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造森林城市的调研报告

关于打造森林城市的调研报告

森林城市建设是森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英明决策。根据中共铜梁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我们历经一月半时间,对铜梁县实施森林城市建设工程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对进一步完善细化森林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提出了建议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铜梁县打造森林城市的基本条件

铜梁县打造森林城市的优势很明显,条件已比较成熟。主要表现在:

1、铜梁县拥有打造森林城市的良好空间格局

铜梁县位于重庆市西北部“一小时经济圈”内,地处渝西丘陵与渝东平行岭谷交接地带,地形以丘陵为主,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土壤属中亚热带四川东北部盆地山地黄壤区,利于造林。城市规划区位于小安溪与淮远河的交汇之处,巴川河穿城而过,景观视线良好。铜梁县城距离重庆中心城区55公里,高速公路半小时的路程,其后花园的价值已经突显,在不久的将来,铜梁必将融入重庆主城,成为主城的有机组成部分。

2、铜梁拥有打造森林城市的丰厚人文底蕴

铜梁在唐代长安四年[公元704年]建县,因境内"小铜梁山"而得名。铜梁是国际主义战士邱少云烈士和蜚声中外的当代纸扎彩龙的故乡。“铜梁文化”、“铜梁龙灯”、“少云英雄”被誉为“铜梁三绝”。被中国科学院命名的“铜梁文化”,是至今为止重庆市人类活动的最早记载。 因为“铜梁龙灯”独具特色,铜梁纸扎彩龙技艺精湛,龙舞气势磅礴,铜梁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铜梁名胜古迹较多,有重庆市四大名泉中海拔最高的西温泉,有重庆"小十景"

巴岳山,有中华龙温泉度假区,有岚峰石林溶洞,有安居古镇“八景”,有“九宫十八庙”,更有著名的“中华第一匾廊”和“庹氏书画艺术馆”等。铜梁基础教育实力雄厚,巴渝名校——铜梁中学曾三次培养出重庆市理科状元。

3、铜梁县拥有打造森林城市的植被基础

铜梁县现有林业用地73.95万亩,其中有林地55.7万亩,疏林地0.5万亩,未成林造林地9.75万亩,宜林荒山荒地8万亩,森林覆盖率为33%(包括四旁树折算面积10.4万亩),活立木总蓄积63.6万立方米。城区东南部的毓青山(俗称东山)和巴岳山(俗称西山)东西对峙,山体林木繁茂,郁郁葱葱。铜梁城市建成区面积已达17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地面积578万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289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2.2%,绿地率36.1%,人均公共绿地15.3平方米,绿化基础较好,曾评为“全国首批国家级园林县城”和 “ 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在退耕还林工程和速丰林工程的大力推动下,水系绿化已有一定基础,其中境内六条主要河流流程217.3公里,绿化率为46.7%,一些河段两边已基本形成以竹为主的堤岸水土保持林带。塘堰绿化相对薄弱。

4、有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

铜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森林城市建设工程。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森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实施森林工程的意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森林城市建设工作,重点解决建设中的具体问题。

5、有日益增强的公共财力支撑

铜梁县委、县政府在《中共铜梁县委、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森林工程的意见》(铜梁委发[2008]22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整合城建、农业、交通、财政、国土等方面资金,连续1 0年每年筹集1.5亿元,以前5年为重点集中投入,并随财力增长逐年适当增加,主要

用于森林工程城市绿化、农村林产业、生态林和通道、水系绿化及苗圃建设。计划每年整合部门资金2000万元,财政预算安排2000万元。土地变卖和土地出让金安排6000万元,社会筹资、融资5000万元用于全县森林工程建设。”

二、铜梁县启动实施森林城市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铜梁县紧紧围绕“创建森林城市,致富龙乡农村”这一主题,重点启动实施了以下项目:

1、引进有色树种

引进了红枫、槭枫等彩叶树种468株,栽植成活率达98%。

2、启动实施了城市森林大道建设工程

6月10日前已建成金龙大道、迎宾大道、铜合路县城段3条森林大道,里程6.2公里,共栽植大树2553株,其中,米径35厘米以上的香樟728株,米径20厘米以上的银杏725株,米径15厘米以上的杜英1100株,栽植平均成活率达90%以上。

3、启动实施了城区绿地改造工程

已改造龙门街、中兴路、中南路等街区植物严重老化的绿地2.9万平方米,修建花池86个,种植了开花植物和色叶植物40多个品种64.89万株,其中,桂花、紫玉兰等乔木树种422株,西洋鹃、红继木等灌木树种64.42万株。

4、启动实施了森林公园建设工程

地处铜梁县迎宾路和龙门街交汇处,属于当地的“黄金地段”,占地70多亩的雪庵公园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已经启动建设占地250亩的城市森林公园——人民公园和占地30亩的休憩中心,计划于今年底前完工。

5、着手编制森林工程规划

从年初开始,铜梁县还着手编制了《铜梁县森林工程总体规划》、《铜梁县森林城市绿化景观概念规划》、《铜梁县湿地公园规划设计》、《铜梁龙都生态新区总体规划》。

三、铜梁县打造森林城市面临的主要问题

铜梁县打造森林城市也还有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认识上仍然有偏差

打造森林城市,是涉及面大、政策法规性强,情况复杂的新兴的系统工程,部分干部群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世界前沿意义以及必然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有所欠缺,在思想认识上仍然存在新与旧的冲突、城与林的认识的差别、传统方法与现代方法的博弈,技术上的不同认识等,有的人认为“在城市中怎么能建设森林?只能进行园林城市建设”;还有的人甚至认为“森林城市建设与我们有什么关系”?这些都说明铜梁县打造森林城市还有待于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各种绿化指标仍然较低

按照林业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要求,国家森林城市的城市森林覆盖率应达到35%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因立地条件而异,山区应达到60%以上,丘陵区应达到40%以上;江、河等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城市郊区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国家要求达标; 城市森林建设树种丰富,森林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 城市森林的自然度应不低于0.5; 建成区内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生态科普宣传

设施完善,建有2处以上森林或湿地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或场所,城市森林建设有长期稳固的科技支撑。按照60平方公里的城市建成区规模,铜梁县的各项绿化指标远远达不到以上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

3、城市绿化树种的开发利用研究工作十分薄弱

长期以来,铜梁县城市绿化科研工作十分薄弱,对城市绿化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没有专门机构或科研人员专业从事研究,使得优良城市绿化树种的引种驯化和乡土树种的开发利用滞后。

4、绿化管养机制不健全

铜梁县在城市绿化管养方面,机制不健全,缺乏规范管理。随着城市的发展,绿量剧增,县市政园林部门还应加大整个城市的绿化养护工作力度。

四、政策措施建议

1、进一步统一认识

应广泛宣传,努力形成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搞森林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让森林城市建设成为科学的、自觉的、深刻的全民行动。

一是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森林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及时跟踪报道森林城市建设中的人和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是组织开展绿化美化的竞赛升级活动,推动森林城市建设。由县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街路”、“园林式居住小区”和“示范居住小区开发企业”的竞赛升级活动。经验收合格后,由县政府发文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每年还通过奖励表彰大会的形式,推动竞赛活动。

三是“取它山之石攻玉”。注意学习先进城市的经验。“走出去取经,请进来传宝”,在充分吸收先进城市的绿化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

2、大力开展城市绿化树种的培育研究

为了保证铜梁县森林城市建设的质量,建议组建一个专门从事城市优良绿化树种的研究机构,这个机构的名称可以叫“铜梁县城市绿化树种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中心”的主要任务:

一是负责优良城市绿化树种的引进、造林试验、示范和推广。 二是负责优良乡土城市绿化树种的栽培试验、示范、繁殖及推广。 三是开展城市绿化树种配置技术研究。

四是开展城市绿化树种的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

“中心”实行业主制,其性质为私营,由业主自主建设、自主管理、自负盈亏。“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业主)必须具有林业高级职称,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

