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圣讲述-----孟子
易象莫先于伏羲之卦。由八而六十四,纲举目张,条分缕晰; 有体有用,有正有变。其体不见而用昭,其变无尽而正一;
必从其生自化,而求其推移之迹; 必由其所位所行,而求其气数之类;
非一览可尽者也。奇正错综。参伍变化; 其义详于象,昭于辞;
而引申于傅,不待赘述; 兹所欲为之言者,卦象之所自成; 伏羲文王之易之所自异而已。
夫卦而言象,有所象也; 非为物象,物不可尽举也; 非为事象,事不可尽称也; 盖象夫气化。而仿于天地造化之机者也;
天地造化,无大小多寡,莫不出入于机; 机动则生,机转则化; 机散则消,机静则息; 皆依于大气,符于真宰; 而包乎万物万事,立于至中至一者也。
故卦有所始焉,始于太极; 有所仿焉,仿于河洛之图;
皆自上而下,自一而众; 自神而形,以少御多; 以虚类实者也。卦名虚也。卦象少也;
虚则所类不滞于物,少则所征不失其中;
故易之道,神而明; 易之用,大而化; 非圣人不能知其故,而立其义也。
夫天地万物,莫不自无入有,自一而众; 故象造化者亦如之。河洛之图,太极之象,皆如是也;
河图之数,自一至十; 洛书之数,起一终九; 太极之数,由一生二; 八卦之数,自一化八; 其义同也。
故大气之动,而为两仪; 二气之合。而成五行; 二五之化。而分九宫; 其变愈多,其物愈众; 而莫不自一始也。
河洛之图,虽不见生化之序,而其方位与所得之数,已可明其所始矣! 积之则成物,分之则化生; 由数证之,可知其气;
故河图之数,一六在北,二七在南; 三八居东,四九居西; 五十在中。此五行由二气之合化者也。
洛书之数,一九三七居四正,二四六八居四隅; 五在中宫。
此九宫由二五之分化者也。数止此数,物已变易; 则可知物虽殊而气犹同,名虽万而机犹一也。
河图象其初生,数定于位,各有所合; 洛书象其既化,数之往复顺逆; 错行不已,以适其方。故河图之位,至洛书而变也;
洛书之数,为天下之大化; 其纵横往来,皆极变易之观; 其所象者多,故所用者广; 其所生化者众,故所变易者神;
其数以一居北,九居南,三居东,七居西,已异河图; 而一之左,非二而为八; 九之次,非八而为二; 互易其位,以成其用; 更殊于河图者矣。
盖以此迁移,生出变化; 而见天地间造化之妙,御用之神尔。
故其数无论如何数之,合三数皆十五; 去中数则自成各数,得中数则同一数; 以中五执生化之枢机,为万有之立宰也;
故数之变不离十五,而其中不离于五,十亦五所生也。天下万物自五行生,而五行自二气合化;
此数之始终也。河洛之言数者如此,而气在数中; 太极则以气寓数者也。
太极以两仪互抱而周行,一消一长,一盈一虚; 气之始终,即可见数之进退,奇阳而偶阴也;
阳者左行,阴者右行; 二者不可截然两途也,必参伍而后见其变化之用;
故仍当合河洛之数以观之。此卦象之数,必仿于河洛,而同于太极;
太极明气之升降,河洛明数之乘除,卦则合二者而象之也。
是故卦象,其象自虚,而用可实; 其数自一,而变可百; 其气自同,而生化可无尽; 皆本乎自然者也。
言卦象必征以物,言数必征以名,言气必征以类; 是滞也,不知易之为易者也; 易岂得而执者哉?
