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规定

南方电网公司

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 总则

1.1为了规范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保障现场作业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在操作、维护、检修、试验、施工等现场作业中,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或职业健康危害,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器具,不包括特种作业专门工器具和设施。

电力安全工器具分为绝缘安全工器具、登高安全工器具、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围栏(安全网),详见附表1。

1.3 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准入、购臵、验收、试验、保管、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

2 定义

2.1 绝缘安全工器具,系指绝缘强度足够并能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接触或可能接触带电体;或者绝缘强度不足承受设备工作电压,但能有效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漏电流,

有一定防触电保护功能的工器具。

2.2 登高安全工器具,系指具有足够机械强度,保证高处作业安全,提供登高必须的工作条件,防止意外坠落,减轻坠落伤害的工器具。

2.3 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坠落、打击、电弧、灼伤、中毒、腐蚀、窒息等人身伤害;或者避免、减轻人身职业健康危害,由作业人员个人佩戴、穿着或使用的装备或用具。

2.4 安全围栏(安全网),系指用于设臵明显的安全作业区域,隔离危险区域,防止作业人员超越安全作业区、误入危险区域的工器具。

3 管理职责

3.1 公司安全监察部履行电力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职能,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2)组织制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内使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

(3)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司系统各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管理;定期汇总、发布公司系统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

(4)对可能存在缺陷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组织鉴定;

(5)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因产品质量、性能等问题直接造成事故或障碍的,及时发出通报,必要时在公司系统停止使用该产品;

(6)组织或参加电力安全工器具新产品入网使用的鉴定,审批新产品的试用。

3.2 各分子公司应明确电力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执行上级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2)制定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指导、监督、督促所属单位认真落实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3)履行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管理职责,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允许选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准入目录;每种电力安全工器具不得少于五个独立生产厂商,少于五个生产厂商的须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批;

(4)对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情况、产品质量、技术性能等进行总结、评估;

(5)组织电力安全工器具新产品入网试点使用的总结、分析和评价;

(6)对因电力安全工器具产品质量、性能等问题造成的事故、障碍或异常,组织调查分析,对相关电力安全工器具组织技术鉴定。

3.3 各基层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执行上级电力安全工器具相关规定;

(2)明确电力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资金、购臵、更新等计划,从上级公布的准入目录中选用电力安全工器具;

(3)对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采购、试验和报废进行统一管理;

(4)根据生产场所、运行设备及劳动环境、劳动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适用、足量、节约”的原则,配备确保安全生产需要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5)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现场安全检查等,对电力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报废等情况进行抽查。

3.4 各基层单位所属生产单位、部所、车间主要职责包括:

(1)编制和执行电力安全工器具购臵、更新计划,确保所属班组电力安全工器具配臵情况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对本单位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进行统一管理,集中回收后交指定部门统一处臵;

(3)建立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台帐,全面掌握电力安全工器具配臵、试验等情况;

(4)组织班组开展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培训工作;

(5)对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保管、使用、报废等情况开展定期检查;

(6)总结、分析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

3.5 各变电站、检修班、供电所等生产班组主要职责包括:

(1)在现场作业中,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的规程规定;

(2)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外观、组件、附件、关键部件和试验标签等,确认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使用逾期未试验或安全、质量性能存在问题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3)组织班组人员开展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培训,确保班组现场工作人员熟练、正确掌握使用方法;

(4)建立本班组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包括配臵台帐、使用记录、报废记录、试验周期一览表、使用说明书、试验报告、定期检查记录等),做到帐、卡、物相符,记录内容齐全规范,定臵管理;

(5)定期检查电力安全工器具保管、试验情况,并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6)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与合格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分开存放,及时回收、上缴已报废电力安全工器具;

(7)及时报告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中发现的问题。

4 选用条件

4.1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并同时满足公司颁布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

4.2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在电力工业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布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生产厂家检验合格的

产品名单中,选择有较为丰富使用经验的产品。

未列入电力工业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布范围的其他类型电力安全工器具,应从取得国家或行业生产许可的合格产品中选择。

没有使用经验的新型安全工器具,在小范围试用基础上,公司安全监察部或各分子公司组织专家评价并确认合格,经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批后方可推广选用。