建议县委、县政府给予“中心”3个方面的支持:

一是人员上的支持。建议从机关、事业单位抽调3—4名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林业、园林专业技术人员到“中心”工作,抽调期限5—10年;抽调期间,被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待遇与在职职工相同;抽调期满后,被抽调人员可以回原单位工作。

二是资金上的支持。1、租赁土地。“中心”租赁、承包农村土地建试验示范基地,由县财政每亩补助300元,连续补助3年,补助面积控制在200—300亩。2、基础设施。“中心”试验示范基地开展道路、土地整治、水利设施建设,由县财政每亩一次性补助1200元,补助面积控制在200—300亩。3、良种繁育。 “中心”开展优良城

市绿化树种引进驯化、良种选育推广等,由县财政一次性补助种(苗)款每亩1500元,补助面积控制在200—300亩。4、城市绿化树种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由县财政一次性补助50000元,用于“中心”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5、信贷。支持“中心”贷款育苗。若“中心”贷款用于建苗木基地,由县财政予以适当贴息。6、工程投标。“中心”参与工程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三是其它政策扶持。1、“中心” 试验示范基地修建道路、生产场地、管护用房等占用土地,仍然视作农用地对待,有关部门免收使用、占用土地的税费。2、“中心”的试验示范基地,优先纳入国家、市、县退耕还林、土地整治、水利设施、新农村道路建设、森林工程生态苗圃建设等项目予以优先扶持。

3、用制度和规范指导森林城市建设

一是及时制定绿化、美化的规范性标准。包括建设中绿化、美化设计样式,树种的选择、树木修剪质量标准、草坪的养护质量标准,移植大树的切割时间和方法,各种树木的包装大小、植树的方法,城市树木病虫害防治办法等。

二是严格控制绿化面积和绿地率。能否控制危旧房拆除重建绿化面积和新建小区绿地率是森林城市建设成败的关键。必须进一步明确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督、执法机关,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实施森林工程的意见”中“建成区内的空隙地要全面绿化,危旧房拆除重建绿化面积必须达到50%以上,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40%,一年内未开工的土地必须绿化”的规定,要求建筑开发商必须搞环境设计,没有绿化美化的计划,不批准开工;未按设计要求完成绿化美化的,不予验收发证。若违规批准,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审批机关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城区内绿化面积、绿地率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新建和改建项目,责令限期拆除固定或临时建筑,并限期还绿。对未履行监管职能或监管不力的责任部门,追究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

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是改革义务植树办法。前些年进行全民义务植树,有的只追求场面的热闹、宏大。但是完成任务之后,还要由专业队伍重栽,浪费工时,效益差,树木成活率低。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建议实行招标栽树的新办法。一般单位“以银折树”,只缴纳义务植树费,栽树的任务由专业的绿化公司来按照统一设计模式和规划要求完成。

四是鼓励城镇居民开展立体绿化。对建屋顶花园的住户,建成后经县森林工程领导小组验收,由县政府按照200—3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

五是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积极参与创建森林城市。对承包、租赁土地,新建城市绿化苗木培育基地100亩以上,或新租赁、承包经营城市及周边森林、绿地200亩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苗木基地、林地优先纳入国家或市、县林业工程、土地整治、水利设施、新农村道路建设、森林工程生态苗圃建设、低效林改造等项目予以扶持。其工作可与原单位脱钩,10年内与原单位在职职工的待遇相同,10年后,可以回原单位工作。

六是制定创建森林城市拆迁补偿办法。对于没有纳入退耕还林工程的造林地块、城市拆迁、绿化占用宅基地和集体土地,建议由政府以地租形式予以补偿。

七是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对非法采脂、采果、采根、采叶修枝、盗伐滥伐林木、毁坏占用绿地等损坏绿地、树木的行为制定具体的处罚办法,并明确具体的管理、执法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执法监管人员。

二○○八年九月

关于打造森林城市的调研报告

森林城市建设是森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英明决策。根据中共铜梁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我们历经一月半时间,对铜梁县实施森林城市建设工程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对进一步完善细化森林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提出了建议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铜梁县打造森林城市的基本条件