故一象之征,此殊而彼异; 一数之合,今是而昨非; 一气之推迁,来如此而往如彼; 不相侔也。如悬则以测事物,则可; 若谓此即事物也,则不可;
故曰:卦者; 卦也; 卦之取象,非以物实之也; 虚则用大而化,神而明; 实则不化不明,故观象必通其义焉。
卦虽此于六十四,其象可尽天下万事万物; 其数无尽,其气无穷; 由其常,则至中至一; 极其用,则至奇至神; 此言易所当知也。
伏羲之画卦也,自八卦始; 其初止于三爻,以符于洛书之象; 而分为八方,
以本于河图之数; 而定为对偶,以推于太极之气; 而立为爻与序,可自其卦位卦体见之也。
乾坤之为阳与阴也,其位正对; 坎离亦然,以坎为阴中阳,离为阳中阴; 由体而进于用也。
故同于乾坤,此四正之卦也,震兑巽艮,分列于旁; 由震而兑,为阴消阳长;
由巽至艮,为阳退阴升; 介乎坎离之间,属于乾坤之类; 各归其体,各成其用;
以符气之升降,数之乘除; 故分列四旁,而为四隅之卦者也。
位如河洛,行如太极; 赅气数而分阴阳,以进退而见生化者也。
故八卦以阴阳分之。属阳者四,随乎乾; 属阴者四,统乎坤; 其序则左右也,其行则顺逆也; 其数则奇偶也,其位则相对与相反也;
皆以二气辨焉,以符太极,而本河洛者也。故卦有序,有行,有数,有位; 以明气之始终,生化之推移,有一定也。以见天地之道,万物万事之变迁,有无尽也。
试就其三画之卦证之;
乾为阳纲,其爻; 其用九,三九二十七,其数奇也;
坤为阴统,其爻 ; 其用六,三六一十八,其数偶也。
坎艮震之爻,为乾者一,为坤者二; 其数皆二十一,皆奇也,是皆为阳;
离兑巽之爻,为乾者二,为坤者一; 其数皆二十四。皆偶也,是皆为阴。
阳则从阳而归乾,故乾为父,震坎艮为三男也; 阴则从阴而归坤,故坤为母,巽离兑为三女也。
以数纪之,知其气所至; 以象测之,知其气所行; 故阳卦者,得阳气而成阳数; 阴卦者,得阴气而成阴数; 皆以象见之者也。
卦有相对者,有相反者,有相对兼反者;
皆以数见之,既气之所至也。而必因以位以明之,因序以次之; 以象气之消长进退也。
故卦象因位而别,因序而殊; 八卦之位,乾坤居上下; 相对也,亦兼反; 坎离居左右,相反也,亦兼对;
此易见者也。若震与巽,则相对而非反也;
艮与兑亦然,而震与艮,则相反而非对也; 巽与兑亦然。
盖乾之与坤,离之与坎; 皆位相当,而爻相反; 以阴阳之不同也。
震之与巽,艮之与兑; 其位固当,其类则别; 是阴阳相对而已 ,不相反也。
若震之与艮,巽之于兑; 一则阳在下,一则阴在上; 一则阳多,一则阴多;
其数相反,而其位不相当也,故为气之升降消息之象者也。由对言之,则为配偶,或怨仇; 由反言之,则为侵袭,或退让;
对者多异类,反者多同类; 如震与巽,异类也; 与艮,则同类; 兑与艮,异类也; 与巽则同类。
异则本为敌也,同则原相近也; 敌则对而无嫌于争,近则违而适成其逆;
故对者位之当,反者序之逆;
以震遇艮为阳自反,以兑遇巽为阴自逆; 其阳与阴消息不同也。
故乾坤坎离对且反,震巽艮兑为对,震艮巽兑为反;
以位与序证之,自可见也; 即在三爻之阴阳数求之耳。
八卦之位,相对者,皆异类; 相连者,则多同类;
其序之次分二系,以阳从阳,以阴从阴; 而阳中有阴也,则阴从阳;
阴中有阳也,则阳从阴。视其气所至耳。乾坤为阳阴主,故阳卦从乾,阴卦从坤;
而兑为少女,又从乾; 艮为少男,又从坤; 则阴阳互近之序也。
兑出于离变,艮由于坎进; 故虽不类,而相从也;
乾之左为巽,坤之旁为震; 阳交于阴,阴交于阳; 其气之递嬗也,故位从之。
震者,坤之初得乾气也; 巽者,乾之始换坤象也; 故长男近母,长女近父;
以是交错而孚于河洛之图也。
河图四方,天地之数,相合成物; 洛书八方,阴阳之气,往复成文; 皆二者相错也。
故卦位序象之,然亦本于变化自然而然者也。气至则象见焉,二者之行,必一阴一阳相互;
以乾坤既立,余物皆自天地之和生化,则不得独行也;
故阳卦以阴成,阴卦以阳成; 而行也以交错,至也以分合; 各有其变化,则各具其数;
各有其消长,则各殊其象; 非截然不乾者也。
对者非仇则偶,反者非主则从; 皆自其象数可测者也。
夫气之动也,有消长往来之形,故卦象有对反分合之别;
以八卦之分阴阳,不过两类; 而乾坤主之。震坎艮属阳,巽离兑属阴;
此易见者也。而离象日。且可代乾; 坎象月,且以代坤;
则前之阴者为阳,阳者为阴矣! 岂非气有消长,象有往来; 数有乘除,卦有升降乎?
