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一般公共建筑:1.特级:单体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立项投资:2亿元以上;建筑高度:100米以上。
2一级:单体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以上;立项投资:0.4~2亿元以上;建筑高度:50~100米。
3.二级:单体建筑面积0.5~2万平方米以上;立项投资:0.1~0.4亿元以上;建筑高度:24~50米。
4.三级:单体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及以下;立项投资:1000万元及以下;建筑高度:24米以下,其中砖混建筑不超过抗震限值。
(二).住宅、宿舍:1.一级:20层以上,二级:12~20层,三级:12层以下其中砖混建筑不超过抗震限值。
(三)居位区、工厂生活区:1.一级:10万平方米以上;2.二级:10万平方米以下。
(四)地下工程:1.特级: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至5万平方米,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四级及以上;3.三级:1万平方米及以下,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五级及以上。
(五).特殊公共建筑:1.特级:抗震设防区特殊超限高层建筑;技术复杂、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技术特别复杂;重要性:国家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作项目。2.一级:抗震设防区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的一般超限高层建筑;技术复杂、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重要性:省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程项目。
注: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
建筑按使情况分类:
1.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住宅、宿舍、公寓等)和公共建筑(如学校,办公体剧院等)。
2.工业建筑:包含各种生产和生产辅助用房。后者如仓库、动力设施等。
3.农业建筑:包括饲养牲畜、贮存农具和农产品的用房,以及农业机械用房等。
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对民用建筑的分类标准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要求于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该通则里面明确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分类以及建筑物举例:
居住建筑 住宅建筑:住宅、公寓、老年人住宅、底商住宅等
宿舍建筑:单身宿舍或公寓、学生宿舍或公寓等
公共建筑 办公建筑:各级立法、司法、党委、政府办公楼,商务、企业、事业、团体、社区办公楼等
科研建筑:实验楼、科研楼、设计楼等
文化建筑:剧院、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展览馆、音乐厅、礼堂等
商业建筑:百货公司、超级市场、菜市场、旅馆、饮食店、银行、邮局等 体育建筑: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
医疗建筑: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中心、急救中心、疗养院等
交通建筑: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旅客站、空港航站楼、地铁站等 司法建筑:法院、看守所、监狱等
纪念建筑:纪念碑、纪念馆、纪念塔、故居等
园林建筑: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场、旅游景点建筑、城市建筑小品等 综合建筑:多功能综合大楼、商住楼、商务中心等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一般公共建筑:1.特级:单体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立项投资:2亿元以上;建筑高度:100米以上。
2一级:单体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以上;立项投资:0.4~2亿元以上;建筑高度:50~100米。
3.二级:单体建筑面积0.5~2万平方米以上;立项投资:0.1~0.4亿元以上;建筑高度:24~50米。
4.三级:单体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及以下;立项投资:1000万元及以下;建筑高度:24米以下,其中砖混建筑不超过抗震限值。
(二).住宅、宿舍:1.一级:20层以上,二级:12~20层,三级:12层以下其中砖混建筑不超过抗震限值。
(三)居位区、工厂生活区:1.一级:10万平方米以上;2.二级:10万平方米以下。
(四)地下工程:1.特级: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至5万平方米,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四级及以上;3.三级:1万平方米及以下,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五级及以上。
(五).特殊公共建筑:1.特级:抗震设防区特殊超限高层建筑;技术复杂、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技术特别复杂;重要性:国家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作项目。2.一级:抗震设防区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的一般超限高层建筑;技术复杂、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重要性:省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程项目。
注: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
建筑按使情况分类:
1.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住宅、宿舍、公寓等)和公共建筑(如学校,办公体剧院等)。
2.工业建筑:包含各种生产和生产辅助用房。后者如仓库、动力设施等。
3.农业建筑:包括饲养牲畜、贮存农具和农产品的用房,以及农业机械用房等。
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对民用建筑的分类标准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要求于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该通则里面明确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分类以及建筑物举例:
居住建筑 住宅建筑:住宅、公寓、老年人住宅、底商住宅等
宿舍建筑:单身宿舍或公寓、学生宿舍或公寓等
公共建筑 办公建筑:各级立法、司法、党委、政府办公楼,商务、企业、事业、团体、社区办公楼等
科研建筑:实验楼、科研楼、设计楼等
文化建筑:剧院、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展览馆、音乐厅、礼堂等
商业建筑:百货公司、超级市场、菜市场、旅馆、饮食店、银行、邮局等 体育建筑: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
医疗建筑: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中心、急救中心、疗养院等
交通建筑: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旅客站、空港航站楼、地铁站等 司法建筑:法院、看守所、监狱等
纪念建筑:纪念碑、纪念馆、纪念塔、故居等
园林建筑: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场、旅游景点建筑、城市建筑小品等 综合建筑:多功能综合大楼、商住楼、商务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