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科技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 为保证印章(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代表人名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印章的使用:
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按业务分类不同,经使用人员提交行政部门,由指定人员申请审批办理。
(1)公文用印:经办人拟稿→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发→交承办人用印。
(2)以公司名义签订、签署的经济、法律文书(包括合同、协议书、意向书、委托书、有关往来函等)及在经济上、公司经营管理上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往来公函。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非正式文件、函件(包括文件、请示、报告、总结、通知、申请、公函等),经办人填写《印鉴登记表》由行政部门负责人收集→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交承办人用印。
(3)各部门日常办公事务用印: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用印,批准人对用印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4)各部门印章在其合理的范围内使用,不能超范围使用,各部门负责人对印章的使用负责。财务章须经总经理审核后用印;所有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须经总经理或副总以上领导审批后加盖合同章,特殊情况下需要公章代替的,须经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5)公司公章原则上一律不得在公司以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鉴领出登记表》,经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6)公司资质文件用印、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印章。为避免复印的文件被再次篡改,在文件上加注“复印无效”或“本复印件仅供办理XX使用,再次复印无效”字样。
(7)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局时,必须经副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三、印章的管理
(1)公司各种印章由总经理负责保管,行政部做好印章使用登记工作。
(2)公司因机构变动需刻制新印章时,行政部负责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事宜。新印章启
用应事先须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无论结果如何,严肃处理。
四、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以及对外开出的任何文件,应统一登记备案。
五、公司所用印的文件、资料、附件资料及印鉴登记表等,年终由行政部整理后存档备案。
六、将印章带出办事的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依法公告作废。
七、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八、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解释。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部
2011年7月22日
XX科技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 为保证印章(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代表人名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印章的使用:
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按业务分类不同,经使用人员提交行政部门,由指定人员申请审批办理。
(1)公文用印:经办人拟稿→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发→交承办人用印。
(2)以公司名义签订、签署的经济、法律文书(包括合同、协议书、意向书、委托书、有关往来函等)及在经济上、公司经营管理上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往来公函。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非正式文件、函件(包括文件、请示、报告、总结、通知、申请、公函等),经办人填写《印鉴登记表》由行政部门负责人收集→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交承办人用印。
(3)各部门日常办公事务用印: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用印,批准人对用印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4)各部门印章在其合理的范围内使用,不能超范围使用,各部门负责人对印章的使用负责。财务章须经总经理审核后用印;所有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须经总经理或副总以上领导审批后加盖合同章,特殊情况下需要公章代替的,须经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5)公司公章原则上一律不得在公司以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鉴领出登记表》,经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6)公司资质文件用印、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印章。为避免复印的文件被再次篡改,在文件上加注“复印无效”或“本复印件仅供办理XX使用,再次复印无效”字样。
(7)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局时,必须经副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三、印章的管理
(1)公司各种印章由总经理负责保管,行政部做好印章使用登记工作。
(2)公司因机构变动需刻制新印章时,行政部负责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事宜。新印章启
用应事先须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无论结果如何,严肃处理。
四、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以及对外开出的任何文件,应统一登记备案。
五、公司所用印的文件、资料、附件资料及印鉴登记表等,年终由行政部整理后存档备案。
六、将印章带出办事的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依法公告作废。
七、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八、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并解释。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部
2011年7月22日