故阴者乐阳,其体阴者其用阳; 阳者乐阴,其体阳者用阴; 此一定不易者也。
盖先天之气,至后天而变; 变则用殊,其因于动也; 动则变见,不动不变;
则用不彰,而无所分于阴阳; 既动既变,则用以明; 而阴阳之象,不复浑沦; 阴阳之途,亦随迁易; 此皆生成之例,造化之源; 有必至者也。
故阳卦多化于阴,阴卦多化于阳; 进则变矣,退则复矣; 其迹可求于象,其行可见于序,其至可审于位也。
虽为卦八,其变化可无穷焉; 此固圣人体察入微,征考有目; 盖能明河洛之象,阐太极之形; 推之而不差,用之而不忒也。
夫河洛之数,阴阳相对,奇偶相生; 皆示物之所生化,气之所流行; 而明天下之大本也。故卦象之,以画示其数,以卦成其名;
虽气之不可见,而数之多少可计也; 虽物不可形,而卦之大小可名也;
故立卦,而万物万事皆自卦中出; 天地尚不外是,况其下者乎? 故卦者卦也,言以一而卦众也;
悬则以测物,谓之卦; 卦立,则物物事事皆得依则以测之; 故能周知无穷。
八卦之序,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自乾至震,自巽至坤; 分为左右,而仍成圆形; 以二气之往来相续,循环无已也。乾坤对列,六子成行; 以明阴阳之有所属,而升降之有次也。
故一二三四之序,乃位次也; 必求于象之变化,始见气之进退;
如自下而上,则震者坤所变; 自上而下,则巽者乾所化; 其序不同,亦相当也。
盖阴阳二者,往来不已,初非泥于一地也; 升降有时,初非限于一日也; 故时位不同序,升降往来不同道;
消长进退不同途,各以所宜而自至焉。卦象亦如之,故以兑次乾,言兑之上既复,即归于乾;
以巽随乾,言乾之初初变,即成为巽; 一来一往,一进一退,各有序也。由兑溯离,可见其升之道; 由巽推坎,可见其去之途;
其相次亦有定也。坤之与震艮亦然,不可泥一二之序,而执于一偏; 必通各象之形,而寻其所至; 此八卦位序所赅之义,实至精深也。
阳之进者,为阴之退; 阴之长者,为阳之消; 此易见者也。皆定于三画,故有多必有少,有减必有加;
其象所具,则数之所计也。
故坤纳艮之阳而变震,震之初爻,即乾之下;
乾气初见,坤气即潜; 此震卦之象,示由静初动,由阴生阳之机;
其象既明,其气亦昭; 观其所变,即得其所示之义矣!不独震也,余卦皆然。
故来往有途,进退有道; 以成环行,永无断绝; 此始彼终,非真始终也;
为便于纪录,谓之始终耳。如春去夏来,秋往冬至; 此一岁之始终,为纪岁也;
实则冬去春复来,日月何尝有所始终哉? 彼八卦之交递亦犹是也。故泥其迹则不达,通其意则皆知;
