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业学院2013届毕业典礼议程
第一阶段:文艺表演(8:40—8:55文艺表演) 第二阶段:毕业典礼(9:00—9:40) 第一项:奏国歌
第二项:学院领导为毕业生代表颁发毕业证书
第三项:毕业生代表致辞 第四项:在校生代表致辞 第五项:教师代表致辞 第六项:学院领导讲话
缓发毕业证学生统计表
注:相关系(院、部)、处室于6月30日前,填好后发至教务处刘心怡邮箱,教务处汇总后于7月6日前发给相关系(院)、处室。
2013届毕业生离校清单
专业 : 班级: 姓名:
2013年 月 日
注:1.对有遗留问题的毕业生,有关处室必须告知其遗留问题;在遗留问题未处理之前缓发毕业证书。
2.经以上部门签字或盖章后,教务处发放毕业证书。 3.此表交教务处学籍科留存。
为认真做好我院201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领导,特成立201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爱民 杨百梅
副组长:秦志昌、毕玉旺、姜义林、孙启友
成 员:田立忠、盛成乐、朱爱青、贾艳萍、王维兴、姜政国、赵建业、奚伟源、陈刚、孙启桐、关颖、高振中、勾丽军、李世伟、张成山、曾照香、高爱国、耿佃国、巩健、王美芬、路荣平、毕思勇、王书敬、耿杰、周恒忠、贾雷、刘力、尚宗敏、刘智平、高蓓、高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维兴任主任,袁烨、吴翠玲、郑家刚任副主任。
二、工作安排 (一)毕业生补考
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院、部)
补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系(院、部)组织落实,6月30日前完成。
(二)组织毕业生论文答辩
责任部门:各系(院、部)、教务处
论文答辩(毕业设计)工作由各系(院、部)自行组织,在6月30日前完成。要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三)上报就业方案
责任部门: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各系(院、部)
根据省人社厅安排(目前尚未公布),我院于6月30日前上报就业方案,各系(院、部)于6月10日至6月25日将毕业生劳动合
同、就业协议书、入伍证明、专升本录取通知书等就业证明材料审核并录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原始证明材料及系(院)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典型毕业生就业案例等报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邱晨邮箱。
(四)毕业生体检
责任部门:校医院、各系(院、部)
各系(院、部)与校医院沟通,由校医院统筹安排学生体检,7月8日前完成。
(五)毕业生欠费清缴及教材费结算
责任部门:财务处、教务处、各系(院、部)
1.欠费清缴:财务处牵头,各系(院)根据财务处列出的欠费清单,做好毕业生欠费的清缴工作;
2.教材费结算:教务处牵头,提供并编制毕业生教材费结算表,经系(院)核对无误后报财务处审核,进行多退少补,6月30日前完成。
(六)毕业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和还款计划确认 责任部门:学生处、各系(院、部)
由学生处牵头,各系(院、部)配合,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做好2013届毕业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和还款计划确认工作,6月30日前完成。
(七)户口迁移 责任部门:保卫处
保卫处根据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上报省厅的就业方案,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7月8日前完成。
(八)公物押金清退
责任部门:各系(院、部)、财务处、图书馆、后勤处和资产处 以各系(院、部)为单位清查公物损坏丢失情况,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列出理赔清单报资产处、后勤处,经资产处、后勤处审核后交财务处结算。图书由图书馆清查后报财务处结算,6月30日前完成。
(九)党、团组织关系办理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团委,7月11日前完成。 (十)组织大专毕业生集中返校
责任部门:学生处、各系(院、部)
2013年7月11(星期四)日上午8:40前返校。在毕业生集中返校前,各系(院、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尽量缩短学生在校时间。各系(院、部)毕业生离校工作在7月11日前完成,各处室可按照此方案做出具体工作部署。 (十一)联合办学毕业生离校安排
责任部门:招办、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教务处 按双方有关要求进行,7月11日前完成。 (十二)中专毕业生离校安排
责任部门:相关系(院、部)、组织人事处、团委、教务处、学生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财务处、图书馆、后勤处、保卫处等
中专毕业生的返校及离校工作,以系(院、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各系(院、部)参照大专毕业生工作安排,结合本系(院、部)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中专毕业生离校方案,并与相关处室沟通。中专生毕业典礼由各系(院、部)自行组织。中专毕业生离校时间由各系(院、部)自行决定,但不晚于7月11日。各相关处室要积极配合各系(院、部),做好中专毕业生的离校工作。 (十三)毕业鉴定和教育
责任部门:各系(院、部)、学生处
各系(院、部)要认真做好大中专毕业生鉴定工作和毕业生教育工作,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就业和创业指导工作,对受纪律处分的毕学生进行鉴定并做出处理(由受处分学生本人写出撤销处分申请,所在系院签署意见后,于7月6日前,送至学生处学生科进行审查汇总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生处统一作出撤销处分决定);组织毕业生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积极开展校友事迹报告会和为母校添光彩活动,认真组织毕业生座谈会,使广大毕业生带走知识、技能和理想,留下对母校美好的回忆和思念,做到愉快、和谐、文明、安全离校。7月11日前完成。 (十四)毕业典礼
