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
原告:xx,女,汉族,1970年8月24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双桥x号x楼x号,系此事故京Nxxxx小型越野客车所有人,
电话:6581xxxx。
诉讼代理人:赵小虎,北京汉威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 被告:秦xx,男,汉族,1960年x月x日出生,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x区x号,系此事故京J0xxxx5轿车驾驶人及所有人,
电话:1361xxxxxxxx。
被告: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xx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xx, 电话:5819xxxx,邮编:100020。
请求事项:
1、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秦xx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车辆事故损失
xxxxxx元(拖车费xx元+修理费xxxxx元)。由被告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支付车损2000元。
2、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2011年1月18日11时55分许,原告的驾驶员张xx驾驶京N00xxx小型越野客车在朝阳公园南路由西往东方向正常行驶,行至朝阳公园南路郡王府地段遇秦xx驾驶的京J07xxx轿车由东向南转弯驶来并遭其车碰撞,
造成我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朝阳交通支队东外大队对此事故依法作出第35xxxx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秦xx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张xx无责任”。原告为此事故支付了xxxxx元(拖车费230元车辆修理费xxxxx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曾为京J07xxx轿车办理保单号为PDAA[1**********]2xxxxxx的交强险,应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此次交通事故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多次联系被告协商赔偿问题无果,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及相关法律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判准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
原告:xx,女,汉族,1970年8月24日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双桥x号x楼x号,系此事故京Nxxxx小型越野客车所有人,
电话:6581xxxx。
诉讼代理人:赵小虎,北京汉威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 被告:秦xx,男,汉族,1960年x月x日出生,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x区x号,系此事故京J0xxxx5轿车驾驶人及所有人,
电话:1361xxxxxxxx。
被告: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xx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xx, 电话:5819xxxx,邮编:100020。
请求事项:
1、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秦xx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车辆事故损失
xxxxxx元(拖车费xx元+修理费xxxxx元)。由被告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支付车损2000元。
2、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2011年1月18日11时55分许,原告的驾驶员张xx驾驶京N00xxx小型越野客车在朝阳公园南路由西往东方向正常行驶,行至朝阳公园南路郡王府地段遇秦xx驾驶的京J07xxx轿车由东向南转弯驶来并遭其车碰撞,
造成我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朝阳交通支队东外大队对此事故依法作出第35xxxx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秦xx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张xx无责任”。原告为此事故支付了xxxxx元(拖车费230元车辆修理费xxxxx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曾为京J07xxx轿车办理保单号为PDAA[1**********]2xxxxxx的交强险,应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此次交通事故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原告多次联系被告协商赔偿问题无果,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及相关法律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判准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