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律师的成长环境和成长路径

内容摘要:年轻律师在律师界已成为一股新生力量,源源不断注入法律服务市场,是推动中国法治进程不可或缺的力量源泉!年轻律师要看清当前成长环境,不畏惧各样难处,刚强壮胆往前行,选择好适合自身成长路径,因为中国正需要一群有审慎智慧的、很高法学理论水准和法律职业道德素养的律师,这有利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真正实现社会和谐。

关键词: 年轻律师 成长环境 成长路径

律师作为一个社会精英,而摆在我们年轻律师面前的确是种种难以跨越的窘境。记得大学时候的我们特别崇拜律师,并发誓自己将来一定要通过司法考试,从事这个令人崇拜的行业。刚知晓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时,心中无比高兴!毕竟这个号称“中国第一考”的资格考试,不是很好通过的。得知这样好消息,心中有莫大安慰。但接下来从事律师生涯,就不那么“幸运”,而是倍感艰辛。真可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本文试图给处在同样困惑当中的同行们一盏指明灯。

一、律师面临恶劣的成长环境

(一)为了拿到红色的律师执业证,实习律师们需要忍受一年的“零工资实习期”。因为收入微薄,律师们不得不在法律和生存之间艰难选择。

1、从律师在当今社会面临的处境来看:律师尤其是现

当代的年轻律师已成为城市中的低收入和无保障阶层。但与其他低收入群体最大不同的是,这却是一个拥有高学历、并通过了“中国第一考”的“精英”阶层。他们一面肩负着国家法制建设的重任,一面忍饥挨饿地在律师行业中打拼。 这无疑是给这个高智商团体的极大讽刺,律师啊!你如何救自己? 据国内首次针对律师生存状态的问卷调查显示,42%的律师一年办理诉讼案件的数量不足10件,62%的律师一年办理的非诉讼案件的数量不足5件;从业3年左右的律

师平均年工资在三四万元左右,除去办案成本后,收入几乎只够“糊口”。而且,还有一些“新律师”由于找不到案源,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没有任何收入的。这其中包含多少不甘心!

2、从社会财富聚集的二八定律来看——80%的社会财

富集中在20%的人手里,而80%的人只拥有社会财富的20%。同样也适用在律师界,80%的律师业务收入集中在20%的成功律师手里,而80%的普通律师只拥有律师业务收入的20%。年轻律师即使足够努力,如果没有特殊的关系和非常的机遇,基本上只能加入拥有20%律师业务收入的80%的普通律师行列,个人收入也就非常有限了。

(二)、作为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无法给律师提供实质

性的帮助;律协、律师事务所也都无法彻底改变律师的处境。

1、纵观与律师紧密关联的机构和人,中国律师没有真正的依靠。

司法行政机关重在管理律师,当今所处的地位远低于公、检、法,无法为律师提供、创造更好的执业环境;律协是行业自律组织,对律师的管理虽起到积极的作用,律师作为自由执业者也很难通过律协调动各种资源,对规范行业竞争、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帮助年轻律师成长,起到的作用不大;我国律师事务所规模小,处于成长初期阶段,律师变动频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合作处于一种不信任状态,律所更不是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和律师助理)所能依靠的;而当事人,普遍是等到自己觉得无法自救,事情陷入僵局后,才寻求律师帮助。再加上律师之间的业务水平相差甚远,律师法律服务的价值并不被普遍认可。当他有求于律师时,总把律师当救命稻草,总希望律师能够帮他解决一切纠纷和烦恼,殊不知事发后律师补救措施也是很有限的;当事情不如他所愿时,就翻脸不认人,甚至还会恶意诋毁律师。因此,当事人更加谈不上是律师的“爹娘”。年轻律师,这群没有爹娘的孤儿,处在各样恶劣的环境中能不能健康成长?