气行无垠,数至有纪; 必旁通各象而会归之,方得圣人立卦之心,与河洛图书相合之义耳。
夫卦之用以测物,必自物之既生始; 物物事事所自生成者三,天地人是也;
故卦之爻三,既仿河图中之三五也。然生成必自二气之合化,孤阴独阳不克生化也;
必合阴阳,而后生成之功始见; 必列阴阳,而后事物之情始明。
此三爻之卦必重,重而后竟其用也;
亦即河图、洛书四方之数,以一阴一阳交合成象之义; 故卦之体三爻,而成用,则六爻也。
天有阴阳,地有柔刚,人有仁义; 皆二气相间,以生成事物,而见其情性者也; 名之日道,言物物事事必由者也。
天地人之合,而二气行止于其间; 故卦象以六爻分象之,而变化亦因之生矣! 六爻之卦所自成者以此,原夫天下之物事,莫不以阴阳之从违,为有无生化之本;
阴者求阳,阳者求阴; 合而有得,生化无尽,则前之孤独者,至此必偶; 而前之三爻者,至此必重; 此重卦之立,亦本乎生化自然所至者也。
如乾之三爻也,无所谓生成,故无所谓物事; 不过以象天之元气而已。
若推其生成,象其物事,则必加其所行止之象,而仿其气之动静;
名其数之奇偶,以尽其生化之用; 则三爻之乾,即重为六爻矣!动静之所别,行止之所殊; 而后可记可名,不复浑沌; 而气之所至,亦悠然见之于数矣!
如乾卦既为六爻,已由阳而生阴,奇而成偶; 前之三九为奇者,今已六九为偶; 奇之为阳者,今已偶之为阴矣!
此孚于二气之妙用,生化之大则; 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者也。
盖阳动必生阴,体阳者必用阴; 乾虽纯阳之气,若既动矣,亦当生阴;
既用矣,必当有阴; 不必其变也。以三爻之重,逐换奇为偶; 非爻之变,其数之自易也;
乾卦如是,余卦亦然,故体用不同,动静各异; 因其异,而气乃见,数乃明; 生成之功,乃得而言; 事物之类,乃得而辨;
则六爻重卦者,实易道之本,而言易者所必知者也。
重卦之爻六,因而变化以成六十四卦; 即八自乘数也;
六爻之变为三百八十四爻,因而变化以成四千九十六; 即六十四之乘数,皆自变出;
故六爻重卦,为极卦之变,而穷象之用也。
伏羲之初创时,由八卦之三爻,易为六爻,八卦之用以见; 由六爻之变,成六十四卦,而八卦之变以明; 若再推之,则变者愈多,为用愈广; 其所以测事物者,亦无尽矣!
故卦之体止于八,而变则无尽; 则由于六爻之重卦也。
其所仿者,河图之数,易为洛书; 二气分合,化成万类;
皆以数之变,而象以成,类以众也; 易卦之象,三爻者,阴阳自纯,而六爻则交错矣!