铜梁县打造森林城市的优势很明显,条件已比较成熟。主要表现在:

1、铜梁县拥有打造森林城市的良好空间格局

铜梁县位于重庆市西北部“一小时经济圈”内,地处渝西丘陵与渝东平行岭谷交接地带,地形以丘陵为主,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土壤属中亚热带四川东北部盆地山地黄壤区,利于造林。城市规划区位于小安溪与淮远河的交汇之处,巴川河穿城而过,景观视线良好。铜梁县城距离重庆中心城区55公里,高速公路半小时的路程,其后花园的价值已经突显,在不久的将来,铜梁必将融入重庆主城,成为主城的有机组成部分。

2、铜梁拥有打造森林城市的丰厚人文底蕴

铜梁在唐代长安四年[公元704年]建县,因境内"小铜梁山"而得名。铜梁是国际主义战士邱少云烈士和蜚声中外的当代纸扎彩龙的故乡。“铜梁文化”、“铜梁龙灯”、“少云英雄”被誉为“铜梁三绝”。被中国科学院命名的“铜梁文化”,是至今为止重庆市人类活动的最早记载。 因为“铜梁龙灯”独具特色,铜梁纸扎彩龙技艺精湛,龙舞气势磅礴,铜梁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铜梁名胜古迹较多,有重庆市四大名泉中海拔最高的西温泉,有重庆"小十景"

巴岳山,有中华龙温泉度假区,有岚峰石林溶洞,有安居古镇“八景”,有“九宫十八庙”,更有著名的“中华第一匾廊”和“庹氏书画艺术馆”等。铜梁基础教育实力雄厚,巴渝名校——铜梁中学曾三次培养出重庆市理科状元。

3、铜梁县拥有打造森林城市的植被基础

铜梁县现有林业用地73.95万亩,其中有林地55.7万亩,疏林地0.5万亩,未成林造林地9.75万亩,宜林荒山荒地8万亩,森林覆盖率为33%(包括四旁树折算面积10.4万亩),活立木总蓄积63.6万立方米。城区东南部的毓青山(俗称东山)和巴岳山(俗称西山)东西对峙,山体林木繁茂,郁郁葱葱。铜梁城市建成区面积已达17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地面积578万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289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2.2%,绿地率36.1%,人均公共绿地15.3平方米,绿化基础较好,曾评为“全国首批国家级园林县城”和 “ 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在退耕还林工程和速丰林工程的大力推动下,水系绿化已有一定基础,其中境内六条主要河流流程217.3公里,绿化率为46.7%,一些河段两边已基本形成以竹为主的堤岸水土保持林带。塘堰绿化相对薄弱。

4、有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

铜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森林城市建设工程。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森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实施森林工程的意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森林城市建设工作,重点解决建设中的具体问题。

5、有日益增强的公共财力支撑

铜梁县委、县政府在《中共铜梁县委、铜梁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森林工程的意见》(铜梁委发[2008]22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整合城建、农业、交通、财政、国土等方面资金,连续1 0年每年筹集1.5亿元,以前5年为重点集中投入,并随财力增长逐年适当增加,主要

用于森林工程城市绿化、农村林产业、生态林和通道、水系绿化及苗圃建设。计划每年整合部门资金2000万元,财政预算安排2000万元。土地变卖和土地出让金安排6000万元,社会筹资、融资5000万元用于全县森林工程建设。”

二、铜梁县启动实施森林城市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铜梁县紧紧围绕“创建森林城市,致富龙乡农村”这一主题,重点启动实施了以下项目:

1、引进有色树种

引进了红枫、槭枫等彩叶树种468株,栽植成活率达98%。

2、启动实施了城市森林大道建设工程

6月10日前已建成金龙大道、迎宾大道、铜合路县城段3条森林大道,里程6.2公里,共栽植大树2553株,其中,米径35厘米以上的香樟728株,米径20厘米以上的银杏725株,米径15厘米以上的杜英1100株,栽植平均成活率达90%以上。