2、中国律师也没有什么“亲戚”,无依无靠,缺乏人间的温情,当今中国司法界没形成有法律职业共同体,处在一种内忧外患、内外交困、自生自灭的成长环境当中。

工作颠簸,心灵漂泊,处境艰难,当今中国年轻律师就是没爹没娘无依无靠的断奶婴孩。

网络上一种确切的说法:“当你成为一名律师后,你就成为了‘三无人员’,无工资保障、无社会保障、无业务保障。”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行业的规范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作为一名社会公民,受过高等教育,又过五关、斩六将才拿到入场券,还面临肚腹煎熬的年轻律师们,这是谁的错呢?!中国缺乏法律职业的共同体,律师本应与法官、检察官同为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的中坚力量,而事实上由于各样利益争执、行业歧视,使得律师长期处于单干状态,异常的孤独和无助,就像没有任何“亲戚”的孤儿一样,缺乏一种人间的温情,独立承受着执业中的高压力和高风险,过着一种自生自灭的生活。更为甚者,侦查部门动不动就搬出刑诉306条,找个莫须有的罪名,变相剥夺律师的人身自由,侵犯律师的合法权益。要么,律师走向另一个极端,刻意为去讨好法官、检察官,放下律师职业尊严,迎合利益需要建立不正当关系,这样引起不正当竞争,冲击法律服务市场,以致破坏法律秩序,毁坏律师在公众中的职业形象。

3、律师心灵漂泊,缺乏一种真正的心灵安慰和信仰。

时间可以把你炼就成钢铁般的心志,坚固不可摧毁,也可能使你变得心灰意冷,随波逐流。随着时间的推移,职业的新鲜感会丧失。年轻律师如果在创业阶段投入不足,自然难以做大。而如果在创业阶段投入过多的时间、精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出现职业衰竭。如果在创业阶段就已经在体力上和心理上出现了疲态,那么在以后漫长的律师执业生涯中,还能重新燃起的工作激情?与可能的收入下降相比,工作热情的衰退似乎更加可怕。

中国律师,不仅是工作没依靠,精神也在漂泊,倍受煎熬,用通俗说法叫很怄气。法律人的信仰应当是法律,信仰公平和正义,这两样恰恰是彰显上帝的性情,是从神而来的。在一个普遍不存在真正信仰、“人治”色彩远远多于“法治”色彩的国度里,注定法律受到太多限制,存在太多的不法因素,使得律师充满无奈、苦恼和痛楚,是一般律师无法承受之重。目前不少年轻的律师纷纷改行,大量优秀的法律专业毕业生远离律师界,这就是最好的例证。

4、中国的法治现状,注定了中国律师必然要经历太多的灾难。

中国的法治社会还没有形成,法律职业更是处于一种失重状态。律师本应该是司法改革的最大受益者,而在司法改革中,恰恰最缺乏律师的声音,特别是整个律师行业的整体“呼声”。多少标榜中国特色的改革,最终却成为最大败笔,比如:关注民生问题的改革:教育、医疗、以及现在的住房问题一一呈现,改革后问题反而加剧扩大化。司法改革也不例外,司法改革成为某些强力部门分赃的“盛宴狂欢”,这也注定律师行业前途忐忑。一个命运坎坷,前途渺茫的行业,年轻律师能不受苦吗?

中国律师行业已陷入一种恶性竞争的行业困境之中。但我们并不能就此自怜自艾,在地上并没有真正救赎主,人都是靠不住的。我们要反醒自己寻求出路,正如德国著名哲学家尼采一本书题目所言,受苦的人没有悲伤的权利!我们要心存盼望,树立自身的职业荣誉感,从自身法学理论素养及职业道德修养出发,背负起推动中国法治进展的十字架,一步一个脚印朝前稳健行进。

二、律师必须从自身出发寻找出路

(一)、培养优良的品质和良好的道德素质

1、将自己塑造为具有真诚、果敢、谦卑、勤奋的品质

古谚:你要人怎样对待你,你就要怎样对待人,这是人

与人交往的黄金定律。一个律师的坦诚与人相待,是赢得法官、律师界同行和广大当事人的信任试金石。曾有不少极有天赋的律师但却缺少应有的道德品质而黯淡退出律师舞台。还有句古话:精诚所致,金石为开。我们要做什么样的人,关键在于我们自身选择。

