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工作职责及注意事项
保安员的工作职责:执行公司的安全、门禁的相关制度并填写相关报表、异常事件的汇报。
1.保安人员必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一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2.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保安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3.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各种情况在登记簿上详细的登记,交接班时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4.对来访人员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好主动引导,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尤其是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5.在规定的站岗时间段内,必须服从保安队长(班长)安排,安要求站岗,非遇到紧急情况不得离开岗位。
6.保安值班要求高度戒备,加强对重要场地的安全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7.加强防火安全意识及活动,发现火灾隐患苗头,要及时消除。应熟悉公司内外各处的水、电、燃气、开关、门锁、易燃物品仓库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以免临时慌乱,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及登记详细情况,如有发现失效的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门窗、电灯、电线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8.保安应该负责对门卫室的日常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美观、时刻保持一个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
9.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公司会面,一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人到厂门口见面。
10.保安每天下班前必须将一天的放行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配合好领导做好下班后的值班工作,检查办公场所安全状况及宿舍留宿情况。
11.保安必须提前10分钟接岗,做好工作的各项交接,正确记录当班日志和案件的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要有饱满的精神站岗执勤。
12.保安人员必须进行每周1—2次的军事训练,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13.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规定灵活执行。
保安工作守则
(一) 工作态度
1.对工作所具有的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团结上进。
3.同时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谦让。
4.对本职工作要极度负责做到: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对待来访人员或车辆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二) 日常行为规范
1.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不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办公桌上不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4.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的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三) 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科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同时此项全部列入处罚条例: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及财物
3.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4.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5.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公司商业秘密
6.仪容不整、言语轻浮、行为粗暴无礼
7.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刊、杂志、打瞌睡、吃零食等
8.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9.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
10.工作时间内电话、对讲机私用、影像勤务2
11.非安保人员进入保安室
12.未经许可擅自调班,窜岗
13.暴行犯上,不听从指挥,不服从管理
以上视情节的轻重情况,以此是:警告、50元、100元、200元、辞退、无薪资开除
门禁管理规定
(一)员工及携带物品出入厂区的管理规则
1.员工进入厂区不得携带枪支,刀具,毒品及一切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2.员工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不得进入厂区。
3.被公司除名或辞工者,拒绝进入。
4.员工于上班时间外出,没有员工外出单者,或有但未经主管部门核准者,不得出厂。
5. 所有员工出入不得携带公司产品,文件资料,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一切公司所属财产。
6.人员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不得出厂。
7.所装货物与货单不符者,不得出厂。
8.货物出厂无货单放行单者或者虽有货物放行单但部门主管签核者,不得出厂。
(二)厂商人员及货物,车辆的管理规则
1.厂商需入厂洽谈,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并经受访公司部门同意才可入厂。
2.来宾车辆进厂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3.货运车辆进入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明并办理入厂手续,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4.厂商货运车辆进出公司时,应出具物品放行单,并清楚填写需放行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并有承办人或部门主管签章,保安人员查验一切合于规定后,方可为其办理出厂手续。
(三)访客人员的管理规定
对于外来人员及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绝入厂。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和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公人员和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且能出示有效身份证者。
紧急或意外事故的处理
一、员工打斗事件
1.员工打斗或对公司干部逞凶,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主管部门或人事经理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2.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3.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4.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5.员工对公司干部逞凶时,应立即电请警察局派出所拘办。
6.若为下班时间,应立即电话通知保安队长及人力资源部主管或人事经理,有安全之虑时,即刻电请派出所前来协助。
二、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管制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讯滋事。
3.通知后勤人员和场内主管前来支援处理。
4.认清来者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支,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5.将状况报告物业部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主管。
三、打劫被盗事件
1.发现可疑人物,应与班长或与警卫人员联系并一人监视。
2.发现公司物资被盗,及时用对讲机呼叫人员,及时与保安队长联系。
3.保持被盗现场。
四、意外事故
1.公司员工和外来员工打架闹事,值班人员应及时制止劝导,避免事态扩大。
2.员工急病,即刻通知人力资源部或救护员,及时派人送医院治疗。
3.请救护车随带医生。
4.及时报备主管。
勤务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
1.上下班人员均实行列队管理,按时交接。交班值班员(班长)在站队时,必须了解治安员交接情况,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2.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3.接班值班员(班长)在站队时,要向各保安员讲明交接班注意事项,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4.接班人员到工作岗位进行交接,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详细讲明待办及注意事项。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5.交接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6.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队长,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7.交接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班长(队员)之间相互协调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8.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人员,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
二、请示报告制度
1.保安员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和厂务主管等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2.对上级领导和厂务主管等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工作报告,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好详细记录。
三、勤务登记制度
1.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
2.勤务登记的内容:主要记载上级指示,通知,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记录必须清晰,准确,全面。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保安工作职责及注意事项