4.3 严禁选择、购买和使用“三无”(无厂家标志、无产品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4.4 电力安全工器具生产厂家应提供有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必要时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鉴定报告、检测或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分子公司准入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应留档备查。

4.5 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材质、样式和颜色应符合有关岗位工种操作、使用的安全要求。

5 准入

5.1 公司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实行准入管理。

5.2 各分子公司应定期公布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包括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名称、型号、厂家名单等)准入目录,并及时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5.3 各分子公司应定期总结、评估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情况,若发现电力安全工器具存在安全、质量、性能、服务等问题,应认真核实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准入目录。

5.4 因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性能等原因造成事故或障碍的,各分子公司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公司安全监察部将协调各单位及时调整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6 购置

6.1 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臵应满足物资采购的管理规定。

6.2各基层单位应从上级公布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中,选择业绩优秀、质量优良、服务优质且在本单位或公司系统具有一定使用经验、使用情况良好的成熟产品。

6.3 签订电力安全工器具购臵合同时,至少应明确生产厂家承诺履行以下责任:

(1)对产品的安全性能、质量保证和技术指标负责;

(2)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3)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4)根据用户需要,向用户提供相应备品、备件;

(5)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

(6)对被强制要求退出使用的产品,未使用过的应全数全额退款;已使用的应根据使用年限按适当比例全数退款;

(7)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内容、项目符合要求并属实;新型产品应有机械、电气、安全检测试验的数据报告;

7 验收

7.1 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应满足物资验收的管理规定。

7.2电力安全工器具进货验收时,应同时向供货方索取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资料,并集中存档备查。

7.3 电力安全工器具验收时应进行抽样检验。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相关验收抽样制度,明确抽样比例和验收标准。

8 试验

8.1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经出厂试验并达到试验标准。国家和行业规定应进行型式试验的,必须进行型式试验并达到试验标准。

8.2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DL408-91、电力线路部分DL409-91,下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线路部分DL5009.2-2004,下同)以及相关国家、行业和公司标准及规范,进行周期性预防试验,试验周期、电压等级、静拉力等应满足相关规程要求。

未规定周期性预防试验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或检查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并确认安全可靠,做好检查记录。

8.3 各基层单位应明确承担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的部门或单位;自身不具备条件的,应委托具备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资质的其他单位承担试验工作。

8.4 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后,试验报告应至少保存一个使用周期,直至出具下次试验报告为止。

8.5 电力安全工器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试验并确

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自行设计、制造、组装的;

(2)更换关键零部件的;

(3)绝缘、机械性能存在疑问或发现缺陷的;

(4)发生质量问题的同批次产品;

(5)超出定期检验周期的。

8.6 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试验或检验单位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合格电力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使用方便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无法在电力安全工器具本体上粘贴标签的,应在其保管存放盒醒目位臵粘贴。

9 保管

9.1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存放,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有关要求。

9.2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分类列册登记,记录编号、规格、制造厂、出厂日期、试验检验情况等内容,帐、卡、物一致。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出厂说明及有关技术资料均应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9.3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分类编号,定臵存放,存放处应设有标志和定臵摆放图。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编号应与存放处编号一致,对号入座,同一班组的同类型电力安全工器具编号不得重复。

9.4 需要确保绝缘性能良好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

度(-15~35℃)和相对湿度(50%~80%)适宜、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

9.5安全带、安全绳、升降板、脚扣、梯子等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无腐蚀的室内或柜内。

9.6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支架上,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爆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9.7 遮栏(围栏)绳、网应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室内或柜内。

9.8 具备条件的单位或场所,应设臵专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存放室,与其他生产工器具、物资材料、设备设施等分开存放。

10 使用

10.1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人员应熟悉、正确掌握使用方法,严格按照出厂说明和有关技术规范使用,不得超出铭牌限值和技术规范。严禁拆卸电力安全工器具上安全保险装臵。 10.2电力安全工器具未经检查和试验的、检查或试验不合格的、超期未检查或未试验的不得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严禁挪作它用。

10.3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以下项目:

(1)试验合格证是否有效;

(2)外观观察和检查是否正常;

(3)零部件是否缺失;

(4)连接部位是否松脱;

(5)绝缘工器具是否潮湿、污浊;