果敢无论在战场上,还是在论坛上,都是一种锐利的武器。法庭辩论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战斗,律师在当中必须胸有成竹、势在必得,但不是意味要用上刀枪,更多在于内心的操练,无论情境如何不乱、不慌张。特别是在法庭争辩中,律师总不免带有激烈的对抗情绪,但是你要想取得胜利,就必须善于控制自己,不要为自己的情绪所左右。无论法庭冲突多么激烈,冲突双方的律师都不能把论点对峙转变为人身攻击。律师之间的辩论是智力的角逐,靠人身攻击赢得诉讼不仅无益,反而让自己身份贬低。

谦卑不是忘掉自己,而是少看自己,看别人比自己强,学会聆听。这是作为一个人要具备很宝贵的品质。

天道酬勤,勤能补拙。律师之间素质的差别不在智力水平的高低,而在于是否愿意把律师当作终身的事业来经营。进天国并没有秘密,是留给愿意努力走窄路的人。一个律师必须象演员进入角色研究,对从事每项的业务,靠直觉是不可能在律师工作上取得成功的。机会只垂青于那些有准备的人,正如圣经记载的聪明的童女时刻预备好灯油,迎接新郎的到来。当今社会对律师业务能力的要求愈来愈高,律师要适应国际化、专业化、信息化的挑战,就必须与时俱进,勤奋学习,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养和能力。

2、注重律师个人的职业道德素养

律师是一个令人羡慕的职业,但又是一个充满危险的职业。有许多律师就是在执业过程中触动高压线,赔上光明的前途。尤其是年轻律师必须要保持相当高的道德标准,因为法庭是彰显正义的圣坛,律师席上的律师与法庭上的法官都

是这一圣坛的使者,他们的目标都是实现正义,共守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然而,人类本性的软弱和人类激情的力量可能会导致我们得出错误的观点,有时这种激情非但不能帮助我们,反而会妨碍我们持有客观和公正的态度,而想象力和感情有时会使我们误入歧途。但是身为律师的我们必须永远记住:我们扮演着人类正义和法律良知最完善的代表,促进正义和还原真实本相是我们这一领域最崇高的目标。虽我们身上手无寸铁,但仍要永远坚信基督的教导:“我们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二)、树立良好的律师形象

律师形象的重要性是由律师职业特殊性决定的,形象好,事业成;形象差,则事业败。

形象(Image) 是一个人心理素质和修养的外在表现,是综合反映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思想情感、性格气质、学识教养、处世态度等,是一个人内在素养的自然流露。一名律师能否为当事人所接受,是否具有人格魅力,关键在于他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如何。律师个人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与他人关系的性质、程度。为了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展示自己的人格魅力,我们要优化自身的形象,在平时与人交往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精神焕发,神情自然 。

一个人始终存有积极奔放的心态,在社会交往中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饱满的热情、大方自然的神情,这是优化个人形象的首要因素。与人交往,神采奕奕,精力充沛,显得富有自信,就能激发对方的交往热情,活跃交往气氛。

2、仪表端庄,衣着得体。

人靠衣裳、马靠鞍,一个人风度翩翩,俊逸潇洒,能产生使人乐于交往的魅力。衣着服饰能突出反映一个人的审美情趣和修养,如果一个人的服饰能与自己的气质、职业一致,

能够与自己的形体、年龄协调,律师着装要能够体现整洁干练的风格,这是职业性质使然,使人乐于接近。

3、谈吐幽默,言语高雅。

言辞能直接反映一个人是博学多识还是孤陋寡闻,是接

受过良好教育还是浅薄无知。谈吐要注重适度、要看场合,不是走到哪里就夸夸其谈,若是这样就像屋顶漏雨喋喋不休,只能让人敬而远之。律师堪称为社会活动家,用词高雅恰当,言之有物,对问题要深入浅出,反应敏捷,应答自如,能够简洁、准确、鲜明、生动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与情感,就能表现出其不同凡响的气质和风度。

4、举止大方。

朴素大方,温文尔雅的行为习惯,举止稳重,文明得体,坐、立、行的姿态雅观,能充分地表现出一个人的良好的教养,给人留下成熟信赖之感。只有自己找到真实信靠者,相信会给自己和自己能力的人,才能在处世中做到泰然自若。

