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群众自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
谢晶莹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长沙410003)
摘要: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主要包括城市的居民自治制度和农村的村民自治制度。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发展基层直接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当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存的突出问题是制约我国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大举措。
关键词:基层群众自治;政治制度;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中图分类号:D621/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0)05-0077-03
(二)实行基层群众自治是人民群众享有当家作主权利的内在要求
实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通过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改变政府包办群众性事务的传统做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原有的“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和城市“单位制”社会结构被逐渐打破和废除,适应计划体制的基层政权越来越难以满足日益繁杂的、与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社会事务管理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在农村,有些地区的村民自发组织起来,尝试建立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形式,逐步演变成了村民委员会;在城市,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来由政府和单位承担的许多社会服务性功能,加速向城市居民生活的社区转移,由此产生并发展出了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基层政权的基础。农村村民委员会制度和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既保证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完善,又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反映。政治制度是政治实体在政治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各类规则(或曰行为准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
二、目前基层群众自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在许多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在执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居民委员会的任务重而且繁多;工作条件差、待遇低;没有经济实力,缺乏必要的经济基础,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1]这清楚地表明了党中央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范畴,体现了我党把扩大基层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目标具体化,努力寻求发展基层民主的方式,对于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层群众自治主要表现为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基层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发展基层直接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
一、实行基层群众自治的意义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发展基层民主,不仅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也十分有利。
(一)实行基层群众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举措
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群众在享有对生产资料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基础上,享有管理国家及其他社会事务的权利,依法享有自己管理自己、自己发展自己、自己教育自己的权利,成为国家和社会的真正主人。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完善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就是要保证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在社会基层有关领域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权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一致的。收稿日期:2010-07-14
2010年第5期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作者简介:谢晶莹(1967-),又名谢晶仁,男,湖南资兴人,硕士,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研究员,主要
从事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
77
无法实行居民村民的自治;干部结构不合理,等等。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我国基层民主的健康发展。这里以城市居委会为例略作说明。
(一)居委会的自治功能有待强化
目前,许多地方把本来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都交给居民委员会办理,城市居民委员会的任务普遍较多,据不完全统计,一般都有50项之多,有的甚至达上百项。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中,由于居民人数多,分布地域较广,致使城市基层政权机构与居民的联系不甚紧密。相反,居民委员会则成了联系居民的准政权机关。城市中大多数居民委员会扮演着“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鸡毛蒜皮”,“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既管公婆打架,又管夫妻离和”的角色。由于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负担繁重,上上下下需要处理的关系多而且复杂,使得居民委员会干部过度劳累,居民委员会普遍存在无人愿干的现象。
(二)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改善
目前,许多地方的居民委员会几乎处于“三无”状态,即无固定的办公用房、无必需的办公设备、无必要的活动经费。有些居民委员会的干部不仅得到的补助很少,甚至为了处理有些工作中的事务还要自己掏腰包,严重地影响了居民委员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许多居民委员会都是靠出租办公场地或者靠街道办事处的拨款来勉强维持日常开支。
(三)居委会干部结构有待调整优化
目前居民委员会的干部多数是老年人,这些老同志之所以来居民委员会工作,主要是因为他们离退休以后没有多少事情可做,到居民委员会工作是为了调节一下离退休后的生活。因此,对于他们来说,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太多,就很容易打退堂鼓。年轻人由于不愿意做居民委员会日常事务中那些婆婆妈妈的繁琐事情,因此很少有心甘情愿地来居民委员会工作的。
(四)传统体制的负面影响有待消除
由于一些城市基层政权的领导仍然习惯于用助手,找跑腿,因此,思想中不自觉地把居民委员会干部当成自己的下属来使唤,结果居民委员会无形中成了城市基层政权机关的代言人。居民委员会也因为上面有这样一个“婆婆”而不敢行使自治权,忘掉了城市居民委员会本身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其实,居民委员会是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按照行政管理方式来对待居民委员会,一般都是通过对居民委员会发布各项指令和进行具体的工作指导来领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但是,一些城市基层政权的领导与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不相符合,也影响了基层群众组织的自治。
三、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应遵循的原则
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主要包括城市的居民自治制度和农村的村民自治制度,此外,还包
78
括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等。实行群众自治,必须遵循以下一些重要原则。