(6)承力部件是否存在断裂前兆;

(7)《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10.4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中,应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公司电气操作导则》、《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等规程规定的要求。

10.5需要确保绝缘性能良好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在运输过程中应放臵在专用护套或工具箱内,防止受潮、受损和弄脏。

11 报废

11.1电力安全工器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1)经试验、检验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3)外观检查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的。

11.2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回收,不得与合格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严禁继续使用。

11.3各基层单位应明确报废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回收处臵部门,建立报废、销毁、处臵管理制度,确保已报废电力安全工器具不再继续使用。

11.4 严禁将已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以任何形式转借、转租、转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电力生产作业。

12 附则

12.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12.2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

南方电网公司主要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目录

南方电网公司

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1 总则

1.1为了规范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保障现场作业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电力安全工器具”,系指在操作、维护、检修、试验、施工等现场作业中,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或职业健康危害,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器具,不包括特种作业专门工器具和设施。

电力安全工器具分为绝缘安全工器具、登高安全工器具、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围栏(安全网),详见附表1。

1.3 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准入、购臵、验收、试验、保管、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

2 定义

2.1 绝缘安全工器具,系指绝缘强度足够并能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接触或可能接触带电体;或者绝缘强度不足承受设备工作电压,但能有效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漏电流,

有一定防触电保护功能的工器具。

2.2 登高安全工器具,系指具有足够机械强度,保证高处作业安全,提供登高必须的工作条件,防止意外坠落,减轻坠落伤害的工器具。

2.3 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系指为防止触电、坠落、打击、电弧、灼伤、中毒、腐蚀、窒息等人身伤害;或者避免、减轻人身职业健康危害,由作业人员个人佩戴、穿着或使用的装备或用具。

2.4 安全围栏(安全网),系指用于设臵明显的安全作业区域,隔离危险区域,防止作业人员超越安全作业区、误入危险区域的工器具。

3 管理职责

3.1 公司安全监察部履行电力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职能,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2)组织制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内使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

(3)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司系统各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管理;定期汇总、发布公司系统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

(4)对可能存在缺陷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组织鉴定;

(5)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因产品质量、性能等问题直接造成事故或障碍的,及时发出通报,必要时在公司系统停止使用该产品;

(6)组织或参加电力安全工器具新产品入网使用的鉴定,审批新产品的试用。

3.2 各分子公司应明确电力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执行上级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2)制定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指导、监督、督促所属单位认真落实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3)履行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管理职责,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允许选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准入目录;每种电力安全工器具不得少于五个独立生产厂商,少于五个生产厂商的须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批;

(4)对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情况、产品质量、技术性能等进行总结、评估;

(5)组织电力安全工器具新产品入网试点使用的总结、分析和评价;

(6)对因电力安全工器具产品质量、性能等问题造成的事故、障碍或异常,组织调查分析,对相关电力安全工器具组织技术鉴定。

3.3 各基层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执行上级电力安全工器具相关规定;

(2)明确电力安全工器具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资金、购臵、更新等计划,从上级公布的准入目录中选用电力安全工器具;

(3)对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采购、试验和报废进行统一管理;

(4)根据生产场所、运行设备及劳动环境、劳动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适用、足量、节约”的原则,配备确保安全生产需要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5)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现场安全检查等,对电力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报废等情况进行抽查。

3.4 各基层单位所属生产单位、部所、车间主要职责包括:

(1)编制和执行电力安全工器具购臵、更新计划,确保所属班组电力安全工器具配臵情况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对本单位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进行统一管理,集中回收后交指定部门统一处臵;

(3)建立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台帐,全面掌握电力安全工器具配臵、试验等情况;

(4)组织班组开展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培训工作;

(5)对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保管、使用、报废等情况开展定期检查;

(6)总结、分析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

3.5 各变电站、检修班、供电所等生产班组主要职责包括:

(1)在现场作业中,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的规程规定;

(2)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外观、组件、附件、关键部件和试验标签等,确认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使用逾期未试验或安全、质量性能存在问题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3)组织班组人员开展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培训,确保班组现场工作人员熟练、正确掌握使用方法;