三爻者,生化未见; 而六爻,则分明矣! 六爻之卦,系后天之象,盖气已动,而形亦成,数已繁;而用亦广,非复单纯之象可比;
则观象以辨物,征数以卜事者; 必于爻求之,且必于重卦之爻求之也。
三爻之象天地人也,为数甚简; 六爻则天在上,地在下,人居中; 各得二爻,其数已繁;
由下而上,地居其始; 由上而下,天处其颠; 人在中央,得二气之和。
故爻六而气仍二,天气上行,地气下降; 一卦之例,正如八卦之方位图;
故乾气自初至五。为乾之正位,即九五也; 坤气自上至二,为坤之正位,则六二也。阳者阴用,阴者阳用; 阴阳交用者也。
故天气下行,而地气上达,人在其中也; 卦之有爻,以纪数也; 爻之有象,以明气也;
重卦之爻,二气或备;
六爻之用,八卦俱全;
阳奇阴偶,天往地来;
故在下为初,在未为上;
初以明时之始,上以纪位之高;
皆气之所至、所行、所进、所退也。
故卦爻六,而所象甚多; 类虽三,而所用无尽也。
亚圣讲述-----孟子
易象莫先于伏羲之卦。由八而六十四,纲举目张,条分缕晰; 有体有用,有正有变。其体不见而用昭,其变无尽而正一;
必从其生自化,而求其推移之迹; 必由其所位所行,而求其气数之类;
非一览可尽者也。奇正错综。参伍变化; 其义详于象,昭于辞;
而引申于傅,不待赘述; 兹所欲为之言者,卦象之所自成; 伏羲文王之易之所自异而已。
夫卦而言象,有所象也; 非为物象,物不可尽举也; 非为事象,事不可尽称也; 盖象夫气化。而仿于天地造化之机者也;
天地造化,无大小多寡,莫不出入于机; 机动则生,机转则化; 机散则消,机静则息; 皆依于大气,符于真宰; 而包乎万物万事,立于至中至一者也。
故卦有所始焉,始于太极; 有所仿焉,仿于河洛之图;
皆自上而下,自一而众; 自神而形,以少御多; 以虚类实者也。卦名虚也。卦象少也;
虚则所类不滞于物,少则所征不失其中;
故易之道,神而明; 易之用,大而化; 非圣人不能知其故,而立其义也。
夫天地万物,莫不自无入有,自一而众; 故象造化者亦如之。河洛之图,太极之象,皆如是也;
河图之数,自一至十; 洛书之数,起一终九; 太极之数,由一生二; 八卦之数,自一化八; 其义同也。
故大气之动,而为两仪; 二气之合。而成五行; 二五之化。而分九宫; 其变愈多,其物愈众; 而莫不自一始也。
河洛之图,虽不见生化之序,而其方位与所得之数,已可明其所始矣! 积之则成物,分之则化生; 由数证之,可知其气;
故河图之数,一六在北,二七在南; 三八居东,四九居西; 五十在中。此五行由二气之合化者也。
洛书之数,一九三七居四正,二四六八居四隅; 五在中宫。
此九宫由二五之分化者也。数止此数,物已变易; 则可知物虽殊而气犹同,名虽万而机犹一也。
河图象其初生,数定于位,各有所合; 洛书象其既化,数之往复顺逆; 错行不已,以适其方。故河图之位,至洛书而变也;
洛书之数,为天下之大化; 其纵横往来,皆极变易之观; 其所象者多,故所用者广; 其所生化者众,故所变易者神;
其数以一居北,九居南,三居东,七居西,已异河图; 而一之左,非二而为八; 九之次,非八而为二; 互易其位,以成其用; 更殊于河图者矣。
盖以此迁移,生出变化; 而见天地间造化之妙,御用之神尔。
故其数无论如何数之,合三数皆十五; 去中数则自成各数,得中数则同一数; 以中五执生化之枢机,为万有之立宰也;
故数之变不离十五,而其中不离于五,十亦五所生也。天下万物自五行生,而五行自二气合化;
此数之始终也。河洛之言数者如此,而气在数中; 太极则以气寓数者也。
太极以两仪互抱而周行,一消一长,一盈一虚; 气之始终,即可见数之进退,奇阳而偶阴也;
阳者左行,阴者右行; 二者不可截然两途也,必参伍而后见其变化之用;
故仍当合河洛之数以观之。此卦象之数,必仿于河洛,而同于太极;
太极明气之升降,河洛明数之乘除,卦则合二者而象之也。
是故卦象,其象自虚,而用可实; 其数自一,而变可百; 其气自同,而生化可无尽; 皆本乎自然者也。
言卦象必征以物,言数必征以名,言气必征以类; 是滞也,不知易之为易者也; 易岂得而执者哉?