责任部门:院办、团委、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各系(院、部) 院办、团委、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做好毕业典礼的组织和各项准备工作。
学生处负责制定毕业典礼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7月11日(周四)上午9:00,在北校区主楼前广场举行;各系(院、部)按要求认真组织好毕业生参加典礼,并维持好会场秩序。 (十五)会签
责任部门:各系(院、部)、团委、教务处、学生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财务处、图书馆
7月11日毕业典礼后,由学生处牵头,学院相关部门在北区图书馆一楼大厅为有遗留问题的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十六)毕业证、报到证发放
责任部门:各系(院、部)、教务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财务处、资产处、图书馆
上述部门要在6月30日前将存有遗留问题需要缓发毕业证的学生名单通过邮箱发至教务处(刘心怡),教务处汇总后于7月7日前,发送相关部门及系(院、部)。
各相关部门在7月11日毕业典礼后会签,处理遗留问题。无遗留问题毕业生,无需填写离校清单,由各系(院、部)直接到教务处和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领取毕业证和报到证,并组织发放(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凡经相关部门审核存有遗留问题的毕业生,要填写毕业生离校清单,到相关部门处理遗留问题,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领取毕业证必须由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委托他人代领须有委托书(签字并摁手印)。 (十七)毕业生档案转递
责任部门:各系(院、部)、组织人事处、教务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校医院
毕业生离校后,各系(院、部)按照学院《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整理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高考高中(中专)档案、学习成绩单、职业资格鉴定材料、体检表、奖励材料、受处分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副本、党团关系材料、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等十一项内容。
7月20日前各系(院、部)将合格档案移交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由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按照程序寄送到毕业生生源地或就业单位。对不合格档案,各系(院、部)要报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备案并及时处理。
(十八)做好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责任部门:保卫处(武装部)、团委、学生处、各系(院、部)
由保卫处(武装部)牵头,各系(院、部)协助,按照学院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全面做好我院今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十九)照集体像
责任部门:各系(院、部)、学生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 以系(院、部)为单位组织照毕业集体照片(可按班,也可照大合影),照片电子版由系(院、部)存底并报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丁龙广和学生处朱琳邮箱,7月11日之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各系(院、部)、处(室)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提前准备,相互配合,加强沟通与协调,高质量做好各项工作,为毕业生离校提供方便。各系(院、部)、相关处室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并于6月10日前将电子稿发至学生处朱琳邮箱。
(二)确保安全。毕业生返校后,各系(院、部)和相关部门工作要到位,要加强值班,深入毕业生,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引导教育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严禁毕业生聚餐酗酒,认真做好各项毕业活动的安保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热情服务。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各系(院、部)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后,继续做好毕业生就业单位的推荐、落实工作,为毕业生解决疑难问题,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维护工作,确保毕业生充分就业;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落户、改派等有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毕业生做好报到、落户、档案查询等工作。后勤处与资产处要进一步核实各系(院、部)、各班级公物损坏情况,凡出现与各系(院、部)清查不一致的情况,其结果由各系(院、部)承担。各系(院、部)、教务处和财务处等部门要把毕业生的遗留问
题在返校前进行处理和解决,缩短毕业生的留校时间,简化工作程序,尽最大可能为毕业生提供一切方便。
附:1.2013届毕业典礼议程
2.2013届毕业生缓发毕业证学生统计表 3.2013届毕业生离校清单
六月四日
〇一三年
二