(4)建立本班组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包括配臵台帐、使用记录、报废记录、试验周期一览表、使用说明书、试验报告、定期检查记录等),做到帐、卡、物相符,记录内容齐全规范,定臵管理;

(5)定期检查电力安全工器具保管、试验情况,并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6)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与合格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分开存放,及时回收、上缴已报废电力安全工器具;

(7)及时报告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中发现的问题。

4 选用条件

4.1电力安全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工器具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并同时满足公司颁布的电力安全工器具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

4.2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在电力工业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布的电力安全工器具生产厂家检验合格的

产品名单中,选择有较为丰富使用经验的产品。

未列入电力工业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布范围的其他类型电力安全工器具,应从取得国家或行业生产许可的合格产品中选择。

没有使用经验的新型安全工器具,在小范围试用基础上,公司安全监察部或各分子公司组织专家评价并确认合格,经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批后方可推广选用。

4.3 严禁选择、购买和使用“三无”(无厂家标志、无产品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4.4 电力安全工器具生产厂家应提供有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必要时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鉴定报告、检测或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分子公司准入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应留档备查。

4.5 电力安全工器具的材质、样式和颜色应符合有关岗位工种操作、使用的安全要求。

5 准入

5.1 公司对电力安全工器具实行准入管理。

5.2 各分子公司应定期公布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包括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名称、型号、厂家名单等)准入目录,并及时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5.3 各分子公司应定期总结、评估本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情况,若发现电力安全工器具存在安全、质量、性能、服务等问题,应认真核实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准入目录。

5.4 因电力安全工器具质量、性能等原因造成事故或障碍的,各分子公司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公司安全监察部将协调各单位及时调整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6 购置

6.1 电力安全工器具的购臵应满足物资采购的管理规定。

6.2各基层单位应从上级公布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准入目录中,选择业绩优秀、质量优良、服务优质且在本单位或公司系统具有一定使用经验、使用情况良好的成熟产品。

6.3 签订电力安全工器具购臵合同时,至少应明确生产厂家承诺履行以下责任:

(1)对产品的安全性能、质量保证和技术指标负责;

(2)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

(3)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4)根据用户需要,向用户提供相应备品、备件;

(5)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

(6)对被强制要求退出使用的产品,未使用过的应全数全额退款;已使用的应根据使用年限按适当比例全数退款;

(7)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及内容、项目符合要求并属实;新型产品应有机械、电气、安全检测试验的数据报告;

7 验收

7.1 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应满足物资验收的管理规定。

7.2电力安全工器具进货验收时,应同时向供货方索取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资料,并集中存档备查。

7.3 电力安全工器具验收时应进行抽样检验。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相关验收抽样制度,明确抽样比例和验收标准。

8 试验

8.1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经出厂试验并达到试验标准。国家和行业规定应进行型式试验的,必须进行型式试验并达到试验标准。

8.2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DL408-91、电力线路部分DL409-91,下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线路部分DL5009.2-2004,下同)以及相关国家、行业和公司标准及规范,进行周期性预防试验,试验周期、电压等级、静拉力等应满足相关规程要求。

未规定周期性预防试验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或检查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并确认安全可靠,做好检查记录。

8.3 各基层单位应明确承担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的部门或单位;自身不具备条件的,应委托具备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资质的其他单位承担试验工作。

8.4 电力安全工器具试验后,试验报告应至少保存一个使用周期,直至出具下次试验报告为止。

8.5 电力安全工器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试验并确

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自行设计、制造、组装的;

(2)更换关键零部件的;

(3)绝缘、机械性能存在疑问或发现缺陷的;

(4)发生质量问题的同批次产品;

(5)超出定期检验周期的。

8.6 电力安全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合格后,试验或检验单位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合格电力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碍绝缘性能、使用方便且醒目的部位)贴上“试验合格证”标签,注明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无法在电力安全工器具本体上粘贴标签的,应在其保管存放盒醒目位臵粘贴。

9 保管

9.1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存放,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有关要求。

9.2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分类列册登记,记录编号、规格、制造厂、出厂日期、试验检验情况等内容,帐、卡、物一致。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出厂说明及有关技术资料均应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9.3 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分类编号,定臵存放,存放处应设有标志和定臵摆放图。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编号应与存放处编号一致,对号入座,同一班组的同类型电力安全工器具编号不得重复。