故一象之征,此殊而彼异; 一数之合,今是而昨非; 一气之推迁,来如此而往如彼; 不相侔也。如悬则以测事物,则可; 若谓此即事物也,则不可;
故曰:卦者; 卦也; 卦之取象,非以物实之也; 虚则用大而化,神而明; 实则不化不明,故观象必通其义焉。
卦虽此于六十四,其象可尽天下万事万物; 其数无尽,其气无穷; 由其常,则至中至一; 极其用,则至奇至神; 此言易所当知也。
伏羲之画卦也,自八卦始; 其初止于三爻,以符于洛书之象; 而分为八方,
以本于河图之数; 而定为对偶,以推于太极之气; 而立为爻与序,可自其卦位卦体见之也。
乾坤之为阳与阴也,其位正对; 坎离亦然,以坎为阴中阳,离为阳中阴; 由体而进于用也。
故同于乾坤,此四正之卦也,震兑巽艮,分列于旁; 由震而兑,为阴消阳长;
由巽至艮,为阳退阴升; 介乎坎离之间,属于乾坤之类; 各归其体,各成其用;
以符气之升降,数之乘除; 故分列四旁,而为四隅之卦者也。
位如河洛,行如太极; 赅气数而分阴阳,以进退而见生化者也。
故八卦以阴阳分之。属阳者四,随乎乾; 属阴者四,统乎坤; 其序则左右也,其行则顺逆也; 其数则奇偶也,其位则相对与相反也;
皆以二气辨焉,以符太极,而本河洛者也。故卦有序,有行,有数,有位; 以明气之始终,生化之推移,有一定也。以见天地之道,万物万事之变迁,有无尽也。
试就其三画之卦证之;
乾为阳纲,其爻; 其用九,三九二十七,其数奇也;
坤为阴统,其爻 ; 其用六,三六一十八,其数偶也。
坎艮震之爻,为乾者一,为坤者二; 其数皆二十一,皆奇也,是皆为阳;
离兑巽之爻,为乾者二,为坤者一; 其数皆二十四。皆偶也,是皆为阴。
阳则从阳而归乾,故乾为父,震坎艮为三男也; 阴则从阴而归坤,故坤为母,巽离兑为三女也。
以数纪之,知其气所至; 以象测之,知其气所行; 故阳卦者,得阳气而成阳数; 阴卦者,得阴气而成阴数; 皆以象见之者也。
卦有相对者,有相反者,有相对兼反者;
皆以数见之,既气之所至也。而必因以位以明之,因序以次之; 以象气之消长进退也。
故卦象因位而别,因序而殊; 八卦之位,乾坤居上下; 相对也,亦兼反; 坎离居左右,相反也,亦兼对;
此易见者也。若震与巽,则相对而非反也;
艮与兑亦然,而震与艮,则相反而非对也; 巽与兑亦然。
盖乾之与坤,离之与坎; 皆位相当,而爻相反; 以阴阳之不同也。
震之与巽,艮之与兑; 其位固当,其类则别; 是阴阳相对而已 ,不相反也。
若震之与艮,巽之于兑; 一则阳在下,一则阴在上; 一则阳多,一则阴多;
其数相反,而其位不相当也,故为气之升降消息之象者也。由对言之,则为配偶,或怨仇; 由反言之,则为侵袭,或退让;
对者多异类,反者多同类; 如震与巽,异类也; 与艮,则同类; 兑与艮,异类也; 与巽则同类。
异则本为敌也,同则原相近也; 敌则对而无嫌于争,近则违而适成其逆;
故对者位之当,反者序之逆;
以震遇艮为阳自反,以兑遇巽为阴自逆; 其阳与阴消息不同也。
故乾坤坎离对且反,震巽艮兑为对,震艮巽兑为反;
以位与序证之,自可见也; 即在三爻之阴阳数求之耳。
八卦之位,相对者,皆异类; 相连者,则多同类;
其序之次分二系,以阳从阳,以阴从阴; 而阳中有阴也,则阴从阳;
阴中有阳也,则阳从阴。视其气所至耳。乾坤为阳阴主,故阳卦从乾,阴卦从坤;
而兑为少女,又从乾; 艮为少男,又从坤; 则阴阳互近之序也。
兑出于离变,艮由于坎进; 故虽不类,而相从也;
乾之左为巽,坤之旁为震; 阳交于阴,阴交于阳; 其气之递嬗也,故位从之。
震者,坤之初得乾气也; 巽者,乾之始换坤象也; 故长男近母,长女近父;
以是交错而孚于河洛之图也。
河图四方,天地之数,相合成物; 洛书八方,阴阳之气,往复成文; 皆二者相错也。
故卦位序象之,然亦本于变化自然而然者也。气至则象见焉,二者之行,必一阴一阳相互;
以乾坤既立,余物皆自天地之和生化,则不得独行也;
故阳卦以阴成,阴卦以阳成; 而行也以交错,至也以分合; 各有其变化,则各具其数;
各有其消长,则各殊其象; 非截然不乾者也。
对者非仇则偶,反者非主则从; 皆自其象数可测者也。
夫气之动也,有消长往来之形,故卦象有对反分合之别;
以八卦之分阴阳,不过两类; 而乾坤主之。震坎艮属阳,巽离兑属阴;
此易见者也。而离象日。且可代乾; 坎象月,且以代坤;
则前之阴者为阳,阳者为阴矣! 岂非气有消长,象有往来; 数有乘除,卦有升降乎?