(三)、具有广博的知识与娴熟的执业技能

一名律师不仅应当通晓法律,而且还必须具有广泛的文化知识和社会知识。通晓法律只是对律师最基本的要求,否则他就无法成为一名律师。一名律师如果只对法律了解,而缺少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就无法往深处发展,那么他在竞争中仍不具有任何优势。

律师要加强对法律学科、社会学科以及涉案学科的学习,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一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律师。学习是提高认识的基础,只有知识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才能产生认识上的质变;认识的深度加深了,对案情的把握就会更为准确,对案件的理解和分析也会更为透彻。

律师这个职业在以往任何时候都不曾像今天这样重要。我们年轻律师尤其要加强学习,不断给自己充电,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律师业中的翘楚。年轻律师要时刻意识到,像孔子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清楚认识自己的不

足,并愿意花时间装备。技能之于律师,是一种know-how,在乎于心,犹如空气,视而不见,却须臾不可无,为执业律师生存之必要。法律知识只能使你成为一名律师,而法律技能则决定了你是否能走向成功。

律师职业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法律技术的复杂性并不亚于工程专业和医学专业的技术,它就像一部复杂的机器,除非你已经完全掌握了这部复杂机器的原理与性能,完全了解如何开动和操纵这部机器,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如何来应付,否则任何人都不会把操纵这部机器的任务交给你。

对律师来讲,庖丁之言恰恰是律师执业之玄机。庖丁解牛,律师办案,都是分而析之,“依乎天理,批大郄,导大,因其固然”。只有依照规律,依循事实原委,把握案件的关键性,才能以自己娴熟的法律技能解决千头万绪的法律问题,使得那些看起来没有回旋余地的诉讼得以起死回生。

(四)、发展广泛的社交网络,争取更多社会话语权,要有明确的社会责任感

“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律师需要全面的、广泛的社会关系。我们应提倡年轻律师编织正当的社交网络,并不断拓展这种正当的社交关系,弘扬社会正气,抑制或消除那些不正当的社会关系。律师应当主动参与国家机关立法活动、参政议政,提高社会影响力。律师应该帮助弱势群体主张正当权利,这有助社会的稳定,所做的是阳光下的事业。律师应该在更多公众的场合,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言人……盼望在更多的角落有律师的身影、律师的声音。而现在年轻律师所处的一个尴尬角色,我们本身是弱势群体,是被社会边缘化的“三无”人员,是乎要应验一句话:律师救自己吧!而另一方面律师要承担相应社会责任,是律师的职业要求,也是政府和百姓对律师的期望。

(五)、善于抓住恰当机遇,适时展现自己

众所周知,目前律师遭受不公平待遇时有发生,受同行

歧视严重,社会地位不是太高,执业环境不理想。当事人和客户对律师的认可与接受程度并不高,而刚入行的年轻律师则面临更多的严峻考验,就像病人不愿让新医生实习练手一样,当事人和客户同样不愿成为新律师的试验品。种种事实告诉我们环境不容乐观,但我们不要心怀怨言,除非我们选择离开这个群体,要不抱怨没有任何帮助,只能让人更加灰心沮丧。要明白一件事,环境并不会轻易改变,我们要学会胜过环境,支配环境!我们并不能改变环境,山还是那座山,唯能改变的是自己的心,因为一生果效都是由心发出。面对当事人,只有客观适度、充分适时地展示自己的专业素质,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才能不断扩大业务市场,提高竞争能力。

结 论

年轻律师要明白成功的路上充满艰辛,要耐得住寂寞与孤独,要抓住机会但不是投机主义,成功不是以获取多少财富为标准,成功也不是谋取高位,成功在于做成可以存留到永远的,对普世人有益的事业。面对各样的困境,要有坚定的信心,正如圣经的话语:“虽然无花果树不发旺,葡萄树不结果,橄榄树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粮食,圈中绝了羊,棚内也没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神喜乐。让我们高声呼:主耶和华是我的力量!他使我的脚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稳行在高处。”愿我们年轻律师有颗谦卑受教的心,能把握机遇,找准方位,处理好关系,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修炼好品德,早日成为德才兼备、有社会影响的称职律师,为创建和谐社会、维护司法公正,让公义如日光发出,让公平明如正午!

