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2014年度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特制定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一、公示的内容
1、公示的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本费等按国家规定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收费。公示的项目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及收费减免的政策。
2、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项目事前须经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3、遇有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并做好公示栏的更新维护工作。
二、公示的方式
1、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宣传栏、校长公告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
2、学校在招生简章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通过收费联系卡、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3、学校的作业本费等学校所有的收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
4、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宣传栏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相关科室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5、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必须经过上级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6、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学校或上级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中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2014年度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特制定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一、公示的内容
1、公示的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本费等按国家规定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收费。公示的项目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及收费减免的政策。
2、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项目事前须经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3、遇有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并做好公示栏的更新维护工作。
二、公示的方式
1、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宣传栏、校长公告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
2、学校在招生简章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通过收费联系卡、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3、学校的作业本费等学校所有的收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
4、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宣传栏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相关科室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5、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必须经过上级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6、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学校或上级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