故阴者乐阳,其体阴者其用阳; 阳者乐阴,其体阳者用阴; 此一定不易者也。
盖先天之气,至后天而变; 变则用殊,其因于动也; 动则变见,不动不变;
则用不彰,而无所分于阴阳; 既动既变,则用以明; 而阴阳之象,不复浑沦; 阴阳之途,亦随迁易; 此皆生成之例,造化之源; 有必至者也。
故阳卦多化于阴,阴卦多化于阳; 进则变矣,退则复矣; 其迹可求于象,其行可见于序,其至可审于位也。
虽为卦八,其变化可无穷焉; 此固圣人体察入微,征考有目; 盖能明河洛之象,阐太极之形; 推之而不差,用之而不忒也。
夫河洛之数,阴阳相对,奇偶相生; 皆示物之所生化,气之所流行; 而明天下之大本也。故卦象之,以画示其数,以卦成其名;
虽气之不可见,而数之多少可计也; 虽物不可形,而卦之大小可名也;
故立卦,而万物万事皆自卦中出; 天地尚不外是,况其下者乎? 故卦者卦也,言以一而卦众也;
悬则以测物,谓之卦; 卦立,则物物事事皆得依则以测之; 故能周知无穷。
八卦之序,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自乾至震,自巽至坤; 分为左右,而仍成圆形; 以二气之往来相续,循环无已也。乾坤对列,六子成行; 以明阴阳之有所属,而升降之有次也。
故一二三四之序,乃位次也; 必求于象之变化,始见气之进退;
如自下而上,则震者坤所变; 自上而下,则巽者乾所化; 其序不同,亦相当也。
盖阴阳二者,往来不已,初非泥于一地也; 升降有时,初非限于一日也; 故时位不同序,升降往来不同道;
消长进退不同途,各以所宜而自至焉。卦象亦如之,故以兑次乾,言兑之上既复,即归于乾;
以巽随乾,言乾之初初变,即成为巽; 一来一往,一进一退,各有序也。由兑溯离,可见其升之道; 由巽推坎,可见其去之途;
其相次亦有定也。坤之与震艮亦然,不可泥一二之序,而执于一偏; 必通各象之形,而寻其所至; 此八卦位序所赅之义,实至精深也。
阳之进者,为阴之退; 阴之长者,为阳之消; 此易见者也。皆定于三画,故有多必有少,有减必有加;
其象所具,则数之所计也。
故坤纳艮之阳而变震,震之初爻,即乾之下;
乾气初见,坤气即潜; 此震卦之象,示由静初动,由阴生阳之机;
其象既明,其气亦昭; 观其所变,即得其所示之义矣!不独震也,余卦皆然。
故来往有途,进退有道; 以成环行,永无断绝; 此始彼终,非真始终也;
为便于纪录,谓之始终耳。如春去夏来,秋往冬至; 此一岁之始终,为纪岁也;
实则冬去春复来,日月何尝有所始终哉? 彼八卦之交递亦犹是也。故泥其迹则不达,通其意则皆知;
气行无垠,数至有纪; 必旁通各象而会归之,方得圣人立卦之心,与河洛图书相合之义耳。
夫卦之用以测物,必自物之既生始; 物物事事所自生成者三,天地人是也;
故卦之爻三,既仿河图中之三五也。然生成必自二气之合化,孤阴独阳不克生化也;
必合阴阳,而后生成之功始见; 必列阴阳,而后事物之情始明。
此三爻之卦必重,重而后竟其用也;
亦即河图、洛书四方之数,以一阴一阳交合成象之义; 故卦之体三爻,而成用,则六爻也。
