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 农业项目资金是国家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一种财政性资金,它具有特定的用途,是政府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和县域经济的重视和支持的加强,国家不断加大对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目前,在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上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现阶段县域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资金项目主要集中在县域经济,然而我国当前的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相对于城市而言较落后,经济水平、知识水平、人的思想观念、管理者素质等都不是很高。再加之县域、农村问题特有的复杂性,县域农业资金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现阶段县域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还存在着种种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环节。
1、农业项目资金立项中存在随意性 农业项目资金立项中,相关部门出于小团体或个人利益的考虑在项目计划前、计划中、计划后存在虚假和任意违反的情况。县域农业项目申报中,有的单位“巧”立名目虚假申报,将其他单位实施的项目作为本单位的实施项目申报;有的单位想方设法重复申报:将同一项目用不同的名称重复申报,或是将以前实施的单个项目拼凑申报综合性项目,还有将同
一项目在多个部门重复申报。申报过程中,一些单位找门路、托关系、讲好话,希望主管部门帮助其项目申报成功。农业项目资金立项后的实施不够彻底,特别是在一些综合大型的项目中。个别部门和乡镇在项目批准计划下达之后,擅自变更计划,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随意增加相关项目预算,或是在实施中采取手段隐瞒项目资金的去向。这些问题主要涉及到乡镇等基础预算部门,他们在农业资金项目的立项及立项的执行中,只考虑局部利益,没有从全局着眼。
2、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不规范 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不规范,主要是指资金没有按规定落实到计划项目上。一些单位挪用农业项目资金,用于个人利益或是小集团利益,滥发奖金、实物和补贴等;还有些单位以办公经费等名义将项目资金转移到下属实体,有的单位将农业项目资金擅自违规出借、投资,结果导致借出资金收不回,对外投资无收益,给国家和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个别部门和乡镇农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公开、不透明,搞暗箱操作的现象依然存在,随意改变项目资金用途、地点、补助标准等。
3、农业项目资金的监督力度不大 在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中,监督机制作用不强,甚至监督缺失。虽然有审计部门对农业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但是由于农业资金的涉及面广,牵涉范围大,专项审计不可能
对每一个项目都进行严格的审计,一些小项目的农业资金往往会成为专项审计中的漏网之鱼。另一方面,作为一种事后审计,只能是一种事后行为的判断和追究,不能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及时纠正,已成既定事实后再想挽回损失比较困难。
二、完善县域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对策 县域农业项目资金中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三农”的建设发展,阻碍了国家“支农惠农”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必须认真对待,从源头人手,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注重宣传,确保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高效率。
1、完善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制度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是一个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过程,要在实践中不断的修正、补充。鉴于当前农业项目资金所暴露出的问题,我们要深入思考,从制度上入手。制度完善首先要有_个农业项目经费立项的规范制度,除明文规定农业资金项目的用途、适用条件外,还要严把项目立项关,明确申报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以实现真实立项、准确立项。同时制度还要创造条件,保障项目申报快捷高效、资金及时到位。 立项之后的农业项目资金的追踪监管是另一应该完善的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全程追踪资金的行踪,明确责任。制度
上要保证这一监管思想能够得以实施,并且将实施深入化、长期化。
2、监管要引入审计监督和评价 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引入审计监督主要是在两个方面,一是项目立项时,二是立项后资金的追踪管理中。审计队伍的组成可以由政府农业系统的会计人员、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人员等组成,审计队伍对农业项目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 在制度的保障下,审计主要是负责立项中申报的内容是否属实,有无虚假申报,有无重复申报和变相重复申报,立项中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是否明确,申报程序是否严格履行等等。立项后的审计主要是一个对项目资金的追踪,审计主要内容应包括资金是否按时拨付到位,拨入的金额数量,资金的使用手续是否合法,资金流向哪里,流出是否有真实健全的手续,在整个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对于资金的使用态度,有无挤占、挪用、贪污等行为的发生。同时还要关注资金使用单位整个期间的账务处理,尤其是关注资产类和损益类科目,防止农业项目资金的违规违法使用。 审计监督要对所监督的内容作出评价,评价内容包括资金的实际情况与使用计划,评价项目投资决策的正确性和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对于有问题的资金使用项目要对审计调查了
解到的原因进行披露,提出补救建议,总结经验教训,把审计监督的评价提交至有关部门。
3、加大宣传力度,使资金的管理使用透明化 宣传能使公众了解农业项目资金的来龙去脉,实行阳光操作,让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更加公开透明,有利于保障农业项目资金顺利落实和实施,保护“三农”合法权益。宣传可以由农业系统的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针对不同的内容和对象有重点的进行宣传,或结合其他技术培训和专题讲座进行综合宣传。内容可以包括与农业项目资金有关的各个方面,对象可以是农民,也可是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为确保宣传质量,有关部门要保证对宣传资金的投入,规定一定数额的宣传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农业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项目资金应有的作用。
安徽规范农业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项目资金全程监管