内容摘要:年轻律师在律师界已成为一股新生力量,源源不断注入法律服务市场,是推动中国法治进程不可或缺的力量源泉!年轻律师要看清当前成长环境,不畏惧各样难处,刚强壮胆往前行,选择好适合自身成长路径,因为中国正需要一群有审慎智慧的、很高法学理论水准和法律职业道德素养的律师,这有利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真正实现社会和谐。

关键词: 年轻律师 成长环境 成长路径

律师作为一个社会精英,而摆在我们年轻律师面前的确是种种难以跨越的窘境。记得大学时候的我们特别崇拜律师,并发誓自己将来一定要通过司法考试,从事这个令人崇拜的行业。刚知晓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时,心中无比高兴!毕竟这个号称“中国第一考”的资格考试,不是很好通过的。得知这样好消息,心中有莫大安慰。但接下来从事律师生涯,就不那么“幸运”,而是倍感艰辛。真可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本文试图给处在同样困惑当中的同行们一盏指明灯。

一、律师面临恶劣的成长环境

(一)为了拿到红色的律师执业证,实习律师们需要忍受一年的“零工资实习期”。因为收入微薄,律师们不得不在法律和生存之间艰难选择。

1、从律师在当今社会面临的处境来看:律师尤其是现

当代的年轻律师已成为城市中的低收入和无保障阶层。但与其他低收入群体最大不同的是,这却是一个拥有高学历、并通过了“中国第一考”的“精英”阶层。他们一面肩负着国家法制建设的重任,一面忍饥挨饿地在律师行业中打拼。 这无疑是给这个高智商团体的极大讽刺,律师啊!你如何救自己? 据国内首次针对律师生存状态的问卷调查显示,42%的律师一年办理诉讼案件的数量不足10件,62%的律师一年办理的非诉讼案件的数量不足5件;从业3年左右的律

师平均年工资在三四万元左右,除去办案成本后,收入几乎只够“糊口”。而且,还有一些“新律师”由于找不到案源,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没有任何收入的。这其中包含多少不甘心!

2、从社会财富聚集的二八定律来看——80%的社会财

富集中在20%的人手里,而80%的人只拥有社会财富的20%。同样也适用在律师界,80%的律师业务收入集中在20%的成功律师手里,而80%的普通律师只拥有律师业务收入的20%。年轻律师即使足够努力,如果没有特殊的关系和非常的机遇,基本上只能加入拥有20%律师业务收入的80%的普通律师行列,个人收入也就非常有限了。

(二)、作为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无法给律师提供实质

性的帮助;律协、律师事务所也都无法彻底改变律师的处境。

1、纵观与律师紧密关联的机构和人,中国律师没有真正的依靠。

司法行政机关重在管理律师,当今所处的地位远低于公、检、法,无法为律师提供、创造更好的执业环境;律协是行业自律组织,对律师的管理虽起到积极的作用,律师作为自由执业者也很难通过律协调动各种资源,对规范行业竞争、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帮助年轻律师成长,起到的作用不大;我国律师事务所规模小,处于成长初期阶段,律师变动频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合作处于一种不信任状态,律所更不是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和律师助理)所能依靠的;而当事人,普遍是等到自己觉得无法自救,事情陷入僵局后,才寻求律师帮助。再加上律师之间的业务水平相差甚远,律师法律服务的价值并不被普遍认可。当他有求于律师时,总把律师当救命稻草,总希望律师能够帮他解决一切纠纷和烦恼,殊不知事发后律师补救措施也是很有限的;当事情不如他所愿时,就翻脸不认人,甚至还会恶意诋毁律师。因此,当事人更加谈不上是律师的“爹娘”。年轻律师,这群没有爹娘的孤儿,处在各样恶劣的环境中能不能健康成长?