淄博职业学院2013届毕业典礼议程
第一阶段:文艺表演(8:40—8:55文艺表演) 第二阶段:毕业典礼(9:00—9:40) 第一项:奏国歌
第二项:学院领导为毕业生代表颁发毕业证书
第三项:毕业生代表致辞 第四项:在校生代表致辞 第五项:教师代表致辞 第六项:学院领导讲话
缓发毕业证学生统计表
注:相关系(院、部)、处室于6月30日前,填好后发至教务处刘心怡邮箱,教务处汇总后于7月6日前发给相关系(院)、处室。
2013届毕业生离校清单
专业 : 班级: 姓名:
2013年 月 日
注:1.对有遗留问题的毕业生,有关处室必须告知其遗留问题;在遗留问题未处理之前缓发毕业证书。
2.经以上部门签字或盖章后,教务处发放毕业证书。 3.此表交教务处学籍科留存。
为认真做好我院201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领导,特成立201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爱民 杨百梅
副组长:秦志昌、毕玉旺、姜义林、孙启友
成 员:田立忠、盛成乐、朱爱青、贾艳萍、王维兴、姜政国、赵建业、奚伟源、陈刚、孙启桐、关颖、高振中、勾丽军、李世伟、张成山、曾照香、高爱国、耿佃国、巩健、王美芬、路荣平、毕思勇、王书敬、耿杰、周恒忠、贾雷、刘力、尚宗敏、刘智平、高蓓、高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维兴任主任,袁烨、吴翠玲、郑家刚任副主任。
二、工作安排 (一)毕业生补考
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院、部)
补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系(院、部)组织落实,6月30日前完成。
(二)组织毕业生论文答辩
责任部门:各系(院、部)、教务处
论文答辩(毕业设计)工作由各系(院、部)自行组织,在6月30日前完成。要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三)上报就业方案
责任部门: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各系(院、部)
根据省人社厅安排(目前尚未公布),我院于6月30日前上报就业方案,各系(院、部)于6月10日至6月25日将毕业生劳动合
同、就业协议书、入伍证明、专升本录取通知书等就业证明材料审核并录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原始证明材料及系(院)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典型毕业生就业案例等报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邱晨邮箱。
(四)毕业生体检
责任部门:校医院、各系(院、部)
各系(院、部)与校医院沟通,由校医院统筹安排学生体检,7月8日前完成。
(五)毕业生欠费清缴及教材费结算
责任部门:财务处、教务处、各系(院、部)
1.欠费清缴:财务处牵头,各系(院)根据财务处列出的欠费清单,做好毕业生欠费的清缴工作;
2.教材费结算:教务处牵头,提供并编制毕业生教材费结算表,经系(院)核对无误后报财务处审核,进行多退少补,6月30日前完成。
(六)毕业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和还款计划确认 责任部门:学生处、各系(院、部)
由学生处牵头,各系(院、部)配合,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做好2013届毕业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和还款计划确认工作,6月30日前完成。
(七)户口迁移 责任部门:保卫处
保卫处根据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上报省厅的就业方案,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7月8日前完成。
(八)公物押金清退
责任部门:各系(院、部)、财务处、图书馆、后勤处和资产处 以各系(院、部)为单位清查公物损坏丢失情况,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列出理赔清单报资产处、后勤处,经资产处、后勤处审核后交财务处结算。图书由图书馆清查后报财务处结算,6月30日前完成。
(九)党、团组织关系办理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团委,7月11日前完成。 (十)组织大专毕业生集中返校
责任部门:学生处、各系(院、部)
2013年7月11(星期四)日上午8:40前返校。在毕业生集中返校前,各系(院、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尽量缩短学生在校时间。各系(院、部)毕业生离校工作在7月11日前完成,各处室可按照此方案做出具体工作部署。 (十一)联合办学毕业生离校安排
责任部门:招办、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教务处 按双方有关要求进行,7月11日前完成。 (十二)中专毕业生离校安排
责任部门:相关系(院、部)、组织人事处、团委、教务处、学生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财务处、图书馆、后勤处、保卫处等
中专毕业生的返校及离校工作,以系(院、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各系(院、部)参照大专毕业生工作安排,结合本系(院、部)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中专毕业生离校方案,并与相关处室沟通。中专生毕业典礼由各系(院、部)自行组织。中专毕业生离校时间由各系(院、部)自行决定,但不晚于7月11日。各相关处室要积极配合各系(院、部),做好中专毕业生的离校工作。 (十三)毕业鉴定和教育
责任部门:各系(院、部)、学生处
各系(院、部)要认真做好大中专毕业生鉴定工作和毕业生教育工作,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就业和创业指导工作,对受纪律处分的毕学生进行鉴定并做出处理(由受处分学生本人写出撤销处分申请,所在系院签署意见后,于7月6日前,送至学生处学生科进行审查汇总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生处统一作出撤销处分决定);组织毕业生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积极开展校友事迹报告会和为母校添光彩活动,认真组织毕业生座谈会,使广大毕业生带走知识、技能和理想,留下对母校美好的回忆和思念,做到愉快、和谐、文明、安全离校。7月11日前完成。 (十四)毕业典礼