(一)基层群众自治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有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要有广泛的民众参与,需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随着我国社会的多元化,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阶层和社会利益群体,他们都有不同的利益取向,都有政治参与的现实需要。基层群众自治就是要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二)基层群众自治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依据。自治不是不要党的领导,也不能超越和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在城市社区,普遍建立了党的基层组织,开展社区自治。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自治都要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
(三)基层群众自治必须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基层群众自治是“公众参与”的重要形式和途径。所谓公众参与,指的是群众参与政府公共政策的权利。公众参与表明了一种全新的公民责任、权利以及治理的观念。在过去,公民责任、权利和治理就意味着“公民被管理”,作为一个好公民,就必须服从管理,履行对其他公民管理的义务,而管理者有责任为公民提供保护与援助,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使他们生活得更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党的十七大报告都非常明确地指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四)基层群众自治必须进一步增强和完善社会自治功能
社会组织自治是社会自治的一个重要方面。社会自治包括基层群众自治,也包括其他社会自治组织的自治,甚至包括地方自治。在当代中国,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基层群众自治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1]因此,基层群众自治不是社会自治的全部,不能等同于社会自治。
四、扩大和发展基层民主
基层民主是指我国广大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各方面的人士,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
NO.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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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的民主权利,包括经济民主、政治民主、文化民主、教育民主等内容广泛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扩大和发展基层民主,是我国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点。
(一)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一是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必须与现代企业管理相结合。企业管理与发展始终是与职工民主管理联系在一起的。推进职工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政治权利,是维护职工的经济、文化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要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企)务公开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等,借鉴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把握企业发展规律,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正确处理民主管理与企业管理的关系。在知识经济到来的今天,劳动者素质普遍提高的情况下,权力和金钱己不再能够像以前那样高高在上,完全主宰一切,广大职工也已不再是仅仅追求经济利益的经济人,而是有着更高、更丰富追求的社会人。他们希望通过民主管理来实现自身的价值,从而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三是职工民主管理必须与现代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要进一步弘扬先进的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倡导民主科学的精神和法人治理、共同管理、协商共决、共谋发展的思想理念,使职工民主管理成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涵。
(二)建立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互动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层民主和基层管理涉及多方面、多领域、多部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规范有序的城乡社区基层管理组织体系。二是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府的职责和权限。要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活动。要切实加强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方式,着力推进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就业服务、群众文化、社会治安、社区卫生、纠纷调处和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完善城乡居民自治制度。要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健全民主管理和公开办事制度,实行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办。要规范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政府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主要是指导、协调、服务和帮助。对政府延伸的工作任务,要建立有效的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负担。四是把城乡社区的各类组织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培育发展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服务组织。要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发挥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经济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物业服务机构等组织的积极作用。要发展社区工作者队伍,广泛开展基层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实现社区工作专业化、社会化。
(三)发挥社会组织在反映群众诉求中的作用社会组织是由至少两个人或两个以上的人组成的系统。它是社会成员交际的舞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与通道。社会组织是人的结合体,是社会成员为实现共同意愿而自愿组成。会员制是其主要特征。因此,我们要通过开展活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增进了解和沟通,主张公平与正义,努力实现社会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合理分工,维护行业共同利益。要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原则,扩大社会组织的发展空间;要加强社会组织的立法,努力形成与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
(四)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而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则是这一基础性工程的重要内容。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有利于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不断发展基层党内民主,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巩固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通过发展基层党内民主,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基层民主决策中的20重要作用。
10总之,建立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调动基年第层群众积极性、创造性,让基层群众自己管理自5己,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期
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把建立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在农村,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切实搞好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在城镇,要认真贯彻执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居民自治。在企业,要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积极作用,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2]。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C].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7.
[3]李学举.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地位的重大提升[J].求是,2008,(3).
