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750名左右(含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生招生),其中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和“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共40名左右,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我校2017年博士生分院招生计划请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信息。

三、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被录取的博士生一律于2017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生待遇。本科直博生学制为5年,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均为7年(含休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四、招生专业及导师

我校继续实行按照导师组招收及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模式,招生专业和导师组导师的相关信息请查看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院系网站和导师个人主页。

五、报考与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无法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此类别中的在职考生录取后可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此类别中的非在职考生要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考生录取前已签定的协议书内容到指定单位就业。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我校仅有“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注:我校只有教育部单列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以及“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和面向已与我校签订产、学、研战略合作协议并经过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可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其它普通计划均不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其它普通计划在职考生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六、报考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境内高校考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申请考核的考生,外语水平要达到相关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的规定要求。

5.在境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七、选拔方式及要求

我校博士研究生共有四种选拔方式: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

(一)本科直博

本科直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我校从2017年起大幅提高直博生招生比例,同时,设立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具体详见第十三款“奖、助学金”)。本科直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阶段,入学申请条件及办法详见《厦门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和厦门大学关于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本科直博考生应有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成功报名。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的信息为准。

本科直博考生要参加12月开始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硕士生阶段即可转为博士生学籍。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17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

(三)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选拔方式分为申请材料初审、面(笔)试考核复审两个阶段进行,由学院(研究院)负责组织。相关考生,除满足本简章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须同时满足报考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的其它要求(详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选拔办法)。

我校2017年继续在理工医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并选择部分文科学院试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我校全面实(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学院如下: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航空航天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研究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管理学院财务学系、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南海研究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每年拿出部分名额进行申请考核选拔,其余名额以普通招考方式选拔。

申请考核选拔方法如下:

1.报名与申请材料提供

凡报考上述学院或学科的考生,须向我校相关院系提交其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报名材料(报名要求见第八款“报名”)。

2.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

各院系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组织本院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审,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面试。

3.组织面(笔)试

考生面(笔)试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笔)试时间和面(笔)试内容以各院公布的选拔办法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

(1)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考核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注:实行申请考核的生源,不能调剂到实行普通招考的专业。

各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将于近期公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我办网站和各院系网站相关信息。

(四)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方式分为初试笔试、复试面试(理工类或含实验技能考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复试由各院(研究院)负责组织。

1.初试

初试考试科目(共三门):①外国语;②业务课一:分为《人文社科基本素质》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社科基本文化素养和对问题的分析、判断、论述及表达能力)、《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数理基础和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各自的选拔要求,从中确定一门做为本专业的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上述《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的选拔要求,分二类(A、B)设置相应的考试内容。③业务课二:学科基本知识科目,主要考核考生报考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以上考试科目的相关考试说明请参阅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将公布的《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xmu.edu.cn)。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

①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②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初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地点:厦门大学(具体见准考证)。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复试

我校将于2017年4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理工类或含实验技能考试)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具体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2)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全校各院系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分两种,一种为初试完马上复试(3月下旬),一种为初试成绩出来后再复试(2017年4月中下旬至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3)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给院系、专家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60%,进一步扩大院系、专家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

特别提示:经我校各院系选拔确定的“硕博连读”考生,须与统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公平竞争,学校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八、报名

1.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第二,向报考院系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2016年12月1日-12月31日。网址:http://kszx.xmu.edu.cn(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

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3)我校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和财务学系等单位申请考核时间定在每年七月份或十二月份,具体报名时间请考生参看相关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3.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2017年1月8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所报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其它普通计划在职考生(请参见本简章第五条“录取类别”)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申请考核考生请根据相关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提出的外语水平要求提供相应证书);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最迟须在复试或考核前提交);

(11)申请考核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

4.取得“本科直博”资格考生的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时间同普通招考。

5.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6.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

7.普通招考(不含申请考核方式)考生,通过报考资格初审后,请于2017年3月22日至3月24日登录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xmu.edu.cn)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

8.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九、资格审查

(1)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②博士生准考证;③硕士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④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⑤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学位证书原件;⑥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学历学位认证:考生在确定被我校拟录取后,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上传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考生须在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此操作,具

体时间关注招办网页和院系的通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籍查询”在线申请学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籍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或提供硕士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历查询”在线申请学历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本科学位认证报告)。

注:1.如果以上电子认证不成功,请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书面学位(学历)认证。

2.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含复试、考核)和录取资格。其它审查材料请关注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十、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考核)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请关注招生办公室和报考院系网上通知。

十一、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申请考核方式的根据考生考核的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招生办公室网页发布的《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考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2017年6月在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寄出。