保安员的工作职责:执行公司的安全、门禁的相关制度并填写相关报表、异常事件的汇报。
1.保安人员必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一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2.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保安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3.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各种情况在登记簿上详细的登记,交接班时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4.对来访人员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好主动引导,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尤其是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5.在规定的站岗时间段内,必须服从保安队长(班长)安排,安要求站岗,非遇到紧急情况不得离开岗位。
6.保安值班要求高度戒备,加强对重要场地的安全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7.加强防火安全意识及活动,发现火灾隐患苗头,要及时消除。应熟悉公司内外各处的水、电、燃气、开关、门锁、易燃物品仓库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以免临时慌乱,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及登记详细情况,如有发现失效的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门窗、电灯、电线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8.保安应该负责对门卫室的日常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美观、时刻保持一个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
9.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公司会面,一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人到厂门口见面。
10.保安每天下班前必须将一天的放行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配合好领导做好下班后的值班工作,检查办公场所安全状况及宿舍留宿情况。
11.保安必须提前10分钟接岗,做好工作的各项交接,正确记录当班日志和案件的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要有饱满的精神站岗执勤。
12.保安人员必须进行每周1—2次的军事训练,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13.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规定灵活执行。
保安工作守则
(一) 工作态度
1.对工作所具有的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团结上进。
3.同时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谦让。
4.对本职工作要极度负责做到: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对待来访人员或车辆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二) 日常行为规范
1.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不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办公桌上不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4.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的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三) 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科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同时此项全部列入处罚条例: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及财物
3.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4.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5.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公司商业秘密
6.仪容不整、言语轻浮、行为粗暴无礼
7.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刊、杂志、打瞌睡、吃零食等
8.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9.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
10.工作时间内电话、对讲机私用、影像勤务2
11.非安保人员进入保安室
12.未经许可擅自调班,窜岗
13.暴行犯上,不听从指挥,不服从管理
以上视情节的轻重情况,以此是:警告、50元、100元、200元、辞退、无薪资开除
门禁管理规定
(一)员工及携带物品出入厂区的管理规则
1.员工进入厂区不得携带枪支,刀具,毒品及一切危险品和违禁物品。
2.员工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不得进入厂区。
3.被公司除名或辞工者,拒绝进入。
4.员工于上班时间外出,没有员工外出单者,或有但未经主管部门核准者,不得出厂。
5. 所有员工出入不得携带公司产品,文件资料,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等一切公司所属财产。
6.人员与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不得出厂。
7.所装货物与货单不符者,不得出厂。
8.货物出厂无货单放行单者或者虽有货物放行单但部门主管签核者,不得出厂。
(二)厂商人员及货物,车辆的管理规则
1.厂商需入厂洽谈,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并经受访公司部门同意才可入厂。
2.来宾车辆进厂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3.货运车辆进入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明并办理入厂手续,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4.厂商货运车辆进出公司时,应出具物品放行单,并清楚填写需放行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并有承办人或部门主管签章,保安人员查验一切合于规定后,方可为其办理出厂手续。
(三)访客人员的管理规定
对于外来人员及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绝入厂。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和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公人员和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5.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且能出示有效身份证者。
紧急或意外事故的处理
一、员工打斗事件
1.员工打斗或对公司干部逞凶,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主管部门或人事经理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2.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行处理。
3.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4.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
5.员工对公司干部逞凶时,应立即电请警察局派出所拘办。
6.若为下班时间,应立即电话通知保安队长及人力资源部主管或人事经理,有安全之虑时,即刻电请派出所前来协助。
二、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1.管制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2.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讯滋事。
3.通知后勤人员和场内主管前来支援处理。
4.认清来者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支,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5.将状况报告物业部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主管。
三、打劫被盗事件
1.发现可疑人物,应与班长或与警卫人员联系并一人监视。
2.发现公司物资被盗,及时用对讲机呼叫人员,及时与保安队长联系。
3.保持被盗现场。
四、意外事故
1.公司员工和外来员工打架闹事,值班人员应及时制止劝导,避免事态扩大。
2.员工急病,即刻通知人力资源部或救护员,及时派人送医院治疗。
3.请救护车随带医生。
4.及时报备主管。
勤务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
1.上下班人员均实行列队管理,按时交接。交班值班员(班长)在站队时,必须了解治安员交接情况,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2.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3.接班值班员(班长)在站队时,要向各保安员讲明交接班注意事项,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4.接班人员到工作岗位进行交接,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详细讲明待办及注意事项。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5.交接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6.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队长,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7.交接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班长(队员)之间相互协调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交接记录。
8.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人员,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
二、请示报告制度
1.保安员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和厂务主管等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2.对上级领导和厂务主管等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工作报告,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好详细记录。
三、勤务登记制度
1.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
2.勤务登记的内容:主要记载上级指示,通知,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记录必须清晰,准确,全面。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