责任编辑:刘开寿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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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自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
谢晶莹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长沙410003)
摘要: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主要包括城市的居民自治制度和农村的村民自治制度。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发展基层直接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当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存的突出问题是制约我国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大举措。
关键词:基层群众自治;政治制度;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中图分类号:D621/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0)05-0077-03
(二)实行基层群众自治是人民群众享有当家作主权利的内在要求
实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通过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改变政府包办群众性事务的传统做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原有的“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和城市“单位制”社会结构被逐渐打破和废除,适应计划体制的基层政权越来越难以满足日益繁杂的、与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社会事务管理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在农村,有些地区的村民自发组织起来,尝试建立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形式,逐步演变成了村民委员会;在城市,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来由政府和单位承担的许多社会服务性功能,加速向城市居民生活的社区转移,由此产生并发展出了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基层政权的基础。农村村民委员会制度和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既保证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完善,又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步,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反映。政治制度是政治实体在政治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各类规则(或曰行为准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
二、目前基层群众自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在许多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在执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居民委员会的任务重而且繁多;工作条件差、待遇低;没有经济实力,缺乏必要的经济基础,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1]这清楚地表明了党中央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范畴,体现了我党把扩大基层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目标具体化,努力寻求发展基层民主的方式,对于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层群众自治主要表现为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基层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发展基层直接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
一、实行基层群众自治的意义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发展基层民主,不仅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也十分有利。
(一)实行基层群众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举措
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群众在享有对生产资料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基础上,享有管理国家及其他社会事务的权利,依法享有自己管理自己、自己发展自己、自己教育自己的权利,成为国家和社会的真正主人。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完善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就是要保证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在社会基层有关领域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权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一致的。收稿日期:2010-07-14
2010年第5期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作者简介:谢晶莹(1967-),又名谢晶仁,男,湖南资兴人,硕士,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研究员,主要
从事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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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实行居民村民的自治;干部结构不合理,等等。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我国基层民主的健康发展。这里以城市居委会为例略作说明。
(一)居委会的自治功能有待强化
目前,许多地方把本来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都交给居民委员会办理,城市居民委员会的任务普遍较多,据不完全统计,一般都有50项之多,有的甚至达上百项。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中,由于居民人数多,分布地域较广,致使城市基层政权机构与居民的联系不甚紧密。相反,居民委员会则成了联系居民的准政权机关。城市中大多数居民委员会扮演着“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鸡毛蒜皮”,“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既管公婆打架,又管夫妻离和”的角色。由于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负担繁重,上上下下需要处理的关系多而且复杂,使得居民委员会干部过度劳累,居民委员会普遍存在无人愿干的现象。
(二)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改善
目前,许多地方的居民委员会几乎处于“三无”状态,即无固定的办公用房、无必需的办公设备、无必要的活动经费。有些居民委员会的干部不仅得到的补助很少,甚至为了处理有些工作中的事务还要自己掏腰包,严重地影响了居民委员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许多居民委员会都是靠出租办公场地或者靠街道办事处的拨款来勉强维持日常开支。
(三)居委会干部结构有待调整优化
目前居民委员会的干部多数是老年人,这些老同志之所以来居民委员会工作,主要是因为他们离退休以后没有多少事情可做,到居民委员会工作是为了调节一下离退休后的生活。因此,对于他们来说,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太多,就很容易打退堂鼓。年轻人由于不愿意做居民委员会日常事务中那些婆婆妈妈的繁琐事情,因此很少有心甘情愿地来居民委员会工作的。
(四)传统体制的负面影响有待消除
由于一些城市基层政权的领导仍然习惯于用助手,找跑腿,因此,思想中不自觉地把居民委员会干部当成自己的下属来使唤,结果居民委员会无形中成了城市基层政权机关的代言人。居民委员会也因为上面有这样一个“婆婆”而不敢行使自治权,忘掉了城市居民委员会本身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其实,居民委员会是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按照行政管理方式来对待居民委员会,一般都是通过对居民委员会发布各项指令和进行具体的工作指导来领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但是,一些城市基层政权的领导与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不相符合,也影响了基层群众组织的自治。
三、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应遵循的原则
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主要包括城市的居民自治制度和农村的村民自治制度,此外,还包
78
括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等。实行群众自治,必须遵循以下一些重要原则。
(一)基层群众自治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