责任部门:院办、团委、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各系(院、部) 院办、团委、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做好毕业典礼的组织和各项准备工作。
学生处负责制定毕业典礼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7月11日(周四)上午9:00,在北校区主楼前广场举行;各系(院、部)按要求认真组织好毕业生参加典礼,并维持好会场秩序。 (十五)会签
责任部门:各系(院、部)、团委、教务处、学生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财务处、图书馆
7月11日毕业典礼后,由学生处牵头,学院相关部门在北区图书馆一楼大厅为有遗留问题的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十六)毕业证、报到证发放
责任部门:各系(院、部)、教务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财务处、资产处、图书馆
上述部门要在6月30日前将存有遗留问题需要缓发毕业证的学生名单通过邮箱发至教务处(刘心怡),教务处汇总后于7月7日前,发送相关部门及系(院、部)。
各相关部门在7月11日毕业典礼后会签,处理遗留问题。无遗留问题毕业生,无需填写离校清单,由各系(院、部)直接到教务处和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领取毕业证和报到证,并组织发放(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凡经相关部门审核存有遗留问题的毕业生,要填写毕业生离校清单,到相关部门处理遗留问题,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领取毕业证必须由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委托他人代领须有委托书(签字并摁手印)。 (十七)毕业生档案转递
责任部门:各系(院、部)、组织人事处、教务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校医院
毕业生离校后,各系(院、部)按照学院《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整理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高考高中(中专)档案、学习成绩单、职业资格鉴定材料、体检表、奖励材料、受处分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副本、党团关系材料、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等十一项内容。
7月20日前各系(院、部)将合格档案移交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由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按照程序寄送到毕业生生源地或就业单位。对不合格档案,各系(院、部)要报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备案并及时处理。
(十八)做好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责任部门:保卫处(武装部)、团委、学生处、各系(院、部)
由保卫处(武装部)牵头,各系(院、部)协助,按照学院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全面做好我院今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十九)照集体像
责任部门:各系(院、部)、学生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 以系(院、部)为单位组织照毕业集体照片(可按班,也可照大合影),照片电子版由系(院、部)存底并报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丁龙广和学生处朱琳邮箱,7月11日之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各系(院、部)、处(室)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提前准备,相互配合,加强沟通与协调,高质量做好各项工作,为毕业生离校提供方便。各系(院、部)、相关处室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并于6月10日前将电子稿发至学生处朱琳邮箱。
(二)确保安全。毕业生返校后,各系(院、部)和相关部门工作要到位,要加强值班,深入毕业生,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引导教育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严禁毕业生聚餐酗酒,认真做好各项毕业活动的安保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热情服务。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各系(院、部)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后,继续做好毕业生就业单位的推荐、落实工作,为毕业生解决疑难问题,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维护工作,确保毕业生充分就业;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落户、改派等有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毕业生做好报到、落户、档案查询等工作。后勤处与资产处要进一步核实各系(院、部)、各班级公物损坏情况,凡出现与各系(院、部)清查不一致的情况,其结果由各系(院、部)承担。各系(院、部)、教务处和财务处等部门要把毕业生的遗留问
题在返校前进行处理和解决,缩短毕业生的留校时间,简化工作程序,尽最大可能为毕业生提供一切方便。
附:1.2013届毕业典礼议程
2.2013届毕业生缓发毕业证学生统计表 3.2013届毕业生离校清单
六月四日
〇一三年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