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甘肃省道德模范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省文明委成员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基本道德规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省文明委2014年工作部署,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第四届甘肃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军区政治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作为主办单位,成立甘肃省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省组委会),主任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明委副主任连辑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苏君同志及主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专家学者、省级各媒体负责人及群众代表组成。省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调研处,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奖项设置
本届甘肃省道德模范奖项设置为“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每类表彰4人。
三、评选标准
甘肃省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
1、助人为乐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弱势群体;(2)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2)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3)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2)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3)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4、敬业奉献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2)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孝敬父母(公婆),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2)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3)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评选程序
道德模范的推荐采取组织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候选人所在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统一上报省组委会办公室。14个市州每类各推荐1名(共5名)道德模范候选人;省直有关单位及省军区、武警甘肃省总队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名道德模范候选人。各市(州)文明办及省直有关单位,将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情况、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及推荐表等相关材料一并形成报告,以正式文件报省组委会办公室。省组委会办公室接受各地、各部门推荐的截止时间为 3月31日18:00,逾期视为弃权。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往届甘肃省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一)填写推荐表
按照5个表彰类别分别填写“甘肃省道德模范推荐表”(样表见附件)。事迹须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推荐意见”栏须加盖市(州)文明办、省直有关单位公章;省军区及武警甘肃省总队推荐候选人加盖政治部公章。
(二)提供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
提供候选人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另外提供3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格式要求:标题为“XXXX模范候选人XXX事迹”,使用二号华文中宋字体;正文用A4纸排版,用3号仿宋字体,每页500字。
(三)提供候选人电子版材料
在提交候选人以上纸质材料的同时,须同时将候选人1寸彩色证件照、5寸工作或生活照(3张)、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和3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电子版发送至省文明办调研处邮箱。以上事迹材料全部为word文档。
(四)报纸和网络投票
本届道德模范将通过公众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的方式评选产生,届时,公众可以通过报纸投票(甘肃日报)、网络投票(甘肃文明网http://www.godppgs.gov.cn、中国甘肃网http//www.gscn.com.cn)方式参与甘肃省道德模范的评选。
(五)召开组委会评审会议
报纸和网络投票结束后,召开组委会评审会议,审核道德模范人选参评资格,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综合报纸和网络投票结果确定20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道德模范(5个类型每类各4人)。
(六)评选结果公示
20位道德模范名单在甘肃日报及甘肃文明网、中国甘肃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如有疑议经核实后取消资格,按报纸和网络投票、评委会投票结果补充)。
(七)命名表彰
当选的道德模范将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与第十二批省级文明单位一同命名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广泛挖掘本地、本系统先进典型、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推荐对象要能够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聚集效应、示范效应;推荐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真实可信,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2、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对于偶发事件中涌现的典型在推荐时要考察其一惯表现,推荐的人选要能够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所推荐的候选人要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要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
3、要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要广泛动员税务、邮政、工商、电信、移动、联通、银行、铁路、交通、运管、供水供电等窗口行业,通过群发短信、在基层服务网点张贴宣传小贴士、在市内主要电子屏幕刊播广告等多种形式,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知晓率,鼓励和发动群众参与报纸和网络投票。
4、省文明办将委托专业媒体统一为20名道德模范制作3分钟广播节目、5分钟电视短片。各市(州)文明办及省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拍摄工作。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畅家巷2号;
2、邮政编码:730030;
3、联 系 人:孙丽、代成华;
4、联系电话: 0931—8727956;
5、电子邮箱:gswmbdyc@163.com。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文明办
甘肃省军区政治部 甘肃省总工会
共青团甘肃省委 甘肃省妇联
2014年2月20日
推荐表
关于开展第四届甘肃省道德模范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省文明委成员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基本道德规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省文明委2014年工作部署,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第四届甘肃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军区政治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作为主办单位,成立甘肃省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省组委会),主任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明委副主任连辑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苏君同志及主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专家学者、省级各媒体负责人及群众代表组成。省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调研处,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奖项设置
本届甘肃省道德模范奖项设置为“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每类表彰4人。
三、评选标准
甘肃省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
1、助人为乐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弱势群体;(2)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2)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3)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2)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3)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4、敬业奉献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2)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孝敬父母(公婆),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2)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3)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评选程序
道德模范的推荐采取组织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候选人所在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统一上报省组委会办公室。14个市州每类各推荐1名(共5名)道德模范候选人;省直有关单位及省军区、武警甘肃省总队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名道德模范候选人。各市(州)文明办及省直有关单位,将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情况、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及推荐表等相关材料一并形成报告,以正式文件报省组委会办公室。省组委会办公室接受各地、各部门推荐的截止时间为 3月31日18:00,逾期视为弃权。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往届甘肃省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一)填写推荐表
按照5个表彰类别分别填写“甘肃省道德模范推荐表”(样表见附件)。事迹须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推荐意见”栏须加盖市(州)文明办、省直有关单位公章;省军区及武警甘肃省总队推荐候选人加盖政治部公章。
(二)提供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
提供候选人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另外提供3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格式要求:标题为“XXXX模范候选人XXX事迹”,使用二号华文中宋字体;正文用A4纸排版,用3号仿宋字体,每页500字。
(三)提供候选人电子版材料
在提交候选人以上纸质材料的同时,须同时将候选人1寸彩色证件照、5寸工作或生活照(3张)、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和3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电子版发送至省文明办调研处邮箱。以上事迹材料全部为word文档。
(四)报纸和网络投票
本届道德模范将通过公众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的方式评选产生,届时,公众可以通过报纸投票(甘肃日报)、网络投票(甘肃文明网http://www.godppgs.gov.cn、中国甘肃网http//www.gscn.com.cn)方式参与甘肃省道德模范的评选。
(五)召开组委会评审会议
报纸和网络投票结束后,召开组委会评审会议,审核道德模范人选参评资格,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综合报纸和网络投票结果确定20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道德模范(5个类型每类各4人)。
(六)评选结果公示
20位道德模范名单在甘肃日报及甘肃文明网、中国甘肃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如有疑议经核实后取消资格,按报纸和网络投票、评委会投票结果补充)。
(七)命名表彰
当选的道德模范将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与第十二批省级文明单位一同命名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广泛挖掘本地、本系统先进典型、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推荐对象要能够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聚集效应、示范效应;推荐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真实可信,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2、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对于偶发事件中涌现的典型在推荐时要考察其一惯表现,推荐的人选要能够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所推荐的候选人要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要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
3、要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要广泛动员税务、邮政、工商、电信、移动、联通、银行、铁路、交通、运管、供水供电等窗口行业,通过群发短信、在基层服务网点张贴宣传小贴士、在市内主要电子屏幕刊播广告等多种形式,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知晓率,鼓励和发动群众参与报纸和网络投票。
4、省文明办将委托专业媒体统一为20名道德模范制作3分钟广播节目、5分钟电视短片。各市(州)文明办及省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拍摄工作。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畅家巷2号;
2、邮政编码:730030;
3、联 系 人:孙丽、代成华;
4、联系电话: 0931—8727956;
5、电子邮箱:gswmbdyc@163.com。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文明办
甘肃省军区政治部 甘肃省总工会
共青团甘肃省委 甘肃省妇联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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