3、启动实施了城区绿地改造工程

已改造龙门街、中兴路、中南路等街区植物严重老化的绿地2.9万平方米,修建花池86个,种植了开花植物和色叶植物40多个品种64.89万株,其中,桂花、紫玉兰等乔木树种422株,西洋鹃、红继木等灌木树种64.42万株。

4、启动实施了森林公园建设工程

地处铜梁县迎宾路和龙门街交汇处,属于当地的“黄金地段”,占地70多亩的雪庵公园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已经启动建设占地250亩的城市森林公园——人民公园和占地30亩的休憩中心,计划于今年底前完工。

5、着手编制森林工程规划

从年初开始,铜梁县还着手编制了《铜梁县森林工程总体规划》、《铜梁县森林城市绿化景观概念规划》、《铜梁县湿地公园规划设计》、《铜梁龙都生态新区总体规划》。

三、铜梁县打造森林城市面临的主要问题

铜梁县打造森林城市也还有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认识上仍然有偏差

打造森林城市,是涉及面大、政策法规性强,情况复杂的新兴的系统工程,部分干部群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世界前沿意义以及必然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有所欠缺,在思想认识上仍然存在新与旧的冲突、城与林的认识的差别、传统方法与现代方法的博弈,技术上的不同认识等,有的人认为“在城市中怎么能建设森林?只能进行园林城市建设”;还有的人甚至认为“森林城市建设与我们有什么关系”?这些都说明铜梁县打造森林城市还有待于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各种绿化指标仍然较低

按照林业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要求,国家森林城市的城市森林覆盖率应达到35%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因立地条件而异,山区应达到60%以上,丘陵区应达到40%以上;江、河等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城市郊区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国家要求达标; 城市森林建设树种丰富,森林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 城市森林的自然度应不低于0.5; 建成区内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生态科普宣传

设施完善,建有2处以上森林或湿地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或场所,城市森林建设有长期稳固的科技支撑。按照60平方公里的城市建成区规模,铜梁县的各项绿化指标远远达不到以上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

3、城市绿化树种的开发利用研究工作十分薄弱

长期以来,铜梁县城市绿化科研工作十分薄弱,对城市绿化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没有专门机构或科研人员专业从事研究,使得优良城市绿化树种的引种驯化和乡土树种的开发利用滞后。

4、绿化管养机制不健全

铜梁县在城市绿化管养方面,机制不健全,缺乏规范管理。随着城市的发展,绿量剧增,县市政园林部门还应加大整个城市的绿化养护工作力度。

四、政策措施建议

1、进一步统一认识

应广泛宣传,努力形成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搞森林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让森林城市建设成为科学的、自觉的、深刻的全民行动。

一是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森林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及时跟踪报道森林城市建设中的人和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是组织开展绿化美化的竞赛升级活动,推动森林城市建设。由县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街路”、“园林式居住小区”和“示范居住小区开发企业”的竞赛升级活动。经验收合格后,由县政府发文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每年还通过奖励表彰大会的形式,推动竞赛活动。

三是“取它山之石攻玉”。注意学习先进城市的经验。“走出去取经,请进来传宝”,在充分吸收先进城市的绿化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新。

2、大力开展城市绿化树种的培育研究

为了保证铜梁县森林城市建设的质量,建议组建一个专门从事城市优良绿化树种的研究机构,这个机构的名称可以叫“铜梁县城市绿化树种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中心”的主要任务:

一是负责优良城市绿化树种的引进、造林试验、示范和推广。 二是负责优良乡土城市绿化树种的栽培试验、示范、繁殖及推广。 三是开展城市绿化树种配置技术研究。

四是开展城市绿化树种的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

“中心”实行业主制,其性质为私营,由业主自主建设、自主管理、自负盈亏。“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业主)必须具有林业高级职称,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

建议县委、县政府给予“中心”3个方面的支持:

一是人员上的支持。建议从机关、事业单位抽调3—4名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林业、园林专业技术人员到“中心”工作,抽调期限5—10年;抽调期间,被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待遇与在职职工相同;抽调期满后,被抽调人员可以回原单位工作。

二是资金上的支持。1、租赁土地。“中心”租赁、承包农村土地建试验示范基地,由县财政每亩补助300元,连续补助3年,补助面积控制在200—300亩。2、基础设施。“中心”试验示范基地开展道路、土地整治、水利设施建设,由县财政每亩一次性补助1200元,补助面积控制在200—300亩。3、良种繁育。 “中心”开展优良城

市绿化树种引进驯化、良种选育推广等,由县财政一次性补助种(苗)款每亩1500元,补助面积控制在200—300亩。4、城市绿化树种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由县财政一次性补助50000元,用于“中心”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5、信贷。支持“中心”贷款育苗。若“中心”贷款用于建苗木基地,由县财政予以适当贴息。6、工程投标。“中心”参与工程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三是其它政策扶持。1、“中心” 试验示范基地修建道路、生产场地、管护用房等占用土地,仍然视作农用地对待,有关部门免收使用、占用土地的税费。2、“中心”的试验示范基地,优先纳入国家、市、县退耕还林、土地整治、水利设施、新农村道路建设、森林工程生态苗圃建设等项目予以优先扶持。

3、用制度和规范指导森林城市建设

一是及时制定绿化、美化的规范性标准。包括建设中绿化、美化设计样式,树种的选择、树木修剪质量标准、草坪的养护质量标准,移植大树的切割时间和方法,各种树木的包装大小、植树的方法,城市树木病虫害防治办法等。

二是严格控制绿化面积和绿地率。能否控制危旧房拆除重建绿化面积和新建小区绿地率是森林城市建设成败的关键。必须进一步明确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督、执法机关,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实施森林工程的意见”中“建成区内的空隙地要全面绿化,危旧房拆除重建绿化面积必须达到50%以上,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40%,一年内未开工的土地必须绿化”的规定,要求建筑开发商必须搞环境设计,没有绿化美化的计划,不批准开工;未按设计要求完成绿化美化的,不予验收发证。若违规批准,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审批机关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城区内绿化面积、绿地率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新建和改建项目,责令限期拆除固定或临时建筑,并限期还绿。对未履行监管职能或监管不力的责任部门,追究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

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是改革义务植树办法。前些年进行全民义务植树,有的只追求场面的热闹、宏大。但是完成任务之后,还要由专业队伍重栽,浪费工时,效益差,树木成活率低。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建议实行招标栽树的新办法。一般单位“以银折树”,只缴纳义务植树费,栽树的任务由专业的绿化公司来按照统一设计模式和规划要求完成。

四是鼓励城镇居民开展立体绿化。对建屋顶花园的住户,建成后经县森林工程领导小组验收,由县政府按照200—3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

五是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积极参与创建森林城市。对承包、租赁土地,新建城市绿化苗木培育基地100亩以上,或新租赁、承包经营城市及周边森林、绿地200亩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苗木基地、林地优先纳入国家或市、县林业工程、土地整治、水利设施、新农村道路建设、森林工程生态苗圃建设、低效林改造等项目予以扶持。其工作可与原单位脱钩,10年内与原单位在职职工的待遇相同,10年后,可以回原单位工作。

六是制定创建森林城市拆迁补偿办法。对于没有纳入退耕还林工程的造林地块、城市拆迁、绿化占用宅基地和集体土地,建议由政府以地租形式予以补偿。

七是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对非法采脂、采果、采根、采叶修枝、盗伐滥伐林木、毁坏占用绿地等损坏绿地、树木的行为制定具体的处罚办法,并明确具体的管理、执法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执法监管人员。

二○○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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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诸暨市政府工作报告
  • 2011年2月15日在诸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长 钱三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同时市政府制定了<诸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请各位代表对报告和纲要(草案 ...查看


  • 2007年海口市政府工作报告
  • (2007年1月29日) 海口市市长  陈 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四年的工作回顾 2003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高举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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