天有阴阳,地有柔刚,人有仁义; 皆二气相间,以生成事物,而见其情性者也; 名之日道,言物物事事必由者也。
天地人之合,而二气行止于其间; 故卦象以六爻分象之,而变化亦因之生矣! 六爻之卦所自成者以此,原夫天下之物事,莫不以阴阳之从违,为有无生化之本;
阴者求阳,阳者求阴; 合而有得,生化无尽,则前之孤独者,至此必偶; 而前之三爻者,至此必重; 此重卦之立,亦本乎生化自然所至者也。
如乾之三爻也,无所谓生成,故无所谓物事; 不过以象天之元气而已。
若推其生成,象其物事,则必加其所行止之象,而仿其气之动静;
名其数之奇偶,以尽其生化之用; 则三爻之乾,即重为六爻矣!动静之所别,行止之所殊; 而后可记可名,不复浑沌; 而气之所至,亦悠然见之于数矣!
如乾卦既为六爻,已由阳而生阴,奇而成偶; 前之三九为奇者,今已六九为偶; 奇之为阳者,今已偶之为阴矣!
此孚于二气之妙用,生化之大则; 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者也。
盖阳动必生阴,体阳者必用阴; 乾虽纯阳之气,若既动矣,亦当生阴;
既用矣,必当有阴; 不必其变也。以三爻之重,逐换奇为偶; 非爻之变,其数之自易也;
乾卦如是,余卦亦然,故体用不同,动静各异; 因其异,而气乃见,数乃明; 生成之功,乃得而言; 事物之类,乃得而辨;
则六爻重卦者,实易道之本,而言易者所必知者也。
重卦之爻六,因而变化以成六十四卦; 即八自乘数也;
六爻之变为三百八十四爻,因而变化以成四千九十六; 即六十四之乘数,皆自变出;
故六爻重卦,为极卦之变,而穷象之用也。
伏羲之初创时,由八卦之三爻,易为六爻,八卦之用以见; 由六爻之变,成六十四卦,而八卦之变以明; 若再推之,则变者愈多,为用愈广; 其所以测事物者,亦无尽矣!
故卦之体止于八,而变则无尽; 则由于六爻之重卦也。
其所仿者,河图之数,易为洛书; 二气分合,化成万类;
皆以数之变,而象以成,类以众也; 易卦之象,三爻者,阴阳自纯,而六爻则交错矣!
三爻者,生化未见; 而六爻,则分明矣! 六爻之卦,系后天之象,盖气已动,而形亦成,数已繁;而用亦广,非复单纯之象可比;
则观象以辨物,征数以卜事者; 必于爻求之,且必于重卦之爻求之也。
三爻之象天地人也,为数甚简; 六爻则天在上,地在下,人居中; 各得二爻,其数已繁;
由下而上,地居其始; 由上而下,天处其颠; 人在中央,得二气之和。
故爻六而气仍二,天气上行,地气下降; 一卦之例,正如八卦之方位图;
故乾气自初至五。为乾之正位,即九五也; 坤气自上至二,为坤之正位,则六二也。阳者阴用,阴者阳用; 阴阳交用者也。
故天气下行,而地气上达,人在其中也; 卦之有爻,以纪数也; 爻之有象,以明气也;
重卦之爻,二气或备;
六爻之用,八卦俱全;
阳奇阴偶,天往地来;
故在下为初,在未为上;
初以明时之始,上以纪位之高;
皆气之所至、所行、所进、所退也。
故卦爻六,而所象甚多; 类虽三,而所用无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