2、中国律师也没有什么“亲戚”,无依无靠,缺乏人间的温情,当今中国司法界没形成有法律职业共同体,处在一种内忧外患、内外交困、自生自灭的成长环境当中。

工作颠簸,心灵漂泊,处境艰难,当今中国年轻律师就是没爹没娘无依无靠的断奶婴孩。

网络上一种确切的说法:“当你成为一名律师后,你就成为了‘三无人员’,无工资保障、无社会保障、无业务保障。”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行业的规范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作为一名社会公民,受过高等教育,又过五关、斩六将才拿到入场券,还面临肚腹煎熬的年轻律师们,这是谁的错呢?!中国缺乏法律职业的共同体,律师本应与法官、检察官同为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的中坚力量,而事实上由于各样利益争执、行业歧视,使得律师长期处于单干状态,异常的孤独和无助,就像没有任何“亲戚”的孤儿一样,缺乏一种人间的温情,独立承受着执业中的高压力和高风险,过着一种自生自灭的生活。更为甚者,侦查部门动不动就搬出刑诉306条,找个莫须有的罪名,变相剥夺律师的人身自由,侵犯律师的合法权益。要么,律师走向另一个极端,刻意为去讨好法官、检察官,放下律师职业尊严,迎合利益需要建立不正当关系,这样引起不正当竞争,冲击法律服务市场,以致破坏法律秩序,毁坏律师在公众中的职业形象。

3、律师心灵漂泊,缺乏一种真正的心灵安慰和信仰。

时间可以把你炼就成钢铁般的心志,坚固不可摧毁,也可能使你变得心灰意冷,随波逐流。随着时间的推移,职业的新鲜感会丧失。年轻律师如果在创业阶段投入不足,自然难以做大。而如果在创业阶段投入过多的时间、精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出现职业衰竭。如果在创业阶段就已经在体力上和心理上出现了疲态,那么在以后漫长的律师执业生涯中,还能重新燃起的工作激情?与可能的收入下降相比,工作热情的衰退似乎更加可怕。

中国律师,不仅是工作没依靠,精神也在漂泊,倍受煎熬,用通俗说法叫很怄气。法律人的信仰应当是法律,信仰公平和正义,这两样恰恰是彰显上帝的性情,是从神而来的。在一个普遍不存在真正信仰、“人治”色彩远远多于“法治”色彩的国度里,注定法律受到太多限制,存在太多的不法因素,使得律师充满无奈、苦恼和痛楚,是一般律师无法承受之重。目前不少年轻的律师纷纷改行,大量优秀的法律专业毕业生远离律师界,这就是最好的例证。

4、中国的法治现状,注定了中国律师必然要经历太多的灾难。

中国的法治社会还没有形成,法律职业更是处于一种失重状态。律师本应该是司法改革的最大受益者,而在司法改革中,恰恰最缺乏律师的声音,特别是整个律师行业的整体“呼声”。多少标榜中国特色的改革,最终却成为最大败笔,比如:关注民生问题的改革:教育、医疗、以及现在的住房问题一一呈现,改革后问题反而加剧扩大化。司法改革也不例外,司法改革成为某些强力部门分赃的“盛宴狂欢”,这也注定律师行业前途忐忑。一个命运坎坷,前途渺茫的行业,年轻律师能不受苦吗?

中国律师行业已陷入一种恶性竞争的行业困境之中。但我们并不能就此自怜自艾,在地上并没有真正救赎主,人都是靠不住的。我们要反醒自己寻求出路,正如德国著名哲学家尼采一本书题目所言,受苦的人没有悲伤的权利!我们要心存盼望,树立自身的职业荣誉感,从自身法学理论素养及职业道德修养出发,背负起推动中国法治进展的十字架,一步一个脚印朝前稳健行进。

二、律师必须从自身出发寻找出路

(一)、培养优良的品质和良好的道德素质

1、将自己塑造为具有真诚、果敢、谦卑、勤奋的品质

古谚:你要人怎样对待你,你就要怎样对待人,这是人

与人交往的黄金定律。一个律师的坦诚与人相待,是赢得法官、律师界同行和广大当事人的信任试金石。曾有不少极有天赋的律师但却缺少应有的道德品质而黯淡退出律师舞台。还有句古话:精诚所致,金石为开。我们要做什么样的人,关键在于我们自身选择。

