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侦查主体之视角下的我国侦查制度
【摘要】侦查的基本问题就是侦查主体和侦查客体的关系。而在侦查主体中,如何理解侦查主体的组成部分是关系到侦查学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本文以我国侦查主体、侦查权主体和侦查机关的概念和这三者包含的内容为视角,探讨这三者间的关系。
【关键词】侦查主体;侦查权主体;侦查机关
一、侦查主体、侦查权主体和侦查机关的概述
当前侦查界对侦查主体、侦查权主体和侦查机关的认识和理解有一定的争议,且观点均比较有针对性。这三者的关系也是侦查制度的基本问题,如果此三者的关系理解不清楚,将容易导致侦查制度理论的混乱,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我们有必要去深挖一下侦查主体、侦查权主体和侦查机关的相关知识。
(一)侦查主体概述
关于侦查主体,学术界有很多不同观点的争议,一般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侦查主体就是被法律赋予侦查权的机关和个人。第二种观点认为,侦查主体,即是行使侦查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依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对刑事案件进行展开侦查的相关国家机关。第三种观点认为,侦查主体的核心是人。侦查员是个人主体,侦查机关或部门是集团主体。民间调查公司或私人侦探所也是集团主体,真正或将要成为“准侦查主体”。
以上观点的区别主要在于侦查主体存在的形式是个人、机关还是机关和个人。且不论机关和个人之见的关系如何,笔者认为,研究此问题视角是较为重要的。如果用侦查权的视角去研究侦查主体,那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就不好进行主体的划分。因此,以侦查权的视角来研究明显不符合现代诉讼民主化、科学化的发展趋势。从民主法治的进程来看,在一个追求民主和自由的社会中,自由意识下的主体就只能允许存在和个人意志一致的公共意志,而非是只有集团意志的主导;从认识的角度看侦查主体,把机关丢弃掉无可厚非,毕竟在认识论意义上,马克思主义认为,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因此,我们认为,侦查主体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手段,发现、搜集、审查、核实证据,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一切机关和个人。
(二)侦查权主体概述
侦查权则是侦查主体依法通过各种合法、有效的手段对案件进行侦查的一种国家权力。笔者认为,应该把侦查主体当作一个整体,系统地来看待,即侦查主体是指对刑事案件依法享有侦查权的机关及依法律、法规的授权享有侦查权的其他组织。它应该是侦查机关或组织,而不是“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这是因为:
首先,从认识论上看,侦查主体要完成的是对整个侦查客体的认识,而个人完成的只是对侦查客体的一部分内容的认识。其次,从行为主义上看,有侦查目的所决定,个人的侦查活动没有完整性,它只是整体侦查活动中的一部分,不具有独立性。再次,从法律关系上看,法律授权给的是侦查机关而不是个人,个人行使侦查权是以国家机关的名义参与诉讼法律关系。最后,从形成的理念来看,侦查权是人们让渡权利给国家,国家再通过法律赋予组织侦查权的主体。因此侦查权来源自组织,其主体自然而然也就是此组织,个体的各种活动也就是以该组织的名义进行侦查的。
当今,侦查权主体有四种确定了的模式:第一种,英国模式:主体只要有司
浅析侦查主体之视角下的我国侦查制度
【摘要】侦查的基本问题就是侦查主体和侦查客体的关系。而在侦查主体中,如何理解侦查主体的组成部分是关系到侦查学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本文以我国侦查主体、侦查权主体和侦查机关的概念和这三者包含的内容为视角,探讨这三者间的关系。
【关键词】侦查主体;侦查权主体;侦查机关
一、侦查主体、侦查权主体和侦查机关的概述
当前侦查界对侦查主体、侦查权主体和侦查机关的认识和理解有一定的争议,且观点均比较有针对性。这三者的关系也是侦查制度的基本问题,如果此三者的关系理解不清楚,将容易导致侦查制度理论的混乱,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我们有必要去深挖一下侦查主体、侦查权主体和侦查机关的相关知识。
(一)侦查主体概述
关于侦查主体,学术界有很多不同观点的争议,一般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侦查主体就是被法律赋予侦查权的机关和个人。第二种观点认为,侦查主体,即是行使侦查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依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对刑事案件进行展开侦查的相关国家机关。第三种观点认为,侦查主体的核心是人。侦查员是个人主体,侦查机关或部门是集团主体。民间调查公司或私人侦探所也是集团主体,真正或将要成为“准侦查主体”。
以上观点的区别主要在于侦查主体存在的形式是个人、机关还是机关和个人。且不论机关和个人之见的关系如何,笔者认为,研究此问题视角是较为重要的。如果用侦查权的视角去研究侦查主体,那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就不好进行主体的划分。因此,以侦查权的视角来研究明显不符合现代诉讼民主化、科学化的发展趋势。从民主法治的进程来看,在一个追求民主和自由的社会中,自由意识下的主体就只能允许存在和个人意志一致的公共意志,而非是只有集团意志的主导;从认识的角度看侦查主体,把机关丢弃掉无可厚非,毕竟在认识论意义上,马克思主义认为,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因此,我们认为,侦查主体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手段,发现、搜集、审查、核实证据,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一切机关和个人。
(二)侦查权主体概述
侦查权则是侦查主体依法通过各种合法、有效的手段对案件进行侦查的一种国家权力。笔者认为,应该把侦查主体当作一个整体,系统地来看待,即侦查主体是指对刑事案件依法享有侦查权的机关及依法律、法规的授权享有侦查权的其他组织。它应该是侦查机关或组织,而不是“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这是因为:
首先,从认识论上看,侦查主体要完成的是对整个侦查客体的认识,而个人完成的只是对侦查客体的一部分内容的认识。其次,从行为主义上看,有侦查目的所决定,个人的侦查活动没有完整性,它只是整体侦查活动中的一部分,不具有独立性。再次,从法律关系上看,法律授权给的是侦查机关而不是个人,个人行使侦查权是以国家机关的名义参与诉讼法律关系。最后,从形成的理念来看,侦查权是人们让渡权利给国家,国家再通过法律赋予组织侦查权的主体。因此侦查权来源自组织,其主体自然而然也就是此组织,个体的各种活动也就是以该组织的名义进行侦查的。
当今,侦查权主体有四种确定了的模式:第一种,英国模式:主体只要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