4月21日,记者从安徽省农委获悉,为规范农业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和挪用问题,安徽决定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以制度建设、机制创新、资金监管和规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业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大对农业项目资金监管力度,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使用高效的项目资金管理运行机制。
随着农业项目资金投入的逐年大幅增加,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任务越来越重。从总体上看,安徽省农业项目实施、资金运行状况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了项目资金效益的发挥。安徽省农委副主任刘永春介绍说,开展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年活动,是为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中央和省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提高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安徽省将采取七项措施规范农业项目资金管理: 规范制度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发布的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相互配套、覆盖全面的支农资金和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加大制度落实和执行力度,重点检查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是否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执行。 规范项目预算管理。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调整和优化项目支出结构,编制部门项目预算,推行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和绩效考评制度。 规范项目立项程序。市县申请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和农业建设项目,实行标准文本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制度。并实行项目公示制、专家评审制,杜绝无序申报、重复申报、随意申报行为,确保农业项目资金立项公开、公平、
公正、透明。
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建立项目支出进度责任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联合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尽可能早启动早实施。
规范资金支出管理。项目资金实行全程监控管理,实行专人核算和专账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杜绝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付。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监督关口前移,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跟踪资金使用过程。
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建立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行工程预算和财务决算审计,组织项目自验、初验,报请项目验收,加快固定资产移交。
规范绩效评价。对市县执行各项财政强农惠农政策、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按规定、程序、用途管理使用,以及资金的安全、有效等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 农业项目资金是国家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一种财政性资金,它具有特定的用途,是政府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和县域经济的重视和支持的加强,国家不断加大对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目前,在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上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现阶段县域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资金项目主要集中在县域经济,然而我国当前的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相对于城市而言较落后,经济水平、知识水平、人的思想观念、管理者素质等都不是很高。再加之县域、农村问题特有的复杂性,县域农业资金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现阶段县域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还存在着种种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环节。
1、农业项目资金立项中存在随意性 农业项目资金立项中,相关部门出于小团体或个人利益的考虑在项目计划前、计划中、计划后存在虚假和任意违反的情况。县域农业项目申报中,有的单位“巧”立名目虚假申报,将其他单位实施的项目作为本单位的实施项目申报;有的单位想方设法重复申报:将同一项目用不同的名称重复申报,或是将以前实施的单个项目拼凑申报综合性项目,还有将同
一项目在多个部门重复申报。申报过程中,一些单位找门路、托关系、讲好话,希望主管部门帮助其项目申报成功。农业项目资金立项后的实施不够彻底,特别是在一些综合大型的项目中。个别部门和乡镇在项目批准计划下达之后,擅自变更计划,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随意增加相关项目预算,或是在实施中采取手段隐瞒项目资金的去向。这些问题主要涉及到乡镇等基础预算部门,他们在农业资金项目的立项及立项的执行中,只考虑局部利益,没有从全局着眼。
2、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不规范 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不规范,主要是指资金没有按规定落实到计划项目上。一些单位挪用农业项目资金,用于个人利益或是小集团利益,滥发奖金、实物和补贴等;还有些单位以办公经费等名义将项目资金转移到下属实体,有的单位将农业项目资金擅自违规出借、投资,结果导致借出资金收不回,对外投资无收益,给国家和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个别部门和乡镇农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公开、不透明,搞暗箱操作的现象依然存在,随意改变项目资金用途、地点、补助标准等。
3、农业项目资金的监督力度不大 在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中,监督机制作用不强,甚至监督缺失。虽然有审计部门对农业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但是由于农业资金的涉及面广,牵涉范围大,专项审计不可能
对每一个项目都进行严格的审计,一些小项目的农业资金往往会成为专项审计中的漏网之鱼。另一方面,作为一种事后审计,只能是一种事后行为的判断和追究,不能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及时纠正,已成既定事实后再想挽回损失比较困难。
二、完善县域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对策 县域农业项目资金中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三农”的建设发展,阻碍了国家“支农惠农”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必须认真对待,从源头人手,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注重宣传,确保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高效率。
