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2012年工作打算
2012年, 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各项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为总抓手,继续深化统计改革,强化统计调研分析,积极拓展统计服务领域,努力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确保企业一套表的顺利实施。抓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完善名录库更新维护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畅通资料提供渠道。严格执行“三上”企业准入制度,规范名录库“三上”企业变更和注销等行为。建立青岛市“三上”企业后备库。继续推进名录库维护向乡镇(街道)延伸工作。加强对调查企业的培训指导。按照企业一套表实施方案要求,抓好相关业务培训。加强企业统计工作和报表程序等指导培训,及时帮助解决企业一套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将“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纳入统计日常工作。
(二)加强统计监测和分析预警工作。加大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力度。在搞好常规统计跟踪监测的同时,重点做好工业、服务业、能源、投资、物价、蓝色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等重点领域的监测评价工作。强化统计调研分析。密切关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加强调研分析,提高统计分析的前瞻性和针对性。积极开展专项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抓好选题,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更好地满足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需要。
(三)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制定青岛市总部经济和家庭服务业统计测算办法,对高端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动漫产业等开展方法制度研究。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实施工作。制定青岛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蓝色经济及海洋产业统计调查方案,开展季度测算。完善青岛市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加强文化产业定期调查监测。做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展城镇住户调查电子记账系统试记账工作。研究建立物流业景气调查制度。
(四)加强统计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决策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信息提供、统计分析等统计服务工作,提出更多具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加大统计公开透明力度。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发布和提供统计信息资料。做好统计数据诠释和解疑释惑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提高统计数据的使用价值。
(五)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继续加大对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力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搞好以GDP 为代表的主要统计指标与专业数据、部门数据之间的衔接,使各类统计数据在专业上更加支撑,在关系上更加匹配。强化对基层上报数据的监控评估力度,有效控制源头数据质量。
(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动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印发《青岛市乡镇(街道)统计站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推进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继续做好劳动、能源、科技等统计电子台帐在调查单位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大《基层数据信息管理处理系统》推行力度。加强统计调查网络建设。积极推动基层统计调查网络向社区、村居延伸。加大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队伍素质。
(七)推进统计法制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制度建设。编印《统计法制制度汇编》和《统计行政执法指南》。完善区市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制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重点对直报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适时组织专项统计执法检查。开展好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根据《青岛市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实施年度统计普法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提高社会各界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八)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健全部门资料交换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协调实施好青岛市部门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房地产信息与统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部门数据的审核与评估。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数据发布程序,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工作。
(九)抓好队伍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大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实施人才兴统战略,全面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机关管理,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全面加速、提升、增效。抓好统计行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求实、创新、严谨、奉献”的统计行风建设,加强统计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加大统计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推进力度。突出统计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统计“寻标对标达标夺标”等活动,提高统计行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实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引导统计干部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勤政廉洁、作风过硬的统计队伍。
市统计局2012年工作打算
2012年, 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各项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为总抓手,继续深化统计改革,强化统计调研分析,积极拓展统计服务领域,努力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确保企业一套表的顺利实施。抓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完善名录库更新维护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畅通资料提供渠道。严格执行“三上”企业准入制度,规范名录库“三上”企业变更和注销等行为。建立青岛市“三上”企业后备库。继续推进名录库维护向乡镇(街道)延伸工作。加强对调查企业的培训指导。按照企业一套表实施方案要求,抓好相关业务培训。加强企业统计工作和报表程序等指导培训,及时帮助解决企业一套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将“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纳入统计日常工作。
(二)加强统计监测和分析预警工作。加大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力度。在搞好常规统计跟踪监测的同时,重点做好工业、服务业、能源、投资、物价、蓝色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等重点领域的监测评价工作。强化统计调研分析。密切关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加强调研分析,提高统计分析的前瞻性和针对性。积极开展专项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抓好选题,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更好地满足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需要。
(三)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制定青岛市总部经济和家庭服务业统计测算办法,对高端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动漫产业等开展方法制度研究。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实施工作。制定青岛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蓝色经济及海洋产业统计调查方案,开展季度测算。完善青岛市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加强文化产业定期调查监测。做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展城镇住户调查电子记账系统试记账工作。研究建立物流业景气调查制度。
(四)加强统计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决策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信息提供、统计分析等统计服务工作,提出更多具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加大统计公开透明力度。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发布和提供统计信息资料。做好统计数据诠释和解疑释惑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提高统计数据的使用价值。
(五)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继续加大对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力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搞好以GDP 为代表的主要统计指标与专业数据、部门数据之间的衔接,使各类统计数据在专业上更加支撑,在关系上更加匹配。强化对基层上报数据的监控评估力度,有效控制源头数据质量。
(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动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印发《青岛市乡镇(街道)统计站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推进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继续做好劳动、能源、科技等统计电子台帐在调查单位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大《基层数据信息管理处理系统》推行力度。加强统计调查网络建设。积极推动基层统计调查网络向社区、村居延伸。加大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队伍素质。
(七)推进统计法制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制度建设。编印《统计法制制度汇编》和《统计行政执法指南》。完善区市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制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结合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重点对直报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适时组织专项统计执法检查。开展好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根据《青岛市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实施年度统计普法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提高社会各界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八)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健全部门资料交换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协调实施好青岛市部门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房地产信息与统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部门数据的审核与评估。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数据发布程序,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工作。
(九)抓好队伍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大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实施人才兴统战略,全面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机关管理,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全面加速、提升、增效。抓好统计行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求实、创新、严谨、奉献”的统计行风建设,加强统计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加大统计文明行业创建工作推进力度。突出统计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统计“寻标对标达标夺标”等活动,提高统计行风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实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引导统计干部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勤政廉洁、作风过硬的统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