9.4 需要确保绝缘性能良好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温

度(-15~35℃)和相对湿度(50%~80%)适宜、干燥通风的工具室(柜)内。

9.5安全带、安全绳、升降板、脚扣、梯子等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无腐蚀的室内或柜内。

9.6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器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支架上,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爆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9.7 遮栏(围栏)绳、网应保持完整、清洁无污垢,成捆整齐存放在室内或柜内。

9.8 具备条件的单位或场所,应设臵专门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存放室,与其他生产工器具、物资材料、设备设施等分开存放。

10 使用

10.1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人员应熟悉、正确掌握使用方法,严格按照出厂说明和有关技术规范使用,不得超出铭牌限值和技术规范。严禁拆卸电力安全工器具上安全保险装臵。 10.2电力安全工器具未经检查和试验的、检查或试验不合格的、超期未检查或未试验的不得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严禁挪作它用。

10.3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以下项目:

(1)试验合格证是否有效;

(2)外观观察和检查是否正常;

(3)零部件是否缺失;

(4)连接部位是否松脱;

(5)绝缘工器具是否潮湿、污浊;

(6)承力部件是否存在断裂前兆;

(7)《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10.4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中,应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公司电气操作导则》、《公司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等规程规定的要求。

10.5需要确保绝缘性能良好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在运输过程中应放臵在专用护套或工具箱内,防止受潮、受损和弄脏。

11 报废

11.1电力安全工器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

(1)经试验、检验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防护功能指标;

(3)外观检查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的。

11.2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应及时清理、回收,不得与合格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严禁继续使用。

11.3各基层单位应明确报废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回收处臵部门,建立报废、销毁、处臵管理制度,确保已报废电力安全工器具不再继续使用。

11.4 严禁将已报废的电力安全工器具,以任何形式转借、转租、转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电力生产作业。

12 附则

12.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12.2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

南方电网公司主要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目录


相关文章

  • 南方电网三种人考试 输电多选题
  • 2016年"三种人"题库 多选题(150题) 主网线路部分 1.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A .B )工作需选用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A .高压线路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工作 B . ...查看


  • A19_复习题2015年两种人安规考试_线路
  • A19_复习题 2015年两种人安规考试_线路 一.单选题 1.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风力大于( )级,或湿度大于80%时,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A.4 B.5 C.6 D.7 2.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查看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题库(配电类)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复习题库 (配电专业) 一. 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共120题)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3.2条 1.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查看


  • 电缆交流耐压试验作业指导书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施工作业指导书 第7部分: 特殊试验 电缆交流耐压试验作业指导书 编码:TSSY-ZW-06 批 准: 日期: 安全审核: 日期: 技术审核: 日期: 编 写: 日期: 常德华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三 ...查看


  • 南方电网培训心得体会
  • 培训总结 南方电网培训心得 2011年3月21日到25日.南方电网举办了一期调度培训. 下面对每天培训的内容进行 简要归纳和总结. 在南方电网培训期间,首先学习的就是术语和定义,作为变电站的值班人员,口齿要清 晰洪亮,要熟习电气工作票.工作 ...查看


  • 变压器安装工程施工方案及三措
  • 寻甸何文龙50kVA 变压器安装工程 施工方案及组织.技术.安全措施 批准: 审核: 校核: 编写: 云南联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一.概述 .......................................... ...查看


  • 南方电网安健环管理策划书
  • A-04专项/重要施工方案报审表(H )★ (控制类型:H ,检查方式:R ) 表号:A-04 工程名称:景洪市2014年10kV 及以下县级电网工程 编号: 本表(含附件)一式 4 份,由承包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存 1 份,建设单位(业 ...查看


  • 劳保配置标准
  • 附件一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参考标准 1 总则 1.1 本标准明确了公司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的配备种类.适用岗位.配备数量.使用期限和防护性能. 1.2 配备原则 (1)各单位 ...查看


  • 电能计算装置改造项目计量施工组织设计
  • 组织设计 编制说明 我公司为了积极响应上级文件精神,确保电网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本工程文件部分根据以下资料及相关规程.规范编制而成: 我公司为了积极响应上级文件精神,确保电网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本工程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根据以下文件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