果敢无论在战场上,还是在论坛上,都是一种锐利的武器。法庭辩论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战斗,律师在当中必须胸有成竹、势在必得,但不是意味要用上刀枪,更多在于内心的操练,无论情境如何不乱、不慌张。特别是在法庭争辩中,律师总不免带有激烈的对抗情绪,但是你要想取得胜利,就必须善于控制自己,不要为自己的情绪所左右。无论法庭冲突多么激烈,冲突双方的律师都不能把论点对峙转变为人身攻击。律师之间的辩论是智力的角逐,靠人身攻击赢得诉讼不仅无益,反而让自己身份贬低。

谦卑不是忘掉自己,而是少看自己,看别人比自己强,学会聆听。这是作为一个人要具备很宝贵的品质。

天道酬勤,勤能补拙。律师之间素质的差别不在智力水平的高低,而在于是否愿意把律师当作终身的事业来经营。进天国并没有秘密,是留给愿意努力走窄路的人。一个律师必须象演员进入角色研究,对从事每项的业务,靠直觉是不可能在律师工作上取得成功的。机会只垂青于那些有准备的人,正如圣经记载的聪明的童女时刻预备好灯油,迎接新郎的到来。当今社会对律师业务能力的要求愈来愈高,律师要适应国际化、专业化、信息化的挑战,就必须与时俱进,勤奋学习,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养和能力。

2、注重律师个人的职业道德素养

律师是一个令人羡慕的职业,但又是一个充满危险的职业。有许多律师就是在执业过程中触动高压线,赔上光明的前途。尤其是年轻律师必须要保持相当高的道德标准,因为法庭是彰显正义的圣坛,律师席上的律师与法庭上的法官都

是这一圣坛的使者,他们的目标都是实现正义,共守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然而,人类本性的软弱和人类激情的力量可能会导致我们得出错误的观点,有时这种激情非但不能帮助我们,反而会妨碍我们持有客观和公正的态度,而想象力和感情有时会使我们误入歧途。但是身为律师的我们必须永远记住:我们扮演着人类正义和法律良知最完善的代表,促进正义和还原真实本相是我们这一领域最崇高的目标。虽我们身上手无寸铁,但仍要永远坚信基督的教导:“我们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二)、树立良好的律师形象

律师形象的重要性是由律师职业特殊性决定的,形象好,事业成;形象差,则事业败。

形象(Image) 是一个人心理素质和修养的外在表现,是综合反映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思想情感、性格气质、学识教养、处世态度等,是一个人内在素养的自然流露。一名律师能否为当事人所接受,是否具有人格魅力,关键在于他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如何。律师个人形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与他人关系的性质、程度。为了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展示自己的人格魅力,我们要优化自身的形象,在平时与人交往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精神焕发,神情自然 。

一个人始终存有积极奔放的心态,在社会交往中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饱满的热情、大方自然的神情,这是优化个人形象的首要因素。与人交往,神采奕奕,精力充沛,显得富有自信,就能激发对方的交往热情,活跃交往气氛。

2、仪表端庄,衣着得体。

人靠衣裳、马靠鞍,一个人风度翩翩,俊逸潇洒,能产生使人乐于交往的魅力。衣着服饰能突出反映一个人的审美情趣和修养,如果一个人的服饰能与自己的气质、职业一致,

能够与自己的形体、年龄协调,律师着装要能够体现整洁干练的风格,这是职业性质使然,使人乐于接近。

3、谈吐幽默,言语高雅。

言辞能直接反映一个人是博学多识还是孤陋寡闻,是接

受过良好教育还是浅薄无知。谈吐要注重适度、要看场合,不是走到哪里就夸夸其谈,若是这样就像屋顶漏雨喋喋不休,只能让人敬而远之。律师堪称为社会活动家,用词高雅恰当,言之有物,对问题要深入浅出,反应敏捷,应答自如,能够简洁、准确、鲜明、生动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与情感,就能表现出其不同凡响的气质和风度。

4、举止大方。

朴素大方,温文尔雅的行为习惯,举止稳重,文明得体,坐、立、行的姿态雅观,能充分地表现出一个人的良好的教养,给人留下成熟信赖之感。只有自己找到真实信靠者,相信会给自己和自己能力的人,才能在处世中做到泰然自若。