十二、学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我校博士生学费为:1.3万元/年(4年学制,前三年缴费,第四年免费)。直博生前三年缴费,第四、五年免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7万元。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三、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起建立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博士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新生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享受。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非在职考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学生类型

博士生前三年学业奖学金(按年度一次性发放)1.3

3.助学金。厦门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在职考生)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就业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学生类型

前三年

第四年起

(免交学费)国家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1.20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1.83博士(含直博生)

4.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博士生3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5.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

十四、住宿条件与费用

1.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2.我校为全日制(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2400元/人•年;双人间,一般为公共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1200元/人•年,翔安校区双人间是独卫,住宿费是1600元/人•年)。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对于委培、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十五、专项招生项目

1.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进行,具体情况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并请参见《厦门大学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关于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对口支援西藏民族大学和贵州师范大学,为两所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具体情况可以向以上高校进行咨询,并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

3.关于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为新疆指定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该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并定向指定的新疆高校就业。具体情况可以向相关高校进行咨询。如果考生为在职人员,则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4.关于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计划招生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等招考信息请详见我校教育研究院网页公布的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5.关于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招生

厦门大学附属医院为厦门大学教学、科研单位,凡附属医院的在职医务人员报考我校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经考试考核合格录取后,可以不转人事档案。

6.关于与厦门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高校的人才师资培养项目

与厦门大学签订产、学、研战略合作协议的高校,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我校将适当划拨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协议内容,为合作高校招收培养高层次骨干师资和人才。

十六、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考试、复试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1.我校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和各学院(研究院)将通过网站及时公布博士生招生考试的成绩、相关说明、审核程序、进入复试或考核的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各学院(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3.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监察处监督。监督电话:0592-2180299。十八、其它说明

1.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17年5月20日前作出取舍并告之我校相关情况,否则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颂恩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颂恩楼五楼。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E-mail:[email protected]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0592-2184166传真:0592-2184117

E-mail:[email protected]网址:http://kszx.xmu.edu.cn

十九、若国家在2017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对本简章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二十、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

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750名左右(含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不含国际和港、澳、台博士生招生),其中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和“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共40名左右,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我校2017年博士生分院招生计划请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信息。

三、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被录取的博士生一律于2017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生待遇。本科直博生学制为5年,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均为7年(含休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四、招生专业及导师

我校继续实行按照导师组招收及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模式,招生专业和导师组导师的相关信息请查看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院系网站和导师个人主页。

五、报考与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无法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此类别中的在职考生录取后可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此类别中的非在职考生要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考生录取前已签定的协议书内容到指定单位就业。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我校仅有“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注:我校只有教育部单列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以及“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和面向已与我校签订产、学、研战略合作协议并经过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可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其它普通计划均不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其它普通计划在职考生如被我校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六、报考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3.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全日制(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境内高校考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申请考核的考生,外语水平要达到相关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的规定要求。

5.在境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

七、选拔方式及要求

我校博士研究生共有四种选拔方式: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与普通招考。

(一)本科直博

本科直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我校从2017年起大幅提高直博生招生比例,同时,设立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具体详见第十三款“奖、助学金”)。本科直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阶段,入学申请条件及办法详见《厦门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和厦门大学关于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本科直博考生应有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成功报名。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的信息为准。

本科直博考生要参加12月开始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硕士生阶段即可转为博士生学籍。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17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厦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

(三)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选拔方式分为申请材料初审、面(笔)试考核复审两个阶段进行,由学院(研究院)负责组织。相关考生,除满足本简章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须同时满足报考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的其它要求(详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选拔办法)。

我校2017年继续在理工医学院全面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并选择部分文科学院试行申请考核选拔方式。我校全面实(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学院如下: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航空航天学院、萨本栋微米纳米研究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管理学院财务学系、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南海研究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每年拿出部分名额进行申请考核选拔,其余名额以普通招考方式选拔。

申请考核选拔方法如下:

1.报名与申请材料提供

凡报考上述学院或学科的考生,须向我校相关院系提交其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报名材料(报名要求见第八款“报名”)。

2.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

各院系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组织本院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审,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面试。

3.组织面(笔)试

考生面(笔)试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笔)试时间和面(笔)试内容以各院公布的选拔办法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

(1)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考核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注:实行申请考核的生源,不能调剂到实行普通招考的专业。

各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将于近期公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我办网站和各院系网站相关信息。

(四)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方式分为初试笔试、复试面试(理工类或含实验技能考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复试由各院(研究院)负责组织。

