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基本标准
(一)佛教
1.爱国爱教。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积极引导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弘扬佛教优良传统,践行“人间佛教’思想,重视对教义教规做出符合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阐释,引导佛教积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2.知法守法。建立学习制度,组织僧众和信教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发僧众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团结稳定。管理组织内部团结融洽,僧团和合无诤,与信教群众关系和睦。积极弘扬佛教和平、和谐、圆融的精神,增进人及关系和顺,促进社会和谐。
4.活动规范。佛事活动文明健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佛教教义教规,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基本宗教需求。
5.教风端正。僧众恪守戒律戒规,风纪严整,仪表端庄,品德良好,注重宗教修持和僧才培养,坚持早晚功课、经教学习,持守职份。
6.管理有序。寺院文明敬香,整洁卫生,清净庄严,有良好的佛教文化氛围。寺院建筑设施完整,文物保护、治安、消防和卫生防疫等措施到位。
7.整洁安全。寺院文明敬香,整洁卫生,清净庄严,有良好的佛教文化氛围。寺院建筑设施安全,文物保护、治安、
消防和卫生防疫等措施到位。
8.服务社会。弘扬佛教慈悲济世精神,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社会、造福社会。
巩固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场所所需资料
1、民管组组织机构;
2、财务公开栏;
3、有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消防、教务、卫生管理制度、功德箱管理等制度;
4、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小组,财务、会计设置;场所必须开对公帐户;财务月报交民宗局。
5、场所年度工作计划。
“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基本标准
(一)佛教
1.爱国爱教。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积极引导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弘扬佛教优良传统,践行“人间佛教’思想,重视对教义教规做出符合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阐释,引导佛教积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2.知法守法。建立学习制度,组织僧众和信教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发僧众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团结稳定。管理组织内部团结融洽,僧团和合无诤,与信教群众关系和睦。积极弘扬佛教和平、和谐、圆融的精神,增进人及关系和顺,促进社会和谐。
4.活动规范。佛事活动文明健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佛教教义教规,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基本宗教需求。
5.教风端正。僧众恪守戒律戒规,风纪严整,仪表端庄,品德良好,注重宗教修持和僧才培养,坚持早晚功课、经教学习,持守职份。
6.管理有序。寺院文明敬香,整洁卫生,清净庄严,有良好的佛教文化氛围。寺院建筑设施完整,文物保护、治安、消防和卫生防疫等措施到位。
7.整洁安全。寺院文明敬香,整洁卫生,清净庄严,有良好的佛教文化氛围。寺院建筑设施安全,文物保护、治安、
消防和卫生防疫等措施到位。
8.服务社会。弘扬佛教慈悲济世精神,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社会、造福社会。
巩固和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场所所需资料
1、民管组组织机构;
2、财务公开栏;
3、有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消防、教务、卫生管理制度、功德箱管理等制度;
4、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小组,财务、会计设置;场所必须开对公帐户;财务月报交民宗局。
5、场所年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