所需款项的概率小;生存期需要大量现金流 ,并且此时股权结构已确立,只能采取负债进行融资;扩展期的企业有了稳定的客户及供应商和信用记录,所以外部融资是关键,或者也可以引入新股东,为上市做准备;成熟阶段的企业拥有稳定的现金流,其工作重点是完成企业的上市,其融资主要采取员工认股、股票公开上市等方式。 1.2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首先融资渠道单一。中小企业除了内源融资便是银行贷款,但银行借款资金是有限的,而且对信用要求高,所以小企业难以获得资金上的支持,而且主板市场融资门槛高;其次法律保障不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整体处于较低的水平,并且对条文内容的运用并不到位,立法的不足造成中小企业融资运作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使得融资因法制因素而萎缩;最后政府保障缺位。我国出台的政策并没有对中小企业进行很好的保障,并且我国目前尚无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服务机构,高风险的中小企业贷款自然不会成为大多银行的发展对象。 1.3我国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我国政府同样出台了一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安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其次,按照相关规定,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同时,清理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降低融资实际成本;在税收方面,提高小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向小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 2、国外相关政策与措施 2.1财税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许多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率一般比普通税率低5%~15%,主要针对中小企业在创建初期和产品出口中实行全额减免、定额减免等方法。在德国,对于大部分中小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营业税起征点从2.5万马克提高到3.25万马克;提高中小企业设备折旧率,从10%提高到20%。财政补贴主要是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等,其主要方式有就业补贴、研究与开发补贴等。法国财政补贴的主要做法有:中小企业每新增一个就业机会,政府给予2~4万法郎的财政补贴,对与3年内新增6名职工以上的中小企业,每名新增加的职工将补贴1.2~1.5万法郎。 2.2担保体系与专项基金。美国建立了中小企业资金援助制度,成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其中小企业管理局在许可范围内可直接向中小企业贷款,贷款基金来自财政预算,其贷款利率都低于市场利率;日本向中小企业提供较为优惠的信贷资金,一般低于市场2%~3%,并能使企业得到足够的贷款。其实各国政府都设立了一些帮助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负责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3、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借鉴 3.1尽快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国外许多国家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都建立了信用担保机构,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于1992年起步,1999年后政策性和商业性的担保机构相继建立,但是中小企业缺少为之服务的金融支持系统,虽然在一些银行设有中小企业信贷部门,但并没有达到预定的效果。应该尽快出台与大型企业有差别的专门为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标准,简化贷款手续,或为中小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同时要加强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监管,国家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3.2加大财政税收政策的支持。2001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措施,如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八条政策意见。同时各地政府也制定了符合当地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政策。比如对“十二五”期间新办的国家鼓励类民营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2年财政补贴。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大贷款援助、财政补贴以及税收减免力度等。 参考文献: [1]宋碧蔚,浅谈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对我国的借鉴,2006.10,《经济师》 ; [2]林榕芬,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比较与借鉴,2006.10,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3]姜秀昶,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经验做法及对我国的启示,2004.01,山东经济; [4]应展宇,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政策分析,网址:http://www.fsi.com.cn/publication/2004-05/2004-0501.htm
【摘要】中小企业在经济运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譬如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实现科教兴国等,其发展也受到了各国政府的重视。但由于我国当前面临的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制约,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本文旨在分析外国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政策,吸取经验,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积极寻找平台。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财税政策 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和微观基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日益增强的作用。以亚太地区为例,APEC21个成员国中,中小企业数占各自企业总量的97%—99.7%;就业占55%—78%;GDP占50%以上;出口总量占40%—60%。对我国而言,改革开放后,中小企业迅速发展。最新数字表明,全国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超过800万家,占全部注册企业的99%,中小企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税额分别占总量的60%、57%、和40%。因此,各国政府都希望能够找到切实有效的方法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1.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特征及渠道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固定资产所占比重较低、依赖内源融资,而通过正规渠道获得信贷比较困难;从不同行业来看,制造业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加之资金周转速度慢,所以融资难度大;服务型行业的资金需求量较小,但是频率较高,贷款周期短,属于经常性开支,故融资风险较制造业较小;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较容易,它具有高成长、高回报的特点,并且一定程度上享有政府的扶持,所以融资压力并不大。 从中小企业发展的生命周期看,企业创办初期需要投入相当大的资金,用以购买机器、办公设备等,由于初期没有信用记录,所以从银行贷到所需款项的概率小;生存期需要大量现金流 ,并且此时股权结构已确立,只能采取负债进行融资;扩展期的企业有了稳定的客户及供应商和信用记录,所以外部融资是关键,或者也可以引入新股东,为上市做准备;成熟阶段的企业拥有稳定的现金流,其工作重点是完成企业的上市,其融资主要采取员工认股、股票公开上市等方式。 1.2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首先融资渠道单一。中小企业除了内源融资便是银行贷款,但银行借款资金是有限的,而且对信用要求高,所以小企业难以获得资金上的支持,而且主板市场融资门槛高;其次法律保障不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整体处于较低的水平,并且对条文内容的运用并不到位,立法的不足造成中小企业融资运作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使得融资因法制因素而萎缩;最后政府保障缺位。我国出台的政策并没有对中小企业进行很好的保障,并且我国目前尚无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服务机构,高风险的中小企业贷款自然不会成为大多银行的发展对象。 1.3我国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我国政府同样出台了一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安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其次,按照相关规定,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同时,清理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降低融资实际成本;在税收方面,提高小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向小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 2、国外相关政策与措施 2.1财税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许多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率一般比普通税率低5%~15%,主要针对中小企业在创建初期和产品出口中实行全额减免、定额减免等方法。在德国,对于大部分中小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营业税起征点从2.5万马克提高到3.25万马克;提高中小企业设备折旧率,从10%提高到20%。财政补贴主要是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促进中小企业科技进步等,其主要方式有就业补贴、研究与开发补贴等。法国财政补贴的主要做法有:中小企业每新增一个就业机会,政府给予2~4万法郎的财政补贴,对与3年内新增6名职工以上的中小企业,每名新增加的职工将补贴1.2~1.5万法郎。 2.2担保体系与专项基金。美国建立了中小企业资金援助制度,成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其中小企业管理局在许可范围内可直接向中小企业贷款,贷款基金来自财政预算,其贷款利率都低于市场利率;日本向中小企业提供较为优惠的信贷资金,一般低于市场2%~3%,并能使企业得到足够的贷款。其实各国政府都设立了一些帮助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负责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3、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借鉴 3.1尽快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国外许多国家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都建立了信用担保机构,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于1992年起步,1999年后政策性和商业性的担保机构相继建立,但是中小企业缺少为之服务的金融支持系统,虽然在一些银行设有中小企业信贷部门,但并没有达到预定的效果。应该尽快出台与大型企业有差别的专门为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标准,简化贷款手续,或为中小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同时要加强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监管,国家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3.2加大财政税收政策的支持。2001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措施,如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八条政策意见。同时各地政府也制定了符合当地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政策。比如对“十二五”期间新办的国家鼓励类民营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2年财政补贴。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大贷款援助、财政补贴以及税收减免力度等。 参考文献: [1]宋碧蔚,浅谈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对我国的借鉴,2006.10,《经济师》 ; [2]林榕芬,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比较与借鉴,2006.10,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3]姜秀昶,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经验做法及对我国的启示,2004.01,山东经济; [4]应展宇,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政策分析,网址:http://www.fsi.com.cn/publication/2004-05/2004-05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