(三)、具有广博的知识与娴熟的执业技能

一名律师不仅应当通晓法律,而且还必须具有广泛的文化知识和社会知识。通晓法律只是对律师最基本的要求,否则他就无法成为一名律师。一名律师如果只对法律了解,而缺少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就无法往深处发展,那么他在竞争中仍不具有任何优势。

律师要加强对法律学科、社会学科以及涉案学科的学习,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一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律师。学习是提高认识的基础,只有知识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才能产生认识上的质变;认识的深度加深了,对案情的把握就会更为准确,对案件的理解和分析也会更为透彻。

律师这个职业在以往任何时候都不曾像今天这样重要。我们年轻律师尤其要加强学习,不断给自己充电,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律师业中的翘楚。年轻律师要时刻意识到,像孔子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清楚认识自己的不

足,并愿意花时间装备。技能之于律师,是一种know-how,在乎于心,犹如空气,视而不见,却须臾不可无,为执业律师生存之必要。法律知识只能使你成为一名律师,而法律技能则决定了你是否能走向成功。

律师职业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法律技术的复杂性并不亚于工程专业和医学专业的技术,它就像一部复杂的机器,除非你已经完全掌握了这部复杂机器的原理与性能,完全了解如何开动和操纵这部机器,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如何来应付,否则任何人都不会把操纵这部机器的任务交给你。

对律师来讲,庖丁之言恰恰是律师执业之玄机。庖丁解牛,律师办案,都是分而析之,“依乎天理,批大郄,导大,因其固然”。只有依照规律,依循事实原委,把握案件的关键性,才能以自己娴熟的法律技能解决千头万绪的法律问题,使得那些看起来没有回旋余地的诉讼得以起死回生。

(四)、发展广泛的社交网络,争取更多社会话语权,要有明确的社会责任感

“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律师需要全面的、广泛的社会关系。我们应提倡年轻律师编织正当的社交网络,并不断拓展这种正当的社交关系,弘扬社会正气,抑制或消除那些不正当的社会关系。律师应当主动参与国家机关立法活动、参政议政,提高社会影响力。律师应该帮助弱势群体主张正当权利,这有助社会的稳定,所做的是阳光下的事业。律师应该在更多公众的场合,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言人……盼望在更多的角落有律师的身影、律师的声音。而现在年轻律师所处的一个尴尬角色,我们本身是弱势群体,是被社会边缘化的“三无”人员,是乎要应验一句话:律师救自己吧!而另一方面律师要承担相应社会责任,是律师的职业要求,也是政府和百姓对律师的期望。

(五)、善于抓住恰当机遇,适时展现自己

众所周知,目前律师遭受不公平待遇时有发生,受同行

歧视严重,社会地位不是太高,执业环境不理想。当事人和客户对律师的认可与接受程度并不高,而刚入行的年轻律师则面临更多的严峻考验,就像病人不愿让新医生实习练手一样,当事人和客户同样不愿成为新律师的试验品。种种事实告诉我们环境不容乐观,但我们不要心怀怨言,除非我们选择离开这个群体,要不抱怨没有任何帮助,只能让人更加灰心沮丧。要明白一件事,环境并不会轻易改变,我们要学会胜过环境,支配环境!我们并不能改变环境,山还是那座山,唯能改变的是自己的心,因为一生果效都是由心发出。面对当事人,只有客观适度、充分适时地展示自己的专业素质,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才能不断扩大业务市场,提高竞争能力。

结 论

年轻律师要明白成功的路上充满艰辛,要耐得住寂寞与孤独,要抓住机会但不是投机主义,成功不是以获取多少财富为标准,成功也不是谋取高位,成功在于做成可以存留到永远的,对普世人有益的事业。面对各样的困境,要有坚定的信心,正如圣经的话语:“虽然无花果树不发旺,葡萄树不结果,橄榄树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粮食,圈中绝了羊,棚内也没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神喜乐。让我们高声呼:主耶和华是我的力量!他使我的脚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稳行在高处。”愿我们年轻律师有颗谦卑受教的心,能把握机遇,找准方位,处理好关系,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修炼好品德,早日成为德才兼备、有社会影响的称职律师,为创建和谐社会、维护司法公正,让公义如日光发出,让公平明如正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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