1.初试

初试考试科目(共三门):①外国语;②业务课一:分为《人文社科基本素质》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社科基本文化素养和对问题的分析、判断、论述及表达能力)、《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数理基础和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各自的选拔要求,从中确定一门做为本专业的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上述《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的选拔要求,分二类(A、B)设置相应的考试内容。③业务课二:学科基本知识科目,主要考核考生报考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以上考试科目的相关考试说明请参阅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将公布的《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xmu.edu.cn)。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

①政治理论科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②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初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地点:厦门大学(具体见准考证)。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上午,地点: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2.复试

我校将于2017年4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1)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理工类或含实验技能考试)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具体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2)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全校各院系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分两种,一种为初试完马上复试(3月下旬),一种为初试成绩出来后再复试(2017年4月中下旬至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3)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给院系、专家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60%,进一步扩大院系、专家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

特别提示:经我校各院系选拔确定的“硕博连读”考生,须与统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公平竞争,学校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八、报名

1.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第二,向报考院系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2016年12月1日-12月31日。网址:http://kszx.xmu.edu.cn(厦门大学考试中心)。具体

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3)我校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和财务学系等单位申请考核时间定在每年七月份或十二月份,具体报名时间请考生参看相关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3.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2017年1月8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所报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其它普通计划在职考生(请参见本简章第五条“录取类别”)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申请考核考生请根据相关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提出的外语水平要求提供相应证书);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最迟须在复试或考核前提交);

(11)申请考核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

4.取得“本科直博”资格考生的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时间同普通招考。

5.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以我校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6.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

7.普通招考(不含申请考核方式)考生,通过报考资格初审后,请于2017年3月22日至3月24日登录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xmu.edu.cn)自行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并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熟悉考场。

8.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九、资格审查

(1)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②博士生准考证;③硕士毕业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④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⑤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学位证书原件;⑥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学历学位认证:考生在确定被我校拟录取后,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上传到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考生须在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此操作,具

体时间关注招办网页和院系的通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籍查询”在线申请学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籍认证报告);非应届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或提供硕士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历查询”在线申请学历验证,下载本人的硕士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下载本人的本科学位认证报告)。

注:1.如果以上电子认证不成功,请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书面学位(学历)认证。

2.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含复试、考核)和录取资格。其它审查材料请关注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十、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考核)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请关注招生办公室和报考院系网上通知。

十一、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申请考核方式的根据考生考核的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招生办公室网页发布的《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考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拟录取结果可于2017年6月在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寄出。

十二、学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我校博士生学费为:1.3万元/年(4年学制,前三年缴费,第四年免费)。直博生前三年缴费,第四、五年免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7万元。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三、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起建立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博士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新生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享受。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非在职考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学生类型

博士生前三年学业奖学金(按年度一次性发放)1.3

3.助学金。厦门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在职考生)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就业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学生类型

前三年

第四年起

(免交学费)国家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1.20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1.83博士(含直博生)

4.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博士生3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5.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

十四、住宿条件与费用

1.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2.我校为全日制(非在职、非委培、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2400元/人•年;双人间,一般为公共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1200元/人•年,翔安校区双人间是独卫,住宿费是1600元/人•年)。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对于委培、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费用自理。住宿费按物价部门制定的相应房源类别的标准缴纳。

十五、专项招生项目

1.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进行,具体情况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并请参见《厦门大学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关于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对口支援西藏民族大学和贵州师范大学,为两所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具体情况可以向以上高校进行咨询,并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

3.关于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为新疆指定高校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该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并定向指定的新疆高校就业。具体情况可以向相关高校进行咨询。如果考生为在职人员,则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4.关于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计划招生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等招考信息请详见我校教育研究院网页公布的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5.关于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招生

厦门大学附属医院为厦门大学教学、科研单位,凡附属医院的在职医务人员报考我校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经考试考核合格录取后,可以不转人事档案。

6.关于与厦门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高校的人才师资培养项目

与厦门大学签订产、学、研战略合作协议的高校,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我校将适当划拨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协议内容,为合作高校招收培养高层次骨干师资和人才。

十六、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考试、复试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1.我校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和各学院(研究院)将通过网站及时公布博士生招生考试的成绩、相关说明、审核程序、进入复试或考核的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各学院(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3.厦门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监察处监督。监督电话:0592-2180299。十八、其它说明

1.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17年5月20日前作出取舍并告之我校相关情况,否则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颂恩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颂恩楼五楼。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E-mail:[email protected]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0592-2184166传真:0592-2184117

E-mail:[email protected]网址:http://kszx.xmu.edu.cn

十九、若国家在2017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对本简章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二十、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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