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有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要有广泛的民众参与,需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随着我国社会的多元化,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阶层和社会利益群体,他们都有不同的利益取向,都有政治参与的现实需要。基层群众自治就是要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二)基层群众自治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依据。自治不是不要党的领导,也不能超越和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在城市社区,普遍建立了党的基层组织,开展社区自治。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自治都要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
(三)基层群众自治必须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基层群众自治是“公众参与”的重要形式和途径。所谓公众参与,指的是群众参与政府公共政策的权利。公众参与表明了一种全新的公民责任、权利以及治理的观念。在过去,公民责任、权利和治理就意味着“公民被管理”,作为一个好公民,就必须服从管理,履行对其他公民管理的义务,而管理者有责任为公民提供保护与援助,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使他们生活得更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党的十七大报告都非常明确地指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四)基层群众自治必须进一步增强和完善社会自治功能
社会组织自治是社会自治的一个重要方面。社会自治包括基层群众自治,也包括其他社会自治组织的自治,甚至包括地方自治。在当代中国,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基层群众自治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1]因此,基层群众自治不是社会自治的全部,不能等同于社会自治。
四、扩大和发展基层民主
基层民主是指我国广大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各方面的人士,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
NO.52010
JOURNALOFCHONGQINGINSTITUTEOFSOCIALISM
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的民主权利,包括经济民主、政治民主、文化民主、教育民主等内容广泛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扩大和发展基层民主,是我国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点。
(一)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一是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必须与现代企业管理相结合。企业管理与发展始终是与职工民主管理联系在一起的。推进职工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政治权利,是维护职工的经济、文化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要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企)务公开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等,借鉴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把握企业发展规律,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正确处理民主管理与企业管理的关系。在知识经济到来的今天,劳动者素质普遍提高的情况下,权力和金钱己不再能够像以前那样高高在上,完全主宰一切,广大职工也已不再是仅仅追求经济利益的经济人,而是有着更高、更丰富追求的社会人。他们希望通过民主管理来实现自身的价值,从而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三是职工民主管理必须与现代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要进一步弘扬先进的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倡导民主科学的精神和法人治理、共同管理、协商共决、共谋发展的思想理念,使职工民主管理成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涵。
(二)建立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互动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基层民主和基层管理涉及多方面、多领域、多部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规范有序的城乡社区基层管理组织体系。二是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府的职责和权限。要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活动。要切实加强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方式,着力推进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就业服务、群众文化、社会治安、社区卫生、纠纷调处和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完善城乡居民自治制度。要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健全民主管理和公开办事制度,实行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办。要规范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政府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主要是指导、协调、服务和帮助。对政府延伸的工作任务,要建立有效的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负担。四是把城乡社区的各类组织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培育发展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服务组织。要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发挥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经济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物业服务机构等组织的积极作用。要发展社区工作者队伍,广泛开展基层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实现社区工作专业化、社会化。
(三)发挥社会组织在反映群众诉求中的作用社会组织是由至少两个人或两个以上的人组成的系统。它是社会成员交际的舞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与通道。社会组织是人的结合体,是社会成员为实现共同意愿而自愿组成。会员制是其主要特征。因此,我们要通过开展活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增进了解和沟通,主张公平与正义,努力实现社会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合理分工,维护行业共同利益。要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原则,扩大社会组织的发展空间;要加强社会组织的立法,努力形成与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
(四)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而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则是这一基础性工程的重要内容。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有利于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不断发展基层党内民主,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巩固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通过发展基层党内民主,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基层民主决策中的20重要作用。
10总之,建立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调动基年第层群众积极性、创造性,让基层群众自己管理自5己,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期
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把建立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在农村,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切实搞好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在城镇,要认真贯彻执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居民自治。在企业,要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积极作用,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2]。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C].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7.
[3]李学举.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地位的重大提升[J].求是,2008,(3).
责任编辑:刘开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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