1、完善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制度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是一个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过程,要在实践中不断的修正、补充。鉴于当前农业项目资金所暴露出的问题,我们要深入思考,从制度上入手。制度完善首先要有_个农业项目经费立项的规范制度,除明文规定农业资金项目的用途、适用条件外,还要严把项目立项关,明确申报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以实现真实立项、准确立项。同时制度还要创造条件,保障项目申报快捷高效、资金及时到位。 立项之后的农业项目资金的追踪监管是另一应该完善的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全程追踪资金的行踪,明确责任。制度
上要保证这一监管思想能够得以实施,并且将实施深入化、长期化。
2、监管要引入审计监督和评价 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引入审计监督主要是在两个方面,一是项目立项时,二是立项后资金的追踪管理中。审计队伍的组成可以由政府农业系统的会计人员、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人员等组成,审计队伍对农业项目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 在制度的保障下,审计主要是负责立项中申报的内容是否属实,有无虚假申报,有无重复申报和变相重复申报,立项中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是否明确,申报程序是否严格履行等等。立项后的审计主要是一个对项目资金的追踪,审计主要内容应包括资金是否按时拨付到位,拨入的金额数量,资金的使用手续是否合法,资金流向哪里,流出是否有真实健全的手续,在整个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对于资金的使用态度,有无挤占、挪用、贪污等行为的发生。同时还要关注资金使用单位整个期间的账务处理,尤其是关注资产类和损益类科目,防止农业项目资金的违规违法使用。 审计监督要对所监督的内容作出评价,评价内容包括资金的实际情况与使用计划,评价项目投资决策的正确性和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对于有问题的资金使用项目要对审计调查了
解到的原因进行披露,提出补救建议,总结经验教训,把审计监督的评价提交至有关部门。
3、加大宣传力度,使资金的管理使用透明化 宣传能使公众了解农业项目资金的来龙去脉,实行阳光操作,让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更加公开透明,有利于保障农业项目资金顺利落实和实施,保护“三农”合法权益。宣传可以由农业系统的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针对不同的内容和对象有重点的进行宣传,或结合其他技术培训和专题讲座进行综合宣传。内容可以包括与农业项目资金有关的各个方面,对象可以是农民,也可是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为确保宣传质量,有关部门要保证对宣传资金的投入,规定一定数额的宣传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农业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项目资金应有的作用。
安徽规范农业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项目资金全程监管
4月21日,记者从安徽省农委获悉,为规范农业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和挪用问题,安徽决定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以制度建设、机制创新、资金监管和规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业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大对农业项目资金监管力度,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使用高效的项目资金管理运行机制。
随着农业项目资金投入的逐年大幅增加,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任务越来越重。从总体上看,安徽省农业项目实施、资金运行状况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了项目资金效益的发挥。安徽省农委副主任刘永春介绍说,开展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年活动,是为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中央和省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提高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安徽省将采取七项措施规范农业项目资金管理: 规范制度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发布的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相互配套、覆盖全面的支农资金和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加大制度落实和执行力度,重点检查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是否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执行。 规范项目预算管理。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调整和优化项目支出结构,编制部门项目预算,推行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和绩效考评制度。 规范项目立项程序。市县申请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和农业建设项目,实行标准文本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制度。并实行项目公示制、专家评审制,杜绝无序申报、重复申报、随意申报行为,确保农业项目资金立项公开、公平、
公正、透明。
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建立项目支出进度责任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联合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尽可能早启动早实施。
规范资金支出管理。项目资金实行全程监控管理,实行专人核算和专账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杜绝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付。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监督关口前移,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跟踪资金使用过程。
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建立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行工程预算和财务决算审计,组织项目自验、初验,报请项目验收,加快固定资产移交。
规范绩效评价。对市县执行各项财政强农惠农政策、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按规定、程序、用途管理使用,以及资金的安全、有效等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