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村镇银行员工合同聘用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XXXX村镇银行员工实行合同聘用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 凡进本行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聘用的岗位,确立双方的责、权、利。
第二条 合同内容包括:
(一)本行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员工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信守。
第三条 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
工作人员与本行签订了合同以后,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责、权、利执行。合同期满,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续订或解除合同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通知对方。
(一)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行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XXXX村镇银行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广天村镇银行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作人员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工作人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因工受伤的,可根据员工的连续工龄设立停工医疗期(如下表)。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本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对符合经济补偿条件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五)员工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与本行劳动合同前,应当办理书面工作交接和签署离行人员调出单,其中:书面工作交接结束应当以本行接受人员签字为标准;签署周转单主要涉及借用物品的归还和费用的结清。本行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进行。部门工作人员合同解除,由部门提出意见,综合部审核,报行长批准后实施;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合同解除,由综合部提出意见,经行长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本办法由本行制定,由本行综合部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发文之日起实施。
XXXX村镇银行员工合同聘用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XXXX村镇银行员工实行合同聘用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 凡进本行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聘用的岗位,确立双方的责、权、利。
第二条 合同内容包括:
(一)本行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员工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信守。
第三条 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
工作人员与本行签订了合同以后,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责、权、利执行。合同期满,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续订或解除合同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通知对方。
(一)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行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XXXX村镇银行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广天村镇银行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作人员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工作人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因工受伤的,可根据员工的连续工龄设立停工医疗期(如下表)。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本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对符合经济补偿条件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五)员工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与本行劳动合同前,应当办理书面工作交接和签署离行人员调出单,其中:书面工作交接结束应当以本行接受人员签字为标准;签署周转单主要涉及借用物品的归还和费用的结清。本行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进行。部门工作人员合同解除,由部门提出意见,综合部审核,报行长批准后实施;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合同解除,由综合部提出意见,经行长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本办法